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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句經 35 梵志品

35梵志品   譯文   梵志品大意是講,(人的)言行清淨,治學精純而不龐雜蕪穢,這樣的人便可稱之為得道之士。   堵截欲望之流超度到彼岸世界,沒有欲望猶如梵志:(塵世之)知(世俗之)行已經徹底摒棄乾淨,這便稱為真梵志(之上)。㈠   修道沒有其他第二道門徑,只有清淨心可以度過世俗深淵:各種欲望煩惱已經開解,這便稱為真梵志(之上)。 ㈡   遇到對待之彼物而消除與彼物之對待,彼與彼之間便已「空」而無「彼」之存在:舍棄遠離貪欲淫意,這便稱為真梵志(之上) ㈢   思維之中沒有一點塵世污垢,所有意念之中沒有煩惱:上求(之意)不(再)產生,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四)   太陽在白天普照人間,月亮在夜晚光照大地:盔甲(士兵)在行伍中光芒照耀,禪定(之光)籠罩得道之人:佛祖在人世間出現,貧(光)照亮一切幽暗昏冥。(五)   並非剃了頭髮即是沙門(之人),所作所為皆吉利方(才)是梵志(之上):(我們)是說能夠舍棄各種惡(行)(之輩),這才是修道之人。 ㈥   跳出惡之深淵便是梵志(之士),進入正道才是沙門(之人):拋棄了自己的污穢之行,這樣便可稱之為出家人。(七)   假如倚靠于愛意(之上),而心(念)沒有任何執著:已經拋舍了(愛意)已經使心歸于端正,這便是息滅了各種苦(難)。(八)   身(行)嘴(上言語)與(心)意,(都)清淨而沒有過錯失誤,能夠管束(身、口、意)三行,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九)   假若心(裹)知曉明了佛所闡釋的諸種(佛)法,反觀其心自歸正道,(致使心意)淨潔如水。(十)   並非剃去頭髮,便能稱之為梵志之上:真誠地踐行(佛)法(佛)行,(心意)清淨純潔才是賢(德)之人。 (十一)   剃了頭髮(卻並)無智慧,身著草(織之)衣(又有)何用?內(心)不能離棄(對萬物萬相)的執著,表面上舍棄(一切)又有何益?(十二)   身披(袈裟)之服而(真正)除惡務盡,親身踐行(佛)法(佛)行,關閉居所一心思(法),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十三)   佛(祖)不教導他人(了),讚偈之中有佛祖之義:獲得真諦寂穆不言,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十四)   斷絕各種「想要」的欲望,不放任淫蕩(自己的)心(志):委棄(各種因比較而產生的)分別數量(觀念),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十五)   截斷生死流轉之河流,能夠忍(住各種瞋怒辱)便能超度(世俗之苦):自我覺醒其心意而能跳出深坑,這便稱為真梵志(之上)。(十六)   遭到咒罵遭到打擊,默默無言地忍受而不發怒:(擁)有忍耐侮辱的功夫,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 (十七)   假若遭到侵犯欺侮,只是思念(如何)去堅持戒德,端正(自)身自我調理(心念),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 。(十八)   心(中)舍棄惡法,就像蛇蛻其皮(一身清新),不被欲望污染,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十九)   覺解到生命本質是苦,從此便可熄滅(各種)意念:能夠放下(人生)重擔,這便稱為真梵志(之上)。(二十)   覺解微妙之智慧,分辨出道與不道的區別:身體力行上等之道義,這便稱為真梵志(之上)。(二十一)   捐棄家居生活(形式),沒有家居的一切畏懼(擔憂):少求寡欲,這便稱為真梵志(之上)。(二十二)   放棄治理生活(之意),沒有賊害他人之心:沒有什麼可以引起煩惱的,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二十三)   避開爭斗下去與人競爭,遭到冒犯而不惰慢:惡(行)逼來以善意對待,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二十四)   除去淫怒痴(意),以及僑飾情慢等諸惡,就像蛇蛻去舊皮(毫不憐惜),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二十五)   斬斷隔絕世間一切事務,口中沒有任何粗鄙言語,力行佛道知真諦,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 。(二十六)   世間所有惡法,(無論)長短巨細,既無所取亦無所舍,這便稱為真梵志(之上)。(二十七)   今生今世行為淨潔,後世來生沒有污穢,了無世間(惡)習亦無什麼(再要)舍棄,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二十八)   拋棄身(軀)無所倚靠,不去誦讀異(教)言論,踐行(猶如)甘露(甜美)的「滅」道,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 (二十九)   無論是罪(報)還是(福)報,兩種行為永遠消除,沒有憂愁沒有塵世之戀,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三十)   心以沒有塵世污垢為喜(悅),猶如十五之月充盈豐滿(晈潔明淨):各種誹謗詆毀之語消除殆盡,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三十一)   看到癡人往來不絕,墮入苦難深坑遭受苦痛(折磨),要想獨自地渡到彼岸,不要輕信外教邪說:專一 (踐行)「滅」道不(再)生起雜念,這便稱為真梵志(之上)。(三十二)   已經斬斷恩愛(之意),出家修道沒有(任何)欲望:所存愛欲已經驅除殆盡,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三十三)   遠離人居獨行道,不墮天界諸般樂,三界色欲皆不著,這便稱為真梵志(之上)。(三十四)   拋棄快樂和不快樂,證得涅槃清淨界:壯漢力斷三世輪迴,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三十五)   生命已終結,不墮輪迴道:覺解安樂境自度無憑依,這便稱為真梵志(之上)。 (三十六)   已經度脫(天、人、畜生、餓鬼、地獄)五道(深淵),不再墮入色欲界:習氣除盡無殘余,這便稱為真梵志(之上)。(三十七)   過去、未來,及至(現在),我之心中沒有任何執著,沒有正在握緊(之物),沒有任何再要拋舍(之物),這便稱為真梵志(之上)。(三十八)   最雄最勇之人,能夠自覺佛道了脫塵世,了悟之心寂然不動,這便稱為真梵志(之上)。(三十九)   自己知曉以往的命運,以及自己輪迴之身:求得佛道斬斷生死輪迴之流,馭智深通道機玄妙:明察一切又能靜穆無言,這便稱為真梵志(之士)。(四十)   原典   梵專品第三十五有四十章   梵志品者,言行清白,理學①無穢,可稱道士②。   截流而渡,無欲如梵,知行已盡,是謂梵志。 ㈠   以無二法③,清淨度淵,諸欲結解,是謂梵志。㈡   適彼④無彼,彼彼已空,舍離貪姪,是謂梵志。 ㈢   思惟無垢,所行不漏⑤,上求不起,是謂梵志。(四)   日照于晝,月照于夜,甲兵照軍,禪照道人,佛出天下,照一切冥。(五)   非剁為沙門,稱吉為梵志;謂能舍眾惡,是則為道人。 ㈥   出惡⑥為梵志,入正為沙門;棄我眾穢行,是則為舍家。(七)   若猗于愛,心無所著;已舍已正⑦,是滅眾苦。(九)   若心曉了,佛所說法,觀心自歸,淨于為水。(十)   非蔟⑧結髮,名為梵志;誠行法行,清白則賢。(十一)   剔髮無意,草衣何施⑨?內不離著,外舍何益!(十二)   被服弊惡⑩,躬承法行;閉居思惟,是謂梵志。(十三)   佛不敵彼,讚已自稱⑾;如諦不言,乃為梵志。(十四)   絕諸可欲,不淫其志;委棄倍數⑿,是謂梵志。(十五)   斷生死河,能忍超度;自覺出塹⒀,是謂梵志。(十六)   見罵見擊,嘿受⒁不怒;有忍辱力,是謂梵志。(十七)   若見侵欺,但念守戒,端身自調,是謂梵志。(十八)   心棄惡法,如蛇脫皮;不為欲污⒂,是謂梵志。(十九)   覺生為苦,從是滅意;能下重擔⒃,是謂梵志。(二十)   解微妙慧,辯道不道;體行上義,是謂梵志。 ( 二十二   棄捐家居,無家之畏;少求寡欲,是謂梵志。(二十二)   棄放治生⒄,無賊害心;無所嬈惱,是謂梵志。(二十三)   避爭不爭,犯而不慢;惡來善待,是謂梵志。(二十四)   去淫怒痴,憍慢諸惡;如蛇脫皮,是謂梵志。(二十五)   斷絕世事,口無矗言二人道審諦⒅,是謂梵志。(二十六)   所世惡法⒆,修短巨細,無取無舍,是謂梵志。(二十七)   今世行淨,後世無穢,無習無舍,是謂梵志。(二十八)   棄身無猗,不誦異言,行甘露滅⒇,是謂梵志。(二十九)   于罪與福,兩行永除,無憂無塵,是謂梵志。(三十)   心喜無垢,如月盛滿;謗毀已除,是謂梵志。(三十一)   見癡往來,墮斬受苦,欲單渡岸,不好他語(21),唯滅不起,是謂梵志。 (三十二)   已斷恩愛,離家無欲,愛有(22)已盡,是謂梵志。(三十三)   離人聚處,不墮天聚(23),諸聚不歸,是謂梵志。(三十四)   棄樂無樂,滅無熅燸(24),健違諸世,是謂梵志。(三十五)   所生已訖,死無所趣(25),覺安無依,是謂梵志。(三十六)   已度五道(26),莫知所墮,習盡(27)無余,是謂梵志。(三十七)   于前于後,及中無有,無操無舍,是謂梵志。(三十八)   最雄最勇,能自解度,覺意不動,是謂梵志。(三十九)   自知宿命,本所更來;得要生盡,敘通道玄;明如能默,是謂梵志。 (四十)   注釋   ①理學:治學。   ②道士:有道之士,得道之士。   ③二法:其他門徑,其他方法。   ④適彼:遇到對待之物。彼,相對于我、此而言的他物。   ⑤不漏:沒有煩惱。   ⑥出惡:走出惡的范圍;或曰剔除惡的念頭。   ⑦已舍已正:已經舍棄了惡,已經就入正道。   ⑧蔟:剃盡。   ⑨何施:有什麼作用。施,用也。   ⑩弊惡:使惡壞死,即除惡。   ⑾讚已自稱:已,一寫作己。讚,古時一種文體,類似佛教偈頌。自稱,自己說出來了。   ⑿倍數:因比較而產生的分別數量之念。   ⒀塹:深溝。   ⒁嘿受:默默地承受、忍受。   ⒂不為欲污:不被欲望所污染。   ⒃重擔:譬喻語,即指人生各種焦慮,煩惱。   ⒄治生:治理眾生,即有為之心。   ⒅人道審諦:力行佛道,知解真諦。   ⒆所世惡法:即世間所有惡法。宋本《法句經》此句譯作「所施善惡」,亦通。   ⒇行甘露減:行使以甘露法——即佛法為標準,而滅塵世之苦。   (21)不好他語:不偏好異教之言語。   (22)愛有:愛欲的存在。   (23)天聚:即天界諸神所處之處。與人聚相對。   (24)無熅燸:熅,音yun,云煙貌;燸,暖;無熅燸,即不剩一點痕跡。   (25)所趣:即所趨、所往之意。   (26)五道:即佛教所指的天、人、畜生、地獄、餓鬼等五道。   (27)習盡:各種塵世之惡習驅除乾淨。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