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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竊醫藥費亦等于殺人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四月七日下午,台中有一位信徒打電話來說:「請問師父,凡是偷竊病患的醫藥費,當受什麼報應?不知慈光山有沒有看中國時報,如果有,請師父看今天中國時報第七版,就知道了。」筆者在電話中的回答是:

一、偷竊、搶奪、侵占、或詐騙他人的醫藥費,而使人不能及時治療者,情同殺人之罪。如經警察拘送法院,當依國法治以偷竊,搶奪、侵占或詐欺之罪。

二、死後即刻墮落于地獄之中,受無間地獄之苦報。

三、地獄罪畢,轉生畜生道中,有病不得醫藥;如再轉人,當遭多世貧窮下賤,身生不治惡疾之報。

其新聞報導如後:

標題為「宵小沒良心,趁人之危,榮總分院里,頻傳鬧賊」,「丈夫醫藥費被偷,女老師傷心欲絕」,其報導說:

【台中訊】一名國中李姓女老師,丈夫一年前因車禍受傷,至今還躺在醫院治療中,為了醫治丈夫的傷,李老師用盡了所有積蓄。幾天前,她身懷僅有的幾萬元存款,到醫院照顧丈夫,不料,一時疏忽,放在病房的皮包被小偷偷走,李老師傷心欲絕,希望這名小偷拿出一點良心,錢拿去也就罷了,皮包內的許多證件希望能還給她。

李老師表示,她丈夫在去年元月間,被一輛運木材大貨車撞倒,經送榮總台中分院急診,左腳無法接合,只能截肢,肺部抽血之後,又發現脊椎骨也斷了,造成下半身麻痺,在醫院手術治療多次,至今群醫還在作各種可能嘗試。

上午,未離開丈夫身邊一步,中午時間,外出買便當,當時將裝有幾萬元的皮包,就放在病房的椅子上。

李老師當時以為,病房就在護理站對面,且丈夫還在病床上,應該沒有問題。

接著又是中國時報記者陸中柱先生的特稿,題為「醫院加強防竊案,責無旁貸」,他說:

小偷最讓人看不起,到醫院行竊的小偷,更讓人切齒痛恨。

很不幸的,號稱文化城的台中市,竟有不少這種專門在醫院行竊的宵小,活躍在一群已經遭遇不幸的人身邊。

因此,許多慘絕人寰的故事,時有所聞!

一名車禍受傷的患者,躺在醫院手術房內,等待家人張羅醫療費,緊急購買血漿輸血,但是,親人將籌到的買血錢,帶到醫院辦手續購買血漿時,皮包在櫃台上被小偷扒走。

幸好,醫院方面頗能體諒,先開刀、先輸血、先救人,如果遇到勢利一點的醫院,一定要看到錢才輸血救人,後果就很難想象了。

一名攤販,做生意時被一輛疾駛的大貨車撞倒,右小腿被撞斷,原本就相當拮据的家庭,立即陷入困境。

該攤販妻子只有挑起家庭重擔,獨撐小吃攤,國中的長子、國小的長女自動放棄學業,兩人輪流到花店批花,在街頭零售叫賣,並負責照顧躺在病床上的父親。

三個月艱苦歲月好不容易熬過,眼看著一家之主可以辦理出院,不久又可重新負起家計責任,子女又能重溫校園生活。

但是,就在辦理出院手續當天,該攤販的妻子,身懷十余萬元要到醫院繳出院費時,她的皮包放在病房內,竟不翼而飛。

這十多萬元,是她們全家最後的、僅有的一筆錢,其中還包括兩名小孩,三個月來,不分晝夜的賣花所得。

沒有錢結清出院費用,病患就無法院,在不得已的情形下,他們將國中尚未畢業的長子,送到工廠當童工,由工廠老闆暫借半年工資,不足之數,以分期付款方式繳納。

又如,數日前,發生在一名李姓國中女老師身上的事,她的丈夫車禍,住院治療一年多,因傷勢嚴重,歷經無數次重大手術,家中所有積蓄幾乎花盡。

這名女老師,白天強忍著奪眶而出的淚水,仍堅強的站在講台上講課。夜晚,守在丈夫病床旁,為丈夫祈禱,為家庭的遭遇傷悲。

當她數著日子,正期望夢魘即將過去之時,躲藏在醫院角落的「三只手」,又狠狠的給她一個重擊,偷去她所有的積蓄。

類似這種發生在醫院的故事,實不勝枚舉,聽多了,甚至讓人對人性都會失去信心。

台中市幾所大型公私立醫院如榮總台中分院、省立台中醫院、中山醫院、中國醫藥學院、澄清醫院等,這種發生在病房內的失竊案尤其多,建議醫院方面,不能再以消極的張貼「小心扒手」的告示牌就自認盡到責任,應該積極的與警方合作,早日清除活躍在醫院的宵小,才是釜底抽薪之計;當然病患家屬自己也要提高警覺,共同配合,讓已經發生的不幸,很快痊愈,未發生的不幸,盡可能防范其發生。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