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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德日記3月2日─學習佛法必須具備的條件(下)

3月2日─學習佛法必須具備的條件(下)

第二類的條件──具十圓滿:

「滿」,意為具備圓滿,有十種圓滿條件。「十圓滿」分為五種自圓滿與五種他圓滿,也就是個人修習佛法時一定要具備的五種內在條件和五種外在條件。具足二者,也就具足了十圓滿;若不具足,我們也要盡力懺悔、累積功德,希望來世能具足十圓滿。

一、五自圓滿:

(1)得人身。

(2)生中國(生于有佛法之地)。

(3)諸根具足。

(4)無宿業顛倒、未造五逆重罪。

(5)深信三寶。

二、五他圓滿:

(1)值佛住世。

(2)佛轉法輪。

(3)佛法住世。

(4)僧團住世:得善知識慈悲教導。

(5)修持因緣具足:有悲憫心之施主布施,而能有時間修學佛法。

具足暇滿的人身稀有珍貴,實在是值得慶幸、珍惜;如果能好好以此身修善積福,出離輪迴,其功德更是不可思議。聖典常以「入海盲龜以頸穿浮木孔」來比喻暇、滿人身得來極其不易。今日能夠具足種種條件,並且接受佛法的大眾,如果沒有前世的福報因緣,不可能擁有如此殊勝的果報。在輪迴中,我們是否在每世都能確保瑕、滿人身,端賴于我們有沒有把握機會精勤努力修學佛法。

要成就佛道,就得依止人身。人身甚至比天人身更為珍貴,因為天人雖然可有少量的修持,但過于安樂的生活環境卻是不利于修學的。

人身難得──我們叫它人身寶,為什麼人身如同寶物呢?是因為我們能利用人身來學習佛法、修持教法、覺證解脫。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