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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大義章 13 第十七章次問遍學並答

13第十七章次問遍學並答

譯文

   遍學菩薩雖然已經進入無間道和解脫道,對這二道的內容都已知道也已照著做,但下去證入涅槃。為什麼呢?因為要度脫眾生,本來就不打算證入涅槃。對涅槃之理研究透徹了,自然返回來不入涅槃。這就像入滅盡定,先有不滅之心,入定時此心暫時消失,一旦出定,此心自然又發。

   慧遠問道:比如菩薩得無生法忍,觀諸法(世間一切現象)都空,從來便不生不滅。聲聞、辟支佛二乘,觀諸法卻是有生有滅的,他們沒有知無生法的智,沒有斷除生滅觀。怎樣才能具有這種智和斷,也得菩薩的無生法忍呢?

   羅什答道:聲聞、辟支佛觀諸法雖然有生有滅,和觀諸法無生無滅沒有什麼區別。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結果是一樣的。比如,由苦諦觀苦,苦有生有滅,觀透徹了,便明白這都是因緣和合或離散造成的生滅,其實,苦本身無生無滅,無有自性,本來是空。不只苦諦如此,集諦、道諦也是空,都是為了悟解滅諦才觀這三諦的。所以經說,知道苦諦,應該見到人生如惡如賊,都是虛妄;知集諦後,應該斷除對人生的貪戀;知道諦後,應該知道如何修行:知滅諦後,應該知道證入涅槃。

   又,聲聞經說,入涅槃時,以空空三昧等,舍去道諦的八聖道分。由此可見,滅諦是真正的無上之法,其余苦、集、道三諦都是虛妄不實的。如三諦是實,不應該有所舍棄,既然舍棄,可見不實。有的經說三諦是實,這是為了引導眾生擺脫顛倒之見,如果從諸法實相來說,這三諦並非佛法的精髓。只有對諸法不接受,不貪著,不去管它們是什麼樣子,才是佛法的真理。何必管它們是什麼樣子呢,它不生不滅,它的樣子也就是那麼個不生不滅的空相罷了。懂得諸法不生不滅,以及涅槃空相之理,這兩種的結果都同樣歸于無相解脫門。

   又,聲聞經說,無常就是苦,苦就是無我,無我必定無我所,無我所當然是觀一切皆空,不可接受,不可執著。而不可接受,不可執著,就是觀一切法不生不滅,也就是無生法。

原典

   遍學①菩薩雖入二道②,悉行悉知,而不決定取泥洹證。所以者何?本有不證之心,不舍一切故。理窮則返。如入滅盡定③,先期心生,設復暫滅,時至則發。

   遠問曰:如菩薩觀諸法空,從本以來,不生不滅,二乘道者觀法生滅,何得智及斷,是菩薩無生法忍④?

   甚答曰:二乘雖觀生滅,不別于不生不滅。所以者何?以純歸不異故。如觀苦生滅,觀盡不生不滅,但為盡諦,而觀三諦。是以經言,苦諦知已,應見如惡如賊,皆為虛妄,集諦知已應斷,道諦知已應修,滅諦知已應證⑤。

   又,聲聞經言,入泥洹時,以空空三昧等,舍于八聖道分⑥。以是故言,儘諦為真無上之法。若三諦是實,不應有舍,舍故則非實也。經言實者,欲為顛倒故,于實法相,則非諦也。若不受不著,而不取相,則為真諦。不生不滅,其相亦然。二皆同歸無相解脫門⑦。

   又,聲聞經言,無常即是苦,苦即是無我⑧,若無我則無我所,無我所者,則為是空,不可受著。若不受著,則是不生不滅。

注釋

   ①遍學:研修真理,慕求勝見,稱為學。菩薩遍學聲聞、緣覺二乘以至外道神通諸善之法等,以成就一切智,稱為遍學。遍學即學遍。

   ②二道:指無間道、解脫道。其智不為惑所間斷,稱無間道。其智離系縛之惑,稱為解脫道。依《俱舍論》說:三界分為九地,九地一一有修惑、見惑。一地之修惑又分九品斷之,每斷一品惑,各有無間、解脫二道。即正斷煩惱之位為無間道;斷後相續所得之智為解脫道。

   ③滅盡定:又稱滅受想定,為二無心定之一。得不還果(阿那含)以上的聖者,作假入涅槃之想而入于此定,最長者七日,心及心法一切都滅。

   ④《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遍學品》:「須菩提,是八人若智若斷,是菩薩無生法忍。須陀洹若智若斷,斯陀含若智若斷,阿那含若智若斷,阿羅漢若智若斷,辟支佛若智若斷,皆是菩薩無生忍。」慧遠的問題是針對這一段論述提出的。

   ⑤八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遍學品》:「苦聖諦應見,集聖諦應斷,滅聖諦應證,道聖諦應修,是為戲論。」

   ⑥空空三昧,見本書第十章〈次問羅漢受決並答〉注④。八聖道分,見本書第四章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