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飲不敬酒
人類及一切動物,因身體的需要,而有口渴的現象;口渴就需要喝水,喝水則叫飲水。而今社會文明進步,可飲而解渴的,制造了數百千種流質的食物,通稱之為「飲料」。
飲料既是社會大眾的必需品,而佛教又是提倡「人飢己飢,人渴己渴」慈悲平等的。每當自己在食用飲料時,應以真誠的語氣來問旁邊的人說「你要不要喝水?」,或「你要不要飲料?」。如系聚餐,則舉飲料杯而相敬,叫請用飲料,謂之「敬飲」,此乃一種很有禮貌的行為,是值得提倡的。
但酒則不然,酒是一種麻醉品,飲多傷身亂性,在佛教之五戒中,第五戒就是戒飲酒,酒尚應戒,何以能敬酒?故人乘佛教是提倡敬飲料,如汽水、果汁,而不敬飲酒的。敬酒之害,不勝枚舉,就左列一件事實來證明,其余可以推想而知。
民國七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的「中國時報」,第七版有一則「敬酒不成,血濺酒家,一場混亂,一死五傷」的新聞,案發後,警方已捕獲三人,此一震動台灣的敬酒命案,其報導說:
[二林訊]在酒家中飲酒作樂,因強迫敬酒未被接受,兩桌人馬引起沖突,在一場混戰中,一人被刺,送醫不治死亡。
警方已于昨日捕獲三人,另有兩人在逃,警方正在追緝中。
廿三日晚上十時廿分在二林鎮xx酒家,凶嫌鍾xx,廿四歲,住云林縣西螺鑄東興里光復西路x號)、莊xx(男,十八歲,住竹塘鄉竹林竹路x號)、詹xx(男廿四歲,住同路x號)、詹xx(男,廿四歲,住台北縣林口鄉嘉林路x號)及蕭×率等人,在飲酒作樂,並到隔壁桌敬酒;但未為對方接受,因而掀桌打起架來。
在一場混戰之中,不知誰拿出扁鑽刺殺死吉林xx(男,四十一歲,住芳苑鄉王功村x號)當場臥倒血泊中,凶嫌等人遂一轟而散。
林xx于送醫途中不治死亡,另外傷者有:游xx(男、五十三歲,住板橋市漢民路x號)、楊xx(男三十歲,住板橋市民生路x號)、莊xx(男、廿三歲,住二林鎮中山路x號)、李x(男、廿歲,住二林鎮中山路x號)及謝xx〔男、廿一歲)。
在案發後,警方立即捕獲嫌犯莊xx,並根據其口供,于昨日下午一時許,前往竹塘鄉捕獲詹xx及詹xx兩人,另有鍾xx及蕭×峰兩人在逃。
根據被捕的嫌犯說,他們是帶著醉意前往敬酒,對方拒絕接受,而認為不給面子,後來又因言語沖突,才打起架來。
被捕三人堅決否認拿扁鑽刺殺,他們說扁鑽是鍾xx所有,是否事實,有待將鍾某緝捕歸案才能知曉。
[二林訊]二林鎮xx酒家凶殺案之凶嫌莊xx、詹xx、詹xx等三人,于昨日下午,被二林警分局以凶殺罪嫌移送法辦。
[二林訊]彰化縣警局對二林鎮xx酒家凶殺案,極為關心,副局長李x忱、刑警隊副隊長張x衡,昨日整天坐鎮二林分局,指揮緝捕凶手歸案,于昨日下午又捕獲二人。
在廿三日案發當晚,二林分局已捕獲一名凶嫌,連同昨日下午捕獲的二人,已捕獲三人,但主嫌鍾xx及另一直嫌犯蕭×峰目前尚在逃中。
由被捕嫌犯口供,只有鍾xx拿扁鑽刺殺,但根據被刺死一人及受刀傷的五人情形看來,可能還有人動刀,但警方只有在現場拾獲一把扁鑽。
因此,李副局長已令該分局詳細調查凶嫌行凶經過,並全力起出凶器,有充分的證據使凶嫌能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