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業
身口意三業。
(一)身業,指身所作及無作之業,有善有惡,若殺生、不與取、欲邪行等為身惡業;若不殺、不盜、不淫,即為身善業。
(二)口業,又作語業,指口所作及無作之業,有善有惡,若妄語、離間語、惡語、綺語等為口惡業;若不妄語、不兩舌、不惡語、不綺語則為口善業。
(三)意業,指意所起之業,有善有惡,若貪欲、瞋恚、邪見等為意惡業;若不貪、不瞋、不邪見則為意善業。此外,另有非善非惡、無感果之力的無記之身口意三業。〔別譯雜阿含經卷五、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三、集異門足論卷六、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末〕
就善、惡、無記等三性分業為善業、不善業、無記業。
(一)善業,指以無貪、無瞋、無痴等為因緣之業。
(二)惡業,又作不善業,指以貪、瞋、癡等為因緣之業。
(三)無記業,非以無貪、無瞋、無痴等,亦非以貪、瞋、癡等為因緣之業。〔俱舍論卷十五、瑜伽師地論卷九、品類足論卷五、發智論卷十一〕
又作三受業、三受報業。就苦、樂、舍三受,分業為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受業。
(一)順樂受業),又作樂報業,指福業及順第三靜慮而受之善業。
(二)順苦受業,又作苦報業,指非福業。
(三)順不苦不樂受業,又作不苦不樂報業,指能感一切處阿賴耶識之異熟業及第四靜慮以上之善業。〔俱舍論卷十五、瑜伽師地論卷九、品類足論卷五〕
又作三時業、三報業。就現、次、後等三生之報,分業為順現法受業、順次生受業、順後次受業。又作現報業、生報業、後報業。
(一)順現法受業,即此生所造,于此生成熟之業。
(二)順次生受業,即此生所造,于第二生成熟之業。
(三)順後次受業),即此生所造,于第三生以後次第成熟之業。〔俱舍論卷十五、瑜伽師地論卷九十〕
就界之上下及所感果之愛與非愛之別,分業為福業、非福業、不動業。
(一)福業,招感欲界善果之業;此業能招可愛之果以益有情。
(二)非福業,又作罪業。招感欲界惡果之業;此業能招非可愛之果以損有情。
(三)不動業,招感色界及無色界善果之業。又色界、無色界之業,以定力之故,初禪之業必感初禪之果,二禪之業必感二禪之果;其業與果皆不動轉,故稱不動業。反之,欲界之業則能為他緣所動轉,故稱動業。〔正法念處經卷五十五、俱舍論卷十五、順正理論卷四十〕
就施、戒、修,分業為施類福業事、戒類福業事)、修類福業事。又作三福業事、三類福業事、三性福業事。略稱三福業。
瑜伽師地論卷九(大三○‧三一九下):「施性業者,謂若因緣,若等起,若依處,若自性。彼因緣者,謂以無貪、無瞋、無癡為因緣。彼等起者,謂無貪、無瞋、無癡俱行,能舍所施物,能起身語業思。彼依處者,謂以所施物及受者為依處。彼自性者,謂思所起,能舍所施物身業語業。如施性業,如是戒性業、修性業,隨其所應應知。此中,戒性業因緣、等起如前,自性者,謂律儀所攝身語業等。依處者,謂有情、非有情數物。修性因緣者,謂三摩地因緣,即無貪、無瞋、無癡。等起者,謂彼俱行引發定思。自性者,謂三摩地。依處者,謂十方無苦無樂等有情界。」〔中阿含卷十一牛糞喻經、增一阿含經卷十二、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三〕
就律儀、不律儀、非律儀非不律儀等三種之別,而分業為律儀所攝業、不律儀所攝業、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業。
(一)律儀所攝業,又作律儀業。有三種:別解脫律儀所攝之業、靜慮等至果斷律儀所攝之業、無漏律儀所攝之業。
(二)不律儀所攝業,又作不律儀業。瑜伽師地論卷九列舉十二種不律儀類所攝之業,即:屠羊、販雞、販豬、捕鳥、罝兔、盜賊、魁膾、守獄、讒刺、斷獄、縛象、咒龍。(三)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業,又作非律儀非不律儀業。除上述之律儀業及不律儀類業外,其余一切善、不善、無記業均是。〔發智論卷十二、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八〕
就三世,分業為過去業、未來業、現在業。
(一)過去業,謂住于習氣之位,或已與果,或未與果之業。
(二)未來業,謂未生未滅之業。
(三)現在業,謂已造已思而未謝滅之業。〔發智論卷十一、俱舍論卷十七、瑜伽師地論卷九〕
就三界之所系,分業為欲界系業、色界系業、無色界系業。
(一)欲界系業,謂能招感欲界之異熟而墮于欲界之業。
(二)色界系業,謂能招感色界之異熟而墮于色界之業。
(三)無色界系業,謂能招感無色界之異熟而墮于無色界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