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愛一個人,就要給他自由

愛一個人,就要給他自由。如果以「愛」的名義,把他盯得死死的,根本不給他自由的空間,只會讓他的心離你越來越遠。不僅是戀人之間如此,父母與子女之間也如此。任何一種愛,若建立在控制別人的基礎上,自己一味地付出,卻完全不顧對方的感受,那你越愛他,他越累。 有些人的嫉妒心特別熾盛,認為自己所愛的人只為自己獨有。別人無意中看一眼,或者稍微與其接觸、談話,自己就會妒火中燒,生起極大的嗔恨心,甚至不惜一切想毀了對方。 我的家鄉有個人,他曾對妻子說:「其他什麼事你都可以做,唯獨有件事我不許,你要注意啊!」現在他已七八十歲了,但年輕時的這句話,一直被大家傳誦著,「流傳百世」。可見,有些人對愛人有著強烈的占有欲。 《百業經》中有一個殘忍的故事: 從前,有個國王叫丑陋者,嫉妒心極強,性情十分殘暴。他為王妃制定了極其嚴格的禁令,尤其是禁止別人仰望王妃的姿色。所以,他每次帶王妃出游時,街道兩旁不能打開門窗,若有人打開後無意一瞥王妃,他會立即剜掉此人的眼睛。 一日,他與王妃們去森林游玩。當時有位獨覺在那里禪修,幾個王妃見他身相莊嚴,生起無比歡喜心,于是紛紛取下面紗,在其面前恭敬頂禮。國王聞知此事後,當下嗔心大起,命人立即剜去獨覺的雙目。 因前世惡業感召,獨覺被害時沒能顯現神變。之後,他飛入虛空示現種種神變。見此情景,國王非常害怕,頓時跪在地上懺悔,乞求清淨罪業。 然而,因果是不虛的。由于在嫉妒心的推動下,國王曾剜掉過成千上萬人的眼睛,一旦業力成熟,他仍無法避免果報–多生累劫成為沒有眼睛的眾生,直至佛陀在世時,他還是一個盲人。 佛經中說過:「增上貪欲者,不知理非理。」有些人在嫉妒心或貪心生起時,做事情根本不講理,好像發瘋了一樣,過段時間冷靜下來,才知道自己特別過分。 其實,嫉妒只是分別心在作怪。假如你真的貪著愛人,那他去世之後的遺體,別人再怎麼看、怎麼焚燒,這時候為什麼你無動于衷,不像以前那樣妒火中燒了呢?仔細想一想,你到底愛的是什麼?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