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原人論 附錄(一)
附錄(一) 華嚴原人論解卷上(長安大開元寺講經論沙門圓覺述) 將解此論大分為四,初題目,次撰人,三敘引,四本文。顯目復二,初解正題,後解並序。今初正題, 華嚴原人論 華嚴二字,所宗之經;原人論者,正顯所造。所宗經者,具云《大方廣佛華嚴經》。清涼大師云:「大方廣,所證之法;佛華嚴,能證之人。所證法中,具三大故,大者,體大。方者,相大。廣者,用大。能證人中,有因有果;華嚴是因,佛是果。故華即普賢萬行,嚴即文殊大智;謂以大智為主,運于萬行。嚴大方廣本有之法,成毗廬遮那十身佛果故。經之一字,即能詮教義,不異常具。」 釋此題,廣如本疏,今論題中,所以標者,以是此論之所宗故。下五教中,一乘顯性,即此經故。不全標者,非釋經故。 原人論者,原者,推究其本之謂也!徐鉉說文解云:「原者,泉之本也。後人從水,而以原為原隰之原。」今所不取,謂今欲窮究人之本始,故曰原人。人者,涅槃云:「多思慮,故名人。又人者,身口柔軟;又人者,名有憍慢;又人者,名破憍慢。」釋曰多思慮言,為總謂人中念慮,善惡無記,種種不同,念念差別,故云爾也。身口柔軟;別語善人破憍慢言。約修行者,反此為有。又《雜心論》云:「意寂靜故,名人。」釋曰此揀惡道,眾苦逼迫,無寂靜時。亦約性說,如《禮記》云:「人生而靜,天之性也。」問佛教,常言眾生通五趣等,何故?此論但標原人答論主,約人是我同類。故序云:「我今得此人身而不自知。」云云。 又六道中,其余五趣,苦樂不均,不堪修行,故偏勸人,故曰原人。裴相國《圓覺》序曰:「生靈之所以往來者,六道也。鬼神沉幽愁之苦,鳥獸懷獝鉞之悲。修羅方瞋,諸天正樂。可以整心慮,趣菩提,唯人道為能耳。三世諸佛,皆于人中成佛,蓋為此也。」下文有義可檢敘之,知人之源,則四聖六凡類可知矣。 論為評議,假立賓主,問答徵通,研究深旨,教誡學徒,故名曰論。若合釋者,原通能所;論為能原,人為所原,是人之原。原人即論依主持業,次第可知;或原即人原人之論,二釋反上,望上所宗,即華嚴之原人論也。或取大經之目,以成本論之題,即分有財得華嚴號。解正題竟。 後解並序 並序 並者,兼及之義。序者,由也,引也。引後正文為由緒,故以論並序。作自一人,故不別立序題。但附論題之下,而以並序故,小書別之,異正文故。若望總題,六離合中,相違釋也。 二撰人, 終南山草堂寺圭峰蘭若沙門宗密述 終南至蘭若,即所依處。于中,終南山乃所依之總名。地屬三秦,東西磐礴,八百余里。終南之山,揀余山故,草堂已下,別指所居;泛說終南境,則寬漫故,復舉此然。草堂,即後秦逍遙園,自羅什入秦,詔于此園譯經,剙草堂以居之,因改為寺。寺者,司也。國置九寺,以立九卿。由漢代騰蘭初屆館于鴻臚,爾後僧居,因名曰寺。即始于洛陽之白馬也。 圭峰蘭若者,圭峰,乃終南之別峰,以其山如王者,所執之圭,故以名焉。梵云阿蘭若,此云寂靜處。出家所居,要離諠□,故此土好略,但云蘭若。草堂之寺,圭峰之蘭若,皆依主釋然。 草堂圭峰,相去不遠;論主平居,或在草堂,或在圭峰若。裴相國序云:「論主北游清涼山,回住于□縣之草堂寺。未幾,復入寺南圭山,故雙舉耳。」草堂寺望圭峰蘭若,作鄰近釋,或相違釋望。終南山總別,依主釋所依處竟。 沙門等者,即能述人。沙門二字,義如常釋。宗密二字,論主別諱。俗姓何氏,果州西充人。幼業儒典,遇荷澤和尚之孫,圓和尚。于遂州,因緣有契,遂從剃染,學該內外,宗說兼通。造《華嚴》、《圓覺》等,諸經論疏。鈔著《禪源詮》,普行于世。廣如本傳,沙門望宗密,通依主持業。二釋望上,終南山等,能依所依,作釋可了。 述之一字,陳功業也。先德云:「敘理,名述。」先來有故作,故名造今。新起故,此論創制,理應名造。良以論主蘊窮源之妙慧,暢博達之宏才,布之以名句文身,著之于翰墨簡牘。誘邪迷于正道,斥邊徼于大方。有功不伐,但云述耳。述,通能所,作釋可知,釋撰人竟。 自下第三,序引分三,初通顯大意,次別敘諸宗,後正明造論。初文亦二,初就所原以標宗于中二,初順明, 萬靈蠢蠢,皆有其本;萬物芸芸,各歸其根。 萬靈者,羽毛鱗介,昆蟲之屬。其類不一,咸具覺知,故曰萬靈。蠢者,出也。《爾雅》云:「作動也。」昆蟲之類,遇冬則蟄,逢春而動,故字從春及□ 。今論文中,且舉□蟲蠢動之微,以況于人,其實該于卵胎濕化也。 言皆有其本者,本,即因緣。《瑜珈》釋眾生,云思業,為因殼胎濕染為緣,有五蘊生。《圓覺》云:「若諸世界,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皆因婬欲,而正性命。當知輪迴,愛為根本。」又《俱舍》頌云:「倒心趣欲境,濕化染香處。」《楞嚴》云:「卵唯想生,胎因情有;濕以合感,化以離應。」《金剛論》云:「受生攝,依殼而生曰卵,動類也。含藏而出,曰胎欲類也。假潤而興,稱濕,濕以合感趣類也。不由父母,但自想合。無而忽有,曰化,化以離應假類也。化亦自想,懸想勝處,情愛彼境,即便化生,故云離應。」故知,眾生之類,無問巨細,皆以愛染而為其本耳。此舉有情為例也。 萬物者,百谷草木之類。芸芸者,繁茂之狀。此文藉老子彼云:「夫物芸芸,復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復命。」云云。彼意謂萬物皆自道之所生,還歸于道,是復其本根也。今意但取物各有根,然後方得枝葉茂盛。此舉無情為例也。 二反結。 未有無根本,而有枝末者也。 《廣韻》云:「一在木下為本,根株之謂也。一在木上為末,枝葉之謂也。」若無根本,那有枝末? 無根本,那有枝末? 後正顯所例。 況三才中之最靈,而無本源乎? 況,謂比況上明□蟲、草木,尚有因緣,比擬于人,亦當如是。安得不窮其本致乎?言三才者,天地人也。才,謂才能;謂天有運動之才,地有生成之才,人有鑑慮之才。古人云:「天生萬物,唯人最靈。」既曰最靈,是勝于萬物者也,可無本乎? 後就能原,以立理二,初先立理, 且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此二句文,全取老子明皇注云:「智者,役用以知物。明者,融照以鑑微。智則無所不知,明則無所不照。」彼疏釋云:「知,識察也。言役心生智,識察前人之美惡,可謂之智。若反照內察,了觀其心不生知法,是謂明了。」今文則用之意,則不止如此。如下顯真源處,了性同佛,方是此宗真實智明。以本該末,亦無遺矣。 後正明能原二,初反顯須原, 我今稟得人身,而不自知所從來,曷能知他世所趣乎?曷能知天下古今人事乎?我者,論主自指五蘊假我。蓋舉自己,以激勸他人也。稟,謂稟受;如《孝經》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謂有所稟受,而得此身也。所從來者,即前世所稟。依內教說,即過去業惑展轉,乃至本覺真如是也。曷者,何也。他世即後世也。趣,謂趣向;謂舍此身已,當生何道?天耶?獄耶?或升?或墜?意云既不知生從何來,又焉知死所趣向乎?如夫子云:「未知生,焉知死?」此之謂也。 天下古今人事者,天下橫約處;古今,豎約時;人事者,如運祚興亡,風俗美惡,禮樂成壞,刑政得失之類是也。然,知所從來及他世所趣,即前自知之事,天下古今人事,即前知人之事。蓋原身為本,天下古今為末;必先究其本,然後窮其末,則不失其序矣。 若夫終日論天下古今,至于此身而不知究,則是棄本而事末矣。如馬遷修史,而不免于煩刑;楊雄著書,而竟終于投閣。謂之明智可乎?詩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斯之謂歟! 後順成得旨。 故數十年中,學無常師,博考內外,以原自身。原之不已,果得其身? 學無常師者,言不但師于一人也。清涼云:「益我為友,人皆友焉。」博,謂廣博;巧,謂巧究。內即佛教宗說之旨,外則儒老百氏之書。其志在于窮究自身之本,非為于祿求名之學也。夫子云:「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原之不已者,已者,止也。有所未至,必不止也。功成必致,故得其本。故論主《圓覺疏》序云:「髫專魯誥,冠討竺墳,禪遇南京,教逢圓極。」又云:「行詣百城,坐探群藉。」皆其事也。 二別敘諸宗五,初敘外教, 然,今習儒道者,秪知近,則乃祖乃父,傳體相續,受得此身。遠,則混沌一氣,剖為陰陽之二,二生天地人三,三生萬物。萬物與人,皆氣為本。 明教大師云:「宋高僧契嵩禪師作,聞于朝廷,仁宗許編入藏,賜號明教大師,下文多引用之矣。道教與儒教,同源出于三皇五帝。」故今從古相合,以明儒即儒教孔子為主。成氏南化注云:「儒,姓鄭名緩。」篇韻訓云:「儒者,柔也。」道,即道教,老子為主。其後列御寇莊周,皆宗之。後世張陵之徒,雜以邪說,非老氏之本旨。今言道教,但取老莊言「乃祖乃父」云云者。 傳,約從本流末。續,謂以末繼本;謂祖傳父,父傳孫,世世不絕。子續父,父續祖,展轉乃至高曾遠祖。故《孝經》云:「父母生之,續莫大焉。」遠則下,展轉推窮,則自混元一氣云云。謂天地之前,唯一元氣,混然不分,故曰混沌。剖,謂剖判,即混沌既分之後,陽氣輕清,故上升。陰氣重濁,故下沉。升者為天,沉者為地。二氣和合,人生其中,是為三才,從此漸有萬物。《道經》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明皇注云:「一者,沖氣也。言道動出,沖和妙氣。于生物之理未足,又生陽氣。陽氣不能獨生,又生陰氣。積沖氣之一,故云一生。二積陽氣之二,故曰二生。三陰陽含孕,沖氣調和,然後萬物阜成,故曰三生萬物。」又《周易》云:「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太業。」又《鉤命訣》云:「易有五太,一曰太易,氣象未分也。二曰太初,元氣萌也。三曰太始,形之端也。四曰太素,形變有質也。五曰太極,形質已具也。」從此,漸生天地萬物。 論中,雙合二家之意,為文該上諸說。雖小不同,皆以氣為初始,漸有人及萬物,故論結云:「萬物與人,皆氣為本。」 二敘內教, 習佛法者,但云近,則前生造業,隨業受報,得此人身。遠,則業又從惑,展轉乃至阿賴耶識,為身根本。 此雖總言佛法意,乃別指權小。近則下,指人天教。遠則下,一句小教阿賴耶識,即法相教。于此三中,前不兼後,後必兼前,中間云乃至者,謂惑又從執而起。然惑與執,各有二種。惑二種者,一煩惱障,二所知障。執二種者,一我執,二法執。 謂五蘊等,從眾緣生,本無實性。眾生不了,計以為實,名曰法執。由執法故,于諸理事,世、出世法,不能通達,名所知障。此五蘊中,法尚難得,況主宰者?眾生于中,妄計實我,名為我執。由執我故,煩惱障生。塵勞競興,業報不息,由此輪轉,苦果無窮。而二乘人,但除我執、煩惱障,未斷法執、所知障。菩薩雙斷二執、二障。然,此二執、二障,于賴耶識,皆有種子從種生現,起惑造業,推窮其本,則自賴耶。故云乃至,廣如下明。 三總非, 皆謂已窮其理,而實未也。 如上所說,皆是聖人權漸之談,非究竟了義之旨。恐人執滯,故總非之意,在責人、非斥法也。 四通妨, 然孔、老、釋迦,皆是至聖,隨時應物。設教殊途,內外相資,共利群庶。 恐有難云如前所說,元氣、陰陽、業惑、識變,皆是孔、老、釋迦,至聖所說,何得非之?故今通云,自是學人不達聖意,豈孔、老、釋迦之過歟?然則,聖意若何?論云然孔、老云云。此乃總出三聖立教之意也。言隨時應物者,孔、老之時,此方人根未熟,尚未堪聞因果之說,況佛性了義之談?故孔、老先以仁義道德而漸誘之,旦指元氣、陰陽為本。 西方佛出四十年前,人根未熟,未堪聞于佛性了義之旨。是故大覺且隨二乘五性之機,說業識變等。至四十年後,方說一乘,故《法華經》云:「久默斯要。」不努速說,皆顯隨時應物也。言殊途者,謂殊異路途,即指前所說元氣、業惑等,立教不同,故曰殊途。 言內外相資等者,資者,藉也,助也。謂雖設教不同,然亦互相資賴,道並行而不悖也。蓋佛教藉儒、老為誘物之始,儒、老藉佛教為成物之終;如目足相資,方能全濟。又震旦之機,宜以仁義道德而化,故孔、老以是化之,余方之機,宜以業惑等化。故大覺以業惑等化之,眾生不一,故曰羣庶。 五躡跡重通二,初總明權實二,初縱, 策勤萬行,明因果始終;推究萬法,彰生起本末。雖皆聖意, 恐人難曰:「三教聖人,利物之心既同,則應三教皆可原人,何故此中偏宗佛教?」故復答云,利物之心,三聖雖同,權實之用,三聖則異。儒道一向是權,佛教兼于權實;今取實教了義,故偏宗佛。迷于權實,豈達聖意? 言策勤萬行者,策,謂策發。萬行者,且言行門之多,不但說施戒等,至于四諦、緣生,十善、五戒,四禪八定,儒老五常道德等,皆在其中。細詳文意,自可見矣。因果始終,唯明佛教修因為始,感果為終,或約一人先後為始終也。萬法至本末,亦通三教。儒道以氣為本,釋教以惑、八識、真如為本。隨宗不同,末則可知。從上策勤萬行,下至雖皆聖意,縱也。 後奪。 而有實有權。二教唯權,佛兼權實。 應再問云:「三教之中,何權?何實?」故下句云二教云云。言權實者,權,謂權假,亦曰權宜秤錘。曰權,言能酌量輕重,以喻聖人方便,分別事宜,隨器授道。孔子所謂可與立,未可與權是也。實者,果之核,取其堅也,亦確乎不可拔之謂也。然則,二教之權,與佛教之權,可得聞乎?答曰:「冥顯有異。」二教之權,即冥權也;佛教之權,乃顯權也。何以言之? 明教大師云:「權也者,有顯權,有冥權。顯權,則為淺教,為小道。冥權,則為異道,為他教。」釋曰:「淺教,如法相破相;小道,如二乘人天。」此之三乘,如化城之喻,是佛隨宜之說,故曰顯權。冥權者,無方妙用,潛興密應。或為異道之師,以化正彼類。或為他教之主,用他教法以利于世。如《華嚴經》云:「或持牛狗及鹿戒,或著壞衣奉事火等。」又《清淨法行經》云:「吾遣迦葉以為老子,又遣淨光童子示為仲尼。」故知孔、老皆大覺冥權也。總明三教權實竟。 後別明權實之用二,初縱, 策萬行,懲惡勸善,同歸于治,則三教皆可遵行。 亦應先難云:「前明教有權實,唯宗實教,則應權教皆無用耶?」答曰:「是何言歟?夫聖人設教,各有攸當,或權或實,隨器所宜。故此一科,即顯權教之有用也。」初句,如前已解。懲惡勸善,有懲者,戒也,止也,即止惡興善也。儒教三綱、五常,老氏保雌守弱,釋教三學六度,莫不皆使人止惡興善而已。泛常所說,三教大同者,此之謂也。 《尚書》云:「為善不同,同歸于治。」今借用之。明教云:「神農志百藥,雖異而同于愈疾也。後稷標百谷不同,而同于養人也。聖人為教不同,而同于為善也。」證此可知。遵者,依也。所歸既同,依行皆可。是故依儒教,則為成德之君子。遵老氏,則為清淨之真人。稟釋教,則出三惡而往人天,乃至究竟證三乘,而圓二果者矣。 後奪。 推萬法,窮理盡性,至于本源,則佛教方為決了。 此即顯實教之用也。亦應問云:「既三教皆可遵依,又何必偏遵實教?」故今奪云,推萬法云云大意。前言三教皆可遵行者,但順聖人隨宜益物,治已成之人身,非欲窮究所以成人之源本。欲窮其本,則非了義教,莫能盡之。言推萬法,窮理盡性者;推,謂尋其本致。窮,謂極其根源。盡,謂竭其蘊底。萬法,即色心等,世、出世法。 然,窮理盡性,語出《周易·彼系辭》云:「窮理盡性,以至于命。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彼注云:「理,謂理數。性,謂性能。命者,生之極。窮理,則盡其能。若窮其理數,盡其性能,則順性命之理。」又儒宗,以天所賦為命。今佛教亦說理性,故藉彼文取意。則異理謂道理、真理;性謂法性、心性不取天賦,故不言命。謂真如一法,橫對諸事,曰理,廣也。豎貫一法,曰性,深也。然,在無情,曰法性;在有情,曰心性,亦曰佛性,亦名本覺,亦曰如來藏,即下顯性經中,所說真性是也。 謂色心等法,從緣而生,無實自性,全是真如隨緣所成。故此萬法,皆以真如而為本源。故論主《圓覺疏》序云:「萬法虛偽,緣會而生。生法本無,一切唯識。識如幻夢,但是一心,心寂而知。」目之圓覺,此推萬法至本源之謂也。唯識亦云:「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諸法實性,亦此義也。 言至于本源者,非離真性之外,別有本源。但約教詮淺深之異,故有至、不至爾。《起信》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乃至云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又立義分云:「摩訶衍者,總說有二種。一者法,二者義。所言法者,諸眾生心。是心即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依于此心,顯示摩訶衍義。 故明教大師云:「人者,天者,聖人者,孰不自性而出?所以出者,固其本也,此本則萬法之大本也。」注云:「人天與佛等,三乘聖人,誰不從此一性所說?則知性者,為萬法之本源矣。」《華嚴經》云:「云何說諸蘊?諸蘊有何性?蘊性不可滅,是故說無生。分別此諸蘊,其性本空寂。空故不可不滅,此是無生義。」眾生既如是,諸佛亦復然。佛及諸佛法,自性無所有,則知不生不滅。真如妙性,實諸法之本源矣。非一乘了義,何以臻此言?決了者,謂決定了義,亦決斷顯了也。此言佛教,別指顯性。 三明造論二,初總顯余宗未了,為造論之緣由三。初總明, 然當今學士,各執一宗。 此言學士,即通指習三教者。士,即人也。各執一宗,謂習儒者,唯執天命。習老,唯執自然等,更不復博究圓暢。 次別明, 就師佛者,仍迷實義。 或執業惑,或執識變,不信一乘實教。設談佛性,定揀闡提,縱說真如,但云不變,有所未悟故曰仍迷。其猶眾盲摸象,豈識象之全軀?坐井觀天,寧見天之無際? 後結責。 故于天地人物,不能原之至源。 問:「此科與前別,除諸宗何異?」答:「前就學人所知,以顯教之權實。今約學人所執,為造論之發端。」向使學人無封執之情,則論主可以亡言矣。 二正明造論,分三,初先敘所憑, 余今還依內外教理,推窮萬法。 余者,我也,論主自稱之詞。還依內外教理,則見解圓融,而無偏局之弊。與夫未嘗讀佛書,而輒議佛者,相去遠矣。夫子云:「蓋有不知,而作之者,我無是也。」論主之謂歟。 次別示, 初從淺至深,于習權教者,斥滯令通,而極其本。後依了教,顯示展轉生起之義,會偏令圓,而至于末。末即天地人物。 言從淺至深者,即指論初二門,斥迷執偏淺也。于中前,前淺;而後,後深。斥滯令通者,即破執情,而顯圓解也!極其本者,指第三門顯真源也。極者,至也。後依了教下,即指第四門;顯示展轉等者,即第四門中,用顯性了義,會前所斥,同一真理也。 後結名。 文有四篇,名原人也。 可知 大門第四,釋本文中,分二,初標列章門, 斥迷執第一 斥偏淺第二 直顯真源第三 會通本末第四 四門次第,如向已說。 二正釋四,初釋初章,二釋第二,斥偏淺。三釋第三,直顯真源。四釋第四,會通本末。初中復二,初牒門名, 一斥迷執習儒業者。 斥者,排擯義。唯韶云:「逐也,遠也,謂驅逐令,遠去也。」迷,謂惑而不悟。執,謂固守不移。 儒道下二正,指儒道。三就彼詰難。四結顯未了。就次章中,文分三段,初正明所本,二宗合辨。 儒道二教,說人畜等類,皆是虛無大道,生成余育。 二宗合辨其義,如前小有不同隨文當示。言皆是大道生成養育者,即老氏意《道經》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明皇云:「以通生表其德,字之曰道。以包含目其體,故名曰大。」母者,取其生育義也。老氏意云,我見一物混然而成,出于自古非聲非色,卓然挺特,不逐物移。遍萬物中,安然坦蕩,眾妙由之而出,宜其為之母也。故為強立名字,曰大道焉。 又《德經》云:「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彼疏云:「道降沖和之氣,陶冶萬物,萬物得之以生。」故云道生之德,得也。畜,養也。謂萬物得道用,而能畜養斯形,則約道畜養之處,而受德名。故云德畜之,道生;德畜,品物流形。故曰物形之道,為萬物作天時、地利、陰陽之勢,而物資之以成,故曰勢成之。又云:「故道生之畜,之長,之育,之成,之熟,之養,之覆,之彼。」疏云:「始之為生,養之為畜,令增進曰長,字撫為育;輔相曰成,遂終曰熟,資給曰養,蔭庇曰覆。」上之八字,皆道德功用之謂也。 二明生起次序。 謂道法自然,生于元氣。元氣生天地,天地生萬物。 道法自然一句,全是《道經》,彼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注云:「人謂王也,為王者,先當法地。安靜既爾,又當法天,運用生成。既生成已,又當法道,清淨無為,令物自化。人君能爾,即合道法,自然之性也。」又云:「自然者,妙本之性,性非造作,故曰自然。道者,妙本之用,道與自然,體用之稱,非謂道法效于自然也。」 今論正用道法自然一句者,不取人君法則之義,但明自然之道,在天地之先而已。恐欲知源故,具引之言。生于元氣者,取《道經》意彼《德經》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如前序中已引,但今論中生于元氣,即彼道生一。元氣生天地,即彼一生二,二生三,二生三,天地生萬物,即彼三生萬物。蓋變其文勢,貴異前耳,而意則同然。前敘中,混沌即儒者之說:此言大道,即老氏之意。前後互舉,顯二宗之大同也。 三約人顯本二,初約從本起末, 故愚智、貴賤、貧富、苦樂、皆稟于天,由于時命。 愚,謂諸情暗鈍。智,謂慧解高明。貴,謂名位尊榮。賤,謂身職卑下。貧,謂資生闕乏。富,謂財用富饒。苦,謂逼迫心形。樂,謂諸根適悅。然,愚智約性,貴賤約位,貧富約資,苦樂約受,亦應言吉凶、壽夭、妍裊、病健等觸類可推矣。此皆人中品類不同。 言皆稟于天,由于時命者,儒宗泛說多止天命,時與命,皆數也。《論語》云:「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孟子》云:「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後約原始反終, 故死後卻歸天地,復其虛無。 天地者,儒宗所歸;虛無者,老氏所復。《道經》云:「夫物芸芸,復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復命。」 云云。言萬物既稟天地元氣而生,如草木依根而得榮茂。死則復其本始,如草木凋落精脈還其本根。是復其所稟之性命,從天地生,復歸天地者。如邵子云:「上天生我,上天死我。一聽于天,有何不可?」此之謂也。 四明立教大旨, 然外教宗旨,但在乎依身立行,不在究竟身之元由。所說萬物,不論象外。 言外教者,謂佛法之外也。言依身立行者,儒宗五常百行。老氏保雌守弱,皆以修飾其身而已。《大學》云:「自天子達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孝經》云:「立身行道,揚名于後世。」老子云:「名與身,熟親?身與貨,孰多?」等不在究身之元由者,不言此身因何而有?何故得為人?何故為畜等?縱若說者,不過大道元氣而已。言象外者,象,謂物之形象。《易系辭》云:「夫象聖人以,以見天下之頤,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如乾卦三連,以象天純陽。坤卦六段,象地純陰。」亦如丹青圖畫,肖物形容,故唐太宗《聖教》序云:「二儀有象顯,復載以含生。」又世俗說天圓地方,則知天地皆有形象也。 今世教,所談至大者,不過天地而已。而人畜萬物,皆在天地之中,故其所論,不出天地之外。故云所說萬物,不論象外。《莊子》云:「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則知天地之外,孔、老非實不知,但以世人智淺,未足與議。」《論語》云:「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況象外乎? 五釋通妨難二,初正釋通妨難, 雖指大道為本,而不備明順逆起滅,染淨因緣。 恐有問言:「彼宗亦說大道元氣等生成萬物,大道元氣即是身本,那言不究?」故今釋云,雖指大道云云。論文略舉,且言大道,實兼元氣、天命、父母等也。然,元氣父母等,但是生身之具,而非即是身本。譬如孩穉見母籠甑,取餅啖之,便知是餅籠甑所成。後來索餅,即指籠甑,豈知籠甑但是成餅之具?豈是餅之所本哉?今元氣天地等,籠甑之謂也。執為身本,孩穉之見而已。 而不備明下,正顯所迷順逆起滅者,謂內教所說十二因緣,迷則從無明起行,輾轉乃至有生、老、死;即順生死起動,而成流轉也。悟,則從生死逆觀,乃至無明;遂起智斷,無明由明,明滅故行滅,乃至生、老、死滅,即證聖果,此明逆生死,而還滅也。此十二支,通大小乘義門,繁廣非略可盡言。 染淨因緣者,有二。一約小乘其說,又二:一者如前十二有支,由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是染因緣。由無明滅行滅,乃至老死滅,是淨因緣。二者約苦集滅道四諦。謂苦集是世間因果,滅道是出世間因果;由造集諦因,感苦諦果,名染因緣。由默苦故,起道諦智,斷彼集因,苦果不生,證滅諦理,名淨因緣。故《淨名》云:「從痴有愛,則我病生。眾生病愈,我病亦愈。」 二約大乘,亦二:一約法相宗謂,藏識法爾,包攝三乘及三性名言種子,而一切眾生有無不同。若有三乘種子者,遇緣薰習,修行斷障,當得三乘聖果,名淨因緣。此且三乘總說,應別明之。若無三乘種子,但有漏三性等種,即造三種業,福、非福、不動。三界流轉,名染因緣。二約法性宗,真妄和合,成黎耶識。若迷之時,染法有力,淨法無力,向緣下轉,沉淪三果,名染因緣。悟時淨法有力,染法無力,背緣上轉,成四聖位,名淨因緣。廣如下引此等法義,外教豈知?況能備明? 後約人顯宗。 故習者,不知是權,執之為了。 孔老所說,但是權宜,不執則為入道之緣;固執則為障道之損。圭峰云:「儒資戒律,道助禪那,此其緣也。八難之中,世智辨聰,反成為難,此其損也。」宜自擇焉。 二就彼詰難二,初總標。 今略舉而詰之 後別難有四,初難道生二,初牒彼所立, 所言萬物,皆從大道而生者。 此唯老氏所執,詰者問也。假立賓主難疑,答問論之式也。所言萬物,至而生者,此句牒彼所立,下皆準知。 後正申難二,初道常物亦應常難二,初按定, 大道,即是生死賢愚之本,吉凶禍福之基。 彼以長生久視為道,故作此難之。初二句,按定基,謂基址,亦曰鎡基。《爾雅》云:「基,初也。」 後正難。 基本既其常存,則禍亂凶愚,不可除也;福慶賢善,不可益也。 道既是常,物亦應常。如世子孫,還類父母,則禍亂應常,禍亂非人力可以剪除;福慶應常,福慶非積善可能增益。故李思慎云:「老以生與死,命也。悉是道之所為,聖與不肖,性也。但是天之所與。天與,不可逃;道為,不可捍。知天道不可逃捍者,則能安處長生,守金性情。」云云。 後反質破, 何用老莊之教耶? 恐云:「設如禍福不可增損,復有何過?」故今難云,如此則孔老設教,遂成無用。良以聖人見善有益,可以致福,故勸令為善。見惡有損,可以致禍,故教令遠惡。則知吉凶禍福,由我致之。既道使然,于我何預勉之?修善曾何所圖? 二禍福倒置非尊難。 又道育虎狼,胎桀紂,夭顏冉,禍夷齊,何名尊乎? 育,謂鞠育。胎,謂含孕。互舉為文,虎狼害人之獸,豈道畜之,而使害人?桀紂暴虐之君,豈道孕之,而使虐民?必曰道生,道何不道?桀者,有夏十七世君,名履。癸諡法云:「賊虐多殺,曰桀。」劉恕《通鑑外紀》云:「桀為無道,暴戾頑很,貪虐荒淫,殘傷百姓,天下顫怨。伊尹佐湯,伐之。桀戰不勝,奔于三□之國。湯又伐之,放于南巢而死。」紂者,殷三十世君帝乙之子,名受。諡法云:「殘義害善,曰紂。」《外記》云:「智足以拒諫,言足以飾非。因寵妲己,作酒池肉林,為長夜之飲用。炮烙之刑,剖比干,囚箕子。周武王舉兵伐之,紂不勝,遂自焚而死,夭短折也。」 顏,即顏回,字子淵。冉,即冉耕,字伯牛。皆孔子弟子,四科中德行科也。《論語》云:「賢哉!回也!不 遷怒,不貳過,不幸短命死矣!又伯牛有疾,子問之,自牖執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云云。先儒謂伯牛有惡疾將死,夫子嘆之。夫以二子之賢,而不享年,故曰夭顏冉禍謂凶禍。 夷齊,謂伯夷、叔齊。先儒云:「孤竹君之二子也。父喪,兄弟讓國不紹。武王伐紂,二子諫之不從,恥食周粟,餓死于首陽山下。」以夷齊之賢,而致餓死,故云禍也。 若云萬物皆是道之所為者,道乃富愚夫,而禍賢士,何足敬哉?且世有好賢,惡不肖人,必謂之君子。妒賢嫉能人,必謂之小人。君子也,人皆敬之;小人也,人皆鄙之。《道經》云:「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使道之所為誠如前說,則不足敬也。故曰何名尊乎? 二難自然二,初牒彼立義, 又言萬物皆是自然生化,非因緣者。 亦道教所執,儒宗亦執,天為自然。若內教說一切萬法從因緣生,謂親能發起為因,疏能助起為緣。然,一切萬法不出內外。外者,如草木等,從種子生,名曰親因。水、土、人、時,名曰疏緣。內,則人畜等,從業惑生,名曰親因。父母二氣,名曰疏緣。若委細說,具如下文,今對外宗且略敘。又謂彼儒道既執自然,則不推因緣,故《莊子》云:「不知所以然而然,名曰自然。」 又云:「鶴不日浴而白,烏不日黔而黑。」言皆自然也。儒宗執者,如司馬君實無為贊云:「治身以正,保躬以靜,進退有道,得失有命,守道在己,功成則天。」天復何為?莫非自然。 後正申難二,初自然, 即應無端難; 則一切無因緣處,悉應生化。謂石應生草,草應生人,人生畜等。 謂既不待因緣,則石非草等因緣,應能生草,草生人,人生畜等,以皆非緣,故論略舉以例其余。故置等言,即等一切非緣之事,如火應生草木,木生魚鳥,凡是一切不應生處,皆能生也。正取人不待父母緣,忽自生人等。如西方無因,外道亦作此計。《瑜珈》第七云:「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謂見世間無有因緣,或時欻爾,大風卒起,于一時間,寂然止息。或時忽爾,暴河瀰漫,于一時間,頓即枯竭。或時□爾,花木敷榮,于一時間,颯然衰顇。由如是故,起無因見,立無因論。」清涼云:「與此方儒老所計頗同。」 又《涅槃經》中,衲衣梵志求佛論議。佛問云:「汝宗何故知非因緣?」彼云:「我見牛生便能□乳,龜生便能入水,知非因緣。」佛言:「若言□乳非因緣者,俱非因緣,何不□角?若言入水非因緣者,俱非因緣,何不入火?」梵志辭屈,投佛出家。 後自然不應緣習難二,初正難二,初總約情非, 又應生,無前後起,無早晚。 後別約有情。 神仙不藉丹藥,太平不藉賢良,仁義不藉教習。 前後早晚,約時。時乃疏緣中,一事通內及外。如春蘭秋菊,社燕賓鴻等,各因其時。人須十月方乃誕生,非自然也。神仙已下,別約有情。神仙要須宿稟寡欲之資,煉藥服氣為緣,方能長生不老。天下太平,必藉忠臣良士,武以定亂,文以經世。君臣相濟,然後民安國泰。時和俗淳,人有才德之美,皆資訓誨之力。習與性成,未有不學而自成者。孟東野詩云:「擊石方有火,不擊元無菸。人學始知道,不學非自然信矣。」劉子云:「心受典誥,而五性通焉。故知仁義必由教習。」執自然者,不亦乖乎? 後結責。 老莊周孔,何用立教為軌則乎? 外應問曰:設依我宗自然而成,不藉教習,復有何過?答:便有聖人立教無益之過,既賢者,自然而賢,不由教習。愚者,自然而愚,教亦無益,聖人立教便成無用。軌,謂車轍,則謂法則如世行車,必遵軌轍,為法則也。然老氏上士下士之說,孔聖上智下愚之論,在吾教中,蓋宿習力故,謂多生薰習純熟,今得為人。諸識聰利,人一己百聞道勤行,孔老于此謂之生知上智、上士,故白樂天生而識字,世呼為「三生人」。 若宿世從異中中來,未曾薰習,或因秘悋不肯教人,今得人身,諸情暗鈍,倥侗顓蒙,誨而不學,聞道大笑。孔老于此,呼為下愚。其中人者,昔雖會薰,然未純熟,故于今世,學之則成,不學則殆。由此觀之,雖愚鈍之資,苟能自勉于學,縱未偕于上達,亦自勝于不學者矣,況中人乎?聖人知學問有益,可以革愚成智,故垂典誥,以為軌則。斯則因緣之理,明矣。而曰自然,未敢聞命。 三難元氣二,初牒彼所立, 又言,皆從元氣而生成者。 此儒道皆執。 後正申難三,初氣變不應緣習難二,初正難, 則欻生之神,未曾習慮,豈得嬰孩,便能愛惡驕恣焉? 炊,暴起也,言炊然而生也;神,謂人之精神。言初生之子,八識雖具,七情未彰。良由創與境逢,未知染著,若漸長大,慣習力故,愛惡滋彰,所謂習以性成,非由元氣使之然也。論云:「豈得反質之辭?」言嬰孩者,小兒之稱;女曰嬰,男曰孩。愛,謂染著;惡,謂憎嫌;驕,謂矜傲;恣,謂縱四,皆言情也。 後躡跡轉難二,初牒彼求詞, 若言欻有自然,便能隨念愛惡等者。 恐有救言,且如孩子初生,便能食乳,不得則啼,豈待習慮?故曰自然便能隨念愛惡。 後正難。 則五德六藝,悉能隨念而解,何待因緣學習而成? 若爾,五德六藝亦應自解,不待習慮,何故不爾?言五德者,即仁等五常,或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六藝,謂禮、樂、射、御、書、數。然,人生便知飲乳、啼號者,無始以來,慣習力故,與心俱生。如前牛不□角,龜不入火,皆因緣也,豈是元氣使之然也? 二氣滅應無鬼神難三,初申難二,初按定, 又若生是稟氣而欻有,死是氣散而欻無; 後正難。 則誰為鬼神乎? 儒者皆執,氣聚為生,氣散為死,故今難云若爾,氣散斷滅,應無鬼神。蓋鬼神之說,儒宗許有,故彼所知,以難之。然,依儒典訓,神者,伸也;鬼者,歸也。陽魂曰神,陰魄曰鬼。然《論語》云:「子不語怪力亂神者,蓋以鬼神理幽,常人智淺,故但令敬而遠之,恐生惑著。」然豈謂之無鬼神乎?《易》曰:「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故知鬼神情狀,謂百骸四體。男女構精之所成,故曰精氣為物。」彼云游魂為變者,即如佛教所說心識,由無質礙,任運能往,故曰游魂。意謂游魂與精氣合而為人,精氣有滅,而游魂不滅,故為鬼神。若內教說三品九類之中,有福德者為神,無福德者為鬼,勝劣雖異,皆鬼趣攝。 二引事證成二,初舉知宿命,證非稟氣。 且世有鑑達前生,追憶往事,則知生前相續,非稟氣而欻有。 言鑑達前生事等者,如羊祜之識金環,晉羊祜字叔子,幼年嘗牽乳母至李宅門外祜樹穴中得金環一枚,謂乳母曰:「此吾先世為李家子,戰所藏也,吾年七歲墮井而死。」事出本傳。崔咸之徵墨志,唐崔咸父銳為澤潞節度使李抱真從事,有客廬老者自言,學道于隋朝云際寺李先生,每往來澤潞銳常善待之,終謂銳曰:「吾當與君家作子,以口傍墨痣為驗。」及生咸果如其言,出本傳。房管剖松下之書,唐房管字次律,開元中宰桐廬,嘗與道士刑和璞過夏口,入一廢寺坐古松下,和璞使入□地,得甕中所藏婁思德與永禪師書。笑謂管曰:「頗憶此耶?」管帳然悟前世之為永禪師也,出明皇雜錄。東坡有詩云:「殷勤古松下,為剖甕中書。」 唐紹刺燈前之犬,唐紹者開元中為給事中,嘗與對門中郎李邈善每厚待之,妻嘗諫曰:「勿友非類。」紹曰:「非爾所知。」後因驪山講武,紹攝禮部尚書,玄宗援桴擊鼓時未三合,張說遽令紹奏畢,神武赫怒拽兵部尚書郭元振坐于□下,欲斬之,張說跪奏元振有杜稷之功免死,乃斬紹先一日。紹謂妻曰:「吾前生為杜氏女,適霸陵王氏子,十七歲常燈下運針昏睡,犬入房觸油污衣,心怒遂以剪刀刺犬,剪一股折而犬猶活,複換一股犬方斃。吾十九而亡,犬者今李貌是也,明日行刑必貌。」翌日果如所言,初一刀頭未落,再換一刀頭方落,出李吉甫異聞記。 圓觀峽中之舊約,唐李證之子原老與道人圓觀友善,相約自峽入蜀,路逢女子浣紗,觀謂原曰:「此吾寄托之所也,蓋業緣不可逃,明年某日君自蜀還可相臨,以一笑為信,又云吾已三生作比丘云云。」已而觀果死,明年原如期至女子家,則兒生三日已,原使抱臨明簷,兒果一笑,卻後十二年原至孤山月下,聞扣牛角,而歌者曰:「三生石上舊精魂,賞月吟風不要論,慚愧情人遠相訪,此身雖異性常存。」依《夜話》引。 東坡陝右之夢游,蘇子由謫南安與云□及聰禪師父交游,一夕云□夢同子由聰公出城,迓五祖戒禪師。明日以語子由,語未卒聰公至,具言所夢與云□同,三人談笑間忽東坡書至,曰已抵奉新,旦夕可相見,三人大喜共出城二十里至建安寺。而東坡亦至,因舉夢語坡,坡曰:「軾年七八歲時,嘗夢身為僧,往來陝右。又先母方孕時,夢一僧托宿,頎然眇一目。」云□驚曰:「戒公陝右人,後失一目,暮年棄五祖來游南安,終于大愚,逆數五十年。」而坡時四十九矣!出《冷齊夜話》。 廬女憶販羊之宿冤,昔長安城南,廬叔倫家女子桑間逢僧乞食,問得食處。女曰:「村東二里王家飯僧。」遂往果得齊。王氏問僧所從,僧以實告,既而王氏翁媼俱至女家,女閉戶不出,問女母曰:「我家設齊,人無知者,女何知耶?」女自房出,呼曰:「某年月日販羊胡父子何在?」翁媼驚趨出,母問女曰:「汝適可故?」女曰:「我前世為夏州販羊,客姓胡,宿其家,彼殺我父子,羊盡為所有,我後于其家作子,十五得病,二十而終,醫藥之資已過所劫,猶每歲與我作齊。」雖然命債尚須償也,出逸史。 西山決弒親之疑獄,宋理宗初真西山帥長沙,日市民程二者有子,年二十謀弒厥父,密語其友,恐事洩相涉,遂首于官,即呼其子問之,子不諱及,問其父並鄰人皆不知所以。問其子謀弒父故,亦無可言者,真察其事暗昧,乃齊沐請禱,一夕夢人報曰:「但問其父二十年前曾作何事,即知之矣!」翌日,真私問其父曰:「此事我已知,汝但勿諱,汝二十年前曾作何事?」父曰:「二十年前有溈山行者,將錢一千緡欲買度牒,中夜殺行者,瘞于廚下,以其錢營產業焉。」真復私問其子:「吾欲釋汝,欲以錢一千緡惠汝,從汝所知,汝若得錢當何所作?」子曰:「誠如所言,當買度牒,入溈山出家。」真知行者之怨遂藉其父產業,計一千緡以付其子,將其父配五百里外,出江湖紀聞。若此之類,今古實多。以此驗知,舍身受身,自類相續,非稟氣也。 二舉鬼有知證非斷滅三,初唯約理量破, 又驗鬼神,靈知不斷,則知死後,非氣散而欻無。 泛言鬼神者,多是古聖先賢,忠臣義士,功流後世,澤被斯民,正直無私,英靈不昧。或鎮山川社稷,或司福善禍淫。國旌祀典之榮,民遂禱祈之,應者,謂之正神。其有木怪山精,強魂厲鬼,或成人之衰耗,或附物以以傳通,恐懼閭閻,邀求祭禱者,謂之淫祀。正邪雖異,皆俱靈知。若謂死而氣散,則其神者為誰?故東坡文集中,多載鬼仙詩詞,良可證矣! 二引教及事破二,初引教破, 故祭祀求禱,典藉有文。 言典藉有文者,引教破如《尚書·金□篇》謂武王有疾,周公作冊書,禱于大王。王季文王請以身代文云:「維爾元孫某,遘厲虐疾。」遘者,遇也,言遇此暴病也。若爾,三王謂大王,王季文王是也。是有不子之責于天,言三王奉上天,欲責武王之罪。以旦代某之身云云。公歸乃納冊于金□之匱中,翌日乃瘳。既禱卜之重吉,次口武王果愈。又如《禮記》祭法祭義祭統禮運,皆言祭禱之事。又蔡氏月令云:九月中氣,日在氐命,有司合秩蒭,以養犧生,以供皇天上帝。名山大川,四方之神,以祭宗廟、社稷之靈,為民祈福等,皆其文也。 後引事破。 況死而蘇者,說幽途事,或死後感動妻子讎報怨恩,今古皆有耶。 說幽途事,多關釋典。恐彼儒者,尚未信之。今引儒者一說,證之。宋吏部侍郎,葛立方,字常之,所撰《韻語陽秋》云:「歐陽永叔,素不信釋氏之說,既登二府,一日被病及夢至一所,見十人冠冕環坐。一人云:『參政安得至此,宜速反舍。』公出門數步,復往問曰:『公等豈非釋氏所謂十王者乎?』曰:『然!』因問:『世人飯僧造經,為亡追福,果有益乎?』答曰:『安得無益?』既寐,病良已。」又如崔子玉之掌冥府事,韓擒虎之為閻羅王,虞太博之為更生佛, 席相公之為皮場神,皆幽途事之證言。 感動妻子讎報怨恩者,如《左傳》宣公十五年,晉大夫魏顆,其父武子,有愛妾。武子疾,謂顆曰:「當嫁之。」既疾篤,乃令殉葬。武子死,顆嫁之,親族難之。顆曰:「吾從治命。」治,謂疾未甚時。甚,則心狂語亂。後顆與秦將杜回,戰于輔氏。見老人結草,以御杜回,躓而顛獲之。杜回墜馬,顆生擒得。夜夢老人曰:「余余而所嫁婦人之父也。爾用先人治命,余以是報。」又成公十年,晉景公疾,夢大厲,大鬼也。被發及地,博膺而踊,曰:「殺余孫不義,余得請于帝矣!」六月丙午,公薨。前二年晉景公以無罪殺臣趙同、趙括。言帝者,即冥府十王也,以事關幽途故。 又江湖紀聞載,南宋衛州人鄭朝議,從子某,幼曠達能文,娶會稽陸氏女,亦姿媚明爽,伉儷情至。鄭生嘗語陸氏曰:「萬一不幸汝無再醮,汝若先喪,我亦如之。」陸氏曰:「要當齊眉,何不祥如是?」相處十年,生二男一女。及鄭生疾,且死,方釋服。陸氏盡攜其資,適蘇州曾公曹成婚。方七日,曾生奉漕檄考試他郡行信宿。陸氏晚步聽屏間,有急足呼于庭曰:「鄭官人有書!」命婢取之。視外題,但有示陸氏三字,筆札宛然前夫手澤也。視急足已,不見啟緘,讀之,其辭曰「十年結髮夫妻,一生祭祀之主。朝連暮,以同歡;俸有余,而共聚。忽大幻而長往,慕何人而輕許遺棄我之田疇,移資財而別戶,不恤我之有子,不念我之有父。義不足為人之婦,慈不足為人之母。吾以訴諸上蒼,行理對乎?」幽府陸氏嘆恨三日而亡,其書,朝議男甸者得之。 三躡跡通妨二,初設難, 外難曰:「若人死為鬼,則古來之鬼,填塞巷路,合有見者,如何不爾?」 外人聞說人死為鬼,則謂人人死已,盡皆為鬼。不知有六道輪迴,轉受後身,故作此難。言合有見者,如何不爾者?論中,假作不信有鬼之問,故且如是。其實見鬼之事,古今有之,不能具引。 後通釋。 答曰:「人死,六道不必皆為鬼。鬼死復為人等,豈古來積鬼常存耶?」 言人死六道者,謂或有生天,或還為人,或作禽畜,或墮地獄。前言鬼者,但一趣耳。言鬼複為人者,謂鬼業盡已,或復為人,或轉余趣,豈古來下,譏其膠柱?如《梁高僧傳》說,後漢建和間,沙門安世高舟行至洪亭 湖泊。舟岸上,有湖神祠焉。神降曰:「舟中沙門,吾神宿世道伴,為我請之。」安至祠中,神泣訴曰:「吾與師會為道友,以嗔心故,墮此趣中,幸相憫救。」師請現本身,神曰:「本身丑惡,恐相驚駭。」安曰:「無慮!」忽有大莽,出于□後,引首向安。安撫之,以天竺語說法化導。蟒泣謝曰:「幸聞教化,今脫苦矣!」以絹千匹,黃白之資,付安令作功德,安為建寺于豫章。夜話云,今洪州大安寺是。已而見後山有大蟒,死于草澤中,自是廟不復靈。此鬼趣轉生之例也,今俗子無識,謂佛菩薩同鬼神者,籲可悲哉! 三稟氣不應有知難二,初正難, 且天地之氣,本無知也!人稟無知之氣,安得欻起而有知乎? 謂氣無分別,豈人得之而有分別乎?若人因稟氣而有分別,則草木等亦應有分別。以所稟同故,論亦應言且天地之氣,本無賢愚、貴賤之異,豈人同稟之,而有賢愚、貴賤之異乎?而儒者皆執稟氣,謂稟淳和之氣,則為聖為賢;稟混濁之氣,則為愚為不肖。孰不知天地之氣,本無差別,自吾人宿習之不同爾! 其猶管鑰之音,隨竅發異,故有清濁高下之殊。而吹者之氣,曷嘗異哉?若謂吹者之氣有異,則何藉竹管之殊竅乎?又李白桃紅,姚黃魏紫,無乃春風之各異乎?何不辯其物性,而資于氣耶? 後舉例難。 草木亦皆稟氣,何不知乎? 亦應云,禽獸亦皆稟氣,何飛走之不同?蓋天地之氣,猶爐冶甑。□之,謂但能成物,非物所本故。爐冶雖能范金,不能變銅鐵為良。猨甑□雖能熟食,不能變糠粃為珍饈。天地之氣,雖能成物,不能使草木為人,庸愚作聖良。以草木各有根,人畜各有本故也。 四難天命二,初牒彼立義, 又言貧富貴賤,賢愚善惡,吉凶禍福,皆由天命者。 此多儒者所執。先儒解云:「命猶令也。」彼宗但以清氣上升,至高無上,曰天。文中先牒義。 後正難三,初禍福多少不平難二,初申難, 則天之賦命,奚有貧多富少?賤多貴少?乃至禍多福少? 謂天道至公至平,無偏無□,何故而有貧富貴賤,賢愚禍福,多少之異?又復于中,貧賤禍夭者多,富貴壽康者少,世途目擊,豈不然哉?奚者何也? 後結難。 苟多少之分在天,天何不平乎? 天實爾者,則公平安在? 二禍福倒置並非理難二,初正詰, 況有無行而貴,守行而賤,無德而富,有德而貧;逆吉義凶,仁夭暴壽,乃至有道者喪,無道者興? 無行而貴,如桀紂為君。守行而賤,如仲尼無位。無德而富,如景公有馬千駟,何曾日食萬錢。有德而貧,如原憲黔婁之類。逆吉義凶者,如奸邪得志,忠良遇害之類。仁夭暴壽,如顏冉短摺,盜跖永年。云有道無道者,如世善人,動輒軟軻,強梁貪暴,觸事利宜。自古迄今,此事屢有,世俗每謂天不平,或云天不開眼。故鄧攸無子,人謂天不道。斯之謂也。 後辨違三,初牒彼所宗, 既皆由天, 次躡蹟正難, 天乃興不道,而喪有道; 後顯過。 何有福善益謙之賞?禍淫害盈之罰焉? 上句,即彼所宗。天乃下,躡蹟正難。文中且舉興不道喪有道一句,意該前文無行而貴等。何有下,顯過;即顯彼宗執天命者,自違其教耳。謂《書》云:「天道福善,禍淫言下,民之善惡,天實司其禍福之柄。作善者,降之以福;作惡者,降之以禍淫過也。」此與伊訓云:「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洪范享用五福,威用六極。」意同《易·謙卦》云:「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論中,參用《書》、《易》之文,故云爾也。又云:「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意亦同此,大抵皆謂天道昭然,禍福不忒。 今見無道興而有道喪,則似《書》、《易》之說無驗,何則且如忠良遇害,則福善益謙之賞全乖?奸邪得志,則禍淫害盈之罰相反?按其文而考其實,全在成齟齬。故云:何有良以不推業理,但執天命?故禍福有時而倒置也。 三立教歸罪不當難二,初按定, 又既禍亂反逆,皆由天命, 後正難, 則聖人設教,責人不責天,罪物不罪命,是不當也。 先按定謂世人見說古今治亂等事,莫不皆謂天數。今難之曰若由天者,經書所說,只合責天,如何但責人耶?如桀紂幽厲,《詩》、《書》所譏;亂臣賊子,《春秋》所貶。曾何不云天命乎?其由狼虎傷人,麋鹿受殃,故曰不當。 三結責非理。 然則《詩》刺亂政,《書》讚王道,《禮》稱安上,《樂》號移風,豈是奉上天之意,順造化之心乎? 若由天命,則《詩》、《書》、《禮》、《樂》,懲惡勸善,使人遠禍就福,以承天休者,則成空言爾。何則禍福由天,不在人為?天乃自然之理,不容增損故也。言《詩》刺亂政者,刺,譏諷也。亂政,如人倫廢,壞風俗,澆漓之類。然,《詩》有國風、雅、頌,其風、雅中有善則美,有惡則刺。今舉一端,但言刺爾。 《尚書》有典謨訓誥,誓命之異,皆明二帝三王治世化民之道,故曰《書》讚王道。讚者,明也,揚也。《孝經》云:「安上治民,莫善于體。移風易俗,莫善于樂。」謂禮別尊卑,使君臣、父子,各正其位,而不敢僭越,故曰安上。樂音歌詠,風俗美惡,故能移薄俗,以就淳風,故曰移風。皆所以規人心于善導,格皇天之休慶也。《書》曰:「惠迪吉從,逆凶惟影響。」惠者,順也。迪者,進也。言以順而進,則合于天道,故為吉。苟逆于天,心則為凶,故云奉上天云云。 而論云豈是者,反破之詞也?世人不知感召之端,實由乎我一向歸之天命。不但違佛教因緣之說,亦失周孔《詩》、《書》、《禮》、《樂》之本意。故云豈是言造化者?天之異名,亦曰造物,謂能造作變化萬物也。然,前《書》、《易》等語,皆明作善得善,作惡得惡,此則因果之理明矣。而但就一世為論,未推宿習,故影響之報,或時相反,況執天命,轉見乖張?至下會通,方能盡理。 三結成未了。 是知,專此教者,未能原人。 華嚴原人論解卷中(長安大開元寺講經論沙門圓覺述) 第二釋第二斥偏淺分三,初標牒章門, 二斥偏淺習佛不了義經者。 偏淺之義如下文自釋。 二標列五教二,初標, 佛教自淺之深,略有五等。 後列。 一人天教,二小乘教,三大乘法相教,四大乘破相教,上四在此篇中,五一乘顯性教,在第三篇中。 此五種教,圭峰約義分判,由所被機,有五乘之異,故能被教有此五種。言五乘者,一人天乘,二聲聞乘,三緣覺乘,四菩薩乘,五佛乘。此依華嚴二地及圓覺彌勒章意,從所求法以立乘名耳。今合聲聞、緣覺,而開菩薩,故立此五。 若依法相宗說,五種種性者,一聲聞乘性,二緣覺乘性,三菩薩乘性,四不定乘性,五者無性。就不定中,復有四類,一聲聞菩薩性,二緣覺菩薩性,三聲聞緣覺性,四聲聞緣覺菩薩性。其無性者,謂總無前三乘種性。今人天教收彼無性,小乘教收彼聲聞緣覺二性,後三教收彼菩薩性;其不定性中間,三教攝之。若依賢首五教者,一小乘教同此第二,二大乘始教當此三、四,三終教,四頓教,五圓教當此第五。良以賢首後三,皆約一乘,故圭峰合之。賢首約同教別教歷位無位,開成三異,而彼始教,雙收西域空相二宗,以俱未盡大乘法理,故合為初。實即始也。圭峰依西域仍為二,或開或合,各有攸當,不可一準。萬松老師于此論中,立九對十八重,總該賢首、圭峰二種五教之義。一苦樂對,以三途對人天。二人天對,以人對天。三定散對,欲界為散,上二為定。四色空對,以四禪對四空。五凡聖對,前四皆凡,後三乘聖。六大小對,聲聞緣覺小,始教去皆天。七始終對,法相為始,法性為終。八頓漸對,始終歷位,頓教不立。九偏圓對,賢首前四皆偏華嚴,獨為圓教。是則于賢者小教中,曲開前五對,收此論義,可謂辭簡而理盡矣。 三正釋自四,初人天教,二小乘教,三大乘法相教,四大乘破相教。初中復四,今初牒名。 一、人天教者。 二敘彼立義三,初總明大意, 佛為初心人,旦說三世業報,善惡因果。 初心人者,所被機也。對後三乘,故曰初心。一向方便故云:且說三世業報者,謂過去造業,今世受報;今世造業,來世受報。故曰三世業,即能招之因報,即所招之果。然,業與報皆通善惡,故曰善惡因果。如下廣明。 二別敘二,初敘惡因果, 謂造上品十惡,死墮地獄。中品餓鬼,下品畜生。 言十惡者,謂身三:殺、盜、淫。語四:妄言、兩舌、惡口、綺語。意三:貪、嗔、邪見。言上品者,泛說善惡,皆有三品,三位明之。一、約境,且如殺生、殺人為上,殺畜為中,蚊蚋為下。不殺反此,謂不殺人為上,不殺蚊蚋為下。二、約心,不論善惡、但猛利心作為上,泛爾心作為下,庸庸為中。三、約時,若善若惡,但三時無悔為上,二時無悔為中,一時為下。 言地獄等者,梵云捺洛迦,此云苦器,即眾生受苦之器也。今言地獄,約義立名。有云地者,底也。獄者,局也。地下有獄,故名地獄。總有四類,謂八熱、八寒、近邊、孤獨。言八熱者: 一曰等活。謂刀劍剉斬成千萬段,以叉撥聚,唱言:活!活!彼即便活。活已復斬,斬已復活,故曰等活。以四王天壽五百年為一日一夜,如是積數,至五百歲。 二曰眾合。眾山四合,碎罪人身,猶如微塵。以忉利天壽一千年為一日一夜,積此歲月壽一千歲。 三曰黑繩。如世解木,繩抨鋸解。以夜摩天二千年壽為一日一夜,壽二千歲。 四曰號叫。以兜率天壽四千年為一晝夜,壽四千歲。 五大號叫。以化樂天八千年壽為一晝夜,壽八千歲。 六曰炎熱。以他化天一萬六千年壽為一晝夜,壽一萬六千歲。 七曰極炎。熱壽半中劫,謂從人壽八萬四千歲,等百年減一歲,減至十歲,名半中劫,為此獄壽。 八曰阿鼻。此云無間,有五義,故立無間名。一者、作業無間,約治罰說。二者、受報無間,約果報說。三者、受苦無間,約楚痛說。四者、壽命無間,無中夭敵。五者、身量無間,謂眾生自業,各各自見身滿獄中,間無空處,故曰無間此獄,壽命一增減劫。 言八寒者,正云遏部曇,此翻為皰寒苦觸身,如瘡皰故。二曰皰裂,身凍裂故。此二皆約苦相立名。三、蠍螫沾。四、虎虎幾。五、嚇嚇幾。此三約受苦聲立名。六、青蓮華。七、紅蓮華。八、大紅蓮華。寒苦觸身變如是色。然此八寒,壽量二說不同。依《俱舍》說,比前更長。若准《瑜珈》說,八寒壽量較于八熱次第減半,如按部陀減于等活之半,乃至大紅蓮華較阿鼻亦爾。依此,則是八寒輕于八熱也。 三、近邊獄者,八熱四門各有四獄,一曰煻煨。沸灰齊膝,下足焦爛,舉足如故。二曰尸糞。糞泥齊膝,中有毒蟲,下足食盡,舉足還復。三曰鋒刃刀劍等刃,布為道路,履則割傷。四曰灰河沸熱,灰汁或煮或煎,皮肉潰爛。 四孤獨獄者,處所不定,或山間樹下,曠野城隍等處。依《瑜珈》說,近邊、孤獨,壽命不定,隨業長短。 言餓鬼者,謂長受飢餓,故曰餓鬼。輕重不同,凡有九類。以人間二十日為一日一夜,彼還以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年,壽五百歲上。依《俱舍》有云,鬼趣壽命不定,極長者七萬歲。 言畜生者,畜者,養也。人所畜養,如牛、馬、犬、豕之類,此名則局。或云傍生,傍行而生,通一切飛走之類,此名則寬。別而言之,羽毛、鱗介、蠢蠕、飛潛,其類繁廣,于中最福德者,如龍及金翅,皆通四生,然畜趣壽命,長短不定,極長者,壽一中劫,廣如別章。此依圭峰引。今言中品餓鬼,下品畜生者,圭峰依雜集等論,故作此配。若依《華嚴》二地,則以畜生為中,餓鬼為下。清涼引《正法念處經》會云:「然此三途,各有邊正。正者為重,邊者為輕。正鬼望邊畜,則鬼重畜輕。正畜望邊鬼,則畜重鬼輕。」 後明善因果三,初人乘, 故,佛且類世五常之教,天竺世教儀式雖殊,懲惡勸善無別,亦不離仁義等五而有德行可修,例如此國劍手而舉,土蕃散手而□,皆為禮也。令持五戒,不殺是仁,不盜是義,不邪淫是禮,不妄語是信,不飲酒噉肉神氣清潔益于智也。得免三途,生人道中。 次天乘, 修上品十善及施戒等,生六欲天。修四禪八定,生色界、無色界天。題中不標天鬼地獄者,界地不同,見聞不及凡俗。尚不知末,況肯窮本?故對俗教,且標原人。今敘佛經,理宜具列。 後結門。 故名人天教也。然業有三種,一惡、二善、三不動。報有三時,現報、生報、後報。 五戒十善、四禪八定等是善因,人天等是善果。于中分二,初人乘。言且類者,即比類世,謂世俗。通西域此方,不但周孔說五常也。言五常者,謂仁義禮智信,是人之所常行,造次顛沛,不容離故。注中別會兩方世教,以顯大同,亦潛通妨難,恐人疑云:佛出天竺,彼國世教儀式,或殊那言類此五常,即應是佛教仿效孔老,作是附會,故為此通云云。又龍樹《釋摩訶衍論》引道品經,此方所無立四法藏。一補特伽羅藏經云:佛子諦聽為汝解說,仁藏、義藏、禮藏、智藏、信藏,並聲聞藏及菩薩藏、大覺法藏。所以者何?一切行者漸次轉勝,次第之法故。 言天竺者,蔥嶺之西有五天竺,謂成劫之時,光音天人下生于此,故受天名。梵云印土,或云身毒,訛略云竺。言世教者,謂國王治世之教也。西域有佛法處,依佛法治國,如《金光明》有王法,又輪王以十善化世,遵古佛遺教也。言儀式雖殊者,如正朔衣冠之類,隨方或殊言懲惡勸善無別者,謂與此方大同。 亦言不離仁等者,德行雖多舉其大綱,不出此五,于斯可見天下之理,至當歸一聖人之心。若合符節,非周孔特為斯民,而創式也。亦非如來仿效此方,而設教也。例如已下舉土蕃與中國禮異,以況天竺與震旦亦然,略舉禮之一端,以例仁義之四。是知諸國禮樂互有不同,當論其心,勿責其事,或者對于一隅互相誚訝,豈通論哉? 令持五戒者,若翻前十惡,此合云十善。故《華嚴》二地中說,十善通五乘。謂下品人因,中品天因,上品三乘因,上上品佛因。而佛于律儀中,又制近事五戒,亦通五乘。故知五戒十善,大同小異,開合隨宜。其猶大乘六度、十度耳!注不殺是仁者下,注家以五戒會五常,以義同故。明教大師云:一曰不殺,謂當愛生不可以已輒暴一物,不止不食其肉也。孟子云:殺一無罪,非仁也,故以不殺為仁。二不盜者,謂不義不取,不止攘他物也。孟子云:非其有而取之,非義也。三曰不淫,謂不亂非其匹偶也。而禮別尊卑,故同不淫。四不妄語者,謂不以言欺人,而信者言無反覆,故同不妄。五不飲啖者,由飲啖故心神濁亂,情慮癡狂,害于智也。故不飲啖,智思清潔也。然于余說,但云不飲,圭峰加不啖肉,當有所據,或方勸人以為止殺之漸也。 釋此五戒全依明教,然此五戒依律儀中,復有支持具闕之異,五皆能持名為支具,或但能持四、三、二等,名為支闕,盡形壽持名為持具,或但能持十年、五年,下至一日,名為持闕。支持相望,應有四句,具闕之義,由此有一分、少分、多分、滿分優婆塞、夷。梵云優婆塞,此云近事男,夷,女聲也。 于此五中不殺闕故,雖得人身多病短病;不盜闕故,資財乏少;不淫闕故,無好眷屬;不妄闕故,言無人受;不飲闕故,諸情暗鈍。又此五中前四是性戒,謂殺盜等,體性是罪故,曰性戒。飲酒一戒,是名遮戒,由飲酒亂性,犯前四故,故佛制此,以防前四,故曰遮戒。 言得免三途者,所離惡也。生人道者,所感果也。然五戒十善,皆依師受三歸,言下得此戒體。或先受三歸,後受五戒十戒,未有不歸三寶而得戒者。由歸佛故,不墮地獄;歸法故,不墮餓鬼;歸僧故,不墮傍生。今言得免三途,蓋三歸之力也。以受五戒必先三歸,故略不言。 修上品十善者,此有二意:一者、對前五戒為下,故曰上品,上品即十善也。二者、影略以明人中十善為下,前不言者,合五戒中。故以天中為上品,上品之十善揀下品。故又于天中十善是總,施等為別。謂修十善與散心俱兼行施等,生六欲天,與定心俱生上二界。 言十善者,殺、盜、淫、妄,與五戒同。五、不綺語,謂不飾非言。六、不兩舌,謂語不背面。七、不惡口,言必善順。八、不貪愛,謂心常知足,于有、有具不生染著。九、不瞋恚,謂不以忿恨宿于心。十、不邪見,謂心見正直,無誑無諂。此後六戒諸教標列,或小異同,皆不相違。又有一經中,合語四為三,謂不誹謗、不欺誑、不妄語,加不飲酒、食肉為四。《華嚴》于語四中,妄言、兩舌、惡口、綺語為次。此約重輕為先後也。 嵩公列意三,為嫉、恚、痴。故前釋貪,別依唯識。《瓔珞》、《梵綱》,唯局大乘,故此不會。然其意三得為業道者,清涼《大疏》依《瑜珈》釋云:「貪若未決,但名煩惱。決即名業,嗔癡亦然。故意三中, 要具五緣,方成業道。言五緣者,一事,泛言他物,他所攝故。二體,所貪物體,即金銀財寶等。三差別,于中有三,一不求,始欲名求,即他物想。二不願,希得屬已,即是樂欲。三不貪,終起奪想為貪。于差別中,前二方便,後一究竟。並前事體,即是五緣。于此五中,若闕究竟,但名煩惱,善惡相反,成業例然。 言及施戒者,謂持十善時,又廣行惠施,故感欲天,衣食自然,宮殿隨身,眷屬圍繞。如是果報,由布施故,天人壽長,由持戒故。然前云十善,此又云戒者,此或是近住戒,或出家戒等。如《報恩經》中說,有一日一夜持近住戒,或沙彌戒、比丘戒等,故別言之。而言等者,即等取忍進定,或余善法,謂供養三寶,孝順父母,修八福田等,但十善為正因,余皆助因。而是有漏心修故,不免輪迴,非如菩薩通無漏者。 言生六欲天等者,泛言天者。《俱舍》云:「光潔自在神用,得名總為三界,別為二十八天。謂欲界六天,色界一十八天,無色界四天。」言欲界者,謂飲食、睡眠、男女情愛,故名欲界。 言六天者:一曰、四王天。壽五百歲,以人間五十年為一晝夜,陰陽如人世。二、忉利天。此云三十三壽,一千歲,以人間百年為一晝夜,以相抱為陰陽。三、炎摩天。此云時分,以蓮華開合為晝夜,故曰時分。壽二千歲,以人間二百年為一晝夜,以身相近為陰陽。四、兜率天。此云知足,于所受樂常知足故。居處倍前,壽四千歲,以人間四百年為一晝夜,以執手為陰陽。五、化樂天。謂隨心意樂,自化樂具,還自受用故。壽八千歲,以人間八百年為一晝夜,以相熟視為陰陽。六、他化自在天。謂他化樂具,自得受用故。壽一萬六千歲,以人間一千六百年為一晝夜,以暫瞬目為陰陽。自此已還,名為欲界。 言修四禪八定者,梵語禪那,此云靜慮。《法苑章》云:「靜者,性離囂塵、沉浮等障。慮者,專心一志,籌度境門。然,諸無色定有靜無慮,純定心故。欲界等持,有慮無靜,多散動故。唯色界中,靜慮均平,故得此名。 言四禪者:一有尋有伺:靜慮尋伺,亦名覺觀。對治欲界,惡不善法故。然,尋約粗相,伺約細相。二無尋無伺:靜慮離前、初禪覺觀之心,生歡喜故。三離喜:靜慮離前二禪喜心,尤喜雙忘,住于樂受故。四離喜樂:靜慮前三禪喜樂,苦樂雙忘故。 言八定者,四禪之後,加無色空定。謂一者、空無邊處定:前色界中,所有色想今皆超越,住無邊空處故。二、色無邊處定:前色與空皆不離識,今皆超越,唯住無邊識故。三、無所有處定:前有識可住,今識亦不可得,若心若境,皆無所有故。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前能離心識之想,今亦無故。此與四禪俱名定者,以四禪中有一分定義,故得定名。 言生色、無色界者,由修四禪得生色界,謂有五蘊色身,故名色界。言無色者,謂無粗色蘊,但有四蘊心,及心所依定而住,名無色界。注題中下通妨恐有難云,此既具明五趣,何故題中但標原人不言天等。注先牒難,界地不同下正答應云,界趣不同,或筆悞耳。三途人天類趣各別,欲、色、無色依地有殊,言見聞不及者,天堂、地獄、鬼趣、孔老不談,俗眼不見,故云爾也。凡俗已下約所對機,言尚不知末者,且以天為本,人畜為末者,世人但知人畜草木依天所生,不知人畜從自業招妄,謂天生,是不知末,況能知彼天等果為何物? 縱若說者不過但云,清氣上升高明悠久,無聲無臭以為至極,更不信有佛教所說,能蓋天地之實者。故曰:況肯窮本,豈復能知空生大覺如海一漚者乎?故對下結意,此二句出立題意,今敘下出此文意,故名一句結門。可知注中然業有下辨業報差別,業以造作為義,然體有假實,身語是假,思是實體,然思有三種,謂審慮決定,動發正取,動發方成業道。 謂動身思是身之實,發語思是語之實,審決二思但是方便意業有無。如《法苑章》辨注,一惡者便前三品十惡是,二善者即前五戒十善等是,三不動業者即前四禪八定,對欲界散動,得不動名。言報亦有三時等者,報以酬因為義。現報者,現在作善作惡現身受報,如服狼虎藥,立時見效。此約極猛利心作業,故得現報,如琉璃王誅滅釋種,生陷阿鼻。法照和尚專念彌陀,生歸極樂,更不歷中有身也。 二生報者,今生作業來生受報,如今歲種麥來歲收刈。三後報者,今生作業隔生方受,如負二人債,強者先牽善輕,惡重則先受惡報,惡輕善重則先受善報,則以後受者為後報也。此約善惡間雜,復由輕重分先後耳。余經論說,此三之外復有不定報,對時料揀復有四句。謂一時定報不定,二報定時不定,三時報俱定,四時報俱不定等。 三總結。 據此教中,業為身本。 業為身本者,但知此身從業所招,而更不推業從何來。良由根鈍未能窮究,此如西方宿作論師所計。彼見今世作善而現身受苦,作惡受樂,便作是思:若由士夫現在所作,即應顛倒。當知,由彼宿世業行,是故今世作善,能壞宿業;宿業既盡,即得涅槃等。 三就彼詰難二,初總詰造受, 今詰之曰:「既由造業受五道身,未審誰人造業?誰人受報?」 彼應答云:「不過是我身心能造故。」 後躡蹟申難,于中二,初身心各別難。于中又二,初難身二,初牒彼所立, 若是眼、耳、手、足,能造業者, 應再詰云:「汝言身心能造者,且汝能造之身,不過眼、耳、手、足等而已。若此云云者,牒彼所立。 後正設難。 初死之人,眼、耳、手、足宛然,何不見聞造作? 宛然者,謂分明之義。此以現在例過去也。由彼不了身等是假,執為實能造,故招此難。 後難心二,初總難二,初按定, 若言心作, 後正難。 何者是心? 因前難身,彼辭理屈,遂別執心。故今詰云:「汝所言心,何者是耶?」然佛教說心,凡有四種:一肉團心,五藏中火也。二緣慮心,通八種識,俱能緣慮,自分境故。三集起心,唯賴耶識,集諸種子,起現行故。四堅實心,即如來藏性是也!今人天機,不知後三,故招此難。此與世俗言心,大同。 後別詰二,初肉心二,初正難, 若言肉心,肉心有質,系于身內,如何速入眼耳,辨外是非?是非不知,因何取舍? 言有質者,以肉團心屬色法故。但是心等所依,無實作用。言如何速入眼耳等者,然佛說第六意識有二義用:一與五識俱行,如眼緣色時,意亦緣色,分別皀白,起殊勝解。耳緣聲等例,亦如之。二、不與五俱,名獨頭意。如前五不緣境時,內自思等。今人天教,不知緣外境者,是意識作用,執以為心,故招此難。 後結難。 且心與眼、耳、手、足,俱為質礙,豈得內外相通,運動應接,同造業緣? 顯肉團心無作用也,如其有用,肺等應然。則諸已死,應能緣慮。 後破執情慮二,初牒彼救詞, 若言但是喜、怒、愛、惡,發動身口,令造業者, 恐彼救云:「心能喜、怒、愛、惡,發動身口,故能造業。」此乃認情為心,不知喜怒等,但是意識心所法也。 後以理詰責。 喜怒等情,乍起乍滅,自無其體,將何為主,而作業耶? 乍起乍滅者,謂對順情境,則喜則愛。對違情境,則怒則惡。境來,則起境。去,則滅。殊不知,心體常恆,本無起滅。若境去心無,心即斷滅,誰為主宰,而作業也? 二身心相合難二,初先難二,初牒彼救詞, 設言不應如此,別別推尋,都是我身心能造業者。 亦躡前轉破也。由前身心別破,彼遂立身心相合義,應先救云「不應如此別別推尋」,都是我身、我心,總合能造,故此牒云,設作此說者。 後躡蹟正詰。 此身已死,誰受苦樂之報? 縱言身心相合,則身死心滅,誰受報耶?若許心不滅,則無此難! 後遮彼轉救四,初牒彼救詞, 若言死後更有身者, 二正申難, 豈有今日身心造罪修福,令他後世,身心受苦受樂? 恐彼救云:「前身雖死,仍有後身;前身造業,後身受報,復有何過?」豈有下難意,謂若心不威,自作自受,屬于一人,于理則可。汝今既報,身心俱滅,則後身心非前身心,不應彼作,而令此受。其猶前官枉法,後官被黜,安有此理? 三結成違理, 據此,則修福者屈甚,造罪者幸甚; 言修福者屈甚者,謂現身修福,而由前身所造惡故,令現受苦。如現職官,清廉有德,而以前官枉濫之罪加之,不亦冤乎?造罪幸甚者,今世行惡之人,而以前世善故,得享其福,如現職臟濫,而以前官清廉之功賞之,不亦幸乎?蓋不應得而得,故曰幸也!甚,謂過甚。 四結責。 如何神理,如此無道? 神理者,即業理也!業由心造,故得名。神業理至公,必不如此枉濫,但自彼宗不能深究,率情而論,故似枉也! 四結顯未了, 故知,但習此教者,雖信業緣,不達身本。 既信業報,則勝前儒老,唯執自然氣命等故致。雖言但不知業由心造,心法剎那,自類相續,故云不達身本也。前後論意,皆躡跡相,破如此人天宗于業報。業報即是儒道所迷,故但舉業報足破之矣!未達色心從緣等,是此教所迷,即以小乘復為能破。 二釋小乘教四,初牒名, 二、小乘教者, 乘,以運載為義;謂依因緣教,悟生空理,修自利行,取灰斷果。運載眾生出于三界,故名曰乘。不求大果,闕于利他,故名曰小。小之乘故,揀大得名。此以大乘貶他,立號故爾。 二正明彼教宗三,初總顯因緣三,初明緣生果, 說形骸之色,思慮之心, 形骸之色,揀外四大;思慮之心,即意識也!此之色心,即緣生果。 二明生滅相二,初法, 從無始來,因緣力故,念念生滅,相續無窮。 後喻, 如水涓涓,如燈焰焰。 言無始者,揀于外宗有初始,故又但知今世而已。因緣力者,出生滅,所以由內六識為所薰,三毒為能薰,起惑造業為能招。因緣念念生滅者,此之身心,既是有為之法,故有四相遷流。前前念滅,後後念生。相續無窮者,謂後後續于前前不斷絕故,如水下舉。此二喻以顯生滅之相,涓涓點滴,流注不斷。而前前非後後,如燈焦炷,前燄非後焰。雖前後不同,不妨相續,無始至今。 三明身心相依以立。 身心假合,似一似常; 身心假合者,互相資持,如束廬故,謂身心為二。而不相離,故言似一。前後生滅而恆相續,故曰似常。 二別明染淨因果二,初染五,初因迷起執, 凡愚不覺,執之為我。 凡愚不覺者,無明覆故。執之為我者,即我執俱生。 二因執起惑, 寶此我,故即起貪貪名利以榮我、嗔嗔違情境,恐侵害我、癡非理計校等三毒。 實此我故者,即我執分別。寶者,愛重義故,即起已下,因執起惑,由我執固,生煩惱障。煩惱障品雖復有多,三毒勝故。貪者,《成唯識》云:「于有有具,染著為性。于順情境,起愛著故。」嗔者,「于苦苦具,憎恚為性,注意可了。」《圓覺》又云:由于欲境,起諸違順,境背愛心,而生憎嫉,造種種業。是故復生地獄、餓鬼。癡者,于諸理事迷暗為性,由癡覆故,于逆順境不能了達,遂起貪嗔。言三毒者,從喻得名,如毒蛇毒藥,觸必傷人,服必喪命。此三亦爾,能害眾生,法身慧命,故名曰毒。 三因惑作業, 三毒擊意,發動身口,造一切業。 擊者,薰動義;即以三毒為能薰,意識為所薰。如風擊靜水,以成波浪。言發動身口,造一切業者,即前十惡等。 四因業感果二,初總示二,初二報差別, 業成難迯,故受五道苦樂等身,別業所感;三界勝劣等處,共業所感。 此報有二:謂五道等身為正報,三界九地為依報。由造十惡,受三途等苦;由修戒善,受人天樂,故云受五道等。注云:別業所感者,人天造受不同故。三界勝劣者,如以欲界望色界,則色界為勝,欲界為劣。以四王望忉利,則忉利為勝,四王為劣。注云,共業所感者,多人同造同感,故名曰共。 後三道不斷。 于所受身還執為我,還起貪等,造業受報。 《金剛經疏》序云:「惑業襲,習報應,綸輪塵沙劫波,莫之遏絕。」故經論呼人為數取趣,謂數數起惑,造業受報故。《中篇·染染者品》云:「經說貪欲、嗔恚、愚痴、是世間根本。」乃至云:「三毒因緣起于三業,三業因緣起于三界。」是故,有一切法,證此可知。 後別顯果相二,初明二報無窮, 身則生老病死,死而復生。界則成住壞空,空而復成。 注明四劫狀二,初廣敘成劫三,初躡前標舉, 從空初成世界者。 二正引《俱舍》四,初總明器界成立始, 頌曰:空界大風起,傍廣數無量,厚十六洛叉,金剛不能壞,此名持界風。光音金藏云,布及三千界,再如車軸下,風遏不聽流,深十一洛叉,始作金剛界。 二別明器界成立相二,初正宗, 次第金藏云布,再滿其內,先成梵王界,乃至夜摩天。同鼓清水,成須彌七金等,滓濁為山地,四洲及泥梨、咸海外輪圍, 後結二,初處, 方名器界立。 後時。 時經一增減, 三辨正報成義, 乃至二禪福盡,下生人間。初有地餅、林藤、後粳米不銷,大小便利,男女形別,分田立主,求臣佐,種種差別,經十九增減。 四總結時數, 兼前總二十增減,名為成劫。 三會外宗三,初總會四,初標舉, 議曰,空界劫中是道教指之,云虛無之道。 二辨異, 然道體寂照,錄通不是虛無。 三縱奪會釋, 老氏或迷之,或權設務絕人欲, 四結。 故指空界為道。 二別會三,初合一氣, 空界中大風,即彼混沌一氣故,故彼云道生一也。金藏云者,氣形之始,即太極也。再不下流,陰氣凝也。陰陽相合,方能生成矣! 二配三才, 梵王界須彌者,彼之天也。滓濁者地,即一生二矣。二禪福盡下生,即人也。二生三,三才備矣。 三合萬物二,初正會, 地餅已下乃至種種,即三生萬物也。 後結示。 此當三皇已前,穴居野處未有火化等, 三遣疑二,初明錯謬異說, 但以其時無文字記載,故後人傳聞不明,展轉錯謬,諸家著作種種異說。 後重釋二教不同所以。 佛教又緣通明三千世界,不局大唐,故內外教文不全同也。 後略辨余三三,初住, 住者住劫,亦經二十增減。 二壞, 壞者壞劫,亦二十增減,前十九增減壞有情,後一增減壞器界,能壞者是火、水、風三災。 三空,。 空者空劫,亦二十增減,空中無世界及諸有情也。 後結無窮二,初法, 劫劫生生,輪迴不絕,無終無始。 後喻。 如汲井輪。 注二,初對世教辨優劣, 道教只知今此世界未成時,一度空劫,云虛無、混沌、一氣等名,為元始。不知空界已前,早經千千萬萬遍成住壞空,終而復始。 後結功超勝。 故知佛教法中,小乘淺淺之教,已超外典深深之說。 五蘊初起,曰生。蘊熟衰變,曰老。四大增損,為病。五蘊滅壞,為死。上釋前別業所感界,則下釋前共業所感界。緣辨果,曰成。暫有所依,曰住。三災變滅,為壞。蕩然無物,曰空。生死相續,成壞相仍,循還無窮,法爾如是。注中別明世界成住壞空之狀,于中先廣敘成劫,初句躡前標舉,頌曰下正引俱舍頌也。空界者,前界壞劫之後第二十空劫也。又此空界,即空輪也。梵語洛叉,此云億,謂此風輪厚十六億。《阿毗曇論》云:世界空二十劫後將成之時,乃有毗嵐風鼓之,以為風輪最居其下,厚九億六萬由旬,廣十二億三千四百五十由旬。雖數量小有不同,大抵皆同,風輪居下也。風力大故,金剛不壞,此名一句結風名也。 此風有持界之用,持界即風持業,可知言光音金藏云,至始作金剛界等者,金藏即云之名。云色如金,注水無窮,故曰金藏云,升至光音天也,遏止絕也。若無風止,水注無窮,北山云大云升空降雨如軸,積彼風輪之上,結為水輪。水輪最上,堅凝為金,如乳停膜,是為金輪。 《俱舍》云:水輪厚八洛叉,又因本經云水聚厚六十萬由旬,水上別有大風吹轉,此水于上成金,如乳上生膏,是名金輪。厚三洛叉,二萬由旬,論中引頌十一洛叉者,通取水輪八洛叉及金輪三洛叉,故成十一也。此意明金輪依水輪,水輪依風輪,風輪依空輪,空輪最在下,金輪最在上。 次第金藏云下,此明器界成立之時相。北山云,三輪既成雨自空飛注金輪上,彼注云雨滴如車軸,晝夜不息猶如河瀉。先成梵王界至滑水成者,謂風吹此水,清者上升自上至下,次第先成色界梵王天,及欲界空居四天也。須彌七金等一句,在清濁之間,忉利居須彌頂,四王居須彌之半,故但舉須彌,則二天可知矣。 七金者,一踰健陀羅山,此云持雙。二伊沙□羅山,此云持軸。三朅地洛迦,此云簷木。四蘇達黎舍那山,此云善見。五頞濕縛羯拏,此云馬耳。六毗那怛迦山,此云象鼻。七尼民達羅山,此云魚名。此七皆金所成,故曰七金須彌,居中七金繞之,滓濁為山。地者滓澱也,謂稠泥之屬,結為土後,諸山及平地也。四洲即東勝身、南贍部、西牛貨、北俱廬。此四居須彌四畔,咸海之中,蓋汀渚之謂,故曰四洲。泥犂,即地獄名也。言咸海者,即四洲所依之海,其水味咸,揀七金山間香海,故外輪圍者,即鐵圍山在咸海外,此等皆前滓濁所成。 方名下二句,總結上句,結處下句。結時此總明一大化佛所王一三千界,同時成立。言一增減者,謂從人壽八萬四千歲時,百年減一歲減至人十歲時,名曰減劫。復從十歲百年增一歲,增至八萬四千歲,名曰增劫。先減後增,合云減增,以順文故但曰增減。齊此時量名一增減,謂器界成立經爾許時也。乃至已下辨正報成義,引《俱舍》等文。 言二禪等者,謂光音天人受天福盡,當墮人中。此時下生,身有光明,飛行自在,喜樂為食,意生化身,是時大海乍增乍減,開川原路,水所減處有地肥出,如細蜂蜜,香色美味。復生地皮,亦名地餅,地味盡已復生林藤,人皆食之,因貪食故遂失神通,光明亦滅,世間黑暗,菩薩慈悲現作日月星辰照耀。 《起世經》云:寶意菩薩作日天子,寶吉祥菩薩作月天子,寶光菩薩作星宮天子,林藤滅已後生秔稻,朝割暮生。由食米故遂有便利,分男女形愛欲滋彰,人又乃具競割稻谷,畜積自供,強弱相凌無能制者,集眾相議立一智者,為土田主,眾共給之,主不能獨治故求臣佐等。言種種差別者,即宮室、城廓、舟車、服用之類,經十九劫人理方全,兼前下總結時數具,如《俱舍》等論及慈恩劫章頌說。 議曰:下會釋外宗,所以會者,以佛教說從空劫次第有天地萬物,而儒老亦以從虛無太極等,漸生天、地、人等,二宗所說為同為異,故須會釋以決疑情。今初正會議曰者,論主評也。空界劫中至虛無之道一句,正標舉亦牒外人疑辭也。恐人疑云,佛教空劫將非老氏所謂虛無之道乎?以虛無之言同空義故,亦先天地生,似同其時。今論意云,粗說似同,故云爾也。然道體下明究實則異,謂佛教說空劫,對成住壞一向是空,非真空妙有之空也。道之為物至妙虛通,不屬空有,若以空為道非真道也。 老氏下,縱奪會釋,先奪以顯異,詳老氏意未必定指空劫為虛無,但彼先天地生及道生一等語,似當其時,恐後人不了,便指空劫遂成執著,故曰迷之。然空劫約時,虛無約道體,豈得同耶?或權設下,縱成顯同,其實道非空有,不妨在空同空、在有同有。今老氏約道在天地先,故曰虛無,又欲救人之弊,以世人著有。故老氏云:大道虛無,曷嘗有哉?故曰務絕人俗。人欲者,即著有之見。 如《道經》云:五色令人自盲,五味令人口爽等是也。又初章云: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豈非務絕人欲之謂耶?空界中大風即一氣者,此風即前持界風,是風輪也。混沌即陰陽未分,老氏謂之沖氣也。故彼下引彼文證言,道動出沖和之氣,故曰道生一也。金藏云下,會儒門五運之說,雨下不流者,即前云雨如車軸,下風遏不聽流論,以此為陰氣,則以金藏云為陽氣也。即前一氣至此轉為陰陽,雖為陰陽而尚未分散,故曰相合,猶屬一也。 梵王界下別配三才,尋前論文會釋可了,而論以天地為二,三才為三者,蓋論主高悟與明皇義異,可以意得不必守文,地餅云云,其義易了。若會儒宗者,梵王已下即太極生兩儀,地餅已下即四象生八卦等,言三皇已前者。然依世典說三皇有二頊公紀年緝,事引古今說云:混沌初分,清氣上升,濁氣下沈。此時有盤古出,治一萬八千歲,盤古死後形分為物象,遂有山川、草木、日月、云雷等,自此有天皇氏、地皇氏、人皇氏,此名三皇各治萬八千歲,次有巢氏、燧人氏,此後方有伏犧、神農、黃帝為後三皇。伏犧書八卦、造書契,神農作耒耜以播種百谷,嘗藥草以愈眾疾,黃帝制宮室、衣服、舟車、器用,定婚嫁喪制之禮等。而上古之時茹毛飲血,穴居野處,人畜無別,自有巢氏出,教民夏居櫓巢,冬居塋窟,方變穴居野處之風。燧人氏興鑽燧出火,民始熟食,故曰三皇已前至火化等。 但以其時下遣疑,恐有疑云:孔老所說與佛教既同,何故此方不說四輪及光音天人下生,而說盤古等耶?故論釋云:此方上古之時既無文字可考,所以不得其詳,今但據老氏道生一等語及太極五運之說,有與佛教略相似理,故為會之。佛教下重釋二教不同所以,縱此方有說才肇興之事,不過但知四海九州之內而已。而前俱舍等經論所說,乃通敘化佛所王之境。 言三千者,俱舍頌云:四大洲、日月、須彌廬、欲天、梵釋各一千說,名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說,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壞。言不局大唐者,論主且約當時云爾,即目震旦國也。如仁王等經論,說此閻浮提有十六大國、二千中國、十萬小國,而震旦不在十六之數,故知前會儒老,且欲接此方之機耳,其實內外不得全同。 然《莊子》云:無極之外復有無極,又云六合外聖人存而不論。蓋以時機未達,故孔老存而不言,而大雄之化普被三千,遍該五性,其教綱恢張不得不爾。然此三千尚約小教,方之華藏,不啻毫末之于大空爾。住者下略辨余三住劫可知壞劫中言,前十九增減壞有情者,謂于一減劫末,人壽三十歲時,饑饉劫起七年七月七日,由漫風吹起,其方所令時節失度,五谷不成,故致飢饉。人壽二十歲時,疾疫劫起,由惡鬼神損害于人,七月七日而止。人壽十歲時,刀兵劫起,草木皆化刀杖互相殺害,唯以刀杖而自莊嚴,七日七夜而止,當時世界應無有情,此據小教所說云爾。 言後一增減壞器界者,初火災起壞及初禪,由七日輪起于空時,大地須彌皆發火焰,俱時洞然,以其熱故,吸下水輪,水如酥油,一切皆盡。七度火災之後有水災起,壞及二禪。七度水災之後有風災起,壞及三禪。故論結云,能壞者是火、水、風等三災,空劫可知。 問:彼時既空,誰復知其劫數耶?答:以他界住劫,較之可知,言劫劫下結無窮。上三句法說,下一句喻明,注中形對世教以辨優劣,文相易了,故知下結,功超勝言。淺淺之教者,後四教相望,前前淺後後深,此乃淺中之淺爾。若對人天則亦次深,然不對彼,以人天教未出三界故。 五結示二,初明輪迴所以, 都由不了,此身本不是我。 後釋無我二,初標牒, 不是我者, 後正釋。 謂此身本因色、心和合為相。 應先問云:「何故生死輪迴不絕?」答云:「都由不了云云。」所以起惑造業,生死輪迴。問:「何故不是我?」論牒云:「不是我者,謂此下釋圓覺云,眾生無始,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眾生不了,妄計為我,離色心外 ,誰是我者?」 後淨二二,初假相析法三,初粗析三,初標, 今推尋分析, 二釋, 色有地、水、火、風之四;心有受能領納好惡之事、想能取像者、行能造作者念念遷流、識之四。 承前起由前云,不是我者,本因色心和合成,故外人問云,色心和合,即是我身,那言不是?答:「妄情執著,則似有之。觀智分析,則知本無。良以愚法聲聞,不了即色明空,要須假想慧數析法,方知是空。故云推尋分析也!色有等者,色以質礙為相,然色通形,顯長短、方圓等,謂之形。色青黃赤白等,謂之顯色。地水火風名為四大,此之四法,周遍一切有為法中,故名曰大。」 《圓覺經》云:「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所謂發毛、爪齒、皮肉、筋骨、髓腦、垢色,皆歸于地。淫涕、膿血、津液、涎沫、痰淚、精氣、大小便利,皆歸于水。暖氣歸火。動轉歸風。四分分之,色在何處?」 心有等者,前色蘊名色,此四蘊名心。蘊者,積聚為義;積聚多法成一蘊故。受,以領納為相,別有三受:謂苦、樂、舍。想,以想像為相,攀緣前境,追憶往事等行,以遷流為相。然有與興相應、不相應異。且相應者,小乘心所四十六法中,除受、想二法,余皆是也。不相應者,有十四種,《百法論》詳明。識以了別為義,小乘唯一意識。 三通略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