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地經論 4 卷八 六地現前地
4卷八——六地現前地
譯文 經文:當時金剛藏菩薩說:諸位佛子,如果菩薩已經具足第五地之道,要想修入第六菩薩地,便應當修習十平等法,方得入第六地。何為十平等法?一是一切法無相平等,二是一切法無想平等,三是一切法無生平等,四是一切法無成平等,五是一切法寂靜平等,六是一切法本淨平等,七是一切法無戲論平等,八是一切法無取捨平等,九是一切法如幻夢、影子、聲響、水中月、鏡中像、如焰化般平等,十是一切法有無不二平等。此菩薩如此觀一切法相,便能除垢,便能隨順,便能無分別,便入第六菩薩現前地,而得明利順忍,但未得無生法忍。 論釋:所謂十平等法,是對治分別染淨之障垢的觀法。其中「一切法無相」乃至「一切有無不二平等」,是說十二入(六根六塵)所生一切法皆是自相無性平等。 另外,應對治的分別之相有九種:一是十二入自相想。一切法自性無相,只是妄想所作,所以經中說「一切法無想平等」;二是念輾轉行相。一切諸法皆從念想輾轉相生,所以經中說「一切法無生平等」;三是生輾轉行相。相無念想則不成,念想無相則不立,相與想皆壞,所以經中說「一切法無成平等」;四是染相。所以經中說「一切法寂靜平等」;五是淨相。所以經中說「一切法本淨平等」;六是分別相。分別指分別言義,言義本無實,分別言義是戲論,所以經中說「一切法無戲論平等」;七是出沒相。淨法可取名為出,染法可舍名為沒,應離染淨分別,所以經中說「一切法無取捨平等」;八是我非有相。諸法如幻緣起,既不是實有,也不是完全空無,所以經中說「一切法如幻夢、影子、聲響、水中月、鏡中像、如焰化平等」;九是成壞相。成是有相,壞是無相,一切諸法無成無壞,所以經中說「一切法有無不二平等」。 所謂除垢,即是遠離障垢。所謂隨順,即是隨順平等真如法。所謂無分別,是指不生分別相。所謂明利,是指可對治微細慢障。前二地除障未細,只得到下品或中品(軟、中)順忍,第六地才是上品順忍。順忍是順菩提道而趣向無生果。所謂未得無生法忍。是說第六地忍順無生法忍,但並不就是無生忍,因其尚未徹悟諸法無生之理。以上是取染淨法分別慢對治。 如何是不住道行勝? 原典 經曰:爾時金剛藏菩薩言:諸佛子,若菩薩已善具足第五地道,欲入第六菩薩地,當以十平等法得入第六地。何等為十?一者一切法無相平等故,二者一切法無想(1)平等故,三者一切法無生(2)平等故,四一切法無成(3)平等故,五一切法寂靜平等故,六一切法本淨平等故,七一切法無戲論(4)平等故,八一切法無取捨(5)平等故,九一切法如幻夢、影、響、水中月、鏡中像、焰化平等故,十一切法有無不二平等故。是菩薩如是觀一切法相,除垢故,隨順故,無分別故,得入第六菩薩現前地,得明利順忍,未得無生法忍(6)。 論曰:取染淨法分別慢對治者,謂十平等法。是中一切法無相乃至一切有無不二平等者,是十二入一切法自性無相平等故。 複次,相分別對治有九種:一十二入自相想。如經「一切法無想平等」故;二念展轉行相。如經「一切法無生平等」故;三生展轉行相。如經「一切法無成平等」故;四染相。如經「一切法寂靜平等」故;五淨相。如經「一切法本淨平等」故;六分別相。如經「一切法無戲論平等」故;七出沒(7)相。如經「一切法無取捨平等」故;八我非有(8)相。如經「一切法如幻夢、影、響、水中月、鏡中像、焰化平等」故;九成壞⑨相。如經「一切法有無不二平等」故。 除垢者,遠離障垢故。隨順者,隨順平等真如法故。無分別者,不生分別相故。明利者,微細慢對治故。前二地中粗中慢對治故,得軟、中忍順者,隨順無生法忍故。未得無生法忍者,此忍順無生法忍,非即無生忍故。是名取染淨法分別慢對治。 云何不住道行勝? 註釋 (1)無想:指十二入一切法自性無相,只是妄想所作,實無所有。 (2)無生:指一切諸法皆從念想而生,無有自立。 (3)無成:指相無想不成,想無相則不立,相與想皆壞,所以說是無成。 (4)無戲論:依智儼《華嚴經搜玄記》卷三及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戲論是指言說、名義,諸法並非實有,世間稱謂,只是假設,世 間有得名不得義,或得義不得名,所以尋名取義都是妄想戲論。名義不實,所以說無戲論。 (5)無取捨:意思是妄法即空,無可舍離,真理離念,不可取得。 (6)順忍、無生法忍:指五忍中的第三、四忍,忍是忍可、安忍之義。五忍分別是:一伏忍,地前菩薩未斷煩惱種子,但能制伏煩惱使之不起 ;二信忍,初地至三地,已見去性而得正信;三順忍,四地至六地,順菩提道而趣向無生果;四無生忍,七地至九地,悟入諸法無生之理 ;五寂滅忍,第十地及妙覺,諸惑斷盡,湛然寂滅。明利順忍:是說六地所得之順忍能除微細慢,較四、五兩地之除障未細為明、為利, 所以稱為明利順忍。 (7)出沒:認淨法可取名出,認染法可舍名沒。 (8)我非有:即斷然肯定為無。 (9)成壞:成是有相,壞是無相。 譯文 經文:此菩薩如此觀一切法相,隨順得至。又以殊勝大悲為首,增長大悲,令大悲圓滿,而觀世間諸法生滅。 論釋:所謂「此菩薩如此觀一切法相,隨順得至」,是說菩薩得至不住道行勝。所謂不住道行勝,是以殊勝大悲攝受過去、現在、未來之三世眾生,拔除眾生之苦。這是由於此菩薩能於一切所知法中得清淨智,能觀一切法之微細因緣而生厭離之心,能不住世間而得涅槃,所以經中便說「以大悲為首」乃至「觀世間生滅」。 原典 經曰:是菩薩如是觀一切法相,隨順得至。復以勝大悲為首故;大悲增上故,令大悲滿足故,觀世間生滅故。 論曰:是菩薩如是觀一切法相,隨順得至者,得至不住道行勝故。不住道行勝者,不捨眾生過去、現在、未來大悲攝勝故。一切所知法中智淨(1)故,一切種微細因緣集觀(2)故,不住世間涅槃故,如經「復以大悲為首」,乃至「觀世間生滅」故。 註釋 (1)一切所知法中智淨:是說於一切所知之緣起諸法中令智清淨,即清淨智為佛果之本。 (2)一切種微細因緣集觀:指觀一切法之微細因緣,以生厭離之心。 譯文 經文:此菩薩觀察世間生滅之後,便生此念:世間所有之受身生處差別,都是由於貪著有我而造成的,如果脫離著我,則無由生於世間。菩薩進而又作此念:這些凡夫愚痴盲目,貪著於我,無有智慧,障垢矇蔽,常求有無,永隨邪念而妄行邪道。集起妄行,罪行、福行、不動行,因這三行而起心種子,此心種子有漏有取想,因而生成未來生老死身,又生後有。 行業如同大地,被無明覆蓋,愛水加以溼潤,我心為之灌溉,種種異見之網促進心種子增長,因而便有名色萌芽、生長,名色生長而成眼、耳、鼻、舌、身、意諸根,諸根迭互相對而生觸,觸相對而生受,受之後隨其希望而生愛,因有愛而生取,取增長而生有,有成之後而生色、受、想、行、識五陰(五種有為法),五陰之身增長,便在地獄、餓鬼、畜生、人、天五道之中漸漸衰變而老,衰老變滅而為死,死後生諸熱惱,因熱惱而有一切憂悲苦惱相聚,這便是因緣集聚。 此種因緣集並無主宰者使之相聚,而是自然而集;沒有主宰者使之滅,而是自然而滅。此菩薩就是這樣隨順自然而觀因緣之集。 論釋:其中「世間所有之受身生處差別」,指地獄、餓鬼、畜生、人、天五道中所有生死差別,所以名為世間所有差別。當知因緣之集有三種觀門:一是成答相差別,二是第一義諦差別,三是世諦差別。 如何是成差別?先明因緣之集,說明無我之義。論說一切世間所有受身生處之成,都是由於貪著有我的結果;若是脫離著我,則無世間生處。這樣便成無我之義。然後反過來說,如果最高真理中確實包含我相,那麼著我之心就應是究極智慧(佛智),有此著我之心者就不應生於世間。另外,如果最高真理中確實含有我相,那麼離開著我之心就應常生世間。為表明此種道理,所以經中說:「世間所有之受身生處差別,都是由於貪著有我而造成的。如果脫離著我,則無由生於世間。」 如何是答差別?對於上述論說,人們會提出這樣的疑難:既然確實無我,為何還會著我?對此疑問的回答是:愚痴而盲目,便會貪著於我。為顯示此義,所以經中說:「菩薩進而又作此念:這些凡夫,因愚痴而如同盲人,所以貪著於我。」既然實無有我,那麼著我之心怎樣產生,而得有世間之受身生處呢?為說明這一問題,所以經中又說「因無有智慧,被障垢矇蔽,所以常求有無」。這便是答難差別。 所謂無智而常求有無,是說希求常與斷。這裡說明無明、有愛是十二因緣之根本。「永隨邪念而妄行邪道,集起妄行,罪行、福行、不動行」。所謂永隨邪念指無明之因;所謂妄行邪道是不能正行求解脫之道;所謂集起妄行表示菩薩殊勝之行。菩薩雖行於有,但不為妄行。「因這三行而起心種子,此心種子有漏有取想」乃至「隨順自然而觀因緣之集」,其中所謂起心種子,是指生老死之體性。 所謂又生後有,是說生老死之體(阿梨耶識)又能自然攝持其餘因緣種子,令其成就罪福等行業,如同形成大地。此大地又被無智、障垢等無明覆蓋,常求有無之愛水滋潤。這樣便成如此之種子和行業之地,生如此之種種心。我即是我所,我與我想即是慢,我生不生等,是種種異見之網。所謂自然而滅者,是說其性自滅,不是靠智力而滅。這樣通過答難來解釋因緣之集,便說明了無我之義。 如何是相差別?是指如果因緣無我,那麼有何相存在於因緣之集的過程中。 原典 經曰:是菩薩觀世間生滅已,作是念:世間所有受身生處差別,皆以貪著我故,若離著我,則無世間生處。菩薩復作是念:此諸凡夫,愚痴所盲,貪著於我,無智闇障,當求有無,恆隨邪念,妄行邪道。集起妄行,罪行、福行、不動行(11),以是行故起心種子,有漏有取想故,起未來生老死身,復生後有。 業為地,無明覆蔽,愛水為潤,我心溉灌,種種見(2)網令得增長,生名色牙(3),生已增長。名色增長已成諸根,諸根成已迭互相對生觸,觸相對生受,受後所悕生愛,以有愛故生取,取增長已生有,有成已生五陰身,五陰身增長已,於五道中漸漸衰變名為老,衰老變滅名為死,死後生諸熱惱,因熱惱故生一切憂悲苦惱聚。 是因緣集。無有集者,自然而集;無有滅者,自然而滅。是菩薩如是隨順觀因緣集。 論曰:是中世間所有受身生處差別者,五道中所有生死差別,是名世間所有差別。此因緣集有三種觀門應知:一成答相差別,二第一義諦差別,三世諦差別。 云何成差別?初明唯因緣集,釋無我義。成一切世間所有受身生處,皆以貪著我故;若離著我,則無世間生處。即無我義成。若第一義中實有我相者,著我之心即是第一義智,不應在世間受身生處生。又復若第一義中實有我相者,若離著我,則應常生世間。顯示此義,如經「世間所有受身生處差別,皆以貪著我故,若離著我,則無世間生處」故。 云何答差別?若實無我,云何著我?此中應有是難。即自答言:愚痴所盲,貪著於我。此示現如經「菩薩復作是念:此諸凡夫,愚痴所盲,貪著於我」故。如是實無有我,有何次第貪著於我,得有世間受身生處?成此示現,如經「無智闇障,常求有無」故。如是答難差別。 是中無智有無者,悕求常斷。此示無明、有愛是二有支(4)根本故。恆隨邪念,妄行邪道,集起妄行,罪行、蘊行、不動行。恆隨邪念者,示無明因故。妄行邪道者,示於解脫處不正行故。集起妄行者,示菩薩勝義故。菩薩雖行於有,不名妄行。「以是行故起心種子,有漏有取想」,乃至「隨順觀因緣集」,是中起心種子者,示生老死體性(5)。 復生後有者,隨順攝取成就罪、福等行業為地故。前說無智闇障、無明覆蔽故,常求有無,愛水為潤故。如是往,如是生心(6)。我是我所,我、我想是慢,我生不生,如是等種種見網。自然而滅者,性自滅故,非智緣滅。如是答難因緣集,釋無我義成已。 云何相差別?若因緣無我,以何相住因緣集行。 註釋 (1)罪行、福行、不動行:此為三行。罪行又稱非福行,即行十惡等罪,而招感三惡道之苦。福行指行十善等福;招感天上、人間之果。不動 行指修有漏之禪定,招感色界、無色界之果。 (2)種種見:即異見,因煩惱而起的惡見解。 (3)牙:依《元本》、《明本》,當為芽。 (4)有支:即十二有支,十二因緣。無明、愛是其中二支。 (5)生老死體性: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此是指種子識(阿賴耶識)。 (6)如是往,如是生心:如是往,依《宮本》等諸本及《華嚴經探玄記》,當為「如是住」。如是住指識之種子和行業之地,如是生心指經文 中無明覆蔽,愛水為潤,我心溉灌。 譯文 經文:此菩薩又作此念:不能實知深妙真理,所以稱為無明。無明所作之業果,名為行。依行而生心識,與識共生有四受蘊,名為名色。名色增長而有六入。根(感官機能)、塵(對象)、識三事和合而生有漏觸,觸共生而有受,受染著名為愛,愛增長而為取,由取起有漏業名為有,有業、有果報名為生,生漸增長而衰變為老,老後漸壞而為死。 死別離時,愚人貪著心熱而生憂,發聲啼哭名為悲,眼、耳、鼻、舌、身五根相對名為苦,意根相對名為憂,憂苦增多名為惱。在這因緣相生過程中,只有苦樹增長,並無主體指使。 菩薩這樣想:如果有主使者,則有主使者作事;如果沒有主使者,就沒有主事者所作之事;無上深妙真理中沒有主使者,沒有所作之事。 論釋:經中所謂無明所作業果,是指名色。其中所謂識,是名色之所依止。各色與識共生,識與名色迭互相依,如果沒有主使者,也就沒有主使者分別所作之事。這是說因緣集有分,因為自體無作事,所以名為有分次第因緣集觀。何為第一義諦差別?是說如此證悟最上深妙真理,則得解脫,這是洞觀因緣之集的結果。 原典 經曰:是菩薩復作是念:不如實知諸諦第一義故,名為無明。無明所作業果,是名為行。依行有初心識,與識共生有四受陰,名為名色。名色增長有六入。根、塵、識三事和合生有漏觸,觸共生故有受,受染著故名愛,愛增長故名取,從取起有漏業名有,有業有果報名生,生陰增長衰變名為老,老已陰壞名為死。 死別離時,愚人貪著心熱名為憂,發聲啼哭名為悲,五根相對名為苦,意根相對名為憂,憂苦轉多名為惱。如是但有苦樹增長,無有作者。 菩薩作是念:若有作者,則有作事;若無作者,則無作事;第一義中無有作者,無有作事。 論曰:是中無明所作業果者,所謂名色。於中識者,彼依止(1)故。名色輿識共生故,識、名色迭互相依故,若無作者,抄中分別作事亦無。此說因緣集有分,自體無作事故,是名有分(2)次第因緣集觀,應知。云何第一義諦差別?如是證第一義諦,則得解脫,彼觀故。 註釋 (1)彼依止: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指阿賴耶識是名色等之所依止。 (2)有分:即同分,指根(感官之機能)、塵(對象) 、識(認識主體)三者互相交涉,各實現其作業。 譯文 經文:此菩薩這麼想:三界虛妄,只是一心所作。 論釋:所謂「只是一心所作」,是說三界一切都是一心轉現。何為世諦差別?是指隨順觀照世間真理,便可證入無上深妙真理(第一義諦) 。此觀照有六種:一染依止觀,二因觀,三攝過觀,四護過觀,五不厭厭觀,六深觀。其中所謂染依止觀,是指十二因緣分依止一心。 原典 經曰:是菩薩作是念: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 論曰:但是一心作者,一切三界唯心轉故。云何世諦差別?隨順觀世諦即入第一義諦。此觀有六種:一何者是染(1),染依止觀,二因觀,三攝過觀,四護過觀,五不厭厭觀,六深觀。是中染依止觀者,因緣有分,依止一心故。 註釋 (1)何者是染:疑為衍文。 譯文 經文:如來所說十二因緣,都是依於一心。為何這樣說?因為眾生隨其行業,貪慾便同阿黎耶識共同生起,即識即行,行識不離。行欺矇了心便稱無明,無明共心而生名色,名色增長而有六入,六人相對而生觸,觸共心而生受,受而無厭足名為愛,愛而不捨名為取。此有漏種種因緣和合而生有,有之所起名為生,生變成熟名為老,老至朽壞名為死。 論釋:這是二諦差別,一心是真,雜染是俗,真俗和合,便是因緣集觀。所謂因觀,可有二種:一是他因觀,二是自因觀。 如何是他因觀? 原典 經曰:如來所說十二因緣分,皆依一心。所以者何?隨事(1)貪慾共心生②,即是識事即是行。行誑心故名無明,無明共心生名名色,名色增長名六入,六入分名觸,觸共生名受,受已無厭足名愛,愛攝不捨名取,此有分和合生有,有所起名生,生變熟名老,老壞名死。 論曰:此是二諦差別(3),一心雜染和合(4)因緣集觀。因觀者有二種:一他因觀,二自因觀。 云何他因觀? 註釋 (1)隨事:指隨其行業。 (2)貪慾共心生: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這是說第六識中求生時,貪慾共阿賴耶識同時起。 (3)二諦差別: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其意是所依心體為真諦,能依之有支是俗諦。 (4)一心雜染和合: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一心是真,雜染是俗。此心隨染和合,染而不染。 譯文 經文:其中無明有二種作用:一是因緣中愚痴令眾生生惑,二是作行之因。行也有二種作用:一是生未來世之果報,二是作識之因。識也有二種作用:一是能令有相續不斷,二是作名色之因。名色也有二種作用:一是互相助成,二是作六入之因。六入也有二種作用:一是攀緣六塵,二是作觸之因。觸也有二種作用:一是能接觸對象,二是作受之因。受也有二種作用:一是感覺情愛等事,二是作愛之因。愛也有二種作用:一是對於外物生貪心,二是作取之因。取也有二種作用:一是增長煩惱,二是作有之因。有也有二種作用:一是能生於人之外的其餘世間諸道中,二是作生之因。生也有二種作用:一是增長五陰,二是作老之因。老也有二種作用:一是令諸根成熟,二是作死之因。死也有二種作用:一是破壞五陰之身,二是因為不見不知而令因緣相續不絕。 論釋:其中「破壞五陰之身」,「因為不見不知而令因緣相續不絕」,是說破壞五陰能作後生之因,因為不見不知,所以能作後生之因。這是他因觀。何為自因觀?是指無明等自生而成因緣之事。何為無明等因緣行?這是說無明等不斷助成因緣之集。 原典 經曰:是中無明有二種作:一者緣中痴令眾生惑,二者與行作因。行亦有二種作:一者生未來世果報,二者與識作因。識亦有二種作:一者能令有相續,二者與名色作因。名色亦有二種作:一者互相助成,二者與六入作因。六入亦有二種作:一者能緣六塵,二者與觸作因。觸亦有二種作:一者能觸所緣,二者與受作因。受亦有二種作:一者覺憎愛等事,二者與愛作因。愛亦有二種作:一者於可染中生貪心,二者與取作因。取亦有二種作:一者增長煩惱染縛,二者與有作因。有亦有二種作:一者能於餘道中生,二者與生作因。生亦有二種作:一者增長五陰,二者與老作因。老亦有二種作:一者令諸根熟,二者輿死作因。死亦有二種作:一者壞五陰身,二者以不見知故而令相續不絕。 論曰:是中「壞五陰身」,「以不見知而令相續不絕」者。壞五陰能作後生因,以不見知故能作後生因,是名他因觀。云何自因觀?無明等自生因觀緣事故。何者是無明等因緣行?不斷助成故。 譯文 經文:其中所謂無明緣行,是無明為因緣令行不斷而助成行。所謂行緣識,是行為因緣令識不斷而助成識。所謂識緣名色,是識為因緣令名色不斷而助成名色。所謂名色緣六入,是名色為因緣令六入不斷而助成六人。所謂六入緣觸,是六入為因緣令觸不斷而助成觸。所謂觸緣受,是觸為因緣令受不斷而助成受。所謂受緣愛,是受為因緣令愛不斷而助成愛。所謂愛緣取,是愛為因緣令取不斷而助成取。所謂取緣有,是取為因緣令有不斷而助成有。所謂有緣生,是有為因緣令生不斷而助成生。所謂生緣老死,是生為因緣令老死不斷而助成老死。 無明滅則行滅,因為如果沒有無明因緣,行則滅而不得助成。行滅則識滅,因為沒有行為因緣,識則滅而不得助成。識滅則名色滅,因為沒有識為因緣,名色則滅而不得助成。名色滅則六入滅,因為沒有名色為因緣,六入則滅而不得助成。六入滅則觸滅,因為沒有六入為因緣,觸則滅而不得助成,觸滅則受滅,因為沒有觸為因緣,受則滅而不得助成。受滅則愛滅,因為沒有受為因緣,愛則滅而不得助成。愛滅則取滅,因為沒有愛為因緣,取則滅而不得助成。取滅則有滅,因為沒有取為因緣,有則滅而不得助成。有滅則生滅,因為沒有有為因緣,生則滅而不得助成。生滅則老死滅,因為沒有生為因緣,老死則滅而不得助成。 論釋:其中「無明緣行」,「無明為因緣令行不斷而助成行」,此無明有二種:一是子時,二是果時。其中子時令行不斷,說明二種意思,即子時為緣,果時為事。其餘因緣分自生因也都同樣含有這二種意義。所謂自因觀,是不相舍離觀,離前支無後支觀,不離無明則成行觀。如果不離無明有行,就不應說是無明緣行。如果離無明而有行成,那麼相異則不成。所以(《中觀論頌》)偈言: 眾緣所生法,此則不即因, 復又不異因,非斷亦非常。 自生因緣觀如前所說,無明有二種:一是子時,二是果時。行乃至老死也是如此。如果沒有過去世、未來世,也就沒有現在世,也便不能說三世。如何是攝過觀?即是所謂三道攝苦因、苦果。 原典 經曰:是中無明緣行者,無明因緣令行不斷助成行故。行緣識者,行因緣令識不斷助成識故。識緣名色者,識因緣令名色不斷助成名色故。名色緣六入者,名色因緣令六入不斷助成六入故。六入緣觸者,六入因緣令觸不斷助成觸故。觸緣受者,觸因緣令受不斷助成受故。受緣愛者,受因緣令愛不斷助戍愛故。愛緣取者,愛因緣令取不斷助成取故。取緣有者,取因緣令有不斷助成有故。有緣生者,有因緣令生不斷助成生故。生緣老死者,生因緣令老死不斷助成老死故。 無明滅故則行滅,無明因緣無,行滅不助成故。行滅故則識滅,行因緣無,識來不助成故。識滅故則名色滅,識因緣無,名色滅不助成故。名色滅故則六入滅,名色因緣無,六入滅不助成故。六入滅故則觸滅,六人因緣無,觸滅不助成故。觸滅故則受滅,觸因緣無,受滅不助成故。受滅故則愛滅,受因緣無,愛滅不助成故。愛滅故則取滅。愛因緣無,取滅不助成故。取滅故則有滅,取因緣無,有滅不助成故。有滅故則生滅,有因緣無,生滅不助成故。生滅故則老死滅,生因緣無,老死滅不助成故。 論曰:是中「無明緣行」,「無明因緣令行不斷助戍行」故者。無明有二種:一子時,二果時(1)。是中子時者令行不斷,有二種義故,緣事示現(2)。如是餘因緣分自生因二種義緣事應知。自因觀者,不相舍離觀故,離前支無後支觀故,不離無明則成行(3)觀。若不離無明有行者,不應言無明緣行。若離無明有行成者,異則不成。是故偈言: 聚緣所生法,是則不即因(4),亦復不異囚(5),非斷亦非常(6)。 自生因緣觀如前說,無明有二種:一子時,二果時。行乃至老死亦如是。先際、後際滅,中際(7)亦無,是故不說。云何攝過觀?所謂三道攝苦因、苦果故。 註釋 (1)子時、果時:子時,指發行之無明。果時,指無明所發之行。即是說,無明為子,行為果。 (2)二種義故,緣事示現:是說子時為緣,果時為事。 (3)不離無明則成行:指不離子即成果。 (4)不即因:指所生之果,非能生之因,所以不等同。 (5)不異因:指所生之果從屬於能生之因,所以不相異。 (6)非斷亦非常:意思是說,由於果不即因,所以果不斷、因不常;由於果不異因,所以果不常、因不斷。或者說,因其不即,所以因果俱不 斷,因其不異,所以因果俱不常。 (7)先際、後際、中際:此三際即三世,先際是過去世,後際是未來世,中際是現在世。 譯文 經文:其中無明、愛、取三分不斷,是煩惱道。行、有二分不斷,是業道。其餘因緣分不斷,是苦道。十二因緣先際、後際相續不斷,因而此三道也不斷。三道離我、我所,只有生滅,所以如同束竹(束蘆),相依而生,其中皆空。 論釋:何為護過觀?護過觀是證現過失。對於因緣相生,外人有三種錯誤看法,即三種過失。其一是一切身一時生過。在外人看來,既然因緣相生無異因,為何不得五道之身一時並生?其二是自業無受報過。在外人看來,如果無我作業,那麼誰來受報,所以無受報。其三是失業過。在外人看來,既然無有我,那麼就無主體執持此業而令之至果,所以果業即滅。對此三種過失,以見過去世等異因來解答。差別因得差別報,由於因異,而得果異。 原典 經曰:是中無明、愛、取三分不斷,是煩惱道。行、有二分不斷,是業道。餘因緣分不斷,是苦道。先際、後際(1),相續不斷故,是三道不斷,如是三道離我、我所。但有生滅故,猶如束竹。 論曰:云何護過觀?若言因緣生者,分別有三種過:一者一切身一時生過。何以故?無異因故。二者自業無受報過。何以故?無作者故。三者失業過。何以故?未受果業已滅故。此三種過,以見過去世等異因答故,受生報等差別故。 註釋: (1)先際、後際: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因緣十二支中前二支是能引,次五支是所引,次三支是能生,後二支是所生。對於三際分別 ,諸教典有三種說法:一是《華嚴經》之說,以能引為先際,所引為中際,能生、所生合而為後際;二是《唯識論》之說,以能引、所引 、能生等前十支為現在世,所生之後二支為未來世,即十因分二果分成二世;三是生、引俱開妙智論,以前二支為過去,次八支為現在, 後二支為未來,因此成三世說。 譯文 經文:無明緣行,是見過去世事。識、名色、六入、觸、受,是見現在世事。愛、取、有、生、老死,是見未來世事,此中可見三世輾轉。如果無明滅,諸行也便因之而滅,這就是斷除因緣相續之說。 論釋:所謂無明緣行即是見過去世事,是說由於現在之生是過去所作之業的結果,所以現在之果的到來是理所當然的,從現在之果即可見過去世之因。所謂識乃至受是見現在世事,是說過去世中所作之業,得到現在之識等果報,又能得未來果報。所謂愛、取、有是見未來世事,是說有之後又一定會有生。於是可見有三世的輾轉,也有未來世的產生。 這裡是說何義?其中包含三種意義,因之過去業不得報:其一是有未作,指就過去求愛、取、有等,當時未作業,所以現在不得生、老死之果;其二是已作未得報,指就現在求愛、取、有等,雖然已作業,但其作業現在尚未成熟,所以現在不得生、老死之果;其三是得對治斷,是指如果業熟,本應得生、老死報果,但如果此生得聖果,則斷愛、取,從而令已熟之業枯焦而不得報。經中所說無明緣行,是表示作業;行緣識乃至觸、受,是表明作業已得報;愛、取、有不斷,是表明此因緣未得到對治,如果斷除愛、取,雖然有作業,那無明緣行也不能生有,所以諸業有已作、未作,有得果、未得果,有已斷、未斷。 如果這樣,就沒有一切身一時生之過,因為既有作、未作,有得報、未得報,有斷、未斷,就無由一時生。如果這樣,也就不是一切業都當受報,也不是都不受報,也不是都一時受報;如果自作業,果報便不失,自作自受,他身不受,如此則無自業不受報之過,因為他身未作業。除去前述三種「不得」的情況,定得果報不失,如此則無失業之過。以上是顯證三種過。 如何是不厭厭觀?這是說一切受皆是苦,菩薩厭種種微苦,而二乘不厭,菩薩與二乘有分別,凡夫不厭種種粗苦,而菩薩與二乘皆厭。這就叫不厭厭觀。 原典 經曰:無明緣行者,是見過去世事,識、名色、六入、觸、受,是見現在世事,愛、取、有、生、老死,是見未來世事,於是見有三世轉。無明滅故諸行滅,名為斷因緣相續說。 論曰:無明緣行即是見過去世事者,現在生是過去作故,現在果即是當來,即是見過去世因義。識乃至受是見現在世事者,過去世中隨所有業,彼業得現在識等果報,復能得未來果報。愛、取、有是見未來世事者,復有生一往定故。於是見有三世轉者,復有後世生轉故。 此說何義?有三種義故,過去業不得報。或有未作,或已作未得報,或得對治斷故。是中無明緣行是作示現;行緣識乃至觸受,此作已得報示現;愛,取、有不斷,此不得封治示現;若斷愛、取,雖有作業,則無明緣行不能生有。是故諸業有已作、未作,有得果、未得果,有已斷、未斷。(1) 若如是則無一切身一時生過。若爾非,一切業即當來受,亦非不受,亦非一時。若自作業,果報不失,非他身受故;若如是則無自業不受報過,他不作故。離彼三事業,定得果不失,若如是則無失業過。是名護三種過示現。 云何不厭厭觀?厭種種微苦分別,所有受皆是苦故,及厭種種粗苦故。 註釋 (1)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已作是行支,未作是有支,已得果是識支等,未得果是生支等,已斷指聖人,未斷指凡夫。 譯文 經文:十二因緣分說明三苦。其中無明、行、識、名色、六入稱為行苦,觸、受稱為苦苦,其餘因緣分稱為壞苦。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稱為斷三苦相續之說。 論釋:何為深觀? 原典 經曰:十二因緣分說名三苦。是中無明、行、識、名色、六入名為行苦,觸、受叫苦苦,餘因緣分名為壞苦。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生滅故者死滅,名為斷三苦相續說。 論曰云何深觀? 譯文 經文:無明為因緣而行生,因緣能生行,其餘(因緣支)也是如此。無明滅則行滅,行無其餘(因緣支)也是如此。無明為因緣而生行,這是拘執於生的說法,其餘也是如此。無明滅則行滅,這是拘執於滅的說法,其餘也是如此。所謂無明因緣行,是隨順有觀之說,其餘也是如此。所謂無明滅則行滅,是隨順有而至無所有觀之說,其餘也是如此。 論釋:深觀有四種:一是有分非他作。因為報果是由於自因而起;二是非自作。因為報果都是由因緣而生,並非自生。正如經中所說「無明為因緣而行生,因緣能生行,其餘也是如此。無明滅則行滅而行就無生,其餘也是如此」。三是既非他作,又非自作。因為這只是隨俗而說生,理實無生;因為並非我有意造作,所以非他作;因為無明作行之時,行無自性,而且不停住,所以非自作。正如經中所說「無明為因緣而行生,是拘執於生的說法,其餘也是如此。無明滅則行滅,是拘執於滅的說法,其餘也是如此」。四是非無因而作。因為是隨順因緣而有,正如經中所說「無明因緣行,是隨順有觀之說,其餘也是如此。無明滅則行滅,是隨順有而至無所有觀之說,其餘也是如此」。 如果無因而生,那麼生應常生,並非不生。因為沒有定因,所以又可說是恆無生。無因而生之說,是最大邪見,並非佛法所樂。這樣便可明白,隨順有觀是有因,並非無因,如果無因,則不得說隨順有。這是十種因緣集觀。已說相諦差別觀。 原典 經曰:無明因緣行生,因緣能生行,餘亦如是。無明滅行滅,行無餘亦如是。無明因緣行是生縛(1)說,餘亦如是。無明滅行滅是滅縛說,餘亦如是。無明因緣行是隨順有觀說,餘亦如是。無明滅行滅是隨順無所有盡觀(2)說,餘亦如是。 論曰:深觀者有四種:一者有分非他作(3)。自因生故;二者非自作(4)。緣生故。如經「無明因緣行生,因緣能生行,餘亦如是。無明滅行滅,行無,餘亦如是」故;三者非二作(5),但隨順生(6)故,無知者(7)故,作時不住(8)故,如經「無明因緣行是生縛說,餘亦如是。無明滅行滅是滅縛說,餘亦如是」故;四者非無因作。隨順有故,如經「無明因緣行是隨順有觀說,餘亦如是。無明滅行滅是隨順無所有盡觀說,餘亦如是」故。 若無因生,生應常生,非不生。以無定因故,亦可恆不生。何以故?無因生故,此非佛法所樂。若爾隨順有觀有因,非無因故,若無因,不得言隨順有。是名十種因緣集觀。相諦差別觀已說。 註釋 (1)生縛:束縛、拘礙於生,未能離諸分明。 (2)隨順無所有盡觀:隨順有而至於無所有,徹悟無上真理,表示不壞俗而恆真。 (3)非他作:指果由自因而起,如無明為因緣而行生,無明是行的自因。 (4)非自作:指果非自作,如因緣能生行,說明行非自作。 (5)非二作:指既非他作,又非自作。 (6)但隨順生:指隨俗而說生,理實無生。 (7)無知者:《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引慧遠之釋說,這是從另一角度解釋「非他作」,指並非我有意造作。 (8)作時不住:《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引慧遠之釋說,這是從另一角度解釋「非自作」,指無明作行之時,行無自性;無明作時,又起後行 ,所以無明作時行不停止。 譯文 經文:此菩薩如此觀十種逆順觀因緣集法,這即是所謂十二因緣分有次序,一心所攝,自業作成,不相舍離,三道不斷,觀三際因果,三苦集過,因緣無性,因緣生滅,隨有而至無所有觀等十種。 論釋:又有二種異觀:一大悲隨順觀,二一切相智分別觀。大悲隨順觀有四種:一是愚痴顛倒,二是別處求解脫,三是外道求解脫,四是求異解脫。 何謂愚痴顛倒?是對所處境況愚而無知,顛倒觀察事物,不解真相。由於貪著有我,所以處處受生;遠離我則無有受生。何謂愚痴?即是被無明所障,如經所說「此菩薩觀察世間生滅之後,便生此念:世間所有之受身生處差別,都是由於貪著有我而造成。如果脫離著我,則無由生於世間」。愚痴盲目,貪著於我,是取我之顛倒;又於事相中產生疑惑,是取我所之顛倒。如經所說「菩薩又作此念:這些凡夫愚痴盲目,貪著於我,無有智慧,障垢矇蔽,常求有無」如此等等。 如何是別處求解脫?此凡夫如此愚痴顛倒,本應於阿梨耶識緣起法中求解脫,用識境以治我境。凡夫不明此理,卻於我、我所中求解脫。為對治此症,所以經中說「此菩薩這樣想:三界虛妄,只是一心所作」乃至「老壞名為死」。 如何是外道求解脫?即是在顛倒因中求解脫。顛倒因中有三種:自性因或自在天因、苦行因、無因。不應如此去求。為何不能如此求?十二因緣支有二種作業,能起因緣事,所以經中說「無明有二種作用:一是因緣中愚痴令眾生生惑,二是作行之因」如此等等,所以不應於自性中求。佛法之因,是自生因,正如經中所說「其中所謂無明緣行,是以無明為因緣令行不斷而肋成行」如此等等,所以不應於自在天中去求。煩惱業妄想因,非佛法之樂因,正如經中所說「此中無明、愛、取三分不斷,是煩惱道」如此等等,所以不能在苦行中求。十二因緣支,過去二支是先際,與現在識等中際為因,中際愛、取、有,與未來後際為因,中際、前後二際因緣不斷,如經所說「無明緣行,是見過去世事」如此等等,如果沒有如此因事,便沒有種種眾生果事,所以不可說無因。 如何是求異解脫?真解脫有四種相:離一切苦相,無為相,遠離染相,出世間相。而求異解脫,則是諸行苦事相隨,乃至無色界,仍有拘縛,如經所說「十二因緣分說明三苦,無明、行」乃至「六入稱為行苦」,如此等等,未能離一切苦。如此因緣相生,如經所說「此中無明因緣行,因緣能生行,其餘也是如此」等,未得無為相。如此便有染縛,如經所說「無明為因緣而生行,這是拘執於生的說法,其餘也是如此」等等,未能遠離染相。這樣隨順有而求無色界之有解脫,如經所說「無明因緣行,是隨順有觀之說,其餘也是如此」等等,未得出世間相。以上是說菩薩大悲隨順觀因緣之集。 所謂一切相智分別觀,其中有九種: 一是染淨分別觀。以著我而生煩惱為染,以離我而滅煩惱為淨,如經所說「此菩薩觀世間生滅之後,便作此念:世間所有受身之生處差別,都是由於貪著有我,如果脫離著我,則無由生於世間」。 二是依止觀。這是說此因緣集依於何等法,如經所說「此菩薩又起此念:不能實知深妙真理,所以稱為無明」如此等等。 三是方便觀。因緣之二種業力,方便發起事果,如經所說「此種無明有二種作用:一是因緣中愚痴令眾生生惑,二是作行之因」如此等等。 四是因緣相觀。因緣生果之狀相中,沒有主體指使,如經所說「其中無明緣行,是無明為因緣令行不斷而助成行」如此等等。 五是入諦觀。這是指三道苦集諦,如經所說「此中無明、愛、取三分不斷,是煩惱道。行、有二分不斷,是業道。其餘因緣分不斷,是苦道」。 六是力無力信入依觀。是指十二因緣支中先際、中際、後際轉勝,則先為有力,後為無力。如無明、行生識等果,名為有力,識等不招感後果,名為無力。此因果轉化令人依信,即是信入依觀。如經所說「無明緣行者,是見過去世事」如是等等。 七是增上慢、非增上慢信入觀。小乘人不能如實知微苦我慢,未斷行苦,便以為得至道,名為增上慢。但已斷粗惑,所以又名為非增上慢。此深苦令人信入,即是信入觀。如經所說「其中無明、行乃至六入名為行苦」如此等等。 八是無始觀。中際以先際為因緣而生,後際之生又是隨順因緣染縛,如經所說「無明因緣行,因緣能生行,其餘也是如此。無明因緣行,是拘縛於生的說法,其餘也是這樣」。 九是種種觀。即是隨順有觀,於欲界、色界、無色界有愛著等,如經所說「無明因緣行,是隨順有觀之說,其餘也是如此」。以上是不住道行勝。 以下說果勝。其果勝有五種相:一是得對治行勝及離障勝,二是得修行勝,三是得三昧勝,四是得不壞心勝,五是得自在力勝。何為對治行勝?就是三解脫門。 原典 經曰:是菩薩如是十種逆順觀因緣集法,所謂因緣分次第故,一心所攝故,自業成故,不相舍離故,三道不斷故,觀先後際故,三苦集故,因緣生故,因緣生滅縛故,隨順有盡觀故。(1) 論曰:復有二種異觀:一大悲隨順觀,二一切相智分別觀。大悲隨順觀者有四種:一愚痴顛倒,二餘處求解脫,三異道求解脫,四求異解脫。 云何愚痴顛倒?隨所著處愚痴及顛倒此事觀故,以著我故,一切處受生,遠離我故,則無有生。云何愚痴?無明闇故,如經「是菩薩觀世間生滅已,作是念:世間所有受身生處差別,皆以貪著我故,若離著我則無世間生處」故。愚痴所盲,貪著於我,如是顛倒及有相支中疑惑顛倒,如經「菩薩復作是念:此諸凡夫愚痴所盲,貪著於我,無智闇障,常求有無」如是等故。 云何餘處求解脫?是凡夫如是愚痴顛倒,常應於阿梨耶識及阿陀那識中求解脫②,乃於餘處我、我所中求解脫。此對治,如經「是菩薩作是念: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乃至「老壞名死」故。 云何異道求解脫?於顛倒因中求解脫。顛倒因有三種:性因自在天因、苦行因及無因。不應如是求。何以故?因緣有支二種業能起因緣事故。如經「是中無明有二種作:一者緣中痴令眾生惑,二者輿行作因」如是等故。自生因故。如經「是中無明緣行者,無明因緣令行不斷助成行故」如是等故。煩惱業妄想因故。非樂因故。如經「是中無明、愛、取三分不斷,是煩惱道」如是等故。先中際因(3)故,及中後際因(4)故,中際前後二際(5)故,如經「是中無明因緣行者,是見過去世事」如是等故。若無如是事則種種眾生亦無。 云何救濟金異解脫?真解脫者有四種相:離一切苦相,無為相,遠離染相,出世間相。彼諸行苦事隨逐乃至無色有縛,如經「十二因緣分說名三苦,無明、行」乃至「六入名為行苦」如是等故。如是因緣生故,如經「是中無明因緣行,因緣能生行,餘亦如是」等故。如是復染生縛,如經「是中無明緣行是生縛說,餘亦如是」等故。如是隨順有求無色有解脫,如經「無明因緣行,隨順有觀說,餘亦如是」等故。如是大悲隨順觀因緣集已說。 一切相智分別觀者,是中有九種: 一染淨分別觀,著我慢、離我慢染淨故,如經「是菩薩觀世間生滅已,作是念:世間所有受身生處差別,皆以貪著我故,若離著我,則無世間生處」故。 二依止觀。此因緣集依何等法,如經「是菩薩復作是念:不如實知諸諦第一義故,名為無明」如是等故。 三方便觀。因緣有支二種業能起因緣事故,如經「是中無明有二種作:一者緣中痴令眾生惑,二者與行作因」如是等故。 四因緣相觀,有支無作故,如經「是中無明緣行,無明因緣令行不斷助成行故」如是等故。 五入諦觀。三道苦集諦故,如經「是中無明、愛、取三分不斷,是煩惱道。行、有二分不斷,是業道。餘因緣分不斷,是苦道」故。 六力無力信入依觀先中後際化勝故,如經「無明緣行者,是見過去世事」如是等故。 七增上慢非增上慢信入觀。不如實知微苦我慢故,如經「是中無明、行乃至六入名為行苦」如是等故。 八無始觀。中際因緣生故,後際生隨順縛故,如經「無明因緣行,因緣能生行,餘亦如是。無明因緣行是生縛說,餘亦如是」故。 九種種觀。隨順有觀故,欲、色、無色愛等,如經「無明因緣行,隨順有觀說,餘亦如是」故。如是不住道行勝已說。 次說彼果勝有五種相:一得對治行勝及離障勝,二得修行勝,三得三昧勝,四得不壞心勝,五得自在力勝。云何得對治行勝?謂三解脫門。 註釋 (1)《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總此十種觀法為:一有支行列,二攝歸一心,三力用相生,四前後相屬,五三道輪球,六三際因果,七三苦過失 ,八從因無性,九似有若無,十泯同平等。 (2)應於阿梨耶識及阿陀那識中求解脫:依《華嚴經搜玄記》卷三,這是說應於梨耶緣起法中求解脫,即用識境以治我境,以唯識智治我智。 (3)先中際因:過去二支是先際,與現在識等中際為因。 (4)中後際因:中際愛、取、有,與未來後際為因。 (5)中際前後二際:中際內之識等五果分可屬前際,愛等三因分可屬後際。 譯文 經文:此菩薩如此十種觀因緣集之後,無我、無壽命、無眾生,自性空寂,又離作者、受者。如此觀察時,空解脫門便現前而生。此菩薩觀十二因緣自性寂滅,所以常得解脫現前。見因緣之處,絕無法相可生,因其不見法相,所以無相解脫門得現前而生。此菩薩如此證悟空、證悟無相,不生願樂,唯以大悲為首,教化眾生,這樣無願解脫門便得現前而生。此菩薩修行這三種解脫門,離彼我之相,離作者、受者之相,離有無之相。 論釋:經中所謂空解脫門,是說三種相:一見眾生無我,二見法無我,三人、法二我之體既空,二我之作用亦空。如經所說「此菩薩如此十種觀因緣集之後,無我、無壽命、無眾生,自性空寂,又離作者、受者。如此觀察時,空解脫門便現前而生」。所謂見眾生無我,即是「無我、無壽命、無眾生」一句的含義。所謂見法無我,即是「自性空寂」一句的含義。所謂人法二我之作用空,是說見眾生及法無有作事等。由於無有作者,也便沒有所作之事。因為不見作者,所以說「離作者、受者」。 無相解脫門也有三種相說:一滅障,二得對治,三念相不行。如經所說「此菩薩觀十二因緣自性寂滅,所以常得解脫現前。見因緣之處,絕無法相可生,因其不見法相,所以無相解脫門得現前而生」。所謂滅障,即是「觀十二因緣自性寂滅」一句的含義。所謂得對治,即是「常得解脫現前」一句的含義。所謂念相不行,即是「見因緣之處,絕無法相可生」一句的含義。 無願解脫門也有三種相說:一依止,二體,三勝。如經所說「此菩薩如此證悟空、證悟無相,不生願樂,唯以大悲為首,教化眾生,這樣無願解脫門便得現前而生」。其中所謂證悟空、證悟無相,即是依止,因依止於悟空、悟無相,所以能成無願,不生願樂。「不生願樂」,名為無願之體。「大悲為首,教化眾生」,名為勝。聲聞小乘也有不生願樂,但其無願樂之體遠離大悲,不樂於教化眾生,與此相比較,菩薩之大悲為首,教化眾生,便名之為勝。所謂滅障勝,是說離三種相,如經所說「此菩薩修行這三種解脫門,離彼我之相,離作者、受者之相,離有無之相」。 這樣依次修行,在五地中便以平等而遠離染淨心,在四地中遠離出沒等相,又在此第六地中,遠離平等法,得無相無願,破遣有無,六地圓滿,所以說滅障勝。 原典 經曰:是菩薩如是十種觀因緣集已,無我、無壽命、無眾生,自性空,離作者、受者。如是覲時,空解脫門現前生。是菩薩觀彼有支自性滅故,常解脫現前。見因緣處無少法相可生,如是不見少法相故,無相解脫門現前生。是菩薩如是入空、入無相,不生願樂,唯除大悲為首,教化眾生,如是無願解脫門現前生。是菩薩修行是三解脫門,離彼我相,離作者受者相,離有無相。 論曰:是中空解脫門有三種相說:一見眾生無我,二見法無我,三彼二作無見,無作者故。如經「是菩薩如是十種觀因緣集已,無我、無壽命、無眾生,自性空,離作者、受者。如是觀時,空解脫門現前生」故。見眾生無我者,無我、無壽命、無眾生,此句示現。見法無我者,自性空,此句示現。彼二作無者,見眾生及法無作事等。以無作者,作事亦無。不見作者故,離作者、受者,此句示現。 無相解脫門亦三種相說:一滅障,二得對治,三念相不行。如經「是菩薩觀彼有支自性滅故,常解脫現前。見因緣處無少法相可生,如是不見少法相故,無相解脫門現前生」。是中滅障者,觀彼有支自性滅故,此句示現。得對治者,常解脫現前,此句示現。念相不行者,見因緣處無少法相可生,此句示現。 無願解脫門亦三種相說:一依止,二體,三勝。如經「是菩薩如是入空、入無相,不生顧樂,唯除大悲為首,教化眾生,如是無頤解脫門現前生」故。是中入空、入無相,是名依止。以依止入空,入無相故,能成無願,不生願樂。不生願樂,是名無願體。大悲為首,教化眾生者,是名為勝。聲聞亦有不生願樂,無願體遠離大悲,不樂教化眾生故。滅障勝者,離三種相故,如經「是菩薩修行是三解脫門,離彼我相,離作者、受者相,離有無相」故。 如是次第於五地中遠離平等深淨心故(1),四地中遠離出沒等相,此六地中遠離法平等故。 註釋: (1)依《華嚴經探玄記》卷十三,「於五地中遠離乎等深淨心故」一句是例說,正說應是「以平等深淨心故遠離於五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