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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障與懺悔(法增比丘)

業障與懺悔

法增比丘(Bhikkhu Dhammavaro)

身口意業

業(Kamma)是指行為或造作。包括我們一切身口意的造作。在《增支部6.63經》中佛言:「比丘們啊!我說業就是『思』,『思已』,依身語意而造業。」思即是意業,思已是思之後發動的身口之業。行(Samkhara)本義是集造或集造者,義為眾緣之和合。它本身就是業,它是十二緣起的第二支。眾生生存的一切法都經過『行』,才成為緣生或有為法。眾生的出現是行的作用,他們出現在世間之後所造的身語意業是『有』,這是緣起法的笫十支。它即是生存的意思。除了證果的佛陀與阿羅漢之外,所有的人都天天在造業。

業力與輪迴的關系是這樣的,造業是因,輪迴是果。報是指果報(異熟Vipaka)。業有如種子,報有如種子長大開花後所結之果。隨彼業因,業報也有好壞之分。因果是自然的規則,不受任何力量控制,也無上帝或大梵天王的主使。

在《增支部Anguttara Nikaya3.135經》中佛言:「比丘們啊!凡是在過去世之中,曾為應供及正等覺者的世尊(複數),都曾經是業論者、業果論者和精進論者。比丘們啊!摩伽利(Makkali)是個愚人,他說:「非業、非業果、非精進」而遮止這一切。」佛陀承認業,並認為我們受過去所造之業影晌。

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藥事》里記載∶「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在《涅槃經》中佛言:「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三世因果,循環不失,此生空過,後無追悔。」

業與輪迴的關系也說明了在三界的存在中,沒有造物主或上帝的操縱眾生善惡的果報。在《相應部》12.18經里佛否決世人對業的四種極端看法:「苦樂非自作(宿命論,一種極端),也非他作(大自在天神所作,另一極端),更非自他作(自己宿世及大自在天神共作),亦非自非他無因作(無因而生)。」佛依中道而說法,以十二緣起來解釋。它純粹是我們各自所造的業,當緣的條件具足時,引來不同的受生環境,不同的色身,不同的命運、遭遇,不同的果報。所以當惡報現前的時候,不要怨天尤人;善報現前的時候,也不要過度歡喜。

業的主人

我們是業的主人,是自己業的繼承人,由自己的業而生,是自己業的親族,依自己的業的支撐而活,不論我們造何種業,善的或惡的,我們必將去承擔,這是肯定的,我們應當天天如此地思維及反省。

在《十善業道經》(《大正藏》卷十五)經里佛言:「世尊告龍王言:一切眾生心想異故,造業亦異,由是故有諸趣輪轉。…………..作身語意諸不善業,是故隨業各自受報。」

佛陀比喻說:業是我們耕耘的土地,識是我們下的種子,貪欲是我們促使種子發芽的水份。因此我們要好好思惟一下貪欲的過患,以及省思是否應該謹慎造業呢?

在《中阿含.思經》里佛道∶「若有故作業,我說彼必受其報;或現世報,或後世報。若不故作業,我說此不必受報。于中身故作三業,不善與苦果受于苦報;口有四業,意有三業,不善與苦果受于苦報。」

佛說業力是不會消失的,在六道和三界里都沒有躲避業報的地方∶ 「惡業未成熟,惡人自慶幸,惡果成熟時,惡人方知苦」(《南傳法句經新譯》,119偈。) 「非隱于虛空,海洋洞穴中,欲避惡果者,世間無避處」」(《南傳法句經新譯》,127偈。)

有情眾生的生死輪迴是以三種方式來進行。首先是以無明、愛及取等煩惱為因(苦集) 而起煩惱輪轉(Kilesavattam) ;其次是以行及業有為果的業輪轉(Kammavattam) ;第三是以生有為果(苦)的識、名色、六處、觸、受的果報輪轉(Vipakavattam)。

眾生的輪迴是一種相依相續的身心現象(或名色法) ,其根本原因是無明。由無明而起的行乃是因為貪愛,貪愛是思心所,由它引起其它一切的造作。眾生受到過去業的牽引,因此又在新的生存地(三界六道)結生。這是過去因(行與業)連結到現在的果(胞胎的識),過去世的業成熟時(眾緣俱足)而引生異熟(現在世)的果輪轉。在生存地茁壯長成後,又受到自己無明的蒙蔽及渴愛的驅使而造作種種善與不善業,因此現在果(受)引生了現在因(愛)。現在世的果(身體與苦樂感受)又引生煩惱(即欲享受更多快樂和避免遇到痛苦)。因此現在因(業有與行)又會產生未來果(生)。這即是果輪轉引生煩惱輪轉引生業輪轉。凡夫就這般把三輪如此轉動著,直到其無明被聖道的戒定慧學根除,不再繼續造業,業才得以滅盡,輪迴才會停止。就像一個火堆,若沒有再加入新的薪木,火就不再繼續燃燒,火就會滅了。

業果的輕重

在《中阿含.思經》里佛道:「若有故作業,我說彼必受其報;或現世報,或後世報。若不故作業,我說此不必受報。于中身故作三業,不善與苦果受于苦報;口有四業,意有三業,不善與苦果受于苦報。」這是會招來不可愛(苦)異熟果的業。(異熟指因異于果而成熟。有變異而熟﹐異時而熟二義。)

造同樣的業的不同的人,未必會得到同樣的果報。《鹽喻經》(《增支部》3.99 Lonaphala Sutta)中指出業的果報是因人而異的。佛說作一件小惡業會導至該人入于地獄;但一個勤修戒定慧學的人,若作同一件小惡業,可能現時現地即受到小懲罰,而不必等到來世。這是因為前者沒作修行,沒有善業;而後者則勤修善業的關系。

在《雜阿含1048經》里佛指出造惡業受報的差別:「若殺生,人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必得短壽。不與取,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錢財多難。邪淫,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所有妻室,為人所圖。妄語,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多被譏論。兩舌,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親友乖離。惡口,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常聞丑聲。綺語,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言無信用。貪欲,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增其貪欲。瞋恚,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增其瞋恚。邪見,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增其愚痴。」

業障

業障有兩種∶外障與內障。外障指因過去世所造的不善業因所帶來的不善果,比如生在惡道,眾人歧視,貧窮,生于邊地,父母不養。內障指因過去世所造的不善業因所帶來的自身的不善果,比如口臭,身臭,短壽,疾病,五官不正,四肢殘缺,男性化,女姓化,口吃,愚癡,白痴,常遭財物的損失,

業障歸納有以下幾點∶ 1.生在惡道。 2.苦的果報。 3.身體缺陷與病疼的苦。 4.短命。 5.財物損失。 6.眾人不敬。 7.長久輪迴。

這些業障都會使我們身心受苦,在身受苦疼的時候,心也隨著受苦。在《雜阿含470經》中佛言∶「愚癡無聞凡夫,身觸受諸受,增諸苦痛,乃至奪命,愁憂稱怨,啼哭號呼,心生狂亂,當于爾時,增長二受,若身受,若心受。譬如士夫身被雙毒箭,極生苦痛。愚痴無聞凡夫亦復如是,增長二受,身受心受。極生苦痛,所以者何?以彼愚癡無聞凡夫不了知故,于諸五欲,生樂受觸,受五欲樂,受五欲樂故,為貪使所使。苦受觸故,則生瞋恚,生恚瞋故,為恚使所使。于此二受,若集,若滅,若味,若患,若離,不如實知,不如實知故,生不苦不樂受,為癡使所使。為樂受所系終不離,苦受所系終不離,不苦不樂受所系終不離。云何系?謂為貪恚癡所系,為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所系。」

佛在《雜阿含6經》中言∶「于色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諸比丘。于色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離欲貪、心解脫者。則能越生、老、病、死怖。」這障礙是對身外的諸色,執著于它們是常恆,是可享樂,是有我,是淨的緣故。

減輕業障

在《中阿含.鹽喻經》中佛說重的惡業,能在懺悔修善後而改為輕受業,因此定業就成了不定業。「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謂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壽命甚短,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地獄之報。猶如有人以一兩鹽投少水中,欲令水咸不可得飲,于意云何,此一兩鹽能令少水咸叵飲耶?答曰:如是,世尊!…………..云何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謂有一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壽命極長,是謂有人作不善業,必受苦果現法之報。猶如有人以一兩鹽投恆水中,欲令水咸不可得飲,于意云何,此一兩鹽能令恆水咸叵飲耶?答曰:不也,世尊!」

《鹽喻經》指出業的果報是能被減輕的,佛陀以鹽的比喻,告訴我們若以一塊鹽好比一個人的惡業,若他只有少量善業,就好比一杯水這麼少,鹽溶在水中將使水很咸,不能下嚥。若一個人不再造惡業,而儘量多造善業,就好比把鹽放入河水中,鹽溶化在河水里,河水也不會咸。所以我們要多行善,以沖淡我們過去世所造的惡業,因此重報可能輕受。有智之人懺悔修善後,重業改為輕受業。故業是可以改變,定業可以改為不定業,重業可以改為輕業。

業是可以轉的,若斷惡修善,就能消業障。在《南傳法句經223偈》中佛說∶「以慈制忿怒,以仁制粗暴,以施制慳吝,以實制虛假。」同時我們可以了解的是,以智慧力,重業可以改為輕業,定業可以改為不定業。若多行善業,善業積多,善業就會先成熟,惡業就會被延遲成熟,惡緣減少,去惡道的機會就會減少,如此我們就有可能精進修習聖道,求取沙門果了。雖然我們無始以來所造的滔天的善惡之業都會成熟,可能在這一世,可能在未來世,但必須有它成熟的緣,儘管如此,但業力不是一切世間現象運作的全部原因,它是二十四緣之一。若把一切現象的運作都說成是業力的控制,那就無望去修行,去斷惡修善了。

正因為我們生為人,感受苦樂參半,能思惟善惡的道理,不像畜生一樣愚痴,不像餓鬼地獄眾生一般的受長期折磨的苦楚,不像天神那樣只知享樂而耽于欲樂,失去理智。因此我們才有希望通過修行,改變自己,漸漸地修到和佛與阿羅漢一樣,無時不以正念控制自己的一切行為,才能從煩惱與業的輪迴中解脫出來。

懺悔惡業

懺是知錯,悔是能改。這是因為慚愧心的緣故,在《增壹阿含經》經中記載∶「信財、戒財、慚、愧亦財、聞財、施財、慧為七財。」所以慚愧心是修行的資本。在《增壹阿含經》經中記載∶「世有二妙法,擁護世間,所謂慚與愧也。若無此二法,世間父母,兄弟,妻子,知識,尊長,大小不別,即與畜類同等也。」

懺悔的前行是慚愧心,佛陀說慚愧心的生起乃是心中生起明的關系,這明的生起引生諸善法。在《北傳法句經303偈》中記載∶「世儻有人,能知慚愧,是名誘進,如策良馬。」它使人遠離諸惡,好比一匹良馬看到鞭就避開它。若成就慚愧二法,一個行者必定修到解脫。是故佛言∶「善護于身口,及意一切業,慚愧而自防,是名善守護。」(《雜阿含1229經》)

在《長阿含.游行經》里佛說∶「復有七法,令法增長無有損耗。何謂為七?一者有信,信于如來,至真正覺,十號具足;二者知慚,恥于己闕(羞恥于自己的過錯);三者知愧,羞為惡行;四者多聞,其所受持,上中下善,義味深奧,清淨無穢,梵行具足;五者精勤苦行,滅惡修善,勤習不舍,六者昔所學習,憶念不忘;七者修習智慧,知生滅法,趣賢聖要(朝向八正道),盡諸苦本(滅盡煩惱)。」由此可知慚愧是七增長法的二法,極其重要。它們又與接下來的第五增長法…………..滅惡修善有直接的關系。

在《雜阿含346經》里佛言∶「以慚愧故不放逸;不放逸故恭敬順語為善知識;為善知識故樂見賢聖,樂聞正法,不求人短;不求人短故,生信順語,精進;精進故不掉,住律儀學戒;學戒故不失念,正知住不亂心;不亂心故正思惟,習近正道,心不懈怠;心不懈怠故不著身見,不著戒取,度疑惑;不疑故不起貪恚癡;離貪恚癡故堪能斷老病死。」善人方有慚愧,故行不放逸,不造諸惡行,遇善知識時,恭敬承事以隨順語,樂于見賢聖之人,及聽佛法而不挑剔,生起正信,順著教導精進修行,心不掉悔,常住律儀,行為如法,心不亂有正知,常正思惟修八正道,斷五下分結的前三結戒取、疑、及身見以證初果,再削弱貪與瞋以證二果,然後斷貪瞋以證三果,最後癡也滅盡而證四果,究竟解脫于老病死苦。

因為慚愧心而能懺悔,知錯能改;佛言∶「人若前放逸,今止而不犯,如月出云散,普明照世間。人若前作惡,今則奉諸善,如月出云散,普明照世間。」([南傳法句經新譯]172,173兩偈。)。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一里佛說過∶「慚(愧)者得安故。」在《涅槃經》中佛言∶「懷慚愧者,罪即除滅,清淨如故。」因有慚愧心而能懺悔者,心即能得到安樂。

在南傳的課誦本里,向佛懺悔的文句∶ 「Kāyena vāca cittena, pamādena mayā katam, accayam khama me bhante, bhūri pañña tathāgata.」 「若我的身口意業,不謹慎的犯了錯,如來請原諒我啊,您是最有智慧的。」泰文的課誦本里向三寶懺悔的文句∶「Kāyena vāca yava cetasa va, Buddhe kukammam pakatam mayā yam, Buddho patigganhatu accayantam, kālantare samvaritum va Buddhe. Kāyena vāca yava cetasa va, Dhamme kukammam pakatam mayā yam, Dhammo patigganhatu accayantam, kālantare samvaritum va Dhamme. Kāyena vāca yava cetasa va, Sanghe kukammam pakatam mayā yam, Sangho patigganhatu accayantam, kālantare samvaritum va Sanghe」「從我的身口意,對于佛、法與僧,我所作諸惡業,請求佛、法與僧,容受並原諒我,所犯整個過失,將來對佛、法、僧,我會更加謹慎。」通過時時這麼的懺悔念誦,一個認真的行者自然而然地會培養起正念,它能協助增長善法。要有效地做好懺悔,還要靠對戒有深入的認識。一直堅持做好守戒的工作,因為一失去正念,就會導至犯戒,一犯戒就要馬上懺悔,犯甚至輕微的戒有臉部發燒的感覺,心里感到不安。要有強大的慚愧心,不要害怕承認錯誤,天天好好地做下去,以後犯戒就會少了。心也就會慢慢地清淨起來。

在《中阿含.伽彌尼經》里佛言∶「伽彌尼,猶去村不遠,有深水淵,于彼有人,以大重石,擲著水中,若眾人來,各叉手向(作法事或宗教儀式),稱嘆求索,作如是語,願石浮出。伽彌尼,于意云何?此大重石,寧為眾人,各叉手向,稱嘆求索,因此緣此,而當出耶?伽彌尼答曰:不也,世尊。如是,伽彌尼,彼男女等,懈不精進,而行惡法,成就十種不善業道,殺生、不與取、邪淫、妄語乃至邪見,若為眾生(為人作法),各叉手向,稱嘆求索,因此緣此,身壞命終,得至善處,生天上者。是處不然(這是不可能的)。」作惡之人就好比那大石頭,沉入水底(下到地獄),不管你作什麼法,念什麼咒,若無誠心悔過,仰賴三寶的皈依力,至誠修善斷惡,是不可能出來的。

在《中阿含.賴吒和羅經》里拘牢婆王與尊者賴吒和羅問答:「尊者賴吒和羅答曰:大王,此身頗有病耶﹖拘牢婆王答曰:賴吒和羅,今我此身常有風病。尊者賴吒和羅問曰:大王風病發時,生極重甚苦者,大王,爾時可得語彼兒孫兄弟,象軍、馬軍、車軍、步軍,皆能射御,嚴毅勇猛,王子力士,…………..君臣眷屬,持咒知咒,汝等共來,暫代我受,極重甚苦,令我無病得安樂耶﹖拘牢婆王答曰:不也。所以者何﹖我自作業,因業,緣業,獨受極苦甚重苦也。」因此果無能代受,各自造業,各自受報。

在《雜阿含1185經》中記載婆羅門去孫陀利河恆河等河沐浴以清淨罪業,佛告婆羅門說:「恆河、婆休多、孫陀利河等,愚者常居中,不能除眾惡,其清淨之人,何用洗浴為,其清淨之人,何用布薩為,…………..內心自清淨,不待洗于外。」婆羅門教徒每一年都要去恆河的波羅奈(Varanasi)去沐浴,他們相信這樣能以聖水洗淨一年所積的惡業;但佛告訴他們這是迷信愚人的行為,內心不清淨,以聖水洗外表,不能除去心里的罪惡。

應當持戒

若你不能明了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酗酒是壞事,是造惡業,那你只要想一想,若是你的生命受到威脅時,你會恐懼而想要逃命,既然你本身這樣愛惜自己的身體與生命,那又怎麼能夠去傷害他人呢?

在《南傳法句經》刀杖品里佛言:「眾生畏刑罰,眾生皆畏死,以已推及人,不殺不教殺。眾生畏刑罰,眾生皆愛命,以已推及人,不殺不教殺。」其它如偷盜、邪淫、妄語、惡口、綺語、兩舌、貪、瞋、癡等亦以同理來理解。

佛言∶「凡人持戒,有五功德,何謂為五﹖:一者諸有所求,輒得如願。二者所有財產,增益無損。三者所往之處,眾人敬愛。四者好名善譽,周聞天下。五者身壞命終,必生天上。」(《長阿含.游行經》卷二。)

在《十善業道經》中佛詳細的解說守持十善業的功德∶

若離殺生,成就十離惱法:一于眾生普施無畏,二于眾生起大慈心,三永斷瞋恚,四身常無病,五壽命長,六非人常守護,七常無惡夢,寢覺快樂,八滅除怨結,九無惡道怖,十命終生天。

若離偷盜,得十可保信法:一資財盈集,王賊水火及忌妒人不能散滅,二多人愛念,三人不欺負,四十方讚美,五不憂損害,六善名流布,七處眾無畏,八財、命、色(身)、力(體力)安樂,辯才具足無缺,九常懷施意,十命終生天。

若離邪淫,得四智(者)所讚法:一諸根調順,二永離喧(吵)掉(悔),三世所稱歎,四妻莫能侵。

若離妄語,得人天所讚法:一口常清淨,優砵華香,二為諸世間之所信伏,三發言成證,人天敬愛,四常以愛語,安慰眾生,五得勝意樂,三業清淨,六言無誤失,心常歡喜,七發言尊重,人天奉行,八智慧殊勝,無能制伏。

若離兩舌,得五不可壞法:一得不壞身,無能害故,二得不壞眷屬,無能破故,三得不壞信,順本業故,四得不壞行,所修堅固故,五得不壞善知識,不誑惑故。

若離惡口,得成就八種淨業:一言不乖度(無理),二言皆利益,三言必契理,四言詞美妙,五言可承領,六言則信用,七言無可譏,八言盡愛樂。

若離綺語,得成就三種決定:一定為智人所愛,二定能以智如實答問,三定于人天威德最勝無有虛妄。

若離貪欲,得成就五種自在:一三業(身語意業) 自在,諸根具足故,二財物自在,一切怨賊不能奪故,三福德自在,隨心所欲,物皆備故,四王位自在,珍奇妙物皆奉獻故,五所獲之物,過本(超過原本的)所求,百倍殊勝,由于昔時不慳嫉故。

若離瞋恚,得八種喜悅心法:一無損惱心,二無瞋恚心,三無諍訟心,四柔和質直心,五得聖者慈心,六常作利益安眾生心,七身相端嚴眾共尊敬,八以和忍(無諍)故速生梵世(梵天)。

若離邪見,得成就十功德法:一得真善意樂,真善等侶,二深信因果,寧殞身命,終不作惡,三唯歸依佛,非余天等(不歸依天神) ,四直心正見,永離一切吉凶疑網,五常生人天,不更惡道,六無量福慧,轉轉增勝,七永離邪道,行于聖道,八不起身見,舍諸惡業,九住無礙見,十不墮諸難。

積極修善

佛言∶「我于二法依止多住:云何為二﹖(一)于諸善法,未曾知足;(二)于斷(正斷)未曾遠離。于善法不知足故,于諸斷法未曾遠離故,乃至肌消肉盡,筋連骨立,終不舍離,精勤方便,不舍善法,不得未得,終不休息;未曾于劣心生歡喜,常樂增進,升上上道,如是精進住故,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等。」(《雜阿含987經》)。

做為一個佛教徒,我們應如理思惟,應舍棄不善之身語意業,而積極修持善業。我們應小心造業,以免將來召來苦果;要多積福德(Puñña),以期來世生于善趣。這些善業有∶

1.皈依三寶。 2.守戒。 3.懺悔。 4.布施。 5.放生。 6.孝養父母。 7.幫助老病和弱小的人。 8.忍辱。 9.修慈愛。 10.禪定。 11.智慧觀照。 12.弘揚正法。 13.精進修道。 14.回向功德。

因此佛的教法是教我們掌握自已命運的禍福和苦樂,積極地去斷惡修善。佛陀的觀點是純粹承認業的存在,而不主張身罰苦行,因為佛是認為我們有改造自已的能力。佛言:「我不施設罰,令不行惡業不作惡業。我但施設業,不行惡業不作惡業。」這是具有積極的意義的。

業滅盡之道

凡夫只在天天以身口意造作諸善惡之業,因此業不但不會滅盡,反而天天增加。修行人則學習克制自己,因此能把業減少,唯有聖者如阿羅漢辟支佛與正等覺佛陀才能把業滅盡。

佛說:「凡任何由身業,語業,意業之滅盡而解脫者,諸比丘!此即稱為業之滅盡。」(《相應部》,第五新舊品。)

「以何者為達業滅盡之道?此乃八支聖道:即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是,諸比丘!此者稱為達業滅盡之道。」(《相應部》,第五新舊品。)要達到業滅盡之道,那即是苦的滅盡之道,這唯有八支聖道。依修習止觀,觀照生滅的業,只是因緣連系的精神(心理,或名法)與物質(物理,或色法)的現象,不斷生滅的名色法,只有業的運作,並無造業者與受報者。

法增比丘,佛歷二五五一年一月馬來西亞彭亨州而連突佛教會 願眾生安樂!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