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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放生

「放生」典出于大乘佛經,盛行于中國內地,西藏亦然,也流傳于日本和鄰近的韓國與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動是基于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輪迴生死的因果觀念。所渭「吃它半斤,還它八兩」。如果能夠既戒殺又放生,當然功德倍增,此等感應靈驗的事例,史不絕書。

  現代社會科技進步,人口密度膨脹,生活空間縮小,要想求得一個絕對安全可靠的放生池和放生區域,是相當困難的。其難處除了漁、獵的網捕射殺與打撈之外,也有自然環境的限制。如今日的台灣與美國,只有野生動物保護區。此外,有人基于愛心或保護自然環境的立場,勸導社會大眾不要亂捕濫殺,以免破壞生物互相生剋的自然協調,也是為了挽救珍稀動物瀕于滅種的危機,這些跟佛教放生的本意雖相應但不相同。如果我們僅把要放生的生物無限制地流放在自然景觀動物保護區,到了飽和程度,也會有人以控制繁殖和適量的捕殺等方式來調節其生活空間的。

  因此,我們到哪兒放生?應該如何放生?如果是魚,有人用鉤釣、網撈;如果是鳥,有人用槍射、網捕。而且今日的魚市場和鳥店,所售的商品很少是野生的,多半是來自人工繁殖的魚池和鳥園。那些動物,根本沒有適應自然環境而自求生存的能力,放生,也等于殺生。放小的,被大的吃掉;放大的,就進入餐館的廚灶。鳥類,尤其是魚類,都有它們生存的習性。一定的魚類必須生存于一定的水質、水深和水流的環境中;買淡水魚放于大海,買海魚放于淡水都是大問題。如果是鳥園繁殖的鳥類,它們不曾在自然界覓食,便可能甚至不知草叢樹林間的草種樹果等也可以作為食物;如果放之于原野,不是飢餓而死就是被其他動物或鳥類捕食而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否還需要放生?是否還應該放生?

  關于如何放生要注意事項:

  1.時間:放生在每月初八、十五、二十五、三十或佛菩薩的紀念日較為殊勝,尤其在神變月(藏歷正月)的功德更大。但也可以不定期放生。

  2.地點:宜在放生池、以及遠離捕殺之水域、山林等盡量能使所放眾生生存悅意且能長壽之地。

  3.類別:蟲類、魚類、飛禽、畜類等,所放眾生之軀體越大,則所獲之功德也越大。

  4.方式:動作輕柔,若有甘露丸、解脫丸等則預先化于水中,在放生前灑在所放動物上。用密宗《系解脫》在其上方加持則更為殊勝。

  5.發心:應發利益眾生之清淨心,一心一意為其獲得暫時之安樂及究竟之解脫而祈禱。

  佛教以人為本,放生最基本是要「放人」,放人一條生路:給人方便、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信心、給人離苦、給人救濟。我個人始終認為,最大的放生還是應當弘揚正信佛教,讓更多的人來了解佛教、信仰佛教,從而減少對動物的虐殺和人類之間相互的殺戮。我們當站在一個時代的高度來面對和適應新形勢下的發展和需求。也許,減少屠殺與虐待動物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教導世人明白佛陀的教義。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