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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喻經 21 婦女欲更求子喻

21婦女欲更求子喻

譯文

過去有個女人,已有了一個兒子,還想要一個,就問其他女人:「誰能使我再有一個兒子?」 一位老太婆對這女人道:「我能使你實現求子的願望,需要祭祀天神。」她問道:「需用何物來祭祀呢?」老太婆說道:「殺了你的兒子,拿他的血來祭祀天神,必定能有很多兒子。」這女人當時就聽從了她的話,要殺自己的兒子。傍邊一位聰明人嗤笑罵詈道:「你愚痴無知到了這般地步!還沒有生出來的兒子,都還不知究竟能不能得?卻想殺掉眼前的兒子。」

愚人也是這樣,為了那還沒有產生的快樂,自願投身到火坑中去,做種種損害身體的苦行,為了能夠生到天上去。

原典

往昔世時,有婦女人,始有一子,更欲求子。問余婦女:「誰有能使我重有子?」有一老母語此婦言:「我能使爾求子可得,當須祀天。」問老母言:「祀須何物?」老母語言:「殺汝之子,取血祀天,必得多子。」時此婦女,便隨彼語,欲殺其子。傍有智人,嗤笑罵詈:「愚痴無智,乃至如此!未生子者,竟可得不?而殺現子。」

愚人亦爾,為未生樂,自投火坑,種種害身,為得生天。

解說

此則可與第二十九則並讀。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