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不可玩槍
在今日世界上的任何一處,凡有人類的社會里,到處都有玩具槍出售,每到逢年過節,及一切喜慶之日,大人們總喜歡買玩具槍給孩子們玩。從前的玩具槍造型簡單,使人一看便知是玩具槍,近些年來,科技進步,而玩具槍活像是真的,幾乎可以假亂真。
近年在報上已看到,曾有歹徒以玩具槍而真行搶劫的案例,不止十余件。
在一個文明的社會里,是應該禁止小孩子們玩槍弄刀的;縱然是假的玩具,政府也該立法禁止,不可以養成孩子們有錯誤尚武的惡習,而以假刀假槍當玩具。如早年日本的武士道精神,已成了歷史的名詞。日本今天在世界上已是經濟大國之一,因為日本人尚武而犯下了侵略中國的大錯,自食因原子彈而投降的惡果,故日本國民已經覺悟到玩火的人,終將自焚的教訓。以目前來說,日本除了自衛武力之外,連國防軍都不用了。
以文明進步的眼光,反觀那些弄刀玩槍的行為,已是落伍社會的表現了。今後的世界事務,是以智慧者為領導,教孩子們玩槍,乃徒增自己的危險而已。因為幼稚無知,不會分別善惡的孩子,也就沒有識別真槍和假槍的能力,如以真當假,將會發生嚴重不堪的後果。
民國七十二年元月三日的聯合報第三版,有一則「八歲男童把玩獵槍,射死鄰居六歲女童」的新聞報導,就是一個實例。其事實如後:
【埔里訊】又是一件小孩玩槍射死人事件。南投縣仁愛鄉八歲的林姓男童在把玩他父親的獵槍時,一槍打死了鄰居六歲的女童李秀鳳。
林姓小凶嫌因年紀太小,檢察官在查明案情之後,認為他不負刑責,已交由家人領回管教。
警方說,林姓男童住在仁愛鄉法治村界山巷十七號。他父親林萬能于七十一年十一月廿日,到山上采蘭花時跌死,有一枝獵槍藏在家中二樓衣櫃內,林姓男同在去年十二月卅一日下午二時廿分拿出把玩時,觸動扳機,擊中鄰居六歲女童李秀鳳的下喉部,子彈從背部穿出。
地檢處檢察官李榮鴻昨日驗尸完畢後,將李女遺體發交家屬收埋,同時也將林姓小凶嫌交由他家人領回管教。
按,刑事局防爆科科長黃寶鑫亦是于卅一日深夜,被他十二歲的兒子開槍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