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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為犯罪之源

公元一九九二年四月十四日,美國的世界日報第A4版,有一則標題為「飲酒增添青少年犯罪」的新聞,其報導:

【華盛頓華府十三日訊】美國衛生署長諾維洛十三日公布的「青少年與酒」的最新報告指出,十幾歲的青少年喝得超多,就越有可能犯罪,成為犯罪的犧牲品,受傷,或進行不安全的性活動。

諾維洛引用司法部的數字顯示,青少年犯的謀殺案的百分之廿七,強姦案的百分之卅一,破壞財產案的百分之卅三,和搶劫案的百分之卅七與飲酒有關。

飲酒除了給青少年增添犯罪的「勇氣」,還使他們成為暴力的受害者,因為醉醺醺的青少年很可能會去「挑逗凶犯,做出危險的舉動,或不采取常規的防范措施。」

大學生和青少年中,約會強姦或熟人強姦案的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與飲酒有關。施害與受害雙方中飲酒者的比例相當。

諾維洛說,在高中生中進行的一項調查使她大為震驚。五分之一的女生和五分之二的男生說:「要是女生喝醉了,硬和她發生性關系是不要緊的。」

她在報告中引用的研究結果顯示,飲酒和使用毒品是早期性活動的最好指標。這些性活動是導致計畫外懷孕,性病的傳播,和HIV病毒感染的最主要因素。

雖然美國過去十年來與飲酒有關的汽車死亡病故有所下降,但一九八九年中死于汽車事故的青少年中,十八到廿歲中有百分之卅五,十五到十七歲中有百分之十九的人血液中含有酒精。

十幾歲青少年自殺案的百分之七十以上與酒或毒品有關。

諾維洛重申了她的看法,應在酒精飲料的標籤上寫得更明確;有關廠家應自覺地不以十幾歲青少年為他們的廣告對象;並應強化有關不足年齡者飲酒的法律。

以上報導所列事實,酒之為害,出乎意料之外的嚴重,世人多有不知,所以先知先覺的釋迦佛陀制戒,將飲酒列為五戒之一。故當奉勸世人要絕對禁酒,希望國家政府也應將菸酒專賣裁撤,以維國民身心健康,智慧增長,方為良政。

以上報導曾引起鄰居一位酒仙的注意,竟驚覺拍案地大叫說:「我要從此戒酒!」其老妻在旁看見,笑說:「你終于良心發現了!」酒仙說:「希望政府也要良心發現,不要繼續維持菸酒專賣制度,愚民取利,貽害國民身心健康才好。」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