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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尼傳 3 宋 吳縣南寺法勝尼

吳縣南寺法勝尼

譯文   法勝,不知是何處人。她住在吳縣(今江蘇蘇州)南寺中,信奉佛法,恭敬虔誠,恪守戒范,從不廢怠,因而遠近聞名,很受崇敬。   宋文帝元嘉年間,河內(今河南沁陽)司馬隆任毘陵(今江蘇常州)副職,曾遭抄劫格斗而死。他的妻子山氏,因雙親早逝,沒有子女,加之年事已高,無處托身,就到吳縣去投歸法勝。法勝竭誠相待,宛似親人。後百余日,山氏得了疾病,歷時三年之久,幾度病況危急。法勝本來就沒有積蓄,所有贍養、醫藥費用都須仰仗乞食而得。但她不懼嚴寒酷暑,四處化緣求施,為山氏籌資治病。山氏的重病于是才得以痊愈,僧眾也因此而更加敬重法勝。   法勝後又游學到了京都,在那里修習禪學律學,廣博通達定慧之法,親身探抉佛道幽眇,並以此來開教垂示尼眾,有不肅而成之效。她動不求利,靜不沽名,潛心凝神,日日勤修,以普渡眾生為己任。   到了六十歲時,她身染疾病,拖了很長時間也未見好轉。她說自己的病已無法治好,家中親屬感到奇怪,就問她為何這樣說。法勝回答說:「我昨天夢見兩位僧徒,是他們告知我病已無法治好。」不久,法勝又說:「我又遇到了兩位僧徒,不是上次所見的那兩位。他倆袒露右臂,手執花束,站在床後,又遠遠看見佛陀,正坐在蓮花之上,佛光明徹,遍照我身。」   從此以後,她夜不成寐,就讓人給她念《法華經》。到了後半夜,她氣息漸漸微弱,便下令停止念經,為她念佛,她自己也凝神念佛。天剛透亮時,她容顏不改常態,很快便瞑目圓寂了。

原典   法勝,不知何許人也。住吳縣南寺,恭信恪勤,眾所知識。   宋元嘉中,河內司馬隆為毘陵丞,遇抄①戰亡。妻山氏,二親早沒,復無兒女,年又老大,入吳投勝。勝接待如親。後目余日,山氏遇病,病涉三年,甚以危篤。勝本無蓄積,贍待醫藥,皆資乞告,不憚寒暑。山氏遂得愈。眾益稱貴之。   後游京師,進修禪律②,該通定慧,探索幽隱,訓誘眷屬,不肅而成。動不徇利,靜不求名。殷勤周至,莫非濟物③。   年造六十,疾病經時,自言不差④。親屬怪間,答云:「昨見二沙門,道知如此。」頃之。復言:「見二比丘,非前所見者。偏袒右肩,手各執花,立其床後。遙見一佛,坐蓮華上。光照我身。」   從此已後,夕不復眠。令人為轉《法華經》。至于後夜,氣息稍微,命令止經,為我稱佛,亦自稱佛。將欲平明,容貌不改,奄忽而終焉。

注釋   ①抄:抄劫。   ②禪律:禪學和律學。   ③濟物:即濟人,普渡眾生。   ④差:病愈。《三國志.魏志.方伎傳》:「病者言已到,應便拔針,病亦行差。」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