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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十利

據月燈三昧經卷六載,般若,智慧之義;即菩薩由修行般若,而通達無礙,獲得下列十種利益:

  (一)菩薩照了萬法俱寂,故雖行布施,然無「能施」之想,亦不執著于所施之物,及不見受施之人。

  (二)菩薩雖堅持淨戒而無所毀缺,然以空慧照之,則不見有「能持」、「能犯」之相。

  (三)菩薩安住于忍力,雖度化眾生,然以空慧照之,則不生起「眾生得度」之想。

  (四)菩薩于諸梵行雖勇猛精進,然以空慧照之,則不見有身心精進之相。

  (五)菩薩雖處于禪定中,然以空慧照之,則于一切諸禪功德,不生味著之心。

  (六)菩薩能以空慧照了諸法本性空寂,亦知佛、魔體元不異,故魔雖現相,然無所怖畏。

  (七)菩薩于世間、出世間之一切諸法,無不通達明了,故于他人之言論,皆能辨其邪正是非而不為所惑。

  (八)菩薩照了諸法,洞徹生死之淵源,不為輪轉所溺。

  (九)菩薩雖觀一切性空,然常以廣大悲愍之心,誓拔一切眾生之苦,令其得解脫。

  (十)菩薩能了知聲聞、緣覺二乘之法,沈滯于空寂而非究竟,故唯求大乘無上之道,以得解脫。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