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叢林觀 第三章 叢林法會佛事 第一節 叢林常用法會 四、講經法會
四、講經法會
講經是現代叢林或佛教團體為提高廣大信徒的佛學水平,樹立正知、正見的能力而舉行的一種普及佛教知識的活動。這些佛教團體經常會邀請佛教界學有專長,有修有證的高僧大德前來講說經典,被稱為講經。講經根據內容的不同,可以分為講經、講律和講論。根據演講形式的不同,可以分為講經和講開示。講經是逐字逐句的講解某一部經典。例如,講解《妙法蓮花經》、《楞嚴經》;講開示是講解佛教的某一義理,講演人往往會根據所講內容作旁徵博引的發揮,以使講解生動,吸引大眾的注意力。
我國漢地的講經,開始于後漢末年。在曹魏時代,朱士行開講《道行般若經》,是為中國僧人講經之始。東晉尼師講解《法華經》和《維摩經》,是為尼講之始;姚秦時代,鳩摩羅什教授僧嵩法師《成實論》,這是講論之始。
在中國佛教史上,制定並形成一套完整講經程序的人是東晉的道安法師(公元312—385)。釋道安是東晉中期最著名的高僧之一,曾被譯經大師鳩摩羅什譽為「東方聖人」。在長期的佛教實踐中,他咀梵采華,確立了不少佛教儀軌制度。
風行于南北朝的講經儀式即是其中之一,也是迄今見諸釋教文獻記載的首例漢化佛教講經制度。
據此記述,道安所制定的講經儀軌應有行香、定座、上經和上講四大環節。
以下分條述之。
(一)行香,取禮敬三寶之意。佛教每有法事,多燒香以示禮敬、虔誠。講經既為重要法事,自然也須燒香。行香之香,大約是導師手中所執香爐中之香。
據說當時有一種叫做「鵲尾香爐」的手爐大概就是導師所擎之香爐。唐宋以後講經儀式中尚存執爐行香余馨:
若都集道俗, 或頃國大齋, 行香長梵, 則秦聲為得。
(講經時)初禮三寶,二升高座,三打馨靜眾,四讚唄……(《四分律行事抄資持記》卷三《釋導俗篇》)以此逆推,道安時行香,或也有梵唄伴唱。
(二)定座,指講經者坐法。南北朝以來講經之制,例以一人轉讀、讚唄、一人解說。前者稱為都講,後者稱之為法師。為都講所設之座叫唱經座或經座,為法師所設之座叫法座或講座,二者統稱高座。
講經之座是否有二丈高,不得確知,但對上萬人規模的法會來說,二丈不算高。外域高僧屢有被稱作高座者,因為都講、法師二人身份有尊卑之別,故坐法亦有表現。謝靈運《山居賦》敘齋講之事曰:「啟善趣于南倡,歸清暢于北機。」
自注云:「南倡者都講,北機者法師。」《高僧傳·釋曇邃傳》說曇邃睡眠中被人請去講經。「自爾日日密往,余無知者。後寺僧經祠前過,見有兩高座,邃在北,弟子在南,如有講說聲」。據此知,法師坐北面朝南為主座,都講坐南朝北為次座,乃是「定座」之例。但凡事皆有例外,那就是在皇帝大駕親御時,高座的方向便改為東、西相對了。《廣弘明集》卷二十六載梁武帝《斷酒肉文》注云:「二十三日旦,光宅寺法云于華林殿前登東向高座為法師;瓦官寺慧明登西向高座為都講,唱《大涅槃經·四相品》四分之一,陳食肉者斷大慈種義。法云解釋。輿駕親御,地鋪席位于高座之北。僧尼二眾各以次列坐。講畢,耆闍寺道澄又登西向高座,唱此斷肉之文,次唱所傳之語。」又據此注知,除法師、都講以外,其它聽眾一律就地而坐,方向大約是東西兩組相對,夾侍南、北兩位講經者,或者是圍坐。
(三)上講,指如何講經之法,包括講經的具體過程、講經者的身份和職能等等。關于講經者的身份和分工,文獻記載較詳。大致說來,魏晉六朝以來佛教講經儀式,例由法師主持並司唱導,由都講輔助並司轉經、唱唄;法師多由具有「聲辯才博」品格的唱導師擔任,都講則由善于轉經、唱唄的經師充當。身份低一點,《高僧傳》卷十三之《經師》、《唱導》篇諸傳記述甚為分明。
綜合觀之,都講之職除轉經、讚唄外,還有問難、挑起法師話頭的任務,但設難也可由在座的聽眾提出,似不專屬于都講。法師則必須解答設難,然有時也讓門下高足代答。佛教講經中的這種辯難之風,一方面反映佛法普及和深入世間,另一方面也體現了講經與當時玄學清談有染的情況。故有論者以為唱導之起源與玄學清談有關。又支遁與道安是同時代,而年輩稍長,故法師與都講之分工,似不始于道安。僧慧以法師身份講經而不煩都講的例外,更反證法師主唱導、都講主轉經和讚唄的分工通例。
魏晉南北朝時,佛教學問僧講經多采取一問一答方式,都講師發問,後由講師詳加回答與講解。于法會中,為表示對法的尊重,講師、讀師宜安置于高座。
于佛前右方,設講師座,左方設讀師座,二座相對。讀師讀經題,講師講經義。
于法會時,以平易的方式,宣唱法理,開導眾,稱為「唱導」。唐代時,為了佛法的普及,「唱導」法會逐漸演化為「俗講」法會。故聽眾不限于僧侶,亦擴及一般世俗民眾。將佛經典故與故事分類編排的《經律異相》、《法苑珠林》等,以及感應傳、往生傳、靈驗傳之編纂、流布皆與唱導有密切關系,故唱導具有一定的文學特色。
俗講的名稱,始見于唐初,實即六朝以來的齋講,乃是應用轉讀、梵唄和唱導來作佛經的通俗講演的。本來隨著佛經的傳入,就有轉讀和梵唄的發生,另外又有唱導的繼起。唱導原為說唱教導之意。從講解經論義理,變為雜說因緣譬喻,使一般大眾更易理解佛教教義,這就是慧皎所謂「宣唱法理開導眾心」(《高僧傳》卷十三唱導)之法。唱導與俗講的性質雖然有所不同,但是二者均以因時制宜、隨類化俗為主要的方法與目的,並且所用材料亦大致相同。《廣弘明集》卷十五有梁簡文帝《唱導文》一篇,王僧孺《禮佛唱導發願文》一篇,巴黎圖書館所藏《長興四年中興殿應聖節講經文》及倫敦博物館所藏《回向文》,其體例與《廣弘明集》所收,俱約略相似。因此俗講制度的一部分也可溯源于唱導。
俗講開始時,只有講經文一類的話本,後來漸采民間流行的說唱體如變文之類,以增強其化俗的作用。但變文與講經文的體制不同,也別有其淵源。
中唐時代,約在文宗太和九年以前,長安諸寺往往有奉敕開演俗講的法會。
寶歷二年(826)敬宗還親臨興福寺聽沙門文漵的俗講。由此推知其開講時當有莊嚴的儀式。俗講儀式有作梵、禮佛、唱釋經題、說經本文、回向、發願等,與講經儀式無大出入,唯多說押座一式,這大概是俗講所特有的。此外參加俗講的也有法師和都講,法師主講,都講唱釋經題,與正式講經無異。
俗講的話本,據敦煌所出作品分類,大別有三:
(一)講經文。此為俗講話本正宗。這類作品,大抵分散文與韻語二部分,散文亦用科判方式分析全經結構的;韻語以七言為主,偶爾夾雜一些三言、五言、六言在內,末尾總以「某某某某唱將來」的格式收束。內容以敷衍全經者為多,摘述一段故事者甚少。敦煌所出這類作品,如《長興四年中興殿應聖節講經文》、《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經文》、《佛說阿彌陀經講經文》、《妙法蓮華經講經文》、《佛說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天經講經文》、《無常講經文》、《父母恩重經講經文》(《敦煌變文集》下集)等,都是。
(二)押座文。據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二十六,押通作壓,座即四座之座,蓋開講之前以梵唄引攝,使聽眾專心一意。《維摩經押座文》、《溫室經講唱押座文》、《八相押座文》、《三身押座文》,均以七言或八言的韻文為中心,是短品。
這四種的末尾均有「某某某某唱將來」一句,可見押座文還有隱括全經引起下文的一種作用。另有緣起文一種,與押座文作用略同,唯較押座文篇幅更長而已,兩者當即後世入話、引子、楔子之類。
(三)變文。變文亦稱唱文、講唱文、緣起等。變文為僧侶所作,與俗講有密切關系。它本來是講唱用的,以佛教經典為主題,使教義通俗化而成為人所共知的講唱形式,最宜于俗講使用,因此也用為俗講的話本。
俗講雖有三種話本,卻以講經文為宗,押座文為引子,變文不過是補充材料而已。
俗講盛行于文宗時代(827€€840),其發生時似在唐初。如據《續高僧傳》卷二十《善伏傳》所載伏日聽俗講事,即貞觀三年(629)頃俗講即已存在。五代以後,俗講雖不大流行,然據《佛祖統紀》卷三十九引《釋門正統》良渚之言,俗講至南宋理宗時還未盡絕。這樣從七世紀到十三世紀,前後存在大約五百多年。
以區域而論,長安為俗講的中心,定時奉敕舉行;各地方寺院也大都在春秋及夏各有舉行。地方俗講與唱導差不多,而俗講僧、說法師、邑師、化俗法師等為數亦不少。
在北宋時,由于政治的原因,佛教俗講與異教一齊遭受禁止,至南宋已名存實亡。但它的影響卻極其廣大,宋以後說話人(分小說、說經及說參請、講史書、合生商謎四科)、話本、寶卷、諸宮調、彈詞等,均可溯源于此。
現代寺院中講經法會的儀式比唐宋時代的程序相對簡單得多。一般是每逢法師講經時,先設好法座,以香花、燈燭等莊嚴法會。等大眾都到齊坐好後,悅眾二人手持引磬站在門旁,僧值、主持或監院中間一站,維那呼「大眾師打引磬迎請法師。」至法師處問訊,四椎引磬。法師步入門內維那敲大磬,大眾起立。法師到法座前問訊,維那押磬舉「爐香讚」,法師拈香,展具三拜,收起坐具,問訊後登上法座。維那再領眾唱誦一系列的誦語。誦讚結束後,維那敲磬四下一押,法師在座上鳴案尺開講,維那起身展具在自己的座位前向上三拜,歸位聽經。
法師講完經,鳴案尺下位。維那敲磬,大眾起立,維那舉腔,大眾同唱「願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濟三途苦……」法師下位後,到佛前展具三拜,起具問訊,向西一問訊,再向上一問訊,向東一問訊,再向上一問訊。
維那呼「同寮法師打引磬送法師回寮」,法師說,「不消送」,那麼大眾問訊就可以了。
講經法會的場面莊嚴肅穆,舉行隆重的講經儀式,有助于收攝聽眾的心,使聽眾能夠感受到佛法的殊勝與稀有,從而生起一種更為恭敬虔誠的心。同時,在講經時舉行一定的儀式也表達了對佛法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