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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叢林觀 第二章 叢林法器 第二節 莊嚴具 三、幡

三、幡

  幡的梵語為波多迦,是旌旗類的總稱。又作旛。音譯波哆迦、馱縛若、計都。與「幢」同為供養佛菩薩的莊嚴具,用以象徵佛菩薩之威德。在經典中多用為降魔的象徵,在《觀心論灌頂法師疏》中說:「繒幡,即翻法界上迷生動出之解。幡壇不相離,即動出不動出不相離也。」幡最初是武士在戰場上用來統領軍旅、顯揚軍威的物品,佛教則用來顯示佛菩薩降魔的威德,與「幢」同為佛菩薩的莊嚴供具。幡是長條形的綢布類片狀物,它由四部分組成:上有三角形的幡頭,以下連接長方形的幡身,幡身大多繪有圖像;幡頭之下,在幡身兩側,有兩條長約幡身三分之二的細條,稱為幡手;幡身之下則垂飾細條或縧子若干,稱為幡足。

  在佛教中造幡有降魔、延壽等種種功德,如《撰集百緣經·布施佛幡緣》中說,波多迦比丘于過去世為毗婆尸佛造長幡,于是在九十一劫中不墮地獄、畜生、餓鬼等惡道,在天上人中,常有幡蓋覆陰其上,享受天人的福樂。

  關于造幡的功德,《撰集百緣經·頂上有寶蓋緣》記載,迦毗羅衛國有一個長者之妻子,誕生時空中懸有大幡蓋,因此名其為波多迦(即「幡」)。波多迦後出家得阿羅漢果,受世人敬仰。此外,《藥師本願經》、《十方隨願往生經》及《釋門正統》卷四等亦說命終時懸幡可廷壽或招福,此即是「續命神幡」與「命過幡」。

  《灌頂經》卷十一說,造幡能獲福德,離八難之苦,得生十方諸佛淨土;《灌頂經》卷十二又說,造五色神幡,並且燃燈不熄,能夠脫離病苦,延續壽命。由此可見,經典中亦常謂造立此幡,能得福德,避苦難,往生諸佛淨土,又說供養幡可得菩提及其功德,故寺院、道場常加使用,因而成為莊嚴之法具。在《長阿含·游行品》中說:「以佛舍利置于床上,使末羅童子舉床四角,擎持幡蓋,散華燒香,作眾伎樂,供養舍利。」

  幡之形狀,一般是由三角形的幡頭、長方形的幡身、置于幡身左右的幡手,及幡身下方的幡足構成,有大有小。通常是以布制成,也有金銅制、雜玉制、紙制等類。其所懸掛之場所,有時是堂內柱上,有時樹立在佛堂之前庭,或附著于天蓋之四隅。

  幡按照材料、顏色、大小、使用場所、用途、圖樣的不同而分類,種類繁多,概述如下:

  (一)以材料種類分:如錦幡、綾幡、絹幡、平幡,這是依布的素材而命名,其他還有羅幡、刺繡幡等。另外,以薄銅板所制的幡,稱為金銅幡;絲幡,幡手、幡足為束絲所作,或者垂之以絹絲;以瑪瑙、琉璃、玻璃、水晶等寶玉連綴而成,稱為玉幡;用木制成的,稱為板幡。

  (二)以顏色分:有白幡、赤幡、黃幡、青幡、淺黃幡、緋幡等單色幡,及密教修法用的五色幡。五色幡是青黃赤白黑五色,顏色的配置是有特定的意義,五色是表示五行,分別代表體內的五臟,用此供奉諸佛,就是使供養者養五臟而延續壽命,所以用五色采幡修延壽的秘術。其他還有八色幡、九色幡、雜色幡等多種。

  (三)依大小分:有大幡、小幡的稱呼,其大小、寸法都有一定的規定。

  (四)以使用場所分:依所懸建築物的不同而名稱有所差別,有金堂幡(中堂幡、佛殿幡)、講堂幡、彌勒堂幡,以上總稱為堂幡,諸堂所用的幡大多采用錦幡、綾幡、刺繡幡。用于請雨法的庭儀者稱為庭幡,多用玉幡、絲幡、青幡。

  懸掛在導師、講師的高座,稱為高座幡。掛在天蓋的四角,稱為天蓋幡。

  (五)以用途分:有灌頂幡,是密宗在施行灌頂法事時所用,特點是幡身狹長,幡手短(大約只有幡身的四分之一)而有多條;續命幡、壽命幡,是為了祈禱延壽;薦亡幡、命過幡,是在人死亡的時候,為死者積福德,希望死者能在中陰身時往生淨土;送葬幡,又稱為四本幡,四本是指生、住、異、滅四本相,用于送葬行列之中,常常是紙做成的,用完後便燒掉;施餓鬼幡,是在施餓鬼法會中所用的幡,也是用紙做的,用後焚毀。

  (六)以所繪圖形分:可以大概分為繪幡、種子幡、三昧耶形幡、幢幡等四種。繪幡是描繪有佛、菩薩、明王、天部等形像,有如來幡、菩薩像幡、明王幡、不動幡、天王幡、七大龍神幡等多種。種子幡是書寫佛菩薩的種子(種字)來代替繪像,種子表示佛、菩薩等諸尊所說真言的梵字,也是密宗修行者在修「字輪觀」時所觀照的對象,之所以稱為「種子」,是因為它具有「自一字可生多字,多字復可賅攝于一字」的意義。三昧形幡就是佛法幡,是描繪佛菩薩的三昧耶形的幡,即是繪畫佛、菩薩的持物和印契(手印)。幢幡是六角或八角的幢的形狀,將幢與幡兩方面的功德合起來,木制的幢幡,稱為木幢幡。

  所以,從以上看來,幡在莊嚴具中是最為重要的,其用場也最多。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