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原人論 3 斥責偏淺的教義——指修習佛學而不瞭解教義的人
3斥責偏淺的教義——指修習佛學而不瞭解教義的人
譯文
依照佛教的教義,由淺入深,大略可分為五個層次:一、人天教,二、小乘教,三、大乘法相教,四、大乘破相教,五、一乘顯性教。
一、佛陀為最初發心修行的人,只說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因果業報和善因善報、惡因惡報的教義,說如果造最嚴重的十惡之罪,死後便墮入地獄,其次流轉為餓鬼,如果罪業較輕,則變為畜生。從這層看,佛陀的教義很類似於世俗儒教所說的仁、義、禮、智、信等五種人倫規範。佛教徒要求能遵守五戒——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噉肉,才能免於三途之苦,死後再轉生為人。如果能修持十種善行以及佈施、持戒,死後則可轉生於六慾天。如果修習色界的四種禪定和無色界的四種空定,死後則可轉生於色界和無色界天,所以把此種教義叫做人天教。按照此教的教義,因業是死後流轉的根本。
現在我們對此教的教義加以詰難:既然由於所因業的不同,而分別流轉於地獄、餓鬼、畜生、人及天等五道之中,那麼不知是誰在造業因?又是誰在受果報?如果說我們的眼、耳、手、足能造作因業,那麼剛死的人,其眼、耳、手、足宛然尚在,怎麼看不到其見聞造作?
如果說心在造作業因,那麼心又具體指什麼?如果指肉體之心,肉體之心是有形質的器官,系附藏於身內,怎麼能迅速進入眼、耳之中,並令其能辨別是非善惡?如果不能辨別是非善惡,又憑什麼來決定行為的取捨?而且心與眼、耳、手、足都歸屬色法,有質礙之性,怎麼能內外相通,相互應接運為,共同造作業緣?
如果說只是喜、怒、愛、惡等感情發動身口,令其造業,那麼喜怒等感情忽起忽滅,本身就沒有實在的自性,怎麼還能作為主宰去指使身口造作業因?
如果說不應像這樣步步推論,一切都是我的身心共同造作業因,那麼此身滅後,誰來承受這業因的苦樂果報?如果說人死之後,由別的身心來承擔,難道有今日身心造罪作福,而讓後世其他身心受苦受樂的道理呢?
據此可知,修福德的人十分不幸,而造罪惡的人則十分幸運,為何業報之理這樣不公平?通過這些可以推知,只是修習人天教,雖然能使人相信業果報應,卻仍不能瞭解存在的根源。
原典
斥偏淺第二[註釋:「第二」二字,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並在「斥」字前有「二」字。]習佛不了義教者
佛教自淺之深,略有五等[註釋:五等:即五教,是指華嚴宗根據自家觀點,對佛陀說法教義所進行的判教。華嚴宗之判教,共有二種。一是始於杜順,成於賢首的五時判教,即所謂小乘教、大乘始教、大乘終教、頓教、圓教。另一種,即是本文的判教,其「人天教」,指以持五戒而得生於人間,行十善而生於天上為教者;[小乘教],相當於前賢首的「小乘教」,指以四部《阿含經》、《婆娑論》等經論為主,說灰身滅智的涅槃之法;「大乘法相教」,相當於賢首「大乘始教」中之相始教,指以《解深密經》、《唯識論》等經論為主,闡明五性、依他等義的唯識之法;「大乘破相教」,相當於賢首「大乘始教」中之空始教,以《般若經》、《大智度論》等經論為依,說諸法皆空等教義者;「一乘顯性教」相當於賢首之終教、頓教、圓教之三教,以《華嚴經》、《大乘起信論》等經論為依,說真如緣起,不變隨緣等圓融教義者。]:一、人天教,二、小乘教,三、大乘法相教,四、大乘破相教,上四在此篇中。五、一乘[註釋:一乘: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乘一」。]顯性教。此一在第三篇中[註釋:此一在第三篇中: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在第二篇中」。]。
一、佛為初心人[註釋:初心人:指初發心修習佛法者。],且說三世業報[註釋:三世業報:三世,即過去世,現在世與未來世;業報,即根據不同的業因而招致不同的果報,這裡具體指過去造業,今世受報;今世造業,來世受報。],善惡因果,謂造上品十惡[註釋:十惡:今別指一、殺生,二、偷盜,三、邪淫,即與非自己之妻或夫而行淫,四、妄語,五、兩舌,即離間他人,說是非之語,六、惡口,即講粗惡之語,七、綺語,即講淫穢之語,八、貪慾,九、瞋恚,十、邪見,即不正確的觀念。此十惡為一切苦報之因,所以又名十惡業。],死墮地獄[註釋:地獄:梵語Naraka或Niraya之義譯,指不樂,可厭之地。此指地獄道,佛說三惡道之一。佛教講的地獄有三類,一為根本地獄,八大地獄及八寒地獄;二為近邊地獄,十六遊增地獄;三為孤獨地獄。],中品餓鬼[註釋:餓鬼:梵語Pareta義譯,此指餓鬼道,佛說三惡道之一。餓鬼常受飢餓之苦,由其所受果報之不同,而有勝劣程度的差異。],下品畜生[註釋:畜生:梵語Tiryagyoni之義譯,又譯傍生,為畜養之生類。此指畜生道,佛說三惡道之一。]。故佛且類世五常之教[註釋:五常之教:五常,即仁、義、禮、智、信,此即指儒教。],天竺世教,儀式雖殊,懲惡勸善無別,亦不離仁義等五常[註釋:仁義等五常: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仁識等五」。],而有德行可修。例如,此國劍手而舉,吐番散手而垂,皆為禮也。令持五戒[註釋:五戒:分別指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不殺是仁,不盜是義,不邪淫是禮,不妄語是信,不飲酒噉肉[註釋:不飲酒噉肉:頻伽精舍《大藏經》本均作「不飲酒噉肉」。],神氣清潔,益於智也。得免三途[註釋:三途:即上說地獄、餓鬼與畜生三惡道。],生人道中。修上品十善[註釋:十善:與十惡相對,指從不殺生乃至不邪見等十種順理之善業。],及施戒[註釋:施戒:施,指佈施;戒,在此指修十善之外的出家等戒。]等,生六慾天[註釋:六慾天:佛教說欲界有六重之天,謂之六慾天,分別指一、四王天,其中有持國、廣目、增長、多聞之四王;二、忉利天,又名三十三天,其中以帝釋天為中央,四方各有八天;三、夜摩天,其天中時唱快樂之音;四、兜率天,又言喜足,對五欲之樂,生喜足之心;五、樂變化天,對五欲之境能自樂變化;六、他化自在天,對五欲之境可以自在變化。],修四禪八定[註釋:四禪八定:四禪,指色界之四種禪定;八定,即色界的四禪定再加無色界之四空定。所謂四禪定,分別指第一、初禪定,指得生於初禪天之禪定,此定有心、所對待與喜、樂二受;第二、第二禪定,得第二禪天生果之禪定,此定無心、所對待,但有喜、樂二受;第三、第三禪定,能得第三禪天生果之禪定,此定只有樂受;第四、第四禪定,得第四禪天生果之禪定,此定無心所喜樂,最為寂靜。所謂四空定:分別指第一、空無邊處定,此定可破一切色相;第二、識無邊處定,此定可破第一空無邊能觀之心相;第三、無所有處定,此定所觀、能觀皆破;第四、非想非非想處定,此定極為寂靜,心想雖有如無。],生色界[註釋:色界:即色界天,佛教之三界之一。佛教認為,凡夫生死往來的世界可分為欲、色、無色等三個不同等級的境界,色界在欲界之上,為離淫食二欲的有情住所,此界殊妙精好,根據禪定之淺深粗妙為分為四級,名之為四禪天。]無色界天[註釋:無色界天:此界無一色、一物,亦無身體、宮殿、國土等,在色界之上,此界心識住於深妙禪定之中,根據禪定之深淺,也分為四級,又名四空處。];題中不標天鬼地獄者,界地不同,見聞不及。凡俗尚不知末,況肯窮本?故對俗教,且標原人,今敘佛經,理宜具列。故名人天教也。然業有三種:一惡[註釋:惡:即上文中之十惡。]、二善[註釋:二善:即上文中之五戒、十善等。]、三不動[註釋:不動:即上文中之四禪八定,因其相對欲界散動之義,故謂之不動。];報有三時:謂現報[註釋:現報:指現在作善作惡,現身受報。]、生報[註釋:生報:指今生作業,來生受報。]、後報[註釋:後報:謂於現在所造善惡之業,二生以後,受其果報。]。據此教中,業為身本。
今詰之曰:既由造業受五道[註釋:五道:又名五趣,為有情往來之所,其分別指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人道與天道。]身,未審誰人造業,誰人受報?若此眼、耳、手、足能造業者,初死之人眼、耳、手、足宛然,何不見聞造作?
若言心作,何者是心[註釋:心:佛教說心有四種,一為肉團心,即五臟之心;二為緣慮心,能通八種識,緣慮分別;三為集起心,即阿賴耶識,能集不同種子併發起現行;四為堅實心,即指如來藏性。]?若言肉心,肉心有質[註釋:質:因肉團心屬色法,有質礙之性。],繫於身內,如何速入眼、耳、辨外是非?是非不知,因何取捨?且心與眼、耳、手、足俱為質閡,豈得內外相通,運動應接,同造業緣?
若言但是喜、怒、愛、惡發動身、口,令造業者,喜、怒等情乍起乍滅,自無其體,將何為主而作業耶?
設言不應如此別別推尋,都是我此[註釋:此: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此字。]身心能造業者,此身已死,誰受苦樂之報?若言死後更有身者,豈有今日身心造罪修福,令他後世身心受苦受樂?
據此,則修福者屈甚,造罪者幸甚,如何神理[註釋:神理:即業報之理,佛教認為,一切業由心造,故名之為神。]如此無道?故知但習此教者[註釋:者: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此字。],雖信業緣,不達身本。
譯文
二、小乘教義認為,人的形骸與意識,從沒有開端的久遠時間以來,由於內因與外緣相互作用的緣故,忽生忽滅,前後相繼不斷,如同涓涓的流水,流注不斷;又如同燈上的火焰,相續不滅。
人的身心的存在都是由地、水、風、火四大元素相互和合而成。從表面看,人的身心似乎可以永久存在,凡夫愚闇不覺,即認為自己的身心為一常住不變的實體,並執著不放,從而產生貪、瞋、痴等三毒。三毒薰發意識,發動身口,造一切業因,業因既已造成,果報也在所難逃。所以由不同的業因,而有天道之樂和地獄、餓鬼諸道之苦的分別;由相同的業因,而又產生欲界、色界和無色界等優劣不同的境界。對於所感業因而受得的身心,還要固執為實有的存在,從而再生起新的貪、瞋、痴三毒,又不斷造業受報。有人身,則有生、老、病、死,死又復生;有境界,則有成、住、壞、空,空而覆成。如此往復,輪迴不窮,就像汲井輪一樣,都是由於不能瞭解此身本來就不是實有的存在。既然此身不是實有的存在,所以才說它只不過是因色心的不同元素假合而成的一種幻相。
現在讓我們來推敲分析,色有地、水、火、風之四大元素,心則有受、想、行、識之四種功能。如果這些都是實有的存在,那麼就構成八種不同的實有。況且單就「地」這一元素中,就有眾多不同的因子,所謂構成人身的三百六十段骨髓一一各別,其皮、毛、筋、肉、肝、心、脾、腎也互不相同。構成認識情感的不同,器官也各不相同,視見不同於聽聞,喜樂之情不同於怨怒之感,以至於有八萬四千種之多的不同煩惱。
既然有如此紛繁雜多的存在,不知那一存在為實有的存在,若都是「我」這個實有的存在,那麼實有的存在就有百千之眾,一身之中,也就主宰紛亂,沒有一個統一的實在。除了構成身心的眾多元素之外,不再有別的現象存在。反覆推尋「我」這一實有的存在時,卻沒有發現有自性可言,於是便可以領悟到,此身只是由眾多的因緣假合而成的幻相,本來就沒有實有我的存在。那麼還為誰生貪瞋之情?為誰起殺盜之心和持守戒規?
因此不再把心繫戀於三界之內的有漏善惡,通過觀照一切現象都沒有實性的智慧,斷滅貪、瞋、痴等三毒,止息一切業因,證悟到無惡的真諦,以至於成就阿羅漢的證果。消除一切身心的活動,才能斷滅一切苦惱。根據此教的教義,認為色心二法和貪、瞋、痴三毒,為一切生命存在及不同物質世界的根本。從過去到未來,不再有別的因素為根本。
現在對此教的教義進行詰難:如果說色之四大與心之四蘊,經生累世都為一切存在的根本,那麼身心自體就應該永無間斷,而五種意識如果不從其識根與所對之境界為條件,則不能產生。人的意識也會在某些特殊的狀態下不發動起行。在無色界天,沒有構成色法的四大元素的存在,那麼色之四大元素又怎樣能維持此身,永世而不斷絕呢?據此可知,專習此教的人,也沒有弄清楚此身存在的根本。
原典
二、
二、小乘教者,說形骸之色[註釋:形骸之色:色,此指地、水、火、風四大,佛教認為,一切有形質的存在,者是分別由此四大和合而組成,人的身體也不例外,故謂之。],思慮之心[註釋:思慮之心:即指人的意識,具有了別計度之用。],從無始[註釋:無始:佛教認為,一切世間的存在,從其時間概念上說都沒有最初的開始,如今生從前世之因緣而有,前世亦從前世而有,輾轉推究以至無窮,這實際上就是指時間的無限性,或指很久遠的時間概念。]來,因緣力故,念念生滅,相續無窮,如水涓涓,如燈焰焰。身心假合[註釋:身心假合:佛教認為,人的身心存在,都是由不同元素在一定條件下和合而成,故謂之假合。亦即指沒有獨立存在的自性。],似一似常[註釋:似一似常:一、常均指前後不變,凡夫不知自己的身心存在都是假因緣而成,隨因緣散,終而變滅,執著於自己一時的存在,認為可以常住不變。],凡愚不覺,執之為我[註釋:我:即認為己身有一主宰而常住不變者,佛教認為己身由五蘊和合而成假我,沒有實性之我體。]。寶此我故,即起貪貪名利以榮我、瞋瞋違情境,恐侵害我、痴非理計較等三毒[註釋:三毒:又名三根,分別指對一切順情之境貪取無厭的「貪毒」;對一切違情之境起忿怒之心的「瞋毒」;及心性暗鈍迷於事理的「痴毒」。佛教認為這三項能傷害眾生法身慧命,故名之為「毒」]。三毒擊[註釋:擊:薰動義,指三毒能薰意識,使其造意業。]意,發動身口,造一切業,業成難逃,故受五道苦樂等身[註釋:苦樂等身:因五道有天道之樂,地獄、餓鬼諸道之苦,故謂五道苦樂等身。],別業所感[註釋:別業所感:指不同的人造不同的業,故感受不同的果報。]。三界勝劣[註釋:三界勝劣:欲界、色界與無色界的諸境界有高低優劣的不同,故謂之。]等處,共業所感[註釋:共業所感:指不同人造相同的業,故感受相同的果報。]。於所受身,還執為我,還起貪等,造業受報。身則生、老、病、死,死而復生;界則成、住、壞、空[註釋:成住壞空:佛教所說的四劫。成,謂生起事物;住,謂安住事物;壞,謂衰變事物;空,謂消滅事物。這是佛教用以解釋一切存在自由生成,變化到滅亡的四個階段,其輾轉往復,循環無窮。],空而覆成。從空劫[註釋:劫: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此字。]初成世界者。頌曰[註釋:頌曰:下引<俱舍頌>,此段文義,主要是詳盡解釋宇宙由生成到變滅的四個階段。]:空界大風起,傍廣數無量,厚十六洛叉[註釋:洛叉:古代印度用以表示大小長短的數量單位。],金剛[註釋:金剛:喻空界大風力量之大。]不能壞,此名持界風[註釋:持界風:指空界大風有持界之用,故名之。]。光音[註釋:光音:指三界色界中的光音天。]金藏雲[註釋:金藏雲:光音天中雲色如金,故名之。],布及三千界[註釋:三千界:即三千大千世界,此界以須彌山為中心,周圍有七山八海交互環繞,更以鐵圍山為外廓,這叫一小世界,合此小世界一千,則叫小千世界,合此小千世界一千,則為中千世界,合此中千世界一千,則為大千世界。一大千世界為一佛所化之境。],雨如車軸下,風遏不聽流,深十一洛叉,始作金剛界。次第金藏雲,注[註釋:注: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布」。]雨滿其內,先成梵王界[註釋:梵王界:指三界色界中之大梵天。],乃至夜摩天[註釋:夜摩天:指三界欲界中之須夜摩天。]。風鼓清水成,須彌七金[註釋:須彌七金:須彌,梵文Sumeru,又作修迷樓、蘇迷樓寺等,山名,其為三千大千世界中一小世界之中心,其山頂為帝釋天所居,半腹為四王天所居,周圍有七香海與七金山,第七座金山外有鹹海,其外圍為鐵圍山。這裡七金,即指七金山。]等,滓濁為山地,四洲[註釋:四洲:即須彌山四方鹹海上之四大洲,其分別為南瞻部洲、東勝神州、西牛貨洲、北瞿廬洲。]及泥犁[註釋:泥犁:即地獄之名。],鹹海外輪圍,方名器界[註釋:器界:又名器世間,指一切眾生可居住的國土世界。]立。時經一增減[註釋:一增減:佛教所說的時間概念。以人壽八萬四千歲為基準,每百年減一歲,減到十歲時,叫做減劫,又從十歲,每百年增一歲,增到八萬四千歲,叫做增劫。先減後增,名之為減增。這裡為了順文氣,說為增減,其義同。],乃至二禪福盡[註釋:二禪福盡:此指在色界之光音天人受天福盡。],下生人間,初食[註釋:食: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有」。]地餅[註釋:地餅:即地皮。]林藤,後粳米不銷,大小便利,男女形別,分田立主,求臣佐,種種差別。經十九增減,兼前總二十增減,名為成劫。議曰:空界劫中是道教指[註釋: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在「指」字後,有一「之」字。],雲虛無之道,然道體寂照靈通[註釋:寂照靈通:指道體雖然寂靜清虛,卻不是空無,而是在至靜中有至妙通明。],不是虛無。老氏或迷之,或權設務絕人慾,故指空界為道。空界中大風,即彼混沌一氣,故彼雲:道生一也。金藏雲者,氣形之始,即太極也。雨下不流,陰氣凝也。陰陽相合,方能生成矣。梵王界,乃至[註釋:乃至: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此二字。]須彌者,彼之天也;滓濁者地,即一生二矣。二禪福盡下生,即人也,即[註釋:即: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此字。]二生三,三才備矣。地餅以[註釋:以: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已」。]下,乃至種種,即三生萬物。此當三皇[註釋:三皇:指中國遠古時期的伏羲、神農、黃帝。]已前,穴居野食[註釋:食: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處」。],未有火化等。但以其時無文字記載,故後人傳聞不明,展轉錯謬,諸家著作種種異說。佛教又緣通明三千世界,不局大唐[註釋:大唐:此即指中土,因作者時處唐代,故以大唐況喻。],故內外教文不全同也。住者,住劫,亦經二十增減。壞者,壞劫,亦二十增減。前十九增減壞有情,後一增減壞器界,能壞[註釋: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在「壞」字後有一「者」字。]是水火風等[註釋:等:上本中無。]三災。空者,空劫,亦二十增減。中空[註釋:中空: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空中」。]無世界,及諸有情也。劫劫生生,輪迴不絕,無終無始,如汲井輪。道教只知今此世界未成時,一度空劫,雲虛無混沌一氣等,名為元始,不知空界已前,早經千千萬萬遍成、住、壞、空,終而復始。故知佛教佛法中,小乘淺淺之教,已超外典深深之說。都由不了此身本不是我。不是我者,謂此身本因色心和合為相。
今推尋分析,色有地、水、火、風之四大[註釋:四大:佛教認為,地、水、火、風四種元素是構成一切色法的基礎,周遍一切有為法中,故謂之大。,另,頻伽精舍《大藏經》本無「大」字。],心有受能領納好惡之事、想能取像者、行能造作者,念念遷流、識能了別者之四蘊[註釋:四蘊:蘊,梵文Skandha,又譯陰,有蔭覆之義,此指受、想、行、識之四蘊能障礙對真理的認識,故名之。另,頻伽精舍《大藏經》本「識」字下無小注,亦無「之」、「蘊」二字。],若皆是我,即[註釋:即: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則」。]成八我。況地大中復有眾多,謂三百六十段骨髓一一各別,皮、毛、筋、肉、肝、心、脾、腎各不相是。諸心數[註釋:數: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所」。]等亦各不同,見不是聞,喜不是怒,展轉乃至八萬四千塵勞[註釋:八萬四千塵勞:即指八萬四千之煩惱。另,頻伽精舍《大藏經》本無「四千」二字。]。
既有此眾多之物,不知定取何者為我。若皆是我,我即百千,一身之中[註釋:中:頻伽精舍另本作「主」。],多主紛亂,離此之外,復無別法。翻覆推我,皆不可得,便悟此身但是眾緣,似和合相,元無我人,為誰貪瞋?為誰殺盜施戒?知苦諦也。
遂不滯心於三界有漏善惡[註釋:有漏善惡:漏即煩惱之異名,含有煩惱之事物謂之有漏。有漏的業因分善惡二種,五戒十善是善法;五逆十惡是惡法。有漏善法,招致有漏之人、天樂果;有漏之惡法,招致有漏之鬼、畜等苦報。]斷集諦也,但修無我觀智[註釋:無我觀智:觀一切諸法無我、無常的智慧。]道諦,以斷貪等,止息諸業,證得我空真如[註釋:我空真如:即無我之真理,證悟到無我執的境界。]滅諦,乃至得阿羅漢[註釋:阿羅漢;梵文Arhan,為小乘佛教修習的最高果位。]果,灰身滅智,方斷諸苦。據此宗中,以色心二法,及貪瞋痴為根身器界之本也,過去、未來,更無別法為本。
今詰之曰:夫經生累世為身本者,自體須無間斷,今五識[註釋:五識:指眼、耳、鼻、舌、身等五識。此五識內依眼、耳、鼻、舌、身等五根而生,外以色、聲、香、味、觸等五境為緣,根境缺一不可,所以說其「闕緣不起」。這是說,五識是依賴內外因緣和合而成,是有待的。]闕緣不起,根境等為緣,意識有時不行,悶絕、睡眠、滅盡定[註釋:滅盡定:梵文為Nirodhasamapatti,又名滅受想定。指滅盡六識,不再有心、心所對待的禪定。]、無想定[註釋:無想定:非佛教之外道為證色界無想天果而修習的滅除一切心想。]、無想天[註釋:無想天:指無想有情的眾生所處的色界之天處。],無色界天無此四大,如何持得此身世世不絕?是知專此教者,亦未原身。
譯文
三、大乘法相法相教認為,一切有情的存在,從沒有開端的久遠時間以來,自然而有八種識,其中第八阿賴耶識,是一切存在的根本。由阿賴耶識變現出能產生各種意識的識根、身體、一切眾生生存的國土世界和種子,由這些種子,衍生出前七識。八識都具有衍生的能力,各自又都變現出自己所緣的境界之相。這些所緣的境界之相,既然是由識所變現出來,所以都是沒有自性的虛幻假相。
八識是如何作用而輾轉衍生出宇宙萬物呢?法相教認為由於我法二執的薰習力,所以諸識生起時就變現出似我、似法的二相。第六、七兩種意識,由於無明妄想覆蓋的緣故,因而執持此似我、似法的二相為實存於外境的我法二相。這種情況就如同患病和做夢的人,由於患病做夢的緣故,感覺到類似於外在境界的種種相狀,夢時還認為這一切都是真實的存在,醒來才知道,這一切都是夢幻所現,虛幻不實。
我們的存在也如同夢幻,都是由阿賴耶識不斷變現而來。由於無明的迷妄,才產生一種錯誤的執見,以為是真實的存在,並因此而造作各種業因,使得此身在生死輪迴中流轉。如果能領悟到這一點,才能了知我們的一切存在,都是由阿賴耶識所變現而成,阿賴耶識成為一切存在的根源。
原典
三、大乘法相教者,說一切有情,無始以來,法爾[註釋:法爾:指自然而然,不假他之造作其法。]有八種識[註釋:八種識:指阿賴耶識、末那識、意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等八識。],於中第八阿賴耶[註釋:阿賴耶:頻伽精舍《大藏經》本作「阿賴耶識」,梵文為Alaya,八識中之第八識,此識含藏一切事物之種子,為外緣所薰而起現行,以組織通常說的「三界唯一心」之義。],是其根本[註釋:根本:法相教阿賴耶識含藏一切事物的種子,是一切事物生成的最終依據,所以謂之「根本」。]。頓變根[註釋:根:梵文為indriya,能生之義,增上之義,此指衍生各種識的力量,如衍生能見眼識的眼根,能聞耳識的耳根等。]、身,器界[註釋:器界:又叫器世界、器世間,指一切眾生生存的國土器物世界。]種子[註釋:種子:本指能生之義,在法相教指在阿賴耶識中生一切有漏無漏有為法的功能。],轉生七識[註釋:七識:此即指第七識,又名末那識。它是由第八識衍生,而下又能緣生第六識,為我法二執的根本。],皆能變現,自分所緣[註釋:所緣:與能緣相對應,心識為能緣,心識所對之境為所緣,亦即所緣為心識認識攀緣的對象。],都無實法[註釋:都無實法:能緣之識與所緣之境均由識所變現,所以都沒有自性的存在,只是現象而已。]。
如何變耶?謂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法[註釋:我法:此指由六、七二識產生的,對假我執為實有的錯誤分別。],第六七識,無明覆故,緣此執為實我實法[註釋:實我實法:執假我與一切現象為實有,此句義為,由於無明的原因,六、七二識橫生計度,把虛幻的現象執為實有,而不了知都為阿賴耶識所變現。]。如患重病心昏,見異色人物也。夢,夢想所見可知者,患夢力故,心似種種外境相現,夢時執為實有外物,寤來方知唯夢所變。
我身亦爾,唯識[註釋:識:此即指阿賴耶識。]所變,迷故執有我及諸境,由此起惑造業,生死無窮。廣如前說[註釋:廣如前說:即指前文所說人天小乘中所謂善惡因果等,從大乘角度看,皆識所變,由於人天、小乘教不瞭解這一層,誤為實有。]。悟解此理,方知我身唯識所變,識為身本。不了之義,如後[註釋:後: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前」。]所破。
譯文
四、大乘破相教,破除上述大小乘各教,包括法相教的執著,以遮詮方法,顯示真如佛性本來空寂的大乘教理。
其破除法相教教義時,首先對之詰難:由各種意識所變現出的境相既然虛幻不實,那麼能變現這些境相的各種意識又怎麼可以是真實的存在?如果說各種意識為真實的存在,而其所變現的境相為虛幻之物,那麼夢想與夢想所見之境相就理應有所不同,有所不同則夢想不是境相之物,境相之物也不是夢想,當醒來夢想斷滅時,其所夢的境相之物理應尚在。
再則,境相之物如果不是夢想,就應該是真實的存在;夢想如果不是境相之物,又以什麼作為自己所夢的對象?據此可知,做夢時,夢想與所夢之物,似乎有能見的夢想與所見的境相的不同,實際上,二者都虛妄不實,都是沒有自性的存在。法相教所謂的各種意識也是如此,都是各種因緣假合而成,所以都是沒有自性的幻相。
因此,《中觀論》上說:「沒有一種存在,不是由因緣假合而成,所以一切存在,從本質上說,都是空。」又說:「一切存在,既然是由因緣假合而成,所以我說即是空。」《大乘起信論》中也說:「一切存在,都是由於有了妄念,才產生出各自不同的分別,如果能遠離妄念的煩擾,就不會出現任何境界的相狀。」《金剛經》上說:「凡是一切有相狀的存在,都是虛妄不實的,遠離一切相狀,即名之為佛。」
據此可以了知,只有做到心境兩空,才是大乘佛法的根本教義。如果憑藉這種教義來究竟一切存在的根本,那麼一切存在本來是空,空即是一切存在的根本。
現在,我們再對大乘破相教的教義進行詰難:如果說能緣的意識和所緣的境相都沒有實性,本來是空,那麼又有誰能作為主體,來了知大乘空教的教義呢?再則,如果說能緣的意識與所緣的境地相都不是真實的存在,那麼虛妄的現象又是從何而生?而且從現在所耳聞目見的一切世間——所謂虛妄的存在,不可能不依靠某種真實的存在而生起。如果說沒有具有溼性的真實水體,那裡還有虛妄假相的水波存在?如果沒有明淨實在的鏡子,那裡還有種種虛幻的影相存在?即如上面說的夢想與所夢境相都是虛妄不實的假有,所說雖然不錯,但此虛妄之夢,也必須端賴於某個睡眠的人才可能生起。現在如果說心境兩空,那麼不知道夢想與所夢境相又是依憑什麼而幻現?
據此我們可以知道,此種教義只是破除各種執著之心,並沒有明確表述真如佛性的本義,因此《法鼓經》上說:「一切說空的經典,都不是究竟的教義,應該還有餘義可說。」《大品經》中也說:「空義只是大乘教的初步教理。」
上述四種教義,前後相望,由淺入深,如果修習這些教理,還不是究竟的大乘之法,所以從這一角度,我們把上述四教名之為「淺教」。如果把它們的執著認為是究竟的法理,則是偏頗之心,所以就修習的人而言,又說它們是偏淺之教。
原典
四、大乘破相教[註釋:破相教:即指大乘般若空宗理論,此教認為凡一切相都是虛妄,主張破除諸法定相的執著,故名之為「破相教」。]者,破前大小乘法相之執,密顯[註釋:密顯:即佛教所謂的「遮詮法」,意指不直說、明說。]後真性[註釋:真性:即佛性。]空寂之理。破相之談,不唯諸部般若[註釋:般若:梵文Prajna之音譯,又有譯班若、波若、缽若等,指了知一切諸法實相的最高智慧。在此專指般若經類,即有關般若波羅蜜教理的經典總稱。]遍在大乘經,前之三教[註釋:前之三教:此指上文之人天教、小乘教與大乘法相教。],依次先後,此教隨執即破,無定時節。故龍樹[註釋:龍樹:梵文Nagarjuna,佛滅度後七百年出生於印度南天竺的著名菩薩。他是大乘般若空宗理論的實際創立者,為密顯二教尊奉為八宗之祖師。關於其主要事蹟,漢譯藏經中有《龍樹傳》。]立二種般若:一共[註釋:「一共」二字後,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有「般若」二字。在此分別指共與不共二種般若。宗密在此借用中國天台宗的講法。所謂共般若,即天台宗判教體系中的「通教」,此般若通聲聞、緣覺與菩薩三乘,即三乘都共修此般若以證悟,故名之為共般若;不共般若,相當天台宗判教體系中的「別、圓二教」,因此般若只對別、圓二教的菩薩而說,不對聲聞、緣覺之眾說,故名為不共般若。],二不共。共者,二乘同聞信解,破二乘法執故。不共者,唯菩薩解,密顯佛性故。故天竺戒賢、智光[註釋:戒賢、智光:印度六世紀左右,那爛陀寺二位著名的佛教論師。關於他們二人的佛教論點,唐代華嚴宗祖師法藏,在《大乘起信論義記》一書中有記載。戒賢繼承彌勒、無著的唯識法相系,以法相教為大乘究竟義,認為佛初時講阿含等有教,第二時說般若等空教,第三時才說唯識法相不空不有之中道教。智光則以弘傳龍樹、提婆的空宗為己任,也把佛說法判為三時教,不過他以大乘空宗為究竟義,故把真空教列為佛第三時所說,以表明高於法相教。所以後文中「或雲在唯識法相之前」,是指戒賢之說;而「或雲在後」,即指智光之說,宗密承襲智光之說。]二論師,各立三時教,指此空教。或雲在唯識法相之前,或雲在後。今意取後。
將欲破之[註釋:破之:此指以大乘空宗的破相理論,來破法相教義。],先詰之曰:所變之境既妄,能變之識豈真?若言一有一無者,此下部[註釋:「下部」二字後,頻伽精舍《大藏經》本均有一「卻」字。]將彼喻破之。則夢想與所見物應異,異則夢不是物,物不是夢,寐來夢滅,其物應在。
又,物若非夢,應是真物,夢若非物,以何為相?故知夢時則夢想、夢物,似能見、所見之殊,據理則同一虛妄,都無所有。諸識亦爾,以皆假託眾緣,無自性故。
故《中觀論》雲:「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註釋:空:梵文Sunyata,佛教常用的哲學概念。空,不是指空無,而是指一切存在都假因緣和合而成;是有待條件的存在,所以其究竟是沒有自性,沒有實體的一種虛假的存在,空即是一種相對性和不真空性。]者。」又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起信論》雲:「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註釋:妄念:指虛妄不實的心理活動。]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即無一切境界[註釋:境界:指依主觀妄念活動而變現出的色、聲、香、味、觸、法等六種認識和行為對象。]之相。」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如此等文,遍大乘藏。
是知心境皆空,方是大乘實理。若約此原身,身元是空,空即是本。
今復結[註釋:結:頻伽精舍《大藏經》本均作「詰」。]此教曰:若心境皆無,知無者誰?又若都無實法,依何現諸虛妄?且現見世間虛妄之物,未有不依實法[註釋:實法:按宗密的理論,即指本覺真性。]而能起者,如無溼性不變之水,何有虛妄假相之波[註釋:此水波之喻文,意出《大乘起信論》。《起信論》以水波的一體不二性,來說明本覺真性與不覺的關係,這裡轉用以說明真性與假相如水與波,不能截然二分,而是一體(溼性)之二種形態。];若無淨明不變之鏡,何有種種虛假之影?又,前說夢想、夢境同虛妄者[註釋:同虛妄者: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此四字。],誠如所言,然此虛妄之夢,必依[註釋:依: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作「因」]睡眠之人,今既心境皆空,未審依何妄現?
故知此教但破執情,亦未明顯真靈之性[註釋:真靈之性:即本覺之性。]。故《法鼓經》雲:「一切空經,是有餘說。」有餘者,餘[註釋:餘:頻伽精舍《大藏經》另本無此字。]義未了也。《大品經》雲:「空是大乘之初門。」
上之四教,展轉相望,前淺後深,若且習之,自知未了,名之為淺,若執為了[註釋:了:此指了義教。],即名為偏,故就習人,雲偏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