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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叢林觀 第一章 叢林清規 第四節 叢林制度 七、嗣法

七、嗣法

  「嗣法」也稱「傳法」,是指弟子對師父所傳佛法的繼承,隋唐以後由于寺院經濟的發展,佛教僧侶采取世俗地主的宗法傳承方法,師父在傳授佛法的同時,也把寺產傳給嗣法弟子,此嗣法弟子稱「法嗣」。禪宗從初祖菩提達摩到六祖惠能大師都是采用「以心印心」的方式,以法衣和缽作為基本的得法信物。所傳的衣指袈裟法衣,缽指食器。師父在臨終前將衣缽傳授給弟子,以此證明傳法授受關系。據傳弘忍傳衣缽給惠能時,曾對惠能說當年達摩祖師來中國傳法給二祖,恐世人不相信其師承關系,故傳給他的衣缽為證明,因此之故,禪宗的嗣法便稱為「衣缽相傳」。

  後世的禪宗的傳法,衣缽一般不再作為主要的明證,取而代之的是用法卷的形式來作為證明。法卷肇始于明代龍池幻有正傳禪師,他年輕時,從江蘇乘船逆江而行,至湖北荊州,本想去終南山習定,因患眼疾,又遭明·武宗滅法,隱住于荊州鄉下的一個縫鞋匠家中數載。武宗滅法後,有一天,他問縫鞋匠,你去城里縫鞋,看見是否有出家人,答道:已看見,師說:我有一物要賣,貨賣出家人,不賣俗人。說著從衲衣中打開背心一處。一塊黃布上有四字「正法眼藏」,你明天進城放在擔子前面。第二天,鞋匠照辦,坐在城南門口做活,不一會兒來了一個「癩頭和尚」,一見此物,便問鞋匠,您這物從何處得來?鞋匠答曰:是住在我家的師父,今日要我賣給出家人,價錢由我師父面定。隨後二人回到鞋匠家,這時幻有禪師坐在堂中,出家人隨即三拜,幻有禪師就勢按住那和尚的頭,說:

  「好一個癩瓜」。那人休息二天,收拾背架接幻有禪師乘船而去江浙弘宗演教,續佛慧命。那個和尚名叫「密云圓悟禪師」。

  法卷有兩種寫法,傳統寫法為:封面為「正法眼藏,佛祖源法」八個大字。正文從釋迦牟尼佛靈山拈花,迦葉尊者破顏含笑,始為西天初祖,至二十八祖達磨菩提,至慧能六祖一花開五葉,按五宗各宗的祖師傳承順序而寫。如,傳臨濟第四十、傳曹洞四十、傳溈仰第、傳云門第、傳法眼第,接著再寫法偈一首,某某禪人善自護持,後書法派,佛歷:歲次、年、月吉日,蓋寺院及傳法師父的印章。

  另一種寫法是:「正法眼藏」大字寫在黃綾上,從上諸祖備在傳燈,茲不重出,略書近代,以表源流。傳臨濟正宗第四十幾世,空林堂上第幾代,再寫付法偈一首,某某禪人善自護持,後書法派,佛歷歲次、年、月吉日,後蓋寺院大印章,正法眼藏大印,傳法師父印章。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