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概說 五、佛說四十二章經
五、佛說四十二章經
題解 《四十二章經》,全一卷,東漢迦葉摩騰、竺法蘭共譯,是我國最早翻譯的佛教經典。 據《高僧傳》卷一載,迦葉摩騰,中天竺人,通解大小乘經典;竺法蘭,中天竺人,諷誦經典數萬章,為天竺學者之師。東漢明帝夜夢金人,派蔡愔等人到西域求法,于是迎請迦葉摩騰與竺法蘭到中國。他們帶回中國第一批佛像經卷,也是中國有出家沙門之始。二人居于中國第一座佛寺——白馬寺,同譯中國佛教史上第一部經典——《四十二章經》。 本經乃擇錄諸經意譯所成,共計四十二章,故稱《四十二章經》。內容簡短扼要,最長者僅百余字,最短者二十余字。經中對早期佛教的基本教義只作簡要說明,而重點在闡述沙門之證果、善惡諸業、心證、遠離諸欲、人命無常等教義,並明示出家學道之要。其說理方式,平易簡明,是佛教的入門書。 本經在佛教里不屬于任何宗派,但是禪宗特別重視這部經典,因為禪宗有所謂「佛祖三經」:一是《四十二章經》,二是《佛遺敦經》,三是《鴻山警策》。 本經的特點有四: 一、辭最簡妙:本經只有二千余字,譯者以簡潔的文字含攝多量的義蘊。因此,每章字句力求精簡,文氣雅馴,異于後世直譯諸經。 二、義最精富:本經包含大小乘經義,凡三藏十二部教理及後世古德方便宣說諸義,皆不離此經,其義之精富可知。 三、譯最古真:本經在中國為最早之譯經,後世經論譯名多由此出,如四諦法輪、無為法等。佛教人于中國,以帝王躬親倡率,則自此經開始,其淵源甚明。 四、傳最平易。依前三勝,傳誦自易。本經流傳之廣,中、日、英、法皆傳。 本經之異譯本甚多,有華文、日文、英法等異譯本。分述如下: (1)華文異譯: 所傳版本主要有三種: ①宋藏、元藏、高麗藏所收本,最能保持本經的古型。 ②宋朝真宗注本,收于明朝之南藏。 ③宋朝守遂注本,是禪宗佛祖三經之一,流傳較廣,明朝智旭之解、了童之補注,及清朝道霈之指南、續法之疏抄等,都采用此本。 (2)㈡日文異譯: ①國譯《佛說四十二章經》 山上曹源譯 ②現代意譯《四十二章經》 里見達雄譯 ③意譯《四十二章經》 高畠寬我譯 (3)英法異譯: ①比兒譯 英文版 公元一八七一年 ②鈴木大拙譯 英文版 公元一九○六年 ③費兒譯 法文版 公元一八七八年 本經收錄于全局麗藏》第二十冊、《磧砂藏》第十九冊、《龍藏》第五十二冊、《□正藏》第二十五冊、《大正藏》第十七冊。
概說 一般經文,開頭均先載明時地,後出請問之人;本經開端即出經義,載明世尊成道說法的前後事蹟,這是本經極有特色的序分。 接著第一章至第四十一章為正宗分:前三章是三乘共教行果,以了脫生死為本;第四章至第八章是五乘善惡通義,說明世間、出世間善惡因果;第九章至第三十八章是大乘不共法,說明大乘不共行,並包括六度萬行。如第十章至第十二章為布施度;第十三、十四章為持戒度;第十五章為忍辱度;第十六章為禪定度;第十七章至第二十六章為般若度;第二十七章至第三十六章為精進度;第三十九章至第四十一章總明教、理、行,說明是教當信,是理當解,是行當修。最後第四十二章總結全經,說明佛陀以智慧觀察世出世間一切諸法。 本經為入道之門,僧俗皆可受持。本書僅摘錄部份重點精華概述之。 第五章、轉重令輕 「懺悔」是佛教重要的修行法門之一,所謂「不怕念頭起,只怕覺照遲」,佛教不怕人犯錯,只怕有錯不改,如果犯錯而能生起懺悔心,就有得救的動力,因為懺悔像法水一樣,可以洗淨我們的罪業。因此,佛陀說:修行的人要懺除罪業,罪滅福生,修行才能得道。如果犯了罪過,卻不知道要趕快懺悔,停止犯罪的心,那麼日積月累,等到「罪來附身」,就如江河之水匯歸大海,日漸深廣。反之,假如自知有過而認錯不隱藏,快快懺悔,改惡行善,那麼罪業一定會懺除消滅,譬如有病,多喝開水,讓惡汗冒出,病就能漸漸痊愈。因此佛教有懺悔法門,教人懺悔改過,罪自消滅。 第七章、惡還本身 佛陀以「不受禮」的譬喻,說明為惡者終將自受業報,勸人切莫為惡。 佛陀如是說…… 有一個壞人聽說佛陀是一個嚴守道德,而且行大仁慈的人,就故意跑來罵佛,佛陀只是沈默不語。等到壞人罵了以後,佛陀心平氣和的問他:「如果有人拿禮物送人,而對方並不接受,最後這個禮物是歸誰所有呢?」 壞人回答:「禮物送人,既然對方不要,那當然要自己拿回來啊!」 佛陀說:「這就對了,你剛才罵我,就好像送了禮物給我,現在我不接受,請你把禮物拿回去吧!」 佛陀進一步舉譬說:有人罵我,我不接受,是罵者自己造作惡業,災禍終究會歸于自身,猶如手敲桌子,必然有響聲回應,又如影子必隨身形一樣,是無法免離的。因此做人要謹言慎行,切莫造作惡業,以免自食惡果。 第八章、塵唾自污 佛陀以「仰天而唾、逆風揚塵」,結果終將「塵唾自污」的道理,說明「惡人害賢,禍必滅己」。 佛陀說:「假使有惡人要陷害賢能的人,正如朝著天空涕唾吐痰,痰唾吐不至天,反而掉下來落在自己的身上;又如逆風拋灑灰塵,灰塵灑不到對方的身上,反而飄落到自己的身上。賢能的人是不可以傷害毀謗的,傷害毀謗賢能的人,最後災禍必定降臨到自己的身上。」 曾經在電視上看到一則廣告詞說得好:「朋友!快要過年了,放下你的槍,回家過年吧!不要以為槍炮打出去是傷害到別人,槍炮出去,你的一生就完了。」所以做壞事害人、罵人,等于是在害自己、罵自己,最後受傷最深的還是自己。 第十二章、舉難勸修 佛陀列舉人有二十種難,說明修道的障礙很多,同時也表示能夠學佛修行,是乃莫大的福報。 「貧窮布施難」:自己貧窮得一無所有,縱使想要布施他人都很困難。 「豪貴學道難」:蒙門富貴之人,每日耽于享受都來不及,那會想到要學道呢? 「不說是非難」:要一個人不說是非很難,因為人有說是非的習慣。學道的人要特別注意,要能養成光明磊落、正當正派的性格,尤其當有人說話怕我們聽到,就下要去聽,不要讓人為你而罣礙。聽人隱私是非,會惹來災禍麻煩上身,因此學道之人要:「不說是非、不聽是非、不傳是非、不怕是非」 。 「會善知識難」:佛經說人身難得,得人身又能得遇善知識更難。以我來說,能得遇家師星云上人,真是百千萬劫難遭遇。當初我與師兄慈莊法師等人,在大師座下出家不久,佛光山正值開山時期,師父同一時間送我們一行三人到日本留學讀書。以全世界的經濟來衡量,日本的消費額是最高的,京都的老師、留學生都很驚訝,甚至不解的說:「你們師父很不會算,哪有在開山最缺錢又缺人手的時候,同時送三個徒弟到國外讀書的道理。」 四年後,我們學成歸國,師父要我到文化大學開課教授,目的就是要為佛教爭光,讓社會人士改觀,不再以為佛教是山林隱居的老人佛教,只是吃齋念佛不問世事的佛教:而是青年的佛教,是智慧之教,是能為社會服務奉獻的宗教。正因為大師的遠見,讓我們在大學開課,取得教育部合格的大學教授證,才能讓日後我們在辦西來大學、佛光大學時,得到許多的方便與幫助。我深深感到大師很有智慧,才能有深遠的看法,這就是我所難遭難過的善知識。所以《成佛之道·聞法趣入章》說:親近善知識,清淨的梵行可以說已完成了一半。 第二十七章、無著得道 一個修道人要如何修行,才能順利到達目標? 佛陀舉譬說:譬如一塊木材順水而流,只要不觸礁擱淺,不被人取走,不被兩岸雜草所遮斷,不被左右環境所影響,不為洄流所困住,本身也沒有腐爛敗壞,那麼這塊木材最後一定能夠隨著水流進入大海。 同樣的道理,學佛修行的人,只要不被五欲六塵所誘惑,不被邪魔外道所擾亂,能夠精進勇猛不執著,並且安住身心在道業上,假以時日,一定能夠成就道業。 這個譬喻對時下一些學佛的人有很大的鼓勵與警惕作用。因為時下有一些人美其名為學佛,每天卻在世俗人情上攀緣、計較,稍有不順己意就傷心、怨怪,退失道心。甚至看不慣別人,批評別人沒修行,整天在人我是非上擾攘不安,這就是為洄流所住,為鬼神所遮。 其實,管它是是非非,奸好壞壞,別人有修行沒有修行,既然我們是學佛,就要跟佛陀、善知識學習,就要謹慎,不被兩岸的枝葉絆倒,不為中流暗礁抵觸,不為深水洄流所轉,不管別人有沒有修行,自己要有修行比較重要。所謂「修行」,就是與煩惱魔軍作戰,因此自己應該要堅定道心,精進勇猛,不管遇到什麼境界都不畏懼,如此才能破滅眾魔,得成道果。 第三十四章、處中得道 佛陀說法,善于觀機逗教,並能應病與藥。 有一天深夜,佛陀聽到一個出家沙門正在誦經,其音聲悲緊,傳達出修道者信心欲退的情懷。 佛陀于是前往開導,問道:「你還沒有出家之前是做什麼行業呢?」 沙門無奈的回答:「我喜愛彈琴,是個琴師。」 佛陀說:「彈琴時,如果琴弦太緩會怎麼樣?」 沙門:「琴弦太緩,彈不出聲音。」 佛陀:「琴弦太急呢?」 沙門:「琴弦太急時,琴弦會斷。」 佛陀:「不急不緩的時候又如何?」 沙門:「那音色會很美。」 佛陀:「學佛修道也是一樣,要調適身心,過分精進會弄壞身體,太放逸身體,學道就會墮落,最後生煩惱就會喪失道心。因此,學道如彈琴,不能太緊也不能太緩,佛法講究中道的行持。」 第三十八章、生即有滅 有生必有死,這是每一個人都相信的事實,但是未必每一個人都知道,人命究竟在幾間? 佛陀就曾問弟子:「人命在幾間?」 第一個弟子回答道:「在數日之間。」 佛陀說:「你還未見道!」 佛陀又問:「人命在幾間?」 第二個弟子回答道:「在一餐飯之間。」 佛陀說:「你也還沒有見道!」 佛陀再問:「人命在幾間?」 第三個弟子回答道:「在呼吸之間。」 佛陀終于高興的說:「你是真正認識什麼是道的人!」 第四十一章、直心出欲 人稱為「有情眾生」,因為有情愛,因此輪迴生死,所以說「愛不重,下生娑婆」 。 情愛也是學佛的障道因緣,佛陀曾經譬喻說:學道的人,就像一頭牛拖著重重的車行走在淤泥之中,即使疲憊不堪,也不敢左右顧視,一直要等到出離淤泥,才可稍微休息。世間的情愛名利等一切欲望,都是障道因緣,因此,修道的人對情欲應該看成像淤泥一樣,不可貪戀,應當一心在道上,否則一旦身陷其中,將受苦無窮。
原典 佛說四十二章經 後漢迦葉摩騰、竺法蘭同譯 世尊成道已,作是思惟: 離欲寂靜,是最為勝。住大禪定,降諾魔道。于鹿野苑中,轉四諦①法輪,度憍陳如②等五人,而證道果。復有比丘,所說諸疑,求佛進止。世尊教勅,一一開悟;合掌敬諾,而順尊勅。 第一章 出家證果 佛言:「辭親出家,識心達本,解無為法③,名曰『沙門』。常行二百五十戒,進止清淨,為四真道行,成阿羅漢。 「阿羅漢者,能飛行變化,曠劫壽命,住動天地。 「次為阿那含④:阿那含者,壽終靈神上十九天,證阿羅漢。 「次為斯陀含⑤:斯陀含者,一上一還,即得阿羅漢。 「次為須陀洹⑥:須陀洹者,七死七生,便證阿羅漢。 「愛欲斷者,如四肢斷,不復用之。」 第二章 斷欲絕求 佛言:「出家沙門者,斷欲、去愛、識自心源;達佛深理,悟無為法,內無所得,外無所求,心不系道,亦不結業;無念無作,非修非證,不歷諸位而自崇最,名之為「道』。」 第三章 割愛去貪 佛言:「剃除須髮,而為沙門。受道法者,去世資財,乞求取足,日中一食,樹下一宿,懼勿再矣。使人愚蔽者,愛與欲也。」 第四章 善惡並明 佛言:「眾生以十事為善,亦以十事為惡。 「何等為十?身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殺、盜、淫;口四者: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意三者:嫉、恚、痴。 「如是十事,不順聖道,名十惡行。是惡若止,名十善行耳。」 第五章 轉重令輕 佛言:「人有眾過,而不自悔,頓息其心。罪來赴身,如水歸海,漸成深廣。若人有過,自解知非,改惡行善,罪自消滅;如病得汗,漸有痊損耳。」 第六章 忍惡無瞋 佛言:「惡人聞善,故來擾亂者,汝自禁息,當無瞋責;彼來惡者,而自惡之。」 第七章 惡還本身 佛言:「有人聞吾守道,行大仁慈,故至罵佛,佛默不對。罵止,問曰:『子以禮從人,其人不納,禮歸子乎?』對曰:『歸矣』。」 佛言:「今子罵我,我今不納,子自持禍,歸子身矣。猶響應聲,影之隨形,終無免離,慎勿為惡。」 第八章 塵唾自污 佛言:「惡人害賢者,猶仰天而唾;唾不至天,還從己墮。逆風揚塵,塵不至彼,還坌己身。賢不可毀,禍必滅己。」 第九章 返本會道 佛言:「博聞愛道,道必難會;守志奉道,其道甚大。」 第十章 喜施獲福 佛言:「覩人施道,助之歡喜,得輻甚大。」 沙門問曰:「此福盡乎?」 佛言:「譬如一炬之火,數千百人,各以炬來分取,熟食除冥,此炬如故,福亦如之。」 第十一章 施飯轉勝 佛言:「飯惡人百,不如飯一善人; 「飯善人千,不如飯一持五戒⑦者; 「飯五戒者萬,不如飯一須陀洹; 「飯百萬須陀洹,不如飯一斯陀含; 「飯千萬斯陀含,不如飯一阿那含; 「飯一億阿那含,不如飯一阿羅漢; 「飯十億阿羅漢,不如飯一辟支佛⑧; 「飯百億辟支佛,不如飯一三世諸佛; 「飯千億三世諸佛,不如飯一無念⑨、無住⑩、無修、無證⑾之者。」 第十二章 舉難勸修 佛言:「人有二十難: 『貧窮布施難, 『豪貴學道難, 『棄命必死難, 『得覩佛經難, 『生值佛世難, 『忍色忍欲難, 『見好不求難, 『被辱不瞋難, 『有勢不臨難, 『觸事無心難, 『廣學博究難, 『除滅我慢難, 『不輕未學難, 『心行平等難, 『不說是非難, 『會善知識難, 『見性學道難, 『隨化度人難, 『對境不動難, 『善解方便難』。」 第十三章 問道宿命 沙門問佛:「以何因緣,得知宿命,會其至道?」 佛言:「淨心守志,可會至道。譬如磨鏡,垢去明存;斷欲無求,當得宿命。」 第十四章 請問善大 沙門問佛:「何者為善?何者最大?」 佛言:「行道守真者善,志與道合者大。」 第十五章 請問力明 沙門問佛:「何者多力?何者最明?」 佛言:「忍辱多力,不懷惡故,兼加安健,忍者無惡,必為人尊。心垢滅盡,淨無瑕穢,是為最明。未有天地,逮于今日,十方所有,無有不見,無有不知,無有不聞,得一切智⑿,可謂明矣。」 第十六章 舍愛得道 佛言:「人懷愛欲,不見道者,譬如澄水,致手攪之,眾人共臨,無有覩其影者。人以愛欲交錯,心中濁興,故不見道。汝等沙門,當舍愛欲;愛欲垢盡,道可見矣。」 第十七章 明來暗謝 佛言:「夫見道者,譬如持炬,入冥室中,其冥即滅,而明獨存。學道見諦,無明⒀即滅,而明常存矣。」 第十八章 念等本空 佛言:「吾法念無念念,行無行行,言無言言,修無修修,會者近爾,迷者遠乎!言語道斷⒁,非物所拘;差之毫釐,失之須臾。」 第十九章 假真並觀 佛言:「觀天地,念非常,觀世界,念非常,觀靈覺,即菩提⒂;如是知識,得道疾矣。」 第二十章 推我本空 佛言:「當念身中四大,各自有名,都無我⒃者,我既都無,其如幻耳。」 第二十一章 名聲喪本 佛言:「人隨情欲,求于聲名,聲名顯著,身已故矣!貪世常名,而不學道,枉功勞形!譬如燒香,雖人聞香,香之燼矣;危身之火,而在其後。」 第二十二章 財色招苦 佛言:「財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兒舐之,則有割舌之患。」 第二十三章 妻子甚獄 佛言:「人系于妻、子、舍、宅,甚于牢獄,牢獄有散釋之期,妻子無遠離之念。情愛于色,豈憚驅馳?雖有虎口之患,心存甘伏,投泥自溺,故曰凡夫;透得此門,出塵羅漢。」 第二十四章 色欲障道 佛言:「愛欲莫甚于色,色之為欲,其大無外。賴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人,無能為道者矣。」 第二十五章 欲火燒身 佛言:「愛欲之火,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 第二十六章 天魔嬈佛 天神獻玉女于佛,欲壞佛意。 佛言:「革囊眾穢!爾來何為?去!吾不用。」 天神愈敬,因問道意,佛為解說,即得須陀洹果。 第二十七章 無著得道 佛言:「夫為道者,猶木在水,尋流而行,不觸兩岸,不為人取,不為鬼神所遮,不為洄流所住,亦不腐敗,吾保此水,決定人海。 「學道之人,不為情欲所惑,不為眾邪所嬈,精進無為,吾保此人,必得道矣。 第二十八章 意馬莫縱 佛言:「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慎勿與色會,色會即禍生;得阿羅漢已,乃可信汝意。」 第二十九章 正觀敵色 佛言:「慎勿視女色,亦莫共言語。若與語者,正心思念:我為沙門,處于濁世,當如蓮華,不為泥污,想其老者如母,長者如姊,少者如妹,稚者如子;生度脫心,息滅惡念。 第三十章 欲火遠離 佛言:「夫為道者,如被乾草,火來須避,道人見欲,必當遠之。」 第三十一章 心寂欲除 佛言:「有人患淫不止,欲自斷陰,佛謂之曰:『若斷其陰,不如斷心!心如功曹,功曹若止,從者都息;邪心不止,斷陰何益?』」 佛為說偈: 欲生于汝意,意以思想生; 二心各寂靜,非色亦非行。 佛言:「此偈是迦葉佛說。」 第三十二章 我空怖滅 佛言:「人從愛欲生憂,從愛生怖,若離于愛,何憂何怖?」 第三十三章 智明破魔 佛言:「夫為道者,譬如一人與萬人戰;掛鎧出門,意或怯弱,或半路而退,或格闘而死,或得勝而還;沙門學道,應當堅持其心,精進勇銳,不畏前境,破滅眾魔,而得道果。」 第三十四章 處中得道 沙門夜誦迦葉佛遺教經,其心悲緊,思悔欲退。佛問之曰:「汝昔在家,曾為何業?」 對曰:「愛彈琴。」 佛言:「弦緩如何?」 封日:「不鳴矣。」 「弦急如何?」 對曰:「聲絕矣。」 「急緩得中如何?」 對曰:「諸音普矣。」 佛言:「沙門學道亦然,心若調適,道可得矣;于道若暴,暴即身疲。其身若疲,意即生惱,意若生惱,行即退矣。其行既退,罪必加矣,但清淨安樂,道不失矣。」 第三十五章 垢淨明存 佛言:「如人鍛鐵,去滓成器,器即精好;學道之人,去心垢染,行即清淨矣。」 第三十六章 展轉獲勝 佛言:「人離惡道,得為人難; 「既得為人,去女即男難; 「即得為男,六根⒄完具難; 「六根既具,生中國⒅難; 「既生中國,值佛世難; 「既值佛世,遇道者難; 「既得遇道,興信心難; 「既興信心,發菩提心⒆難; 「既發菩提心,無修無證難。」 第三十七章 念戒近道 佛言:「佛子離吾數千里,憶念吾戒,必得道果。在吾左右,雖常見吾,不順吾戒,終不得道。」 第三十八章 生即有滅 佛問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數日間。」佛言:「子未知道。」復問一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飯食間。」佛言:「子未知道。」復問一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呼吸間。」佛言:「善哉!子知道矣!」 第三十九章 教誨無差 佛言:「學佛道者,佛所言說,皆應信順。譬如食蜜,中邊皆甜,吾經亦爾。」 第四十章 行道在心 佛言:「沙門行道,無如磨牛,身雖行道,心道不行;心道若行,何用行道!」 第四十一章 直心出欲 佛言:「夫為道者,如牛負重,行深泥中,疲極不敢左右顧視;出離淤泥,乃可蘇息。沙門當觀情欲,甚于淤泥,直心念道,可免苦矣。」 第四十二章 達事知幻 佛言:「吾視王侯之位,如過隙塵;視金玉之寶,如瓦礫;視紈素之服,如敝帛;視大千界,如一訶子;視阿耨池水,如涂足油;視方便門,如化寶聚;視無上乘,如夢金帛;視佛道,如眼前華;視禪定⒇,如須彌柱;視涅槃(21),如晝夕寤;視倒正,如六龍舞;視平等,如一真地(22);視興化,如四時木。」
注釋 ①四諦:諦,梵語satya,巴利語sacca,審實不虛之義。即指苦、集、滅、道四種正確無誤的真理。此四者乃佛教用以解釋宇宙現象的「十二緣起說」之歸納,為原始佛教教義之大綱,乃佛陀最初之教法。此四者皆真實不虛,故稱四諦、四真諦;又此四者為聖者所知見,故稱四聖諦。四諦依次稱為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聖諦。四諦系佛陀成道之後,于鹿野苑為五比丘初轉法輪所說,為佛教中之基本教義。後世雖以四諦為聲聞之法,然除小乘教中有此生死解脫之說外,于大乘經典中亦有此四諦之說,如《勝鬘經》、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十二、卷十三等,不僅附有大乘之解釋,並對四諦之深義有所發揮。 ②憍陳如:梵名Kaundinya,巴利名Kondanna。佛陀于鹿苑初轉法輪時所度五比丘之一,乃佛陀最初之弟子。又稱阿若憍陳如、阿若拘鄰、憍陳那、阿若憍憐、居鄰、居倫。意譯為初知、已知、了教、了本際、知本際。據《增一阿含經·弟子品》載,憍陳如為佛陀聲聞弟子之一,寬仁博識,善能勸化,將養聖眾,不失威儀,為最早受法味而思惟四諦者。另據《佛本行集經》卷二十五載,悉達多太子出家求道之初,憍陳如與另外四人受淨飯王之命親侍苦行之太子,後見太子廢苦行,遂與其他四人離去,至佛陀成道始受教化。 ③無為法:梵語asamskrta—dharma。無造作之意,為「有為」之對稱。即非由因緣所造作,離生滅變化而絕對常住之法。又作無為。原系涅槃之異名,後世更于涅槃以外立種種無為,于是產生三無為、六無為、九無為等諸說。 ④阿那含:梵語anagamin。舊譯作阿那伽彌、阿那伽迷,略稱那含。意譯不還、不來、不來相。乃聲聞四果中第三果之聖者。彼等已斷盡欲界九品之惑,不再還來欲界受生。此階位之聖者中,若九品之惑全部斷盡,則稱阿那含果;若斷除七品或八品,則稱阿那含向;若斷除七、八品,而所余之一、二品尚須對治成無漏之根,更須一度受生至欲界,稱為一間。又于阿那含果中,復有五種不還、七種不還、九種不還等別。 ⑤斯陀含:梵語sakrd—agamin,巴利語sakad-agamin。又作沙羯利陀伽彌。意譯作一來、一往來。系沙門四果之第二。又分為斯陀含向與斯陀含果,即預流果(初果)之聖者進而更斷除欲界一品至五品之修惑,稱為斯陀含向,或一來果向;若更斷除欲界第六品之修惑,尚須由天上至人間一度受生,方可般涅槃,至此以後,不再受生,稱為斯陀含果,或一來果。以其僅余下品之貪瞋癡,故又稱薄貪瞋癡、薄地。 ⑥須陀洹:梵語srota—apanna,巴利語sotapanna。為聲聞乘四果中最初之聖果。又稱初果。即斷盡「見惑」之聖者所得之果位。全稱須陀般那,又作須氀多阿半那、窣路陀阿缽囊、窣路多阿半那。舊譯作入流、至流、逆流,新譯作預流。入流,意指初入聖者之流;逆流,謂斷三界之見惑已,方違逆生死之流。又初證聖果者,預入聖道之法流,故稱預流。 須陀洹分因果二位,自入「見道」初心至第十五心之間,為趣向須陀洹果之因位,稱須陀洹向;「見道」之終,即第十六心之位,而對于前之向位則稱須陀洹果,為聲聞乘四聖位中之正果初位。 ⑦五戒:為在家男女所受持之五種制戒,即:殺生、偷盜、邪淫、妄語、飲酒。又作優婆塞五戒、優婆塞戒。在小乘經量部中,受三歸依即成優婆塞,准許五戒分別受持;說一切有部則須先受三歸依,後具受五戒,始名優婆塞,故不許五戒分別受持。五戒之中,前四戒屬性戒,于有情之境發得;後一戒屬遮戒,于非情之境發得。又前三戒防身,第四戒防口,第五戒通防身、口,護前四戒。 ⑧辟支佛:梵語pratyeka—buddha之音譯。意譯作緣覺、獨覺,又作貝支迦、辟支,為二乘之一,亦為三乘之一。乃指無師而能自覺自悟之聖者。據《大智度論》卷十八、《大乘義章》卷十七本載,辟支佛有二義:其一為,出生于無佛之世,當時佛法已滅,但因前世修行之因緣,自以智慧得道。其二為,自覺不從他聞,觀悟十二因緣之理而得道。 ⑨無念:為唐代淨眾寺無相、保唐寺無住所舉揚禪宗重要教義之一。即無妄念之意,指意識未存世俗之憶想分別,而符于真如之念。被視為八正道中之正念。《禪源諸詮集都序》卷二載,覺諸相空,心自無念,念起即覺,覺之即無,此即修行之妙法,故雖備修萬行,唯以無念為宗。《傳心法要》亦謂,一念不起,即十八界空,即身便是菩提華果,即心便是靈智。此外,俗稱失策、遺恨為無念,此無念則為無正念之意。 ⑩無住:梵語aniketa。指無固定之實體;或指心不執著于一定之對象,不失其自由無礙之作用者。又稱不住。將無住引申為否定固定狀態之用語,故謂「一切諸法無自性,故為無所住」。蓋事物不會凝住于自身不變之性質,人之認識亦不應以固定概念作為其固有本質。般若理論據此作為諸法性空之重要內容。 ⑾無修、無證:指究極之境界。于此境界,已然超越修行(修)與體悟(證)等之對立分別。亦即證無所證、修無所修的無為真人之境界。 ⑿一切智:梵語sarvajna,音譯為薩婆若、薩云然。指了知內外一切法相之智。《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下載:「滿足無漏界,常淨解脫身,寂滅不思議,名為一切智。」《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載:「于一切界、一切事、一切品、一切時,智無礙轉,名一切智。」亦即如實了知一切世界、眾生界、有為、無為事、因果界趣之差別,及過去、現在、未來三世者,稱為一切智。 ⒀無明:梵語avidya,巴利語avijja。為煩惱之別稱。不如實知見之意;即闇昧事物,不通達真理與不能明白理解事相或道理之精神狀態。亦即不達、不解、不了,而以愚痴為其自相。泛指無智、愚昧,特指不解佛教道理之世俗認識。為十二因緣之一。又作無明支。俱舍宗、唯識宗立無明為心所(心之作用)之一,即稱作痴。 ⒁言語道斷:梵紅陽Sarva-vada-CarYOCCheda。讚嘆真理深妙不可說之用語。又作語言道斷、言語道過、名言道斷。常與「心行處滅」一語連用。 ⒂菩提:梵語bodhi,巴利語同。意譯覺、智、知、道。廣義而言,乃斷絕世間煩惱而成就涅槃之智慧,即佛、緣覺、聲聞各于其果所得之覺智。此三種菩提中,以佛之菩提為無上究竟,故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譯作無上正等正覺、無上正遍智、無上正真道、無上菩提。 ⒃無我:梵語anatman或nir-atman,巴利語anattan。又作非身、非我。我,即永遠不變(常)、獨立自存、中心之所有主、具有支配能力,為靈魂或本體之實有者。主張所有之存在無有如是之我,而說無我者,稱為「諸法無我」,為佛教根本教義「三法印」之一。通常分為人無我、法無我二種:有情(生者)不外是由五取蘊(即構成凡夫生存的物心兩面之要素)假和合而成,別無真實之生命主體可言,稱為人無我,又稱我空。一切萬法皆依因緣(各種條件)而生(假成立者),其存在本來即無獨自、固有之本性(自性)可言,稱為法無我,又稱法空。 ⒄六根:梵語sad indriyani。又作六情。指六種感覺器官,或認識能力。即眼根(視覺器官與視覺能力)、耳根(聽覺器官及其能力)、鼻根(嗅覺器官及其能力)、舌根(味覺器官及其能力)、身根(觸覺器官及其能力)、意根(思惟器官及其能力)。根,為認識器官之意。 ⒅中國:世界上有些文化優秀之民族,每視其本國為世界之中心,故自稱「中國」,對他國則稱「邊國」。佛教所稱之中國,乃指恆河流域中之摩羯陀地方。此地在政治、文化等任何方面皆成為當時印度新興勢力之中心,故稱其為新「中國」,以別于婆羅門教之舊「中國」,佛陀即于此一新時代中出現于世,故又引申為有佛法流通之地為「中國」。 ⒆菩提心:梵語bodhi-citta。全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又作無上正真道意、無上菩提心、無上道心、無上道意、無上心、道心、道意、道念、覺意。即求無上菩提之心。菩提心為一切諸佛之種子,淨法長養之良田,若發起此心勤行精進,當得速成無上菩提。故知菩提心乃一切正願之始、菩提之根本、大悲及菩薩學之所依;大乘菩薩最初必須發起大心,稱為發菩提心、發心、發意;而最初之發心,稱初發心、新發意。 (20)禪定:禪,梵語dhyana之音譯;定,為梵語samadhi之意譯。禪與定皆為令心專注于某一對象,而達于不散亂之狀態。 (21)涅槃:梵語nirvana,巴利語nibbana。又作泥洹、涅槃那、涅隸盤那、抳縛南。意譯作滅、寂滅、滅度、寂、無生。與解脫同義。或作般涅槃、大般涅槃。此乃超越生死(迷界)之悟界,亦為佛教終極之實踐目的,故表佛教之特徵而列為法印之一,稱「涅槃寂靜」。 (22)一真地:指證悟了一真法界妙理的階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