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金剛經·現代文)莊嚴淨土分第十 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莊嚴淨土分第十
【經文】佛告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昔在燃燈佛所,于法有所得不(fǒu)?。」
「不也,世尊!如來在燃燈佛所,于法實無所得。」
「須菩提,于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
「不(fū)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于意云何?是身為大不?」 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譯語】第十章 心無所住 是為真心
佛陀繼續對須菩提道:「說說你的看法,如來我過去在燃燈佛的道場中[修菩薩行,]①,你認為我得到燃燈佛的大法了嗎?」
「沒有,世尊啊!您在燃燈佛那里,的確沒有學到什麼佛法②。[實是自修自悟。]」須菩提[本著深見法性的理解],回答佛陀。
佛陀又問:「須菩提,說說你的看法,菩薩發心莊嚴佛所住的國土,是不是真的有佛土可莊嚴呢?」
[本著般若性空的正見,]須菩提回答說:「沒有,世尊啊![以我所體悟諸法性空的道理,其實並沒有真實的佛土可莊嚴,也沒有真實的能莊嚴之法]。這是什麼道理呢?因為[真實的莊嚴不能著相,全在淨心。]所謂莊嚴佛土,並非真實存在,只不過順應世俗,假稱為莊嚴而已③。」
佛陀說:「須菩提,正因為這樣,凡修大乘般若行的大菩薩,都應當這樣做才能生起清淨心,那就是不要貪戀美好的色相來生清淨心,不要貪戀悅耳的聲音、芬芳的香氣、鮮美的滋味、適意的觸覺、任意的想象來生清淨心;應當忘記六塵境界相,虛妄執著之心沒有了,才能生起本性具有的清淨之心④,[只有這樣才能造集清淨的因緣,出現清淨莊嚴的國土]。」
佛陀又問:「須菩提,譬如說有這樣一個人,他的身體像須彌山王⑤那般地高大,你的認為怎麼樣,此人的身體算不算高大呢?」
須菩提回答說:「那實在是高大極了!世尊啊![但也不是常人能理解的,]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此身雖然無比的高大,[畢竟是四大五蘊假合的,有生滅變化,終受輪迴之苦],所以佛陀說非身——不是究竟常住的清淨法身,[真法身包括太虛,周藏法界,無相無住,豈是須彌山所能比量的嗎?]這只不過假藉一個名,稱之為大身而已。⑥
【注釋】①燃燈佛是釋迦牟尼因地中的授記之師。據《本行集經》與《瑞應經》記述,釋尊因地修菩薩行時,名善慧仙人,在第二阿僧祗劫將滿之際,在雪山南麓,從珍寶梵志(古印度出家修行的一種外道)修學,為五百大弟子中的上首。一天,善慧仙法學滿,辭師返家,在歸途中適逢「無遮大會」,得結緣金五百,欲送往師處,以報答師恩。路上經過蓮華園,見城中市容整潔,陳滿香花燈果,氣氛莊嚴肅穆,心中詫異問道路人,方知是為了迎接燃燈佛。他想:佛是大覺聖者,具一切智,萬劫難逢,不能錯過這個千年難得的機會。因此將五百金買了五朵金色蓮花,懷著極其虔敬的心情,預備奉獻給燃燈佛。不多時,燃燈佛進入城來。善慧見佛,相好莊嚴,舉止安祥,由衷生起無限的恭敬,將花散向佛頂佛身。因為願力緣故,所散之花結成傘蓋,隨佛行往。在燃燈佛前行的路上有一低窪處,積有污泥,善慧恐佛走過,污了佛足,就將身上的衣服脫下,蓋在污泥上還是不夠,又將身體匐匍地上,散開頭髮蓋滿污窪處,讓佛從他身上走過,並作這樣的思念:「願佛授我成佛記別。」燃燈佛知善慧仙人已證七地聖人果位,所以從容地從他身上走過去,為他授記說:「此後九十一劫,名為賢劫,你當作佛,名號「釋迦如來!」善慧聞法當下即證無生法忍,登入八地聖位,修行進入第三阿僧祗劫。
②于法實無所得。法無固定形體,由心顯現。綜觀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皆從自性而生,不從外入,但能悟自性本來清淨,寂然常照,即自可成佛。《華嚴經》云「一切唯心造」,就是這個道理。假若心外有所得,便有取著,就是住相,一有所住,心有所取,便是我、人、眾生、壽者四相,就不是菩薩,就不能授記,也不能成佛。所以,假如以為釋迦當時在燃燈佛所得了什麼大法,這就根本誤解了般若畢竟空的真諦,落于魔道,而不是證于聖境了。
③莊嚴佛土。菩薩的事業有兩種:一是莊嚴佛土。二是成就眾生。莊嚴佛土就是將這五濁穢惡的世界,淨化為清淨莊嚴的佛土,轉痛苦的人生為究竟常樂,這是菩薩以自己的願力,集合同行同願的道伴——發大乘心的菩薩,以四攝六度的善行來進行莊嚴,所謂「願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這是莊嚴佛土的真義。其實佛土與佛土莊嚴,如幻如化,勝義諦中是非莊嚴的,不過隨順世俗,稱之為莊嚴而已。《維摩經》云:「若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又云:「若人心淨便見此土功德莊嚴。」可見心淨則國土自淨。世界是無定的,穢惡與清淨,全由眾生的心念與行為而定。惡濁世界的淨化,就是莊嚴佛土,必須善悟國土的莊嚴非莊嚴,是隨行願而集成,不能著相莊重嚴飾,如以形相莊嚴,住著色聲等境,就不清淨,就不是真正的莊嚴了!
④「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這是本經的名句,也是全經的精要。據《六祖壇經》記述,禪宗六祖慧能大師就是聞此經句當下大悟的。《金剛經》本以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關鍵處皆突出「無住」之句,如空生尊者最初問佛「應云何住」?佛陀回答:「應如是住」。以後又不斷教導說:「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菩薩無住相布施……菩薩但應如所教住」,乃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在在處處顯示出無住而住的道理。此地的「住」是執著的意思,無所住就是對于六塵境界相,不生執著之心,因為色、聲、香、味、觸是世間一切可見、可聞、可感覺的現實境界,法是世間一切不可見,不可聞,不可感覺而為心念所思及的精神境界,這些境界都是隨緣而現,如幻如化,生滅無常,沒有實在的自性可得。如其心有所住,執取色等有相可得,心必隨境而轉,為其所動,生起貪、嗔、癡三毒,造成種種苦惱與罪業,清淨本心就不能生起。清是不濁,淨是不染,不生不滅,不動不搖,假如六塵但著其一,便動搖為染心,則不清淨,所以發大乘心修般若行的菩薩,一定要心無所住——不著一切法,然後方能現其清淨本心,這說明清淨心必須由無住而生。因為,單是無住而不生心,猶如死水一潭,為大乘佛法所不許。所謂無住,是說心中不為其所住,不是否定色、聲、香、味、觸、法的存在。如何才能不住六塵境相,應在心上時時覺照,廣修六度,在起心動念時,微微用功,水到渠成,日久當能無所住而生其心。
⑤須彌山王。須彌是梵語,漢意為「妙高」因為它是金、銀、琉璃、水晶四寶所構成,所以稱為妙;因為它獨立群峰,在眾山之上,所以稱為高;因此山高、廣,皆三百三十六萬里,四周為須彌海,日月繞山腰而行,以分晝夜,眾山無與倫比,所以稱為山王。原是古印度傳說的山名,佛教的宇宙觀常引用它,籍作比喻,說它是聳立于一小世界中央的最高山。
⑥佛說非身,是名大身。身的梵語叫伽耶,在印度有和合積聚的意思。凡是和合積聚的,必是依緣而起的,無有自性,所以佛說為非身,因為非身,故假名為大身。真正的大身是如來的性德法身——清淨法身,無形無相,無大無小,充滿于法界,說為大身,也是假名而已。古德云:「夫法身之身者,其大無外,其小無內,非形相可取,非色身可見,非心智之可測,非數量之可知,此正法非身,無漏無為,是名清淨法身。」可知所謂大者,是約無漏無為說的,如果屬有漏有為,就不得稱之為大了。
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經文】「須菩提,如恆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恆河,于意云何?是諸恆河沙,寧為多不(fǒu)?」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恆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
「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fǒu)?」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譯語】第十一章 修無為福 植菩提因
佛陀為顯示持說此經的功德殊勝,又說道:「須菩提,如果用恆河中所有沙粒的數量來作比喻①,以一粒沙為一條恆河,那麼所有恆河內的所有沙粒,你認為這數不盡的恆河,其中的沙粒算不算多呢?②須菩提回答說:「那是多極了,世尊啊!因為,單是恆河已經多得無法計算其數了,何況其中的沙呢?那就更加難以計算它的數目了!」
佛陀又對須菩提說:「須菩提,[這有何稀奇?]今天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假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種珍寶,充滿恆河沙數那麼多的三千大千世界,用來布施于人,你說此人得到的福德多不多呢?」須菩提說:「那是多極了,世尊!」
佛陀又告訴須菩提:「若是有善男子、善女人,對于這部《般若經》甚至只是經中的四句偈等,受持不斷;或者向他人宣說此經,那麼此人所獲得的福德,將遠遠超過前面布施的福德 [何止幾千萬倍]③。」
【注釋】①恆河。梵語「繞伽河」,漢意為福河,是印度的三大河流之一,發源于尼泊爾的西部——西藏剛底斯山脈,從喜馬拉雅山頂4200米高處,奔流入印度洋,東南進入孟加拉灣,全長約1680海里,是印度最大的河流。兩岸有1500公里的地方,作為朝聖地區,印度各宗教在此建立很多寺廟,供給各教教徒朝拜。印度各宗教徒歷來皆視恆河為聖河,恆河的水為聖水,認為入恆河沐身,可洗盡罪垢,得到幸福,故稱:「福河」。佛陀住世期間,同他的大弟子們,常在恆河流域,平原地帶說法度眾生,所以佛經中不時提到恆河的名字。
②恆河沙。河沙本是河床沉下的微小石粒,但恆河的沙,沙粒至細且淨,數量極多,隨著水流,以手掬水,沙滿手中;若欲取沙,沙隨水去,無法取出沙粒,更難計其數目。故佛經中每逢難以計數的事,常以恆河沙來形容,比喻其數量之多無法計算。例如:《大品般若經》卷一序品中「遍照東方如恒河沙諸佛國土」。《佛說阿彌陀經》中「如是等恆河沙數之佛。」《無量壽經》卷上「無量聖眾,數如恒沙。」
③而此福德,勝前福德。布施的功德,財施不及法施,充滿恆河沙數的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用來布施于人,獲福雖多,但這是有為功德,屬人天福報,終究有盡。受持本經而為他人宣說,可以益人慧命,成賢成聖,超脫輪迴,不受後有,這是無漏善因,所得福德,不可思量,故日「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參閱第八章注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