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肉十過
法苑珠林卷九十二載食肉者有十過:
(一)眾生是己親,謂一切眾生輪迴于諸道,互相生育而遞為眷屬,以此因緣,故所食之肉無非親屬。
(二)見生驚怖,一切眾生皆護身惜命,若遇食肉之人則驚怖遠離。
(三)壞他信心,世間行善之人若見僧者食肉,即生毀謗之心,以為佛門中無有真實修梵行者。
(四)行人不應食,菩薩為求出離生死,當修慈悲之行而少欲知足,故不應食肉。
(五)羅剎習氣,羅剎,即速疾鬼;習氣,即先世余習之氣分。謂沙門于宿世中曾做羅剎之眷屬,今雖出家在佛門中,然因往昔之余習,故見食肉者歡喜親近。
(六)學術不成,學道之人若好食肉,則污染梵行,于如來無上聖道、出世解脫等,不得成就。
(七)生命同己,學道之人應起慈心,諦觀一切眾生之惜命畏死與己無別,故當護惜之。
(八)天聖遠離,食肉之人,諸天聖人皆厭惡遠離而不喜親近。
(九)不淨所出,一切畜生以宿因不淨之業,而成不淨之身,其所食啖又多不淨;學道之人欲修梵行而食彼肉,則亦為不淨。
(十)死墮惡道,食肉者必常殺害牲畜之性命,惡業日積,故命終後應墮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