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大乘大義章 2 第二章次重問法身並答

2第二章次重問法身並答

譯文

   慧遠問道:法身實相,無去無來。這一點,在般若類經典中,記載有法上菩薩回答常悲的話,已經說得很明白。又,法身同於變化,就像鏡中影像之類一樣虛幻不實,正如有的經典比喻道:日宮、月宮雖然原地未動,在江河之中卻可以看到它們的光影。這種日月的光影,不就如同沒有實在體性的法身嗎?這兩條,我沒有什麼疑問。

   現在要問的,是所謂法性生身,妙行所成。《毗摩羅詰經·善權品》說,所謂如來身,是佛法所化而成。您回答中的要點,似乎便是《毗摩羅詰經》所說的這個意思。但是,此經的<善權品>列舉了成佛的種種方法,這些方法是否法性生身之前因呢?如果是前因,因必致果。請問:這些方法所導致之果,是否符合於實相?如果所致之果可以與實相符合,不會摻雜惑業的殘餘,便不應該受生。請談談法性生身受生的道理,以便能夠理解經書上的類似論述。

   從凡夫之人,到聲聞人得羅漢果的最後邊身,都從煩惱而生,是結業所化之身。從得無生法忍菩薩舍肉身所得的法身,到一生補處大士坐菩提樹下悟道成佛,則從煩惱的殘餘習氣而生,是本習餘垢所化之身,自此以後,感得肉身的因緣都斷了,才不再受生。這就是說,凡是談生,都應該和無明聯繫起來說。關於證悟後的法性生身之生,是否也是這樣呢?如果也是這樣,請容許我提出疑問:得無生法忍菩薩舍煩惱所成肉身而受法性生身時,憑藉什麼而得生呢?如果說是由於愛習的殘氣而生,得無生法忍菩薩已經除盡煩惱,心無依附,連法中之愛都沒有了,那裡還有本習之愛的殘餘?就算還有這種本習之愛的殘餘,這種本習之愛的殘餘怎麼能發生作用,產生法性生身?所產生的這個法性生身,是實生的生,還是不生的生?如果說是不生之生,則不叫實生,不生自然不死,這種不生之生應該是生理無窮的永恆之生。如果說是實生之生,則從凡夫到羅漢的受生,豈不都和菩薩的受生一樣是清淨的。即使是法身菩薩,已住入實相,有各種妙法為善因,在受生之時,也必須憑靠餘垢才能化成法身。我說這些,不過是以此來說明受生之理罷了。

   現在還不懂的是,輪迴已斷,「神識」所寄寓的形體,已不是原來的肉身。那麼,本習之愛的殘餘,沒有依託的形體,便不能發生作用。何以見得呢?因為煩惱殘氣,必定從結業後邊身(肉身)產生。這一點,請容我來證明。舍利弗曾受到教訓,常行禪定三昧之時,面對著豐富多彩、美妙誘人的形像和悅耳動聽的音樂,不用耳目,則感受似有若無。一用耳目,儘管音樂美色只是暫時為鼻眼等感官所接受,就會墮為凡夫,退墮佛道,失去七覺支等覺照的工夫。所以會造成這種情況,是因為習氣尚在,耳目有所接觸的緣故,由此可見,僅只是暫時忘失所對之境,外境對我們即不產生作用,更何況是棄絕肉身,沒有五根的法性生身呢?這便是煩惱殘氣依託肉體五根而產生的證明。假如法身菩薩的慈悲之身,可以由本習之愛的殘餘而化成,由「神識」而產生,不需要五根,那麼,連四大都沒有,又由什麼構成為法身菩薩的形體呢?難道現實的世間肉身,可以憑感應而化成嗎?如果不能,那就實在找不到任何理由可以說明了。即使把法性生身比作水月鏡花,水月鏡花的形象也是有來因的,因為有真的花和月,那麼,那個真的法性生身又是怎麼來的呢?

   羅什答道:佛滅後五百年來,諸論師各自追隨所好的觀點,於是有了大乘小乘的區別。小乘之說,以佛菩薩所得的無漏功德,即三十七品及佛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等為法身,又以經、律、論顯示佛理,也稱為法身。所以,天竺各國都說:雖然佛的生身不在了,法身還在。大乘之說,認為一切法(現象)的實相本來無生無滅,斷離語言文字,超越思維活動,不會產生煩惱也無所作為,其多無量,其廣無邊,如涅槃之相,這叫法身。當然,小乘所說的諸無漏功德和諸經法,也叫法身。為什麼小乘所說的法身也是法身呢?因為由這些無漏功德和經法,可以悟解實相的緣故。又,大乘理論中,沒有生身和法身的明確區分。為什麼呢?因為一切法相畢竟都是一相,即清淨相,何必認真區分呢?只是為了隨順一般人的理解,區分生身與法身,把菩薩得無生法忍捨去肉身(生身)以後所受之身,稱為法身。為什麼要有個法身的名稱呢?因為這種菩薩依據無生法忍力,已斷各種煩惱,卻不像聲聞、辟支佛那樣證入涅槃,又沒有成佛,在生身與佛之間,有個所受之身。於是,把所受的這個身稱為法性生身,也就是法身。

   但是,小乘各論師對這個法身有各種不同的說法。

   如《自在王經》說,佛告自在王菩薩,我在燃燈佛時,通達四自在,便在那時,已得佛道,後來入於涅槃,那就是我的末身。自在王菩薩問:如果那時已得涅槃,那麼,從那時以來,您作什麼呢?佛答道,自利、利他二者,自利已辦,只是為了教化眾生,淨佛國土,具足諸神通力威德的緣故,仍在世間。瞭解這種因緣,可知佛的肉身雖然不存在了,但常以化身度脫眾生。

   有人說,事實不是這樣的。為什麼呢?如果那時佛已得涅槃實道,肉身不存在了,心意也沒有了,怎麼能在五道中現出化身,度脫眾生,淨佛國土呢?比如實在有幻師,然後能施行幻術,出現幻事,若沒有幻師,便不會有幻事。所以,佛在那時並沒有證入涅槃。菩薩也是這樣的。菩薩得無生法忍,雖然煩惱已經沒有了,應該還有殘餘的習氣,就像阿羅漢成道時,煩惱斷絕了,還有殘餘的習氣一樣。只是諸羅漢對眾生沒有大悲之心,所以雖然有殘餘的習氣,他們依然選擇證入涅槃,不再受生。菩薩不同,菩薩深入眾生之中,大悲之心徹於骨髓,立誓濟度眾生,雖已證悟實相,卻不肯進入涅槃,而是隨順應度眾生,在餘氣中受身,此身存亡自在,不隨煩惱而輪迴。直到坐道場成佛之時,餘氣才消失乾淨。當然,佛和菩薩還是有所不同的,不同就在於菩薩由殘氣而生,如果不是這樣,菩薩便和佛沒有區別了。

   有的人說,得無生法忍菩薩有兩種:一種得五神通,另一種得六神通。得五神通的,也會形成煩惱,但不起作用,就像捕獲了可恨的盜賊,關在監獄之中,不會有什麼禍害。這種菩薩,由於無生法忍之力,能夠控制各種煩惱,永遠不會讓它們發生作用,只是以清淨之心,修行六波羅蜜功德。欲界的凡夫,既有欲界煩惱,還有色界、無色界的煩惱,不過,色界、無色界的煩惱不會表現出來,雖有這二界的煩惱,不能起作用。住五神通的菩薩,現化為種種身份,度脫眾生,為此而有意保留餘結(殘氣),以便繼續受生,要是沒有殘結,就不會再受生而會證入涅槃了。這就像把米借出去,有意留下谷種,以便再生一樣。當六波羅蜜漸漸具足,教化眾生、淨佛國土的任務完成之時,才坐道場捨去殘餘的煩惱結,然後成佛。具有六神通的菩薩,該做的事已經做了,自利的功德已足,和阿羅漢、辟支佛一樣,肉身已盡,更不受生。只因本願大悲之力的作用,不斷地以應化身出現,直到度脫眾生的任務完成,自然成佛。度脫眾生的任務完成,應化之身自然也就消失了。原先肉身之滅是實滅,為了吸引眾生,有了變化之身,吸引眾生結束,便連變化身也滅了。

   又,有的三藏論師說,菩薩雖然已得六神通,諸漏並沒有全盡。當年釋迦佛行四無量心,生於色界之中,以至在末後身還生下羅睺羅。在尼連河洗浴,被大水漂走,不能抵抗大水的衝力。後來反對苦行,又有五位弟子嫌憎而離去。坐道場時,以十六心得阿那含,以十八心斷無色界的結,以三十四心破一切煩惱,得一切智,仍然具有凡人的飢渴、寒熱、老病、死等煩惱。可見,心得解脫,身體還受著種種苦難而不得自在,只不過具有一切智慧和大悲之心,超越常人而已。

原典

   遠問曰:法身實相,無去無來。般若經中,法上菩薩答常悲①,已有成觀。又,法身同化,如鏡像之類,方等諸經②引喻言,日月宮殿③不移,而光影現於江河。此二條,是所不疑。

   今所問者,謂法性生身,妙行所成。《毗摩羅詰經·善權品》雲,如來身者,法化所成④。來答之要,似同此說。此一章所說列法⑤,為是法性生身所因不?若是前因者,必由之以致果。問:致果之法,為與實相合不?若所因與實相合,不雜餘垢,則不應受生。請推受生之本,以求其例。

   從凡夫人,至聲聞得無著果⑥最後邊身,皆從煩惱生,結業所化也。從得法忍菩薩⑦受清淨身,上至補處大士⑧坐樹王下取正覺者⑨,皆從煩惱殘氣生,本習餘垢之所化⑩也。自斯以後,生理都絕。夫生者,宜相與痴⑾言。若大義所明,為同此不?若同此,請問所疑:得忍菩薩,舍結業受法性生身時,以何理而得生耶?若由愛習之殘氣,得忍菩薩煩惱既除,著行亦斷,尚無法中之愛⑿,豈有本習之餘愛?設有此餘,云何得起,而云受身?為實生為生耶?不生為生乎?若以不生為生,則名實生,便當生理無窮⒀。若以生為生,則受生之類,皆類有道⒁。就令法身菩薩以實相為已住,妙法為善因,至於受生之際,必資除垢以成化。但當撫之,以論所有理耳。

   今所未了者,謂止處已斷,所宅之形,非複本器。昔習之餘,無由得起。何以知其然?煩惱殘氣,要從結業後邊身生。請以效明之。向使問舍利弗⒂,常禪定三昧⒃,聲色交陳於前,耳目無用,則受淡泊而過。及其任用,暫過鼻眼之凡夫⒄,便損虛大業,失覺支⒅想。所以爾者,由止處未斷,耳目有所封故也。至於忘封,猶尚無用,而況絕五根者乎。此即煩惱殘氣,要由結業五根之效也。假使慈悲之性,化於受習之氣,發自神本,不待諸根,四大既絕,將何所構,而有斯形?陰陽之表,豈可感而成化乎?如其不可,則道窮數盡,理無所出。水、鏡之喻,有因而像,真法性生,復何由哉?

   什答曰:後五百歲⒆來,隨諸論師,遂各附所安,大小判別。小乘那⒇者,以諸賢聖所得無漏功德,謂三十七品(21)、及佛十力(22)、四無所畏(23),十八不共(24)等,以為法身。又以三藏經(25)顯示此理,亦名法身。是故天竺(26)諸國皆雲,雖無佛生身,法身猶存。大乘部(27)者,謂一切法無生無滅,語言道斷,心行處滅,無漏無為,無量無邊,如涅槃相,是名法身。及諸無漏功德,並諸經法,亦名法身。所以者何?以此因緣,得實相故。又,大乘法中,無決定分別是生身是法身。所以者何?法相畢竟清淨故。而隨俗分別,菩薩得無生法忍,舍肉身,次受後身,名為法身。所以者何?體無生忍力,無諸煩惱,亦不取二乘證(28),又未成佛,於其中間,所受之身,名為法性生身。

   然諸論師,於此法身,而生異論。

   如《自在王經》(29)說,佛告自在王菩薩,我於燃燈佛(30)時,通達四自在(31),即於爾時,已得佛道,後人於涅槃,是吾末身也。自在菩薩言,若爾時得涅槃者,從是以來,復何所作?佛言,自利已辦,但為教化眾生,淨佛國土,具足諸神通力威德故。以此因緣,可知身分雖盡,常以化身,度脫眾生。

   或言,是事不然。所以者何?若爾時得涅槃實道者,身分都盡,又無心意,云何能現化五道(32),度脫眾生,淨佛土耶?譬如,實有幻師,然後能幻事,若無幻師,則無幻事。是故,菩薩得無生法忍,雖無煩惱,應有餘習(33)。如阿羅漢成道時,諸漏雖盡,而有殘氣。但諸羅漢於諸眾生中,無大悲心,諸有餘習,更不受生。而菩薩於一切眾生深入,大悲徹於骨髓,及本願力(34),並證實際(35),隨應度眾生,於中受身,存亡自在,不隨煩惱。至坐道場(36),餘氣乃盡。若不爾者,佛與菩薩,不應有別。

   或言,得無生法忍菩薩有二:一者,得五神通(37);二者,具六神通。得五神通者,煩惱成就,但不現前。如人捕得怨賊,系之在獄,不能為患。如是諸菩薩,無生忍力故,制諸煩惱,永不復生,但以清淨心,修六波羅蜜(38)功德。如凡夫人,成就三界煩惱,上二界煩惱,不現在前,雖有煩惱,無所能為。住五神通,種種現化,度脫眾生,故留餘結,續復受生。若無殘結,則無復生。猶如責米,故留谷種(39)。漸漸具足六波羅蜜,教化眾生、淨佛國土,乃坐道場,舍煩惱結,然後成佛。具六神通者,所作已辦,自利已足,如阿羅漢、辟支佛(40),無復異也。此身盡已,更不受生,但以本願大悲力故,應化之身,相續不絕,度眾生已,自然成佛。所度既畢,自然而滅。先是實滅,以汲引眾生故,變化其身,今復示其都滅。

   又,三藏論師(41):菩薩雖得六神通,不盡諸漏。行四無量心(42),生色界中,乃至末後身,生羅睺羅(43)。於尼連禪河(44)浴,為大水所漂,力不能制,嫌憒五人,舍我而去(45)。坐道場時,以十六心(46),得阿那含(47);以十八心(48),斷無色界結;以三十四心(49),破一切煩惱,得一切智(50),成佛已具受人法飢、渴、寒、熱、老、病、死等,雖心得解脫,身猶有礙。但以一切智慧大悲心為勝耳。

註釋

   ①常悲:菩薩名。梵文音譯薩陀波侖,意譯為常悲、常啼、普慈,能到眾香城聞說般若。例如鳩摩羅什所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法尚品》:「爾時,曇無竭菩薩摩訶薩語薩陀波侖菩薩言,善男子,諸佛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何以故?諸法如不動相,諸法如即是佛。善男子,無生法無來無去,無生法即是佛。無滅法無來無去,無滅法即是佛。」這裡所說的曇無竭,為梵文的音譯,意譯為法上、法尚、法盛、法勇、法起、法來、法生,菩薩名,在眾香城中為王,常宣說般若波羅蜜。

   ②方等諸經:即大乘諸經,大乘佛理方正平等,所以稱為方等。

   ③日月宮殿:佛教稱太陽為日天子,月亮為月天子,所住為日宮殿、月宮殿。

   ④《毗摩羅詰經》為《大智度論》中所說的經名,三國吳支謙所譯名《維摩詰經》,鳩摩羅什重譯名《維摩詰所說經》,其實是同一本經。支謙譯此經〈善權品〉,羅什作〈方便品〉。〈方便品〉中說:「佛身者即法身也,從無量功德智慧生……從如是無量清淨法生如來身。」這裡的意思是說,如來法身為佛法所成。

   ⑤《維摩詰所說經·方便品》列舉成佛的方法和途徑有: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慈、悲、喜、舍、佈施、持戒、忍辱柔和、勤行精進、禪定解脫三昧、多聞智慧諸波羅蜜。

   ⑥聲聞得無著果:聲聞乘中的最高果位為阿羅漢,舊譯為無著果,意為沒有貪著的果位。見《出三藏記集》卷一。聲聞,意思是聞佛陀說教而悟解之人,原指佛在世時的弟子。後來,大乘佛教立三乘之說,即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稱聲聞乘、緣覺乘為小乘,菩薩乘為大乘。聲聞乘指那些只求個人解脫的修行者。

   ⑦得法忍菩薩:法忍,或稱無生法忍、無生忍、無生忍法。諸法無生(無滅),觀此無生之法,破生滅之煩惱,信忍安住於無生無滅之理而不動,稱為得法忍。七地以上菩薩為得法忍菩薩,見《仁王經》。《大智度論》卷十二:菩薩得無生法忍,舍肉身得法身,另外,請參考第一章注⒂。

   ⑧補處大士:前佛既滅以後,補其位而成佛的菩薩,稱為補處菩薩,或稱補處大士。即候補佛。在此為「一生補處大士」的簡稱,直譯為「最後之輪迴者」,謂經過此生,來生定可在世間成佛。

   ⑨坐樹王下取正覺者:樹王即樹中之王,此處指菩提樹。釋迦牟尼佛在菩提樹下盤腿靜坐,沉思默想七日七夜,終於得無上正等正覺而成佛。

   ⑩煩惱殘氣生,本習餘垢之所化:煩惱殘氣,又稱煩惱習,指已斷盡煩惱,但還有不隨智慧的身業、口業,似乎還是由煩惱所起。如從香器中取走香,香氣仍在。因為還是由煩惱所起,所以叫煩惱殘氣。因為實際上是原來煩惱的殘餘,所以說是本習餘垢之所化。參閱《大智度論》卷二、卷二十七。

   ⑾痴:即無明,按十二因緣理論,無明為造成生死的始因。所以說,談生,就應該牽涉到無明。

   ⑿法中之愛:愛有二種:一、欲愛,為凡夫的愛著;二、法愛,愛涅槃及菩薩未斷法執而愛樂善法。法愛又稱順道法愛、善法欲。《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勸學品》:「舍利弗問須菩提:云何名菩薩生?須菩提答舍利弗言:生名法愛。舍利弗言:何等法愛?須菩提言: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色是空受念著,受想行識是空受念著,舍利弗,是名菩薩摩訶薩順道法愛生。」

   ⒀若以不生為生,則名實生,便當生理無窮:這一句不好理解。因為前面把不生與實生相對而言,則這一句中不應又把不生名為實生。按照前後文義,「則名實生」應為「則不名實生」,意思是說,如果以不生作為生,那就不叫實生,不生自然不死,所以,這種不生之生,便是永恆無窮之生。

   ⒁有道:指法性生身菩薩。

   ⒂舍利弗:人名,釋迦牟尼佛十大弟子之一,號稱智慧第一。

   ⒃禪定三味:指集中精神,觀想特定對象而獲得佛教悟解或功德的思維修習活動。三昧,梵文的音譯,又譯為三摩地、三摩提,指的是專心默想,使心定於一境而不散亂的精神狀態,所以意譯為定。實際上,三昧即禪定。《大智度論》卷二十八:「一切禪定,亦名定,亦名三昧。」

   ⒄暫過鼻眼之凡夫:意思應是鼻眼攀緣外境,即墮凡夫。

   ⒅覺支:覺,覺悟、覺了;支,品類。通常說七覺支,即達到佛教覺悟的七種途徑,指的是:念覺支,於境明記不忘;擇法覺支,根據佛理觀察得失,辨別是非真偽善惡;精進覺支,努力修善,堅持不懈;喜覺支,因悟善法,於意適悅;輕安覺支,也稱猗覺支,因斷除煩惱,身心調暢;定覺支,心注一境,思悟佛法;舍覺支,捨棄一切分別,平等寂靜,心無偏頗。見《雜阿含經》卷二十六。

   ⒆後五百歲:原文為「後後五百歲」,其中一個「後」為衍字。後五百歲,應指佛滅後五百歲,《大智度論》卷四十四說:「佛知五百歲後,學者分別諸法相各異」,可見。

   ⒇小乘部:部,原義是「說」。小乘的乘,意思是乘載(如車、船)或道路。一世紀左右,大乘佛教興起,稱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為小乘,只求個人解脫;而自稱大乘,聲稱自己能運載無量眾生從生死大河之此岸達到菩提涅槃之彼岸,成就佛果·學術界沿用大小乘的名稱,並無褒貶之義。這襄所說的小乘部,意思是小乘之說。

  (21)三十七品:又稱三十七道品、三十七菩提分、三十七覺支,指達到成佛的覺悟,證得涅槃的七類三十七項途徑,即四念處、四正斷(四正勤)、四神足(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見《大智度論》卷十九(大正二十五·頁一九七中)。

  (22)佛十力:指佛的十種智力:一知覺處非處智力、二知三世業報智力、三知諸禪解脫三昧智力、四知諸根勝劣智力、五知種種解智力、六知種種界智力、七知一切至所道智力、八知天眼無礙智力、九知宿命無漏智力、十知永斷習氣智力。見《大智度論》卷四十八(大正二十五·頁四○七上)。

  (23)四無所畏:為一切智無所畏、漏盡無所畏、說障道無所畏、說盡苦道無所畏。見《大智度論》卷四十八(大正二十五·頁四○七上、中)。

  (24)十八不共:指佛的十八種功德法,限於佛而不共於其他二乘菩薩,所以稱為不共法,其內容為:身無失、口無失、念無失、無異想、無不定心、無不知己舍、欲無滅、精進無滅、念無滅、慧無滅、解脫無滅、解脫知見無滅、一切身業隨智慧行、一切口業隨智慧行、一切意業隨智慧行、智慧知過去世無礙、智慧知未來世無礙、智慧知現在世無礙。見《大度智論》卷二十六(大正二十五·頁二四七中)。

  (25)三藏經:經、律、論三者,各包藏文義,所以稱為三藏。按《大智度論》卷一○○所說,三藏經指小乘的經、律、論,而大乘則為別處所結集,單名摩訶衍藏。這裡所說「三藏經」,是按《大智度論》的說法,指小乘的經、律、論。

  (26)天竺:印度的古譯名。

  (27)大乘部:即大乘之說,這裡說的是龍樹為代表的中觀學派觀點。

  (28)不取二乘證:二乘,指聲聞乘、緣覺乘。由於發願要普度眾生,即使自身的覺悟已達到佛的境地,可以證入涅槃,也不像二乘那樣去證入,這叫不取二乘證。

  (29)自在王經:自在王,即大自在天,居於色界之頂。《自在王經》為《自在王菩薩經》的略稱。

  (30)燃燈佛:或作然燈佛,傳為釋迦牟尼佛以前之佛,釋迦從他受記為佛。

  (31)四自在:指一戒、二神通、三智、四慧。見《自在王菩薩經》捲上。

  (32)五道: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人道、天道,稱為五道。後來犢子部北道派於第四位加阿修羅為六道。

  (33)應有餘習:所據為《大智度論》。該書卷七十三:「阿鞞跋致菩薩得無生法忍時,斷諸煩惱,但未斷習。」

  (34)本願力:菩薩在修行之中發出誓願,將來成佛之時建成何種佛國淨土以濟度眾生,這種誓願稱為本願。本願有總願和別願之分。一切菩薩有四個共同的誓願,稱為四弘誓願(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這是總願。各菩薩除共有的總願外,還有各自獨特的誓願,稱為別願。由本願自然具有實現本願之力,稱為本願力。

  (35)實際:即法性、實相。《大智度論》卷三十二:「如、法性、實際,是三皆是諸法實相異名。」

  (36)道場:又作菩提道場、菩提場。指中印度菩提伽耶的菩提樹下之金剛座上佛證聖道之處,以後引申為學道之處、供養佛之處。這裡指的是證聖道之處。

  (37)五神通:指菩薩修習禪定所獲得的五種不可思議的神通:一天眼通:能見天上地下前後遠近諸物,晝夜無異;二天耳通:能聽到天聲、人聲、三惡道(地獄、餓鬼、畜生)聲,粗細遠近,通達無礙;三神足通:身能飛行,如鳥無礙,移遠令近,不往而到,此出彼沒,一念能至,大能作小,小能作大,一能作多,多能作一,不可愛不淨之物能觀令淨,可愛淨物能觀令不淨;四宿命通:能知過去世中一世、十世、百千萬億世、無量劫世的經過;五知他心通:能夠以己心度人心,以至能遠距離的思想遙感。五神通加漏盡通為六神通。漏盡通的內容為:斷除一切煩惱,包括五上分結與五下分結。具足六神通者能動大地;一身為無數身,無數身還為一身;隱顯自在;山壁樹木,通過無礙,如行空中;履水如地,凌虛如鳥;出沒地中,如出入水;身出煙焰,如大火聚;身中出水,如雪山水流;日月大德威力難當,而能摩捫等。見《大智度論》卷四、卷五。

  (38)六波羅蜜:波羅蜜,梵文的音譯,意譯為度、到彼岸。六波羅蜜即由生死此岸度到涅槃彼岸的六種修習方法,包括:檀(佈施)波羅蜜、屍羅(戒)波羅蜜、羼提(忍辱)波羅蜜、毗梨耶(精進)波羅蜜、禪波羅蜜、般若(智慧)波羅蜜。

  (39)猶如責米,故留谷種:責米同債米。把米借出去,總須留下谷種,以便產米再借。這是一個譬喻,喻菩薩留有煩惱殘氣,方能繼續受生,以便在世間度脫眾生,此即「留惑潤生」之意。

  (40)辟支佛:梵文的音譯,意譯有獨覺、緣覺二義。無師自通,全靠自己努力修行證悟,稱為獨覺。經過多世積善修行,最後一世雖逢無佛之世,無所師從,而緣業成熟,自然成佛,稱為緣覺。

  (41)三藏論師:在這裡指的是會通小乘經、律、論三藏的學者,即小乘學者。與前文中「三藏經」一詞含義相同。

  (42)四無量心:為慈無量心、悲無量心、喜無量心、舍無量心。這四無量心依四禪定而修行,可生色界之梵天。參見《大智度論》卷二十。

  (43)羅睺羅:人名,為釋迦牟尼佛之子,十五歲出家,成為佛的十大弟子之一,號稱密行第一。

  (44)尼連禪河:或稱尼連禪那、尼連河,為恆河的支流之一。佛將成道前,在此河洗浴。

  (45)嫌憒五人,舍我而去:憍陳如等五人,都是釋迦姻親。釋迦出家求道,五人相隨苦行。釋迦苦行六年,悟苦行無效,便棄苦行,於尼連河洗浴,食乳糜。憍陳如等以為釋迦破戒墮落,嫌憎離去。參見《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

  (46)十六心:包括八忍八智,即:苦法忍、苦法智、苦類忍、苦類智、集法忍、集法智、集類忍、集類智、滅法忍、滅法智、滅類忍、滅類智、道法忍、道法智、道類忍、道類智。這八忍八智合稱見道之十六心。一般來說,十六心見道即得預流果(須陀洹),繼續修行之後,才得阿那含果。

  (47)阿那舍:梵文的音譯,意譯為不還、不來,為聲聞乘四果中的第三果,死後生於色界之天,僅次於阿羅漢果。

  (48)十八心:指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共有九地,每地各有九品修惑,斷每一品的修惑有無間、解脫二道,每地便有九無間九解脫十八道,又稱十八心。

  (49)三十四心:上述十六心加十八心,共計三十四心。見《大毗婆娑論》卷一五三等。

  (50)一切智:佛智之一,《大智度論》卷二十七:「總相是一切智……一切智者,總玻一切法中無明暗」。這就是說,用般若智慧從現象的總體上考察所獲得的佛教認識,稱為一切智。得一切智,精神上便達到無任何分別境界,把握到現象的空性本質。《大智度論》認為,一切智有總別二相之義,若依總義,則總稱佛智,即一切種智;若依別義則是聲聞、辟支佛所得之智。

譯文

   以上的小乘諸論義師,都自稱根據佛說而談菩薩之相,其實各不相同,其中正確者很少。

   我的理解是這樣的:菩薩得無生法忍,捨去生死身,便進入無量無邊的佛法之中。就像阿羅漢,證入無餘涅槃,便進入無量無邊的佛法之中一樣,不能說他是天是人,是存是亡。為什麼呢?因緣和合的緣故,叫做人,因緣離散,自然而息,既沒實在的生,也沒有實在的滅。因此可以說他只有「變異生死」之身,而沒有「分段生死」之身。菩薩得無生法忍的法門,將要滅度之時,十方諸佛告說:善男子,汝沒有得無量無邊見諸佛之身,又沒有得無量禪定智慧等諸佛功德,汝只得一個法門。不應得到一個法門,就自以為足,應當想到汝的本願,憐憫眾生,眾生因不知這種無生之法寂滅之相,墮入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受諸種苦惱。汝所得到的,雖然是最高的真實之法,還不是證入之時。菩薩受佛的教化,自念本願,便懷大悲之心再人生死之中。這種菩薩,稱為不住涅槃,不在世間,沒有一定之相,以種種方便,度脫眾生。

   可能有人問說,這樣的菩薩,不再實生,現在受勤勞辛苦,不過心中沒有各種煩惱禍患,因此並未奮發圖強,所以功勳是很少的。應該回答說:不是那麼回事啊!凡夫固執顛倒之見,為獲果報而勤修苦行,都不是真正的修行。菩薩得諸法實相,具有涅槃之樂,卻出入生死,化度眾生,這才是珍貴的功德。

   可能再問,此種菩薩已消除一切違背佛理的錯誤想法,又沒有「我」的觀念,怎麼會以功德為珍貴呢?應該回答說:菩薩的心裡,確不以任何功德為珍貴,不過為了那些喜歡談論與分別的人,因此才說菩薩有大功德。如獅子有大力,它自己並不以為大,是其餘的獸類以為它的力大。又如神藥,為利益眾生而出現世間,它和其它的藥一樣是藥,但人們知道它有神奇的效力。像這樣的菩薩,論他的法身,是畢竟寂滅之相,如幻如夢,如鏡中之像,不可以追問究竟是生相還是不生之相。為什麼呢?因為法身菩薩已入無量佛法之中,不應以世俗的觀念去追索。只是因有人妄說,菩薩坐道場才斷盡諸結使,奸像坐道場之前還有結使似的。為了斷除這種意見,我們只好說,法身菩薩已經沒有結使,只剩有結使的殘氣而已。

   大乘論中說,結有兩種:一種是凡夫的結使,這是屬於三界的結使:第二種,諸菩薩得諸法實相,滅三界結使,只有甚深佛法中的愛、慢、無明等細微之結,還存在於法身之中。愛,指深愛佛身和諸佛法,以至不惜身命去追求。無明,指對於甚深的佛法還有所不明。慢,指得到甚深佛法後,如果心不在無生忍定之中,或者有了高傲之心,自以為我比凡夫高明,得到如此了不起的寂滅之法。我們說的「殘氣」,就是指的這種法身菩薩的結使,由於人不能認識,所以叫做「習氣」。這種殘氣不會使菩薩生於三界之中,卻能留存在菩薩法身內,以便教化眾生,具足佛法。譬如凡夫的結使,有的阻礙得天人道,這就是邪見、瞋恚、慳、嫉等,因為它們非常惱害眾生;也有不會阻礙得天人道的,這就是身見、戒取、愛、慢、無明等,因為它們不惱害眾生。菩薩的結使是否阻礙菩薩生於三界,也是如此。可以說,菩薩由於下惱害眾生的煩惱而得生三界,就像凡夫有不惱害眾生的煩惱,而得生人天。所以,菩薩既稱得解脫,又稱未解脫。對凡夫結使來說,是解脫:對佛的功德來說,菩薩的結使未解脫。也有的說,得六神通,是因為三界結使已解脫淨盡;得五神通,是因為還沒有解脫菩薩結使的緣故。

   您引述薩「連法中之愛都沒有」這話,其實指的是沒有凡夫和聲聞、緣覺二乘的法中之愛。為什麼呢?因為菩薩已超越聲聞和緣覺。比如須陀洹,知道一切法(現象)都是無常的,為此感到苦,就不會對一切法產生愛,不明此理,便會有所愛。又如阿羅漢,對一切都無所愛,對佛法中有所愛。就像舍利弗、摩訶迦葉吧,聞知佛有甚深智慧和無量神力,在一起互相談論道,要是我本來就知道佛的功德這樣廣大,即便到了地獄之中,我一脅著地,熬受一劫之苦,求佛道之心也能堅定而不悔,還有諸聲聞之人,也一定會自責,為何失去這等大利益?他們將會大聲號泣,以至號泣之聲震動三千大幹世界。可見,聲聞、緣覺二乘之人成道之後,儘管已斷絕三界的愛結,對佛的功德法則愛心未斷。菩薩也是如此,由於無生法忍之力,總的說來對一切無所愛了,只是唸佛恩重,還深愛佛法,不過不產生戲論罷了。如果對現前的一切法都已斷愛的人,就能超越現前的境界,而圓滿證得下一境界的果位。

   又,您在來問中說,輪迴已斷,「識神」所寄寓的形體,不再是原來的肉體,過去習氣的殘餘,沒有形體可以依託,便不能發生作用。其實,三界之外的形體,是非常殊妙的,愛習的殘餘也甚少。按理而言,認為這是妙因所成的另一種形體,並沒有錯誤。又,輪迴已斷,證入涅槃,灰身滅智,這種對涅槃的看法也是一種障。按大乘經典的觀點,一切法(現象)的實相,從來就是永恆的寂滅之相,即涅槃相。一切眾生,該辦的功德都辦了,由於無明及各種煩惱的障蔽,不懂得一切法本來寂滅的道理,自己不知所作的一切就是寂滅相,而另去追求涅槃。菩薩滅除了這種涅槃障,於是懂得我現在就是佛,假如沒有菩薩結使障(殘餘習氣),早已就是佛了。

   有兩種障:一種,是三界的各種煩惱,成為悟得涅槃的障礙;第二種為菩薩結使,是成佛的障礙。菩薩這種障最難斷,因為它很細微而不明顯,就像躲避可恨盜賊容易,內賊卻難識難知。菩薩得無生法忍之時,已悟得世間諸法實相;破除了凡夫的結使,不過,還沒有破除佛道結使(即菩薩結使),在追求成佛的道路上還有錯謬,若是沒有錯謬,得無生法忍之時就應當是佛了。如果打算教化眾生,淨佛國土,便可以一下子具備成佛的全部條件。為什麼呢?因為得到無礙實智的緣故。其所以不能得無礙實智,就是由於有微細的菩薩結使成為障礙。又,無生法忍之力,只能破除各種錯誤觀點,悟得諸法實相,以後成佛之時,得無礙實智,才能看透一切現象,不論遠的還是近的,也不論是淺的還是深的。關於結使,聽說有菩薩阿毗曇,其中廣為分別地說,就像聲聞阿毗曇中廣為分別地說根本十結一樣。

   來問中又說:「既然連四大都沒有了,法身之形又是由什麼構成的呢?」其實,您既然知道法身生理無窮,應眾生的需要而現形,那就下應該有疑問了。當然,對於這個問題,大乘和小乘的解釋有所不同。如小乘的《迦栴延阿毗曇》說,法身如幻、如化、如響、如鏡像、如水月,是可見的現象,也可以識知,因為這些都是屬於三界,為五陰、十二入、十八界所包括的實有現象。大乘則認為,幻、化、水月之類,都是假有,只能欺誑心眼,並不是實有的現象。又,小乘經說,化人屬於三界中那一界呢?答覆是:無處所。大乘則論說,法身沒有四大五根,如小乘所說,幻化之事,肉眼所見,尚且下屬於三界中任何一界,何況微妙的法身呢?所以,法身是沒有三界那種粗重的四大五根的。由於度脫眾生的因緣,法身化現,因緣一盡,法身便消失了,如同太陽在清水中顯現,水濁便不現了。同樣的道理,諸菩薩常在法性之中,若眾生利根,福德清淨的,便可隨其所見而顯現法身。

   再有,一定要追問真實法身的話,那就只有聖人(釋迦)初成道時所觀之法,這個法破除了一切戲論,是畢竟寂滅之相。這個畢竟寂滅之相,無「生死相」,也無「涅槃相」,當然也就沒有所謂「四大五根」之相了。可見,不應當以四大五根為實有,似乎沒有四大五根就不能有法身。四大五根和一切有為法一樣,都是虛妄不實的。有為法便是五陰,五陰中最粗的是所謂色陰,即四大五根之類。如此,最虛妄的莫過於四大了。為什麼呢?《大智度論》曾詳細論說,人們在思維中把四大分析到最微細的程度,不能再分析下去了,那個最微細的單位名叫微塵,就連微塵也不是真有的。由微塵所構成的四大,當然也並非真有。對於凡夫來說,某些現象的因緣和合,叫做色陰,其實色陰沒有確定的自性,不是實有,何況四大五根呢?所以,不能用凡夫虛妄所見的色陰,作為實有的證明,來批評無量功德所成的法身,以為法身應當實有。如果真正信仰佛,應當信仰寂滅之相的法身。像經中所說,所有的色(物質)由四大所構成,這是為了說明三界的因緣和合之理。其實,我們前面已經說明,菩薩的法身沒有凡夫所見的四大五根,而是和變化一樣,不能認為法身和四大五根所構成的肉身是同樣的東西。又,欲界、色界眾生,由於有四大五根的桎梏,不得自在。即使修成阿羅漢、辟支佛,心雖得離三界的肉身形體之累,還不免要受寒熱飢渴等苦難。法身菩薩就不會這樣,他無有生死,存亡自在,沒有四大五根的桎梏,可以隨緣變現,通達無礙。

原典

   如是等諸論義師,皆因佛語,說菩薩相,於是各生異端,得中者少。

   意謂,菩薩得無生法忍,捨生死身,即墮無量無邊法中。如阿羅漢,既入無餘涅槃①,墮在無量無邊法中,不得說言若天若人、若在若滅。何以故?因緣故,名為人,因緣散,自然而息,無有二定實滅者。但名有變異身。得如是法門,便欲滅度時,十方佛告言②,善男子,汝未得如是無量無邊見諸佛身,又未得無量禪定智慧等諸佛功德。汝但得一法門。勿以一法門故,自以為足,當念本願,憐愍眾生。今不知如是寂滅相故,墮三惡道③,受諸苦惱。汝所得者,雖是究竟真實之法④,但未是證時。爾時,菩薩受佛教已,自念本願,還以大悲入於生死。是菩薩名為不住涅槃,不在世間,無有定相,以種種方便,度脫眾生。

   設有問言,菩薩若爾,無復實生,現受懃苦,無諸惱患,功勳甚少。應答,是事不然。著於凡夫時,以顛倒著心,要期果報,雖修苦行,皆非實行。今得諸法實相,具涅槃樂,而人生死,化度眾生,是為希有。

   設復問言,若此人戲想都滅,又無我心,何復以功德為希有耶?應答,菩薩之心,無有斯事,但為分別者,言有大功德耳。如師子有大力,不以為大,但除獸以為大耳。又如神藥,為益眾生故,出於世間,而無分別,但餘人知有大力。如此之人,言身畢竟寂滅相,如幻如夢,如鏡中像,不可以生相、不生相為難。何以故?此人墮在無數量,不應以戲論求之。但以人妄謂,菩薩有至道場,盡諸結使⑤,斷彼意故,說言菩薩唯有結使殘氣耳。

   如大乘論中說,結有二種:一者,凡夫結使,三界所繫;二者,諸菩薩得法實相,滅三界結使,唯有甚深佛法中愛、慢、無明等細微之結,受於法身。愛者,深著佛身及諸佛法,乃至不惜身命;無明者,於深法中,不能通達;慢者,得是深法,若心不在無生忍定,或起高心:我於凡夫,得如是寂滅殊異之法。此言殘氣者,是法身菩薩結使也,以人不識故,說名為氣。是殘氣不能使人生於三界,唯能令諸菩薩,受於法身,教化眾生,具足佛法。譬如凡夫結使,或有障天人道⑥者,所謂邪見⑦、瞋恚⑧、慳⑨、嫉⑩等,以甚惱害眾生故;或有不障者,所謂身見⑾、成取⑿、愛⒀、慢⒁、無明⒂等,以其不惱眾生故。結使或生三界,亦如是。是故菩薩亦名得解,亦名未脫,於凡夫結使為脫,於佛功德結使未脫。或言,得六神通,為盡三界結使故:或言,得五神通,為未破菩薩結使故。

   又言,「尚無法中之愛」者,謂無凡夫、二乘法中之愛。所以者何?菩薩出過二地故。如須陀洹⒃,知一切法無常苦患,即不生愛,苦心不在道,即有所愛。又如羅漢,於一切中無所愛,於佛法中,而有所愛。如舍利弗、摩訶迦葉⒄,聞佛甚深智慧無量神力,便相與言,若我本知佛功德如是者,在於地獄中,寧一脅著地,乃至逕劫,於佛道中,心不應有悔,又諸聲聞皆大號泣,聲振三千大千世界⒅,云何乃失如是大利?是故二乘成道,雖斷三界愛結,於佛功德法中,愛心未斷。諸菩薩亦如是,無生忍力故,總言一切無所愛,而唸佛恩重,深愛佛法。但不起戲論耳。若於一切法中,已斷愛者,即不復能具足上地,而此人未滿應滿,未得應得。

   又言,「止處已斷,所宅之形,非複本器,昔習之餘,無由得起」者,三界外,形現妙,愛習之餘亦微。是故設復異形,理相因發,即無過也。又此涅槃而為障,如大乘經:一切法從本以來,常寂滅相⒆。一切眾生,所作已辦,但無明等諸結使障故,不能自知我等即是寂滅相。菩薩如是滅除障礙,爾乃自知我今作佛,若無菩薩結使障者,先已是佛。

   有二種障:一者,三界諸煩惱,障涅槃道;二者,菩薩結使,障於佛道,此最難斷,以其微隱故。譬如怨賊易避,內賊難識難知。得無生法忍時,世間實相⒇,雖破凡夫結使,未除佛道結使,於佛道中,猶有錯謬。若無錯謬,得無生法忍時,即應是佛。若欲教化眾生,淨佛國土,便可一時頓具。何以故?得先礙實智(21)故。所以不得爾者,以有微障故。又,無生忍力,但能破邪戲論,示諸法實相,後得佛時,乃於一切法中通達,無近無遠,無深無淺,聞有菩薩阿毗曇,當廣分別結使相,如聲聞阿毗曇廣分別根本十結(22)。

   又言,「四大既絕,將何所構,而有斯形」者,既雲生塗不絕,法身之應,無所疑也。但阿毗曇法、摩訶衍法(23),所明各異。如《迦旃延阿毗曇》(24)說,幻、化、夢、響、鏡像、水月,是可見法,亦可識知。三界所繫,陰、界、人(25)所攝。大乘法中,幻、化、水月,但誑心眼,無有定法。又,小乘經說,化人為何界所攝?答,無處所。今以大乘法論說,法身無有四大五根,幻化之事,肉眼所見,尚無所攝,何況法身微妙耶?是故但無三界粗四大五根耳。為度眾生因緣故現,緣盡則滅。譬如日現清水,濁則不見。如是,諸菩薩常在法性中,若眾生利根、福德清淨者,即隨其所見應度之身。

   複次,若欲求其實事者,唯有聖人初得道時,所觀之法,滅一切戲論,畢竟寂滅相,此中涅槃相、生死相,尚不可得(26),何況四大五根?如是,不應以四大五根為實,謂無此者即不得有法身也。如一有為法,皆虛妄不實。有為法者,即是五陰(27)。五陰中最粗者,所謂色陰。若然者,虛妄之甚,不過四大。所以者何?思惟分別,乃至微塵,亦復不有,論中廣說(28)。但於凡夫,數法和合,得名色陰,色陰無有決定(29)。何況四大五根?是故,不得以凡夫虛妄所見色陰,以為實證,而難無量功德所成之身。若欲取信者,應信法身。如經中說,所有色,皆從四大有,為三界系使因緣故,說菩薩法身四大五根,同於變化(30),不得以之為一也。又,欲界、色界眾生,以四大五根桎梏,不得自在。乃至阿羅漢、辟支佛,心雖得離三界之累形,猶未免寒熱飢渴等患。法身菩薩即不然,無有生死,存亡自在,隨所變現,無所罣礙。

註釋

   ①無餘涅槃:斷除貪慾,斷絕煩惱,已滅除生死之因,但作為前世惑業造成的果報身即肉身還存在,而且還有思慮活動,這叫有餘涅槃。無餘涅槃是比有餘涅槃更高一級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中,不但滅除生死之因,也滅盡生死之果,原來的肉身不存在了,思慮也沒有了,不再受生。

   ②這裡所據的是《大智度論》卷十所說:釋迦「立七住中,得無生法忍,心行皆止,欲入涅槃。爾時,十方諸佛皆放光明,照菩薩身,以右手摩其頭語言:善男子,勿生此心,汝當念汝本願欲度眾生,汝雖知空,眾生不解,汝當集諸功德教化眾生,共入涅槃。……汝今始得一無生法門,莫便大喜。是時,菩薩聞諸佛教誨,還生本心,行六波羅蜜以度眾生。」

   ③三惡道:六道之中,地獄、餓鬼、畜生稱為三惡道。

   ④究竟真實之法:究竟,最高。真實,即實相。究竟真實之法,即最高的諸法實相之理。《大智度論》卷七十二:「究竟者,所謂諸法實相。」

   ⑤結使:結和使,都是煩惱的別名。煩惱繫縛身心,結成苦果,所以稱為結;隨逐眾生又驅使眾生,所以稱為使。

   ⑥天人道:即六道輪迴中的天道和人道,為善業所招之樂果。

   ⑦邪見:指否定因果報應的見解。

   ⑧瞋恚:憎恨和憤恨,指仇恨可惡的境界和損害他人的心理。

   ⑨慳:對於財物的吝嗇心理。

   ⑩嫉:對於他人的長處或成功產生嫉妒的心理。

   ⑾身見:或稱我見,即以為我和我所都是真實存在的觀點。

   ⑿戒取:又作戒取見,戒禁取見,指將錯誤的戒律法規當作可以引導至涅槃的正確戒律。

   ⒀愛:指渴望、貪愛、貪慾。

   ⒁慢:傲慢。乃心所(心的作用)之名。即比較自己與他人之高低、勝劣、好惡等,而生起輕蔑他人之自恃之心,稱為慢。

   ⒂無明:也稱為痴,對佛教真理愚昧無知。

   ⒃須陀洹:梵文的音譯,意譯為入流、預流,為聲聞乘四果中的初果。

   ⒄摩訶迦葉:即大迦葉,釋迦牟尼佛十大弟子之一,號稱頭陀第一。這裡所述摩訶迦葉與舍利弗談話的內容,請參閱本書第十章〈次問羅漢受決並答〉注⒃及注⒄。

   ⒅三千大千世界:佛教認為,宇宙由無量世界所構成。一個太陽和月亮周遍流光所照的地方為一世界,如此一千個世界稱為小千世界,一千個小千世界稱為中千世界,一千個中千世界稱為大千世界。因為一個大千世界中包含有小千、中千、大千三種千,所以合稱為三千大千世界。三千大千世界為一佛土。

   ⒆此處指《法華經·方便品》:「我雖說涅槃,是亦非真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

   ⒇得無生法忍時,世間實相:一句費解,疑「世間實相」上脫漏「住」(或「知」)字。《大智度論》卷二十七:「菩薩位者,無生法忍是。得是法忍,觀一切世間空,心無所著,住諸法實相中,不復染世間……」卷五十:「無生法忍者,於無生滅諸法實相中,信受通達,無礙不退,是名無生忍。」卷八十六:「菩薩住無生忍法,得諸法實相。」可參考。

  (21)先礙實智:疑為「無礙實智」之誤。無礙實智,即一切智、無分別智、根本智,為達於一切法實性之智。此智通達自在,所以用無礙形容。

  (22)聲聞阿毗曇廣分別根本十結:阿毗曇,梵文的音譯,簡稱毗曇,唐譯為阿毗達磨,意譯為對法、無比法、大法等,可以泛指佛典三藏中的一切經典,所以範圍很廣,包括佛教各派的論著。這裡所說的菩薩阿毗曇,即大乘阿毗曇,聲聞阿毗曇即小乘阿毗曇。東晉南北朝時期,大小乘阿毗曇都已經大量介紹過來,但以一切有部為主的小乘阿毗曇盛傳一時,當時被特稱為阿毗曇的,只限於小乘派別的著作。小乘阿毗曇中,說五結(貪結、恚結、慢結、嫉結、慳結)、九結(愛結、恚結、慢結、痴結、疑結、見結、取結、慳結、嫉結),不見有十結。《俱舍論》十九講十使,又稱十根本煩惱、十大惑、十見、十隨眠,指貪、瞋、痴、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另外,在《阿含》、《俱舍》等經論中,常提到「五上分結」與「五下分結」,合稱十結。「五下分結」:欲貪、瞋、身見、戒禁取見、疑;「五上分結」:色貪、無色貪、掉舉、慢、無明。

  (23)阿毗曇法、摩訶衍法:這裡說的阿毗曇法,指小乘各著作的說法,摩訶衍法即大乘法。

  (24)迦旃延阿毗曇:為《阿毗曇八犍度論》的異名。迦旃延(迦多衍尼子,約前一、二世紀),為說一切有部的著名代表之一。他這部著作是說一切有部最基本的論書。

  (25)陰、界、入:陰指五陰,也稱五蘊。陰是蔭覆的意思;蘊是積聚、類別的意思。五陰或五蘊,指的是構成人和萬物的五種類別,即:色蘊(相當於物質概念)、受蘊(感受)、想蘊(理性思維活動)、行蘊(造作,即心理活動)、識蘊(相當於包括感性和理性認識的活動和內容)。入指十二入,或稱十二處。入是涉入的意思,處是相會的處所。十二處指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六根及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法處六境,六根與六境互相涉入,所以稱十二入。界指十八界。界有種類、界限的含義。十八界是在十二處的基礎上再加相應的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即合六根、六境及六識總為十八界。佛教把宇宙萬事萬物概括為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總稱為三科。

  (26)涅槃相、生死相,尚不可得:是以涅槃為空相、實相,而世間生死相,也畢竟是空,都是空相,而無須分別也無法分別。如《中論·觀涅槃品》所說:「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思益梵天所問經·分別品》說:「涅槃者,但有名字,猶如虛空,但有名字,不可得取。」

  (27)有為法者,即是五陰:佛教把千差萬別的宇宙諸法(現象),分為有為法和無為法兩類。為是造作的意思。由因緣和合所作為、有生滅變化的現象,稱有為法;非因緣和合而成、無生滅變化的絕對存在,即無所作為、不待所為而存在的東西、道理,稱無為法。任何有為法,都由色、受、想、行、識五蘊和合而成,所以,任何有為法都沒有自性,都是空。五蘊本身也可以破析而無自性,也是空。

  (28)《大智度論》卷十二詳論微塵無有。微塵指最細微的物質顆粒,不能再分割了,又稱極微。小乘說一切有部認為,地、水、火、風四大可以分成極微。《大智度論》則破極微,從而破四大,所舉理由大致有三:一 「極微有十方分(辨得出十個方向的部分)」,所以不能稱為極微;二極微「應有虛空分齊(佔體積相等的空間)」,所以不能叫做極微;三「色香聲味觸作分(具有色香聲味觸)」,所以不應當稱為極微。原文中微粗應為微塵之誤。

  (29)色陰無有決定:即並非實有。《大智度論》卷三十一說:「是色以香、味、觸及四大和合故有色,可見,除諸香、味、觸等更無別色。」這就是說,色也是香、味、觸及四大因緣和合而成,並無自性,因而是空,所以說:「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30)菩薩法身四大五根,同於變化:疑「菩薩法身」之下漏「無」字。在前章<初問答真法身>中,羅什一開始便說:「佛法身者,同於變化,化無四大五根」。羅什的論點,前後應當是一致的,所以,譯文中加上「無」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