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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章經 源流

源流

  佛教之東漸,乃是經過中土及天竺、西域諸國僧人涉冒流沙、跋山淌水才將這一博大精深的教理逐漸介紹、移植、紮根過來的。自此以往,以西域為中介,黃河流域和恆河流域東方兩大文明古國的文化傳統開始了正面的交鋒。那麼,其結果將會如何?佛教置於新的文化背景會否患上水上不服症而消聲遁跡——抑或,向來注重夷夏之辨的中國傳統文化會否患上消化下良症而拒佛陀於千里之外?   所幸的是,兩種情形都沒有徹底發生;同時,兩種情形都或多或少地發生了作用。從而也就產生了漢魏佛法初傳之際中國佛教文化的獨特情形。   《四十二章經》作為中國佛教史上的第一部漢譯佛典,便集中體現了佛法初傳之際中國佛教文化的獨特面貌。   <四十二章經序>雖較經文為晚出,但很好地表現出當時中國各個階層,包括本土佛教界的佛陀觀。在<經序>中,佛教的傳入本身就以傳統的帝王感夢形式出現,且對佛陀的描述帶有明顯的兩漢之際黃老道術和神仟家者流的痕跡。<經序>言:「佛輕舉能飛,身體有金色,項有日光,飛在殿前。」同黃老、神仟家對神仟真人的描述極為類似。同時,在明帝和傅毅的問答中,直呼佛陀為「神」,可見,在當時人們的心目中,佛教也是流行於世的各種道術之一種,而意識下到它是同傳統文化全然不同的一種新的文化現象。   對於阿羅漢的描述也是如此:「阿羅漢者,能飛行變化,住壽命,動天地。」在印度佛教中,阿羅漢的本義為殺煩惱賊、受人天供養、脫生死輪迴之意,而在《四十二章經》中也成了神仟的一種。   這種視佛法為道術之一的思想,在《四十二章經》中往往直言表現,通篇皆言學佛修行為「為道」、「行道」、「學道」。現今通行本依舊沿用舊語,但絕不會有人再做其初譯時那樣的理解了。   六道輪迴、因果報應本為印度佛教的根本教義。因「諸法無我」,故無報應之主體。而《四十二章經》對六道輪迴僅第三十六章言「人離三惡道,得為人難」而外,第十三章言「心垢盡,乃知魂靈所從來。生死所趣向,諸佛國土道德所在耳」。這裡的「魂靈」實為中土「靈魂下死」的魂靈,故後言「生死所趣向」。第十七章雖言「無我」,但細考基百,其言則在四大為空,人生短暫如幻。如是,印度佛教的因果報應之說在此成為本土的善惡鬼神報應。此種誤解根深蒂固,至梁武帝時終於爆發了曠日持久的神滅、神不滅之爭。實質上,當時的梁武帝及其門下均是為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鬼神觀念所辯,只是不自知打著佛法旗號而已。   《四十二章經》一個突出的思想和顯著的特徵就是去欲除奢、鼓勵梵行。此中特別突出了愛慾之為愚痴之禍根。經首言小乘四果,次言沙門特徵,只因當時漢人尚未有出家者,故未引起社會特大的關注,卻被時人看做是達清淨無為的有效手段。至若去欲除奢,則須戒律、禪定兩行。從《四十二章經》始,漢地始知沙門有二百五十戒,而優婆塞之五戒經中已明言。至東晉道安時,始知戒法不止二百五十條。《四十二章經》的譯出,已經為後世戒律的翻譯提供了前提條件。至於禪定,《四十二章經》尚無此詞,但經文中多處的「行道」、「為道」似禪定之早譯。做為佛法修行特徵之一的「禪定」在早期予以介紹,恐怕才合乎情理。   仁慈樂施,在《四十二章經》中也是一個重要內容。第二章言:「去世資財,乞求取足」,第六章言:「佛道守大仁慈,以惡來,以善往」,第八章言:「為道務博愛,博哀施。德莫大施。」更有第九章專言行施福報。由此,即有楚王英設優婆塞、沙門之盛饌,漢末笮融每逢浴佛,設酒飯佈於路,經數十里,任人就食,足見其施飯規模之大。此為中國飯僧之制的最初流行,由此知在漢代佈施功德首在施食。同時我們也注意到,這種施食同黃老、浮屠共祭一樣,笮融之佈施乃用酒食,是同佛理相違的。   《四十二章經》另一格外引人注目之處是第九章,在比較各種佈施福報之後,經言「飯辟支佛百億,不如以三尊之教,度其一世二親……凡人事天地鬼神,不如孝其二親矣,二親最神也。」不獨諸《阿含》中無與此相應的文字及思想,而且印度佛教也很少有此類思想內容。更值得注意的是,至江北刻經處本,雖歷經增改,後半段文字非但沒有消失,反而獨成一章(十二尊親顯孝章)。這說明佛經在翻譯的初期,不僅受當時黃老、道家的影響,而且受到了傳統儒學的影響,並且隨歷史的前行,這種影響愈益深刻——似乎在佛法初傳之日,就已經暗示了中國佛教將走向同儒道合流的道路。   本經註疏甚早,當於唐代宗之前就有,早已亡佚。明顯的例證在第五章「吾以四等慈護濟之」一句。察《一切經音義》及諸釋教辭典,均言慈、悲、喜、舍為「四等」,又稱「四無量心」,而無「四等慈」一條,宋真宗注本和各版本均依之。因真宗注本和懷素草書手寫本經文相同,書於代宗年間,而「慈」字必為註疏摻入無疑,故言最早的註疏在唐代宗之前就曾有過,只是註疏年代和註疏者以及註疏所用版本均無從考證。   本經註疏者較多,現存的有:《四十二章經御注》一卷,宋真宗皇帝注。《四十二章經注》一卷,明守遂注、了童補註。《四十二章經解》一卷,明智旭著。《四十二章經指南》一卷,明道霈述。《四十二章經疏鈔》五卷,清續法述。近人則有丁福保《四十二章經箋註》、宣化上人《四十二章經淺釋》等。   此外,還有依漢文轉譯成別種(國)文字的《四十二章經》:清乾隆四十六年(公元一七八一年)敕依《明藏》本轉譯為滿、蒙、藏文,連同漢文本合印,稱「四體合璧本」。日文譯本有山上曹源譯《四十二章經》(日本《國譯大藏經》經部第十一),高島寬我譯《現代意譯四十二章經》(《現代意譯佛教聖典叢書》第六)等。一八七一年有英人的譯本,一八七八年法國校印了漢、蒙、藏文的《四十二章經》。一九○六年日本人鈴木大拙又出版英譯本,一九四七年倫敦出版了《四十二章經》同其他兩經的合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