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經 87 劫盜分財喻
87劫盜分財喻
譯文
從前有群賊一道行劫,搶來許多財物,就共同分了。其他都是多少一樣地平分,只有鹿野出的欽婆羅衣顏色不是很好,就列為下等物,給最劣的賊。那下劣者得了,恚恨不已,嘆說道不公平、不合算。拿到城里去賣,許多富貴長者給了他很高的價錢,一人所得數倍于其他夥伴,方才大歡喜。
就好比世人不知道布施到底是有報還是無報,便稍稍行了點布施,結果得以生于天上,享受到無量的歡樂,方才悔恨起來,後悔不廣行布施,猶如欽婆羅衣後來賣得大價錢,才開始高興起來。布施也是這樣,少施多得,方自我慶幸起來,後又悔恨不多做一點。
原典
昔有群賊共行劫盜,多取財物,即共分之。等以為分,唯有鹿野欽婆羅①色不純好,以為下分,與最劣者。下劣者得之恚恨,謂呼大失。至城賣之,諸貴長者多與其價,一人所得倍于眾伴,方乃歡喜,踴悅無量。
猶如世人不知布施有報無報,而行少施,得生天上,受無量樂,方更悔恨,悔不廣施,如欽婆羅後得大價,乃生歡喜。施亦如是,少作多得,爾乃自慶,恨不益為。
注釋
①欽婆羅:梵文kambala是細羊毛織的衣服,一般為外道所穿。
源流
《眾經撰雜譬喻經》卷下第二十八則:昔有導師入海采寶。時有五百人追之共行。導師謂曰:「海中有五難:一者激流,二者洄波,三者大魚,四者女鬼,五者醉菓。能度此難,乃可共行。」眾人要訖,乘風入海,到寶渚,各行采寶。一人不勝菓香,食之,一醉七日。眾人寶足,颿風已到,欲嚴還出,鳴鼓集人,一人不滿,四布求之,見臥樹下,醉未曾醒。共扶來還,折樹枝柱之,共歸還國。
家門聞喜,悉來迎逆。醉者見無所得,獨甚愁戚。醉人不樂,柱杖入市,市人求價,乃至二萬兩金,其人與之。問:「杖有何德?」曰:「此為樹寶,搗燒此杖,薰諸瓦石,悉成珍寶。」(《大正藏》第四冊第五三八頁)
《諸經中要事》:昔有貧寒孤獨老公,家無自業,遇市一斧,是眾寶之英,而不識之,持行斲株,賣之以供微命。用斧欲盡,會見外國治生大估客,名曰薩薄,見斧識之,便問老公:「賣此斧不?」老公言:「我仰此斧活,不賣。」薩薄復言:「與公絹百匹,何以不賣?」公不應和。薩薄復言:「與公二百匹。」公便悵然不樂。薩薄復言:「嫌少當益,公何以不樂?與五百匹。」公便大啼哭。薩薄複問公:「緝少當益,何以啼哭?」公言:「我不恨絹少,恨我愚痴。此斧本長尺半,斲地以盡,余有五十,猶得五百匹絹,是以為恨耳。」薩薄復言:「勿有遺恨,今與公千匹絹。」即便破券持去,薪火燒之,盡成貴寶。(轉引自《經律異相》卷四十四,《大正藏》第五十三冊第二三三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