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叢林觀 第三章 叢林法會佛事 第一節 叢林常用法會 二、放生法會
二、放生法會
放生法會是佛教寺院中經常舉行的佛事活動,特別是在觀音菩薩聖誕或成道日,放生法會更成為必不可少的活動。
(一)放生的理論來源
所謂放生就是看到有生命的異類眾生,被擒抓關殺,驚惶失措,命在垂危之際,發慈悲心,買物救贖,予以解救釋放的一種行為。放生可以長養我們的慈悲心腸。從理論上講,放生就是還債,還今生累世以來我們所造的無數殺債。要知道因果報應,絲毫不爽,有罪必報,有債必還,今生我們所造的殺債已不可勝數,更何況累劫多生!所以我們要積極地放生,救贖生命,償還宿債,以期滅罪消愆,消除業障!在放生過程中讓我們體會到天地萬物一律平等,他們都有生存的權利,皆有感覺,皆具佛性,皆能成佛的真理,使我們慈悲看待每一條生命並且尊重珍惜!從而在生活中戒殺茹素,護生助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以慈悲心看待世界的一切。要知道佛心就是慈悲心,當我們長養慈悲心,心與佛合,諸佛歡喜,自然容易與佛感應道交,學佛道業自然容易成就。
不過中國漢地的放生習俗並不始于佛教。《列子·說符篇》載:「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可見逢節日放生,古已有之。而且《說符篇》中稱:「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競而捕之,死者眾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過不相補矣。』簡子曰:『善!』」可見,其時已出現專門捕魚鳥以供放生的人。佛教傳入中國之後,亦大力提倡放生,並與中國原有之放生習俗相融合,演變出獨特的法會——放生會。所謂放生,即贖取被捕之魚、鳥等諸禽獸,再放于池沼、山野之中。佛教稱行此儀式之法會為放生法會(簡稱放生會)。
佛教提倡放生,源于《梵網經》所列四十八種輕戒中第二十「不行放救戒」: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即佛子應以慈心行放生之業,因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世世皆由彼受生,故六道眾生悉是我父母;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關于放生救護之法,諸經多有記載,如《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子品》稱,流水長者子救起瀕死之魚,與之水、食,為其解說大乘經典,諸魚聞經後,皆生忉利天。又《雜寶藏經》卷五說,一沙彌因救起漂流水中之諸蟻子,而得長命之果報,這種放生能增壽延年的觀點至今仍有很大影響。
我國佛教的放生,是與戒殺念佛之行儀緊密相連的。戒殺是五戒、十戒等之第一戒,向來為佛教徒所嚴守。南朝齊、梁之際,佛教徒即依據《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四中「不應食肉」之語而行斷肉。梁武帝就曾下詔禁止殺生,又廢止宗廟供獻犧牲之制。我國大規模放生始于天台智者大師。智者居天台山時,為令臨海居民莫以捕魚殺生為業,曾自舍身衣,並勸募眾人購置放生池,復傳授池中族類「三皈戒」,為彼等說《金光明經》、《法華經》等,以結法緣,從而開天台放生會之濫觴。其後,唐肅宗于乾元二年(759)下詔,在山南道、劍南道、荊南道、浙江道等地設置放生池八十一所。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敕令天下重修放生池。
天禧三年,天台宗遵式奏請以杭州西湖為放生池,自制「放生慈濟法門」,于每年四月八日佛誕日舉行放生會,為天子祝聖。天聖三年(1025),四明知禮亦奏請永久成立南湖放生池之佛生日放生會,並撰《放生文》以定其儀規。此後,放生習俗徹底佛教化了,並經久不衰。現在通行的《放生儀規》,是依據《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子品》的大意編撰的。
(二)放生的內涵
放生不僅具有充分的理論來源,而且放生還代表深刻的內涵,具體說來,放生具有以下內涵:
1、放生就是救命。放生就是救護那些被擒、被抓、將被宰殺、命在垂危的眾生的命,而眾生最寶貴的就是自己的生命得以重拾生機,救他們的命,他們感激最深,所以功德至大!2、放生就是還債。我們今生及累劫以來所造的殺業早已無量無邊,放生就是出錢、出力來救贖眾生的性命,以償還以前我們所積欠無數的殺債。
3、放生就是慈悲。佛心就是大慈悲心,慈悲心是學佛的根本,而放生則是為了解除眾生的苦難,起慈悲心予以救贖的一種行為。放生可以長養我們的慈悲心,在放生的過程中,慈悲心獲得最大的培養。常常放生,慈悲心常常滋長,與佛心更相契,與佛更容易感應道交,學佛道業更容易成就。
4、放生就是實踐。與其空口說得萬言,不如老實行得一字,學佛最重要的就是實踐。在放生真實的行動中,真正去培養慈悲,真正去解救生命,真正去為眾生皈依、念佛、懺悔、回向,真正去體會眾生平等一如、皆具佛性、皆能成佛的道理,真正做到自利利他,這樣的修行才能真正得到利益。
5、放生就是積極。吃素與放生是學佛人行持上極重要的二件事。但吃素只是止惡。是消極地不再造殺業,不再積欠新的殺債;而放生卻是揚善,是積極地救贖生命,償還以前所欠的殺債。吃素而不放生,以前欠的殺業還是有果報的;放生而不吃素,所修得的功德又因為吃肉殺生都賠光了。所以吃素放生是一體的二面,需要相輔相成的,同時並行,效果才會顯著。
6、放生就是改命。我們今生的命運遭遇是因為多生以來所造就無數的善惡因緣所呈現的一個結果,造善因就得善果,造惡因就得惡果。但未來的命運卻完全掌握在我們自己的手中。通過積福行善,誠心懺悔,我們的命運可以完全改變過來。而放生的功德最大,既直接又快速,改變命運的力量最為顯著。
7、放生就是解冤。每一個眾生在多生累劫以來,都曾經與我們結過冤仇,冤仇既結,懷恨在心,必當伺機報復。而放生正可以解冤釋結,化敵為友,避免彼此的冤冤相報!8、放生就是救親。每一個眾生在無始的輪迴中,都曾與我們互為父母、子女、救眾多生命!放生就是積最大的福!放生就是行最手足、親眷,只因彼此業緣不同,今朝我幸而為人,彼不幸淪為畜牲,放生就是救拔我們累世以來的親友眷屬,使其重拾生機,安享天年!9、放生就是延壽。每個人都希望長壽,放生救贖生命,延長了無數眾生的生命。也必然同時延長了自己的壽命,這是因果永恆不變的真理。
10、放生就是福善。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而每一條生命都是平等珍貴的,所以救一眾生,功德已無量無邊,更何況大的善;積福行善,所有功德,莫過放生!
(三)放生的功德
佛經上說,放生不僅可以消除歷劫罪業,而且還具有無量的功德,現略舉其大要簡單地述說如下:
1、無刀兵劫,免除戰爭殺禍。
2、長壽、健康、少病。
3、免天災橫禍,無諸災難。
4、子孫代代昌盛,生生不息。
5、多子宜男,所求順遂!
6、官祿亨通,一帆風順!
7、喜氣吉祥,四季安寧。
8、解冤釋仇,諸惡消滅,無憂無慮。
9、合天心,順佛令,物類感恩、諸佛歡喜。
10、得生天上,享無極之福,若兼修淨土,直可往生西方極樂世界。
(四)放生的儀式
一般說來,按現行《放生儀規》,放生全過程可分為灑淨頌偈、說三皈依、放生發願三個程序:1、灑淨頌偈放生儀式開始前,于放生處設香案,備淨水楊枝,中供觀世音菩薩像。放生儀式開始,眾等即以慈眼視諸眾生,念其沉淪,深生哀憫,復念三寶有大威力,能救拔之。法師手執水盂,默念想云:一心奉請十方慈父,廣大靈感觀世音菩薩,降臨道場,加持此水,具大功勳。灑沾異類,念彼身心清淨,堪聞妙法。法師邊灑淨水邊頌《香讚》:「楊枝淨水,遍灑三千,性空八德利人天,福壽廣增延。滅罪消愆,火焰化紅蓮。南無觀世音菩薩摩訶薩,南無觀世音菩薩摩訶薩,南無觀世音菩薩摩訶薩。」然後三稱「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頌畢,法師與大眾同誦《大悲咒》若干遍,並且于眾生靈處邊繞行邊灑淨水。接著,再誦《心經》一遍,《往生咒》三遍,三稱「南無甘露王菩薩」。
2、說三皈依法師拈香,啟請盡虛空、遍法界十方常住佛法僧三寶。然後,法師代這些水陸飛行、為他網捕、將入死門的諸眾生行懺悔,懺悔畢持咒。接下來,法師向眾生傳授皈依,法師開頭說:「諸佛子,汝等不聞三寶,不解皈依,所以輪迴三有,今墮畜生。我今授汝等三皈依法,汝今諦聽。」然後法師說一遍,大眾答一遍,如是三遍。「三皈依法」的核心內容即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法師授「三皈依法」後,再說「十二因緣」,以令眾生「了知生滅之法,悟不生滅之法」;再為眾生稱「四弘誓願」,望其「依佛發願,依願修行」。發願詞為,先誦「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三遍,再誦「自性眾生誓願度,自性煩惱誓願斷,自性法門誓願學,自性佛道誓願成」。然後,法師又為眾生稱讚如來吉祥名號,令其「永離三途八難之苦,常為如來伴侶。」
3、放生發願法師在放生前對眾生叮嚀道:「唯願汝等,既放以後,永不遭遇惡魔吞噬、網捕相加,獲盡天年。命終之後,承三寶力,隨緣往生,持戒修行。」
又說:「更願放生,菩提行願。念念增明,救護眾生。……願捕生人等回心向善,同得解脫,共證真常。」最後,法師拈香念佛,將眾生靈輕輕放去。大眾即同念回向偈:「願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濟三途苦,若有見聞者,悉發菩提心,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
由于放生既源于我國古代民俗,又有佛教經典的依據,因此放生在我國民間和佛教界均有相當深遠的影響,留下了許多膾炙人口的有關放生的詩文。宋代陸游詩云:「血肉淋漓味足珍,一般痛苦怨難伸。設身處地捫心想,誰肯將刀割自身?」元代趙孟頫詩:「同生今世亦有緣,同盡滄桑一夢間。往事不堪回首論,放生池畔憶前愆。」這些詩文寓意深刻,發人深省。一般說來,放生是寄托著深厚的佛教意蘊,因而是十分莊嚴的,但在其傳播過程中亦出現了一些與放生原旨不符的流弊。比如,放生中出現重虛文而不重實質的現象;又比如,一些人專門從事捕捉禽獸鳥魚,以供放生之用。基于此,歷來放生均提出一些注意事項,其要大抵為:第一,放生無定物,即無論飛禽走獸,即量力買放;第二,放生無定日,雖有的規定每月一次或佛誕日舉行,但萬不可限定時日,以免有人專門于此日前大量捕捉生靈;第三,放生無定處,即不要受儀規的束縛,遇有特殊情形,即可隨處放生,只要稱念佛號加以接引即可,不一定要舉行完整的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