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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喻經 63 伎兒著戲羅剎服共相驚怖喻

63伎兒著戲羅剎服共相驚怖喻

譯文

從前乾陀衛國有一班藝人,因為歲時飢饉就到別處去覓求生計。途經婆羅新山,而這山中素來多惡鬼,如吃人的羅剎鬼之類。當時這幫藝人一起在山中過夜,山中風寒,就燃火而臥。有一位藝人覺得冷,就起來披上演羅剎用的戲衣,向火而坐。夥伴中有人一覺醒來,猝然看見火邊有一個羅剎鬼,竟不細察一下,爬起來就逃。于是驚動了其他伴侶,全都逃奔而去。這時,那個穿羅剎衣的人不明就里也立即跟了上去,奔馳絕走。眾人見他在後面,以為要加害于他們,倍增惶怖,就越山渡河,投溝赴壑,身體都傷破了,委頓跌躓,疲憊不堪。直至天明,方才知道不是鬼。

世上的人也都是這樣,處于煩惱飢饉這樣的不可避免然而卻能使人悟解真理的善法之中,轉而想遠求涅槃的四種功德常、樂、我、淨這樣的無上法食,就在色、受、想、行、識五陰之身中硬是執著為有我,因為這種有我的看法的緣故,便流馳于生死之途,受著煩惱的追逐,無法自在,墜墮在火、血、刀這三涂惡趣的溝壑中。至天明,譬喻生死夜盡,智慧明曉,方才知道五陰之身只是四大和合而已,沒有什麼真正的我。

原典

昔乾陀衛國①有諸伎兒因時飢儉逐食他土。經婆羅新山,而此山中素饒惡鬼食人羅剎②。時諸伎兒會宿山中,山中風寒,燃火而臥。伎人之中有患寒者,著彼戲衣羅剎之服,向火而坐。時行伴中從睡寤者,卒見火邊有一羅剎,竟不諦觀,舍之而走。遂相驚動,一切伴侶悉皆逃奔。時彼伴中著羅剎衣者亦復尋逐,奔馳絕走。諸同行者見其在後,謂欲加害,倍增惶怖,越度山河,投赴溝壑,身體傷破,疲極委頓,乃至天明,方知非鬼。

一切凡夫亦復如是,處于煩惱飢儉善法而欲遠求常樂我淨無上法食,便于五陰之中橫計于我,以我見故,流馳生死,煩惱所逐,不得自在,墜墮三涂③惡趣溝壑。至天明著,喻生死夜盡智慧明曉,方知五陰無有真我。

注釋

①乾陀衛國:梵文Gandhavat的音譯,意為香遍國,因為處處有香氣馥郁的花。在中國文獻中,尚稱小月氏、乾陀(《魏書·西域傳》)、月氏國(《高僧傳·曇無竭傳》)、犍陀羅、建陀羅(慧超《往五天竺國傳》)、健陀羅(《吳船錄》)、犍陀衛(《法顯傳》)、犍陀越(《水經注》引釋氏《西域志》),位于斯瓦脫河最下游的東岸、喀布爾河的北岸,即現今的白沙瓦(Peshawar)和拉瓦爾品第(Rawalpindi)地區。乾陀衛國是亞洲古代史上著名大國。公元前四世紀末,馬其頓亞歷山大入侵南亞,乾陀衛文化藝術曾受希臘影響。公元前三世紀時,摩竭國(孔雀王朝)阿育王遣佛教徒來此傳教,遂形成舉世聞名的乾陀衛式佛教藝術。

②羅剎:梵文Raksasa,意為惡鬼,食人血肉,或飛空,或地行,很是捷疾可畏。

③三涂:又作三途。即火涂、刀涂、血涂,義同三惡道之地獄、餓鬼、畜生,乃因身口意諸惡業所引生之處。㈠火涂:即地獄道,以于彼處受鑊湯爐炭之熱所苦。㈡刀涂:即餓鬼道,以于彼處常受刀杖驅逼等之苦。㈢血涂:即畜生道,以于彼處眾生,強者凌弱,互相吞噉,飲血食肉,故稱血涂。

解說

可與第三十五則並讀。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