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貓狗孰忍食牛
最近舉國上下炒的沸沸揚揚的《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規定,違法食用犬、貓或者銷售犬、貓肉,將對個人處5000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並責令具結悔過;對單位和組織處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在監管職責方面,由公安機關統一監督管理,公安機關必須設立統一的報案電話,其他部門分工負責。(1月26日《重慶晚報》)
佛教歷來主張眾生平等,因為所有眾生都跟人類一樣享有生命的權利,生命只有一次,對于動物來說亦是如此。立法保護動物這對動物來說無疑是一件善莫大焉的大好事,可是既然是保護動物,那麼即不能厚此薄彼。不啻貓狗是人類的朋友,豬牛馬羊同樣也是人類的朋友。既然是動物保護法,難道狗和貓的生命權就高于豬、馬、牛、羊和其他動物嗎?這顯然有悖于立法的平等原則。當前國人的生活富起來了,不光自己生活的好,就連貓狗也成了寵貴一族,貓狗也有專用的口糧和日用品,且價格不菲。作為貓狗,充其量也只能是為人類看家護院,有幸者可以為人類解悶討歡作為寵物飼養,當然亦有忠貓義犬的感人事蹟。但是,作為對人類的貢獻遠不如牛馬之類的功績可言。在此不說其他動物,單單就牛而言,眾所周知,牛吃的永遠是「無價」的草,擠出的是養育了無數人類的鮮美牛奶。不光如此,自人類懂得耕織以來牛就背負著為人類耕田靶地、背車負物的重任,稍不留意還會受到人類的鞭笞之苦。
記得兒時深深觸動筆者的一件事情是這輩子永遠無法忘懷的悲痛。那是一個炎炎夏日的中午,生產隊的一頭老牛在耕完地回村、經過村頭一座年久失修的老石橋,當老牛走到石橋中間的時候石頭突然坍塌,老牛的一只後腿深深陷入老橋之中,老牛掙扎著笨重的身體引得老橋搖搖欲倒。可能是老牛太老的緣故,那只後腿怎麼拔都拔不出來,如果繼續掙扎可能會帶來橋塌牛死的危險。後來經過大人們的研究,決定鋸斷老牛的那條後腿,在沒有任何麻醉處理的情況下,用鋸子鋸斷了牛腿,場面真是令人慘不忍睹。這些還不是令人最傷感的,可憐的是它的身邊還跟隨者一頭嗷嗷待哺的小牛犢。等大家把老牛連拉帶拽的拉回村里的時候,可能是因失血過多老牛已經是奄奄一息。大人們看著老牛痛苦的樣子,經商量乾脆將老牛殺死,當人們拿來刀子的時候老牛很吃力的用舌頭舔著小牛犢,眼角還流淌著滾滾的熱淚,那場面讓所有人看了都為之動容。因此,把牛殺死之後村子里的人基本都沒有自己食用,而是把牛肉運到市場去賣掉了。筆者也因此發誓一輩子不食牛肉。試想如果有人知道這條牛的慘故,誰還忍心食用它呢?其實據筆者所知,農村的耕牛在付出生命的所有之後,連最後的肉體也都被人們作為美食而食用了。
牛的一生可以說是默默無聞的一生,它是只有奉獻沒有回報的一生,它既不會因為勞苦而去搖尾乞憐,也不會因為付出而得寵。試問當今的法律《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為什麼會厚此薄彼?對貓、狗的權利保護予以「特權」式關照,是為了迎合某些富人們的愛好還是迎合那些國外「所謂的動物保護主義者」不知道中國國情的人歡心?就不食貓狗而言筆者首先就為牛、馬、豬、羊而鳴不平。要是不食動物肉,首先就應該不能吃牛肉。
另外就環保的角度而言,眾所周知,我們的地球目前已經面臨著全球變暖的危機,據專家預測,如果不及時采取行動,北極冰層將在2012年完全熔化,而導致全球變暖的18%的原因即是畜牧業。每生產1公斤的肉類,就會排放出36.4公斤的二氧化碳,每飼養和運輸1公斤牛、羊和豬肉所需的能源,都足以點亮一只100瓦的電燈泡三個星期。牲畜釋放的溫室氣體比全球的交通體系還要多。全世界用于餵養牲畜的飼料糧食占世界糧食產量的三分之一以上,全球有23%以上的水用在了牲畜餵養上。就這些環保問題而言,我們首先不應該吃的也是牛羊等大動物的肉。
從佛家的角度來說,人們也可以食用五淨肉。即不自殺(不是自己去殺的)、不叫他殺(不是叫別人去殺的)、不聞為我殺(沒有聽到別人說為了我而殺的)、動物自相殘殺(而死的)、自死(動物自己死亡的)肉都是可以吃的。所以,筆者覺得,制定法律也要酌情而論,最好所有的肉都不要去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