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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原人論 5 會通本末各教

5會通本末各教

  譯文

  真如法性雖然為一切存在的根本,但它也要假借一定的因緣,才能生起萬物,不可能無緣無故地忽然生成萬有幻相。只是由於上述各宗教理,都未能窮源至委,所以本論分成若干節,以便對之加以一一檢斥。現在將各宗教義,無論究竟或不究竟,以至於儒、道二教之義,加以融會貫通。

  所謂最初只有一個真實靈明的覺知之性,是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變不易。眾生從無始久遠的時間以來,就沈淪於無明妄念之中,自己還不覺知。由是這種覺知之性,為無明妄念所隱蓋,可以稱之為如來藏。依此如來藏,而產生出有生有滅,迷妄不覺的的意識幻相。這樣一方面是不生不滅的靈明覺性,另一方面是有生有滅、迷妄不覺的無明妄想,二者融為一體,既不全同又不全異,構成所謂的阿賴耶識。

  由於阿賴耶識具有靈明覺知與無明妄想的雙重屬性,因而此識便有覺與不覺兩個方面。由於不覺的一面,促使凡心初動,可稱之為「業相」。又由於不能覺察此動念本無自性,於是又轉生出具有能見功能的各種意識,及由這些心意活動所變現的境界幻相。又由於不能覺察此境界幻相,是從主觀心識活動中變現出來,因而執著其為實有的存在,從而產生所謂的「法執」。由於不斷執著於「法執」,又產生出我與他不同的分別意識,這就是所謂的「我執」。因為「我執」的緣故,對於一切順意合情的境況,就加以貪戀愛著,想自身得益;而對於一切不順情的境況,則生起瞋怒之心,恐其傷害自己。愚妄不覺的意識,隨著這種「我執」而不斷地增長,從而產生殺、盜之心,由此惡業,而使其靈魂死後轉生於地獄、餓鬼及畜生等惡報之中。

  也有恐怖轉生於三惡報應痛苦的人,或者本性善良,在行動上樂於佈施、持戒的人,由其善業的緣故,使其靈魂死後運作於中陰,待機緣成熟,進入母胎之中,稟成父母的氣質。所稟之氣,一時間便具有地、水、火、風等四大元素,由此四大元素,逐漸形成人體的各種根芽;心也一瞬間具備構成認識活動的四種潛質,由此而逐漸形成各種心意的認識活動,經過十個月的懷胎,具備人形,轉生為人,也就是我們現在的這個身心。從這些可以發現,人的身與心各有不同的根源,身心結合才構成一個完整的人,天人與阿修羅等界的眾生,也大體類似這樣。

  然而,儘管我們這個人身,是由前世的主要業因招引而成,但由於每個眾生前世所造的滿業不盡相同,因而也就產生現世貴賤貧富,壽夭病健,盛衰苦樂等不同與差別。所謂由前世謙敬與傲慢的不同業因,導致今生位貴與位賤的不同果報,乃至於今生或仁慈、長壽;或兇殘、短命;或好施富足,或慳吝貧窮等種種不同的果報。這些因果報應,難於一一具陳。所以今生今世,有人無罪無惡,卻引禍致害;有人無善無德,卻享盡福廕;有人無仁、義之心,卻延年益壽;有人並無殺害行為,卻短命夭折,如此等等,都是由前世各自不同的業因所註定的。因此今生世,雖然沒有造作種種業因,也由於前世的業因而自然受報。

  外教學者,由於不能了知前世的業因的變化,只是依據目前所看到的果報,以為現世的一切,都是自然造就而成。也有的人,由於前世少年時修持善因,到老年卻造就惡業;或有少年時造惡,老年時行善,從而使到今世少年時富貴、快樂,到老時卻貧賤、困苦;或少年時貧賤、困苦,老年時富貴、快樂等。外教學者,不知現世的一切境遇都為前世業因所定,因而誤以為是此生時運的好壞所決定。

  我們稟承的氣質,輾轉上推,究其根本,即歸屬於混沌未分的元氣;而我們的心意活動,輾轉上推,窮其根源,即是妙明的本覺真心。從根本上說,妙明真心之外,的確不再有任何真實存在的現象,混元之氣也只不過是從妙明真心中變化生成而來,系屬於上述「轉識」所變現的境界相範圍,即是系屬於阿賴耶識中的境界相。由無明妄念而使凡心初動,幻起造業之相,此相又可析分為主觀的認識功能和由此幻現的境界相狀。

  妙明真心由於不斷受到無明妄念的穢染,其受染的程度也由細微發展為粗顯,形成各種變化的起因,以至衍生出上天與大地。無明妄念造作的業因,一旦機緣成熟,就從父母那裡稟受陰陽二氣,並與各種意識相結合,產生具有思慮覺知的人。以此,心識所變化的境界有二部分,一部分就和心識合成為人,另一部分不與心識結合,構成天、地、山河、國土等自然界。在天、地、人三才之中,只有人最為靈明,這是因為人可與心識相結合。佛教說的色之四大與心之四蘊的不同也正是這樣。可惜人們學識淺陋,遂使異端的錯誤偏執紛然雜陳!

  我寄語於修習正法的同道,要想成就佛果,必須洞察與明瞭萬有產生的粗細源流。只有盪滌心中各種粗細的無明妄念,才能彰顯本性靈明的覺知性德,做到圓融無礙,無不能為,成就法身、報身佛,並能隨機感應,顯示出無窮化身,證成化身佛。

  原典

  會通本末[註釋:本末:本,指一乘顯性教;末,指人天、小乘、法相、破相等四教及儒、道二教。]第四[註釋:「第四」二字,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並在「會」字前有一「四」字。]會前所斥,同[註釋:同:頻伽精舍《大藏經》本作「目」。]歸一源,皆為正義。

  真性雖為身本,生起蓋有因由[註釋:因由:此指八識等外緣。真如本性,假八識等緣,才能生起萬物,如水緣風,才翻起波浪。],不可無端忽成身相,但緣前宗未了,所以節節斥之,今將本末會通,乃至儒道亦是。初唯第五性教所說,從後段已去節級,方同諸教,各如注說。

  謂初唯一真靈性,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變不易。眾生無始迷睡,不自覺知,由隱覆故,名如來藏,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相[註釋:生滅心相:出自《大乘起信論》心真如相與心生滅因緣相。生滅心相,指眾生心中,染淨對待,覺與不覺相融的方面,與心真如相單純地指眾生心中永恆不變的方面不同。]。自此方是第四教,亦同破此已[註釋:「已」字後,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有一「前」字,另「相」字後,上本有一「也」字。]生滅諸相。所謂不生滅[註釋:「滅」字前,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有一「不」字。]真心[註釋:不生滅真心:即指眾生心中永恆不變的真如相。],與生滅妄想和合[註釋:和合:指眾生心中真心與妄想,淨與染,覺與不覺融合在一起。],非一非異[註釋:非一非異:非一,指真心雖與妄想和合在一起,而其真性恆常不變,與有生有滅的妄想不同;非異,指真心與妄想和合,隨緣而動,與生滅無異。非一非異,指真心一體具有二面的特質。],名為阿賴耶識[註釋:阿賴耶識:梵文為Alaya-Vijnana,又譯為藏識、阿黎耶識、無沒識等。關於此識,佛家諸說有不同的理解與界定,在此指染淨和合,真妄和合的複合識。]。

  此識有覺[註釋:覺:梵文為bodhi,又譯為菩提。有覺察與覺悟二義。覺察即察知惡事,覺悟即悟入真理。由於阿賴耶識具有真與妄和合的雙重性,所以衍生出覺與不覺二義。]不覺二義。此下方是第三,法相教中,亦同所說。依不覺故,最初動念,名為業相[註釋:業相:義取《大乘起信論》中之三種細相之一,又名「無明業相」。業,即動作之義,凡心初動,名為業相。]。又不覺此念本無故,轉成[註釋:成: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似」。]能見之識[註釋:能見之識:即《大乘起信論》三種細相中的「能見相」,亦名轉向,轉識。泛指主觀的認識能力。],及所見境界相[註釋:境界相:義取《大乘起信論》中三種細相之一,指由主觀認識能力所變現的境土。其又名現相,現識,與唯識法相宗所說的識之自體分所現的相分相同。]現。又不覺此境從[註釋:「從」字前,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有一「但」字。]自心妄現,執為定有,名為法執[註釋:法執:佛教所謂二執之一,指不明五蘊等法是由因緣而生,如幻如化,固執其有實性。佛教認為,一切所知障都從此法執而產生。]。此下方是第二,小乘教中,亦同所說。執此等故,遂見自他之殊,便成我執[註釋:我執:與法執構成佛教所謂二執。又名人執,由五蘊假和而有見聞覺知之作用,固執其中有一主宰之我,與他人不同,謂之我執。]。執我相故,貪愛順情諸境,欲以潤我[註釋:我: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之」。],瞋嫌違情諸境,恐相損惱。愚痴之情,展轉增長。此下方是第一,人天教中,亦同所說。故殺盜等,心神乘此惡業,生於地獄鬼畜等中。

  復有怖此苦者,或性善者,行施戒等,心神乘此善業,運於中陰[註釋:中陰:又名中有;謂死有之後,生有之前,中間所有五陰之身。],入母胎中。此下方是儒道二教,亦同所說。稟氣受質。會彼所說,以氣為本。氣則頓具四大[註釋:四大:指所稟氣中,有地、水、火、風四大元素,這四大元素是構成一切現象的基礎。],漸成諸根,心則頓具四蘊[註釋:四蘊:指受、想、行、識是屬於心法所構成的。],漸成諸識,十月滿足,生來名人,即我等今者身心是也。故知身心各有其本,二類和合方成一人,天[註釋:天:天,指天人。]、修羅[註釋:修羅:又名阿修羅,梵文asura,六道眾生之一,此眾生以好戰好鬥為特性。]等大同於此。

  然雖因引業[註釋:引業:指人間一生中所造善、惡、邪、正種種之業,其中最為主要者,叫引業,其招引來世成鬼、畜、人、天等不同果報。]受得此身,復由滿業[註釋:滿業:又名別業,指每一眾生所造的各自不同的業因,其招引每一眾生各自差別的果報。]故,貴賤貧富、壽夭病健、盛衰苦樂。謂前生敬慢為因,今感貴賤之果,乃至仁壽殺夭,施富慳貧,種種別報,不可具述。是以此身,或有無惡自禍、無善自福、不仁而壽、不殺而夭等者,皆是前生滿業已定,故今世不同[註釋:同: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因」。]所作,自然如[註釋:如: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而」。]然。

  外學者不知前世,但據目睹,唯執自然[註釋:自然:此指道教學說,以自然為本。]。會彼所說,自然為本。復有前生少者[註釋:者: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時」。]修善,老而造惡,或少惡老善,故今世少小富貴而樂,老大貧賤而苦,或少貧苦老富貴等故,外學者不知[註釋:者不知:此三字,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此字。],唯執否泰[註釋:否泰:《周易》中的二卦名,否,阻塞之義,指天地不交,陰陽閉塞,以喻時運困窮;泰,通達之義,指天地交接,萬物通生,以喻時運通達。]由於時運。會彼所說[註釋:說:頻伽精舍《大藏經》本作「證」。],皆由天命。

  然所稟之氣,展轉推本,即混一之元氣也;所起之心,展轉窮源,即真一之靈心也。究實言之,心外的無別法,元氣亦從心之所變,屬前轉識[註釋:轉識:即上文中之「能見之識」。]所現之境,是阿賴耶相分[註釋:相分:阿賴耶識內分見分與相分,此中相分,即屬前境界相。]所攝,從初一念業相,分為心境[註釋:心境:分別指能見相與境見相。]之二。

  心既從細至粗,展轉妄計[註釋:妄計:義取《大乘起信論》「計名字相」,指以妄念推度,假立名稱、概念之相。],乃至造業,如前敘列。境亦從微至著,展轉變起,乃至天地。即彼始自太易,五重運轉[註釋:五重運轉:即《周易鉤命訣》中的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太極。]乃至太極,太極生兩儀。彼說自然大道[註釋:彼說自然大道:「大」,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太」。彼說自然大道,即指道教學說。],如此說真性,其實但是一念能變見分[註釋:能變見分:即上文中的能見之識或能見相。]。彼雲元氣,如此一念初動,其實但是境界之相。業既成熟,即從父母稟受二氣,與[註釋:「與」字前,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有一「氣」字。]業識和合和,成就人身。據此,則心識所變之境乃成二分,一分即[註釋:即: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此字。]與心識和合成人,一分不與心識和合,即是[註釋:是: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成」。]天地山河國邑。三才者[註釋:者:頻伽精舍《大藏經》本均作「中」。],唯人靈者,由與心神合也。佛說內四大與外四大不同,正是此也。哀哉寡學,異執紛然!

  寄語道流,欲成佛者,必須洞明粗細本末,方能棄末歸本,返照心源。粗盡細除,靈性顯現,無法不達,名法報身[註釋:報身:梵文Sambhogakaya,又譯受用身,佛三身之一,指修習到高階段而能受用的佛身,既包括佛自身,又包括對八地菩薩相應現的佛身。],應[註釋:「應」字前,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有「自然」二字。]現無窮,名化身佛[註釋:化身佛:梵文為Nirmana-kaya,又譯為應身,指佛三身之一。指佛為度脫六道眾生而應機顯現的不同身相。]。

  源流

  宗密撰寫《原人論》,歸結到會通三教的圓融思想。佛教傳入中國後,為要適應中國國情,與中國傳統儒、道兩家思想和教義上雖有分歧,但為著佛教自身的發展,對此需要加以調和、會通。這種思想早在東漢末到三國時期已經出現。如相傳牟子寫的《牟子理惑論》,還有康僧會編譯的《六度集經》,特別在會通儒學教義,成為《原人論》思想來源的一面。

  《牟子》書中帶有序傳性質的第一章,其中說到牟子的經歷及其學術思想的形成背景。對牟子家世及生卒時間都沒有記載,只提到他二十六歲時「歸蒼梧娶妻」,據考察約在東漢獻帝興平二年(公元一九五年)。在此之前,他曾帶著母親避亂到交趾。「是時靈帝崩後,天下擾亂,獨交州差安」。東漢末年,中原發生戰禍,地處嶺南的交州,社會相對穩定,牟子思想是在戰亂的歷史條件下形成。

  牟子從青年時起,就愛好讀書,「書無大小,靡不好之」。歸蒼梧娶妻時,地方官也稱他「博學多識」。但他卻「志精於學,又見世亂,無仕宦意」,沒有做官的意願。他既認為亂世「非顯已之秋」,不是自身揚名的時候,於是轉而欣賞老子那種「絕聖棄智,修身保真」的處世態度。由此他「銳志於佛道」,卻從而引起有些「世俗之徒」的不滿,認為他是背叛「《五經》而向異道」。他為要辯解這個問題,才寫出《牟子理惑論》這部著作。

  當時有些人為要攻擊佛教,引用《孝經》中所說:「身體發育,受之父母,不敢毀傷。」而今則「沙門剃頭」,是有「違聖人之語,不合孝子之道」。牟子為之辯解說:「苟有大德,不拘於小,沙門捐家財、棄妻子、不聽音、不視色,可謂讓之至也,何違聖語,不合孝乎?」[註釋:《牟子理惑論》第九章]牟子認為有大德可以不拘小節,出家人捐棄家財、妻子,只是「剃除鬚髮」的小事,怎能說是違聖不孝呢?

  由於世俗之人有的攻擊佛教違反中國傳統的道德倫理,牟子對此也加以會通。他一面講「人道法五常」,認為佛教徒也遵守以仁、義、禮、智、信作為人生行事的準則。至於佛教所講因果報應以至勸善懲惡的說教,與儒家的倫理規範也是一致的,同樣有益於世道人心。他指出:「堯、舜、周、孔修世事也,佛與老子無為志也。」儒家入世以治國為業,佛、老出世以無為為志,用世態度可以各有不同,但能做到「不溢其情,不淫其性」,在性情操守方面不失其度,即使在「所用」上存有差別,「何棄之有乎」[註釋:《牟子理惑論》第十一章]?怎能說佛、老就背離周、孔之道呢?

  比牟子稍後,會通佛教與儒家思想的還有康僧會。僧會的先世是康居人,他的父親因經商移居交趾。當他十多歲時父母雙亡,「以至性奉孝,服畢出家,勵行甚峻」[註釋:《高僧傳》卷一]。看來僧會先是個孝子,出家後成為虔誠的佛教徒。

  關於康僧會的活動情況,《高僧傳》說他在孫吳赤烏十年(公元二四七年)初至建業(今南京),《廣弘明集》則作四年(公元二四一年),據說孫權為之立建初寺,江南佛法大興。僧會卒於晉太康元年(公元二八○年),當年吳亡。

  康僧會編譯的《六度集經》,是採取菩薩本行的故事,寓以佛教的大乘思想。僧會是用這些佛教故事,來會通儒家思想。如講《六度集經·摩調王經》中「南王」的故事,說他不願居留天國,卻志在人世間,「教化愚冥,滅眾邪心」。並藉南王之口,說要「教吾子孫,以佛明法,正心治國」[註釋:<明度無極章>《六度集經》卷八其中一則<南王本生>]。以佛法治國,是佛儒思想會通的一例。

  康僧會在《六度集經》中,還提出作為佛教仁道政治的要求:「則天行仁,無殘民命;無苟食,困黎庶;尊老若親,愛民若子;慎修佛戒,守道以死。」[註釋:<戒度無極章>《六度集經》卷四其中一則]這是將儒家仁政的要求,作為佛家的戒律加以遵守。佛教本來有「五戒」,僧會卻加以引申和與儒家思想會通。如「不盜」進而要求能「捐己濟眾」、「富者濟貧」。「不殺」還要「恩及群生」和「愛活眾生」。其至「不酒」這條戒律中加上「盡孝」的內容。僧會這樣比附,就是用佛教的戒律來會通儒學對社會的教化作用。

  綜觀牟子和康僧會,都致力於調合儒、佛兩家的思想。值得注意的是,他們早年都是接受儒家思想的教養,或本身是個孝子,後來雖歸依佛門,但仍肯定儒家的道德倫理及其對社會人生的教化作用。因此他們都著眼於將佛教的戒律與儒家的教義加以會通,對這一點宗密在思想上也是接受的。如在《原人論》中,他也承認「佛且類世五常之教,令持五戒」。認為「天竺世教」,即指佛教與儒家「儀式雖殊,懲惡勸善無別,亦不離仁義等五常,而有德可修」。對「五戒」的解釋,則稱「不殺是仁,不盜是義,不邪淫是禮,不妄語是信,不飲酒噉肉,神氣清潔,益於智也」。這樣佛教的五戒與儒家的五常做到完全對應,因此宗密在《原人論》中承認「孔、老、釋迦皆是至聖」,這三教教主都是聖人,雖然各家教義「殊途」而有所不同,但「內外相資」,內教與外教互相配合,「共利群庶」,大家都對廣大人民群眾有利。從牟子、康僧會到密宗所以主張會通三教,都是為要達到拯救萬眾生靈的目的。

  不過牟子與康僧會等人的會通儒、佛,只是一種低層次即表面的比附,宗密雖接受這種思想,卻是放在「偏淺」類中敘述,是屬於否定中的肯定。宗密雖主張會通三教,但不是三家平起平坐,而是有本末之分,佛教是本,儒、道是末,會通本末就是以本統末,是在更深層次上做到三教圓融。

  宗密為要從深層上做到三教圓融。

  宗密為要從深層次上會通本末,於是採取華嚴宗的判教形式。在華嚴宗的早期著述中,被追推為初祖的杜順(公元五五七——六四○年),相傳他著有《華嚴五教止觀》和《華嚴法界觀門》,在這兩部著作中,已包含有華嚴宗最初的判教說和法界圓融的思想。如在《華嚴五教止觀》中,把止觀(定慧)分為五類,即依據佛教各種經論中不同的教義,經過評判從低級到高級依層次區分:一、法有我無門(小乘教),二、生即無生門(大乘始教),三、事理圓融門(大乘終教),四、語觀雙絕門(大乘頓教),五、華嚴三昧門(大乘圓教)。這種按層次高低的分類,後來經過智儼和法藏的發揮,到法藏才完全決定下來,並把當時各宗派分別判入上述各教,而把華嚴宗抬到一乘圓教的最高地位。

  宗密撰寫的《原人論》也是一種叛教,他提出的五教說,一方面杜順、法藏的判教理論是他的思想源頭,但五教的具體內容又與其前輩不同,而是做了修正和調整,使高低的層次更加清楚。他在小乘教之前加上人天教,作為佛教初入門者的歸類。小乘教之後將大乘始教和終教變換成明確的大乘法相教(即大乘有宗)和大乘破相教(即大乘空宗)。而第五最高的一等,法藏所判一乘圓教是專指華嚴宗而言,而宗密所稱的一乘顯性教,實際上則是合華嚴與禪宗為一。對華嚴教義可以說是從發展中提高。

  還要指出一點,華嚴宗的判教,從杜順到法藏只是對佛教內部各宗派的評判,而宗密的《原人論》卻推廣到教外的儒、道,這種三教圓融思想,比較華嚴宗單純的一乘圓教當然更是提高一步。

  宗密會通禪教和會通儒、道的思想,流風所及,對後世亦產生一定影響,如五代時法眼宗僧人永明延壽(公元九○四——九七五年),編寫有《宗鏡錄》,講心與法界等同,這就是對宗密禪教合一(華嚴宗與禪宗相融合)思想的發揮。此外對會通三教,承認三教融合於一心。稍後宋代的契嵩(公元一○○七——一○七二年),也強調三教在教化方面的共同作用,都是教導人為善,自是以後,三教合一成為佛教發展的一大趨勢。

  解說

  佛教傳入中國後,發展到唐代進入鼎盛時期,由於對佛教諸經論的教義及佛性學說的解釋各有不同,形成佛教內部各家宗派。其中華嚴宗提倡圓融無礙的思想。該宗實際開創者法藏(公元六四三——七一二年),為要把自己的宗派放在佛教中的最高地位,他發揮了華嚴判教精神,區別五教佛性說。法藏判教,從低級到高級的依次順序是:由小乘而大乘,由佛一人有性而到一切眾生有性。在大乘諸教中,由始教之一分無性與終教之一切有性的對立,到頓教之不說有無,不依漸次,一念不生即是佛,最後由圓教之一位一切位,一成一切成來加以統一。法藏的判教並不單純否定諸家,而是既指出其偏失,先降低對方的地位,然後吸收納入自己的體系之中,這樣既顯出自家宗派的包容性,並且從圓融無礙中顯得高居各宗派之上的地位。宗密在《原人論》中的判教,正是沿著法藏的導向發展。

  華嚴宗通過判教所以顯得高於各宗,主要從眾生能否成佛這個問題作比較。因為如依照小乘教義,只有佛自身具佛性,此外一切眾生皆不說有佛性。大乘始教指的唯識宗,是以無漏種子為種性,由於無漏種子是有為法、無常法,不能遍及一切有情,所以此教所立的五種種性中,有一類眾生不具無漏種子,也就不能成佛。大乘終教以真如為佛種性,因為真如恆常遍在,故承認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大乘頓教說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故立為頓。以上各宗對眾生成佛問題,雖然在不同程度上有所肯定,但都不如華嚴宗徹底。如法藏論證佛非別物,總是在眾生心中,是眾生心中真如從體起用的結果,所以離開眾生的心更無別佛。這種眾生即佛、佛即眾生的思想,法藏之後,經過澄觀、宗密又進一步發揮。宗密在《原人論》中,就更加明確地說:「今約至教原之,方覺本來是佛。」

  華嚴宗認為眾生本來是佛,雖然有利於引導人們歸依佛教,但會產生另一負面作用,因為既然眾生本來是佛,那就無需修行向善,自然就能成佛作祖,為此華嚴教義作了補充說明,指出「特由迷悟不同,遂有眾生與佛」[註釋:《大華嚴經略策》]。又說:「隨迷悟之緣,造業受報,遂名眾生;修道證真,遂名諸佛。」[註釋:《華嚴策林》]即用「迷」與「悟」作為眾生與佛的區別。

  但眾生與佛何以有迷與悟的不同,如果說眾生就是佛,那就把因果關係搞混亂了,因而有人提出詰難。法藏和澄觀的回答是,認為從本體真諦來說,眾生與佛是一回事;如從俗諦和假相來看,才有眾生與佛的差別。宗密則進一步引用《大乘起信論》的觀點,指出「心」是具有真如、生滅二門,真如具有不變、隨緣二義,真與妄和合的阿賴耶識則有覺與不覺之分。所以他認為凡夫與聖賢從根本上說,都是一靈明清淨法界心,既不稱做佛,亦不名為眾生。只是此靈妙真心,不守自性,故隨緣而受業、受報,遂有眾生之名。如果從真如不變,唯是一心的角度看,則生佛不二,眾生即佛,佛即眾生。所以眾生是否成佛問題,關鍵是除妄歸真。宗密在《原人論》評說:認為「我等多劫,未遇真宗」,「但執虛妄之言,甘認凡下」。要改變這種狀況,則「當教以聖道,令其永離妄想」,做到這一點,就可以「自於身中得見如來廣大智慧,與佛無異。」

  從上述宗密在《原人論》所闡釋的教義,眾生即佛的佛性論,實質上是承認人性本善的觀點。由於後天環境影響與教養程度不同,才引起各種妄念和惡行,佛教認為這是世人造業受報的原因,這是真性的迷失。而所謂「悟」,亦非無根據的空想,所提出的要「教以聖道」、「行依佛行、心契佛心」,還是要以聖道、佛行作為悟道的依據,即是承認後天的教化作用。

  佛教是一門宗教,當然要講信仰,但從宗密《原人論》的整體精神來看,倡導的不是迷信,而是理性的開悟。我們平常說的求神拜佛,祈求福廕和講因果報應,只是對世人勸善懲惡的一種說教形式,並且是低級形式。作為佛教高層次的教義,如華嚴宗無盡緣起、圓融無礙的思想,主張法法平等,事事圓融。而肯定眾生是佛,實質上是承認眾生的平等地位。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起源於印度,而在世界各地廣為傳播,重點地帶在中國、日本和東南亞,特別是印支半島的緬甸、泰國、柬埔寨等國家。佛教傳入中國後,與原來的儒、道兩家,是會產生矛盾,特別與世俗社會中占主導地位的儒學,由於入世與出世,是兩條不同的人生道路,故佛教遭受到某些儒生的非議。宗密的《原人論》以會通本末的形式,提倡三教圓融,他的思想後來影響到宋明理學。佛教的思辨哲學對儒學哲理化作出了貢獻。而三教合一思想卻豐富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內容。宗密的《原人論》成為佛教中國化的一個重要標誌。

  《原人論》的會通本末、三教圓融,又要求一切有情,棄末歸本,返照心源的思想,從時代性來說,還是有積極的現實意義。宗教強調人具有本覺真心,對實現佛教慈悲平等的教義,促使人們發自內心的認可,中國儒家從孟子到陸王心學,重要功夫就是要闡發人類本體的良知,這和宗密的思想是一致的。宗教能給人心靈以慰藉,這是各種宗教的普遍功能,但宗密宣揚的教義,不是祈求佛祖的恩賜,不是依靠神的的福廕。儒家講人皆可以為堯舜,是承認人人可以作聖;華嚴宗與宗密講的是眾生皆有佛性,即是承認人人都可以成佛。但是從迷到悟,靠的是後天教化和各人的自我修持,實質上是要發揮人的主觀能動作用。佛教講造業受報,其實是承認事在人為。在現代化的文化精神生活中,推動社會進步是靠人的自覺,在這一點上宗密的《原人論》能給與我們眾生以很好的現實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