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宗七經詞句注解索引 二劃之一
二十五有
于禪宗七經出處:圓覺經答普眼如何是正方便
東南西北四部洲,地獄、畜生、餓鬼、阿修羅四趣,四禪天,四空天,無想天、淨居天,梵王天,六欲天,稱為二十五有。
梵王在初禪天。無想、淨居在第四禪天。為什麼四禪位中另列此三天?因為梵王有見,外道無想,淨居只有聖者。與其諸余天有異。
二十八菩提達摩尊者
于禪宗七經出處:壇經付囑品第十之六
從摩訶迦葉到菩提達摩二十八位在印度的傳人,禪宗稱為西天二十八祖。前二十四位傳人中,除第七婆須密多外,都同《付法因緣傳》及《阿育王傳》所記。天台宗《摩訶止觀》所述法藏二十四祖無婆須密多,而在第三商那和修下加末田底。菩提達摩尊者,略稱達摩,西天竺人,或說是至香王第三子,或說出身婆羅門,南朝宋末期間,公元520年到廣州。梁武帝虔誠相信佛教和道教,他問達摩:「朕一生積了幾多功德?」達摩尊者答他:「實在沒有功德。」梁武帝很不高興。達摩不敢在梁待下去,偷偷渡江到了北魏,在嵩山少林寺面壁趺坐九年,後來發現可堪付衣法的慧可大師,傳法眼藏,並付衣作信物。
二者任病
于禪宗七經出處:圓覺經答普覺如何尋師擇法
任意浮沉,名為任病。有此病者,作如是言:生死是空,更何所斷?涅槃本寂,何假修求?不厭不欣,無起滅念。任彼一切隨諸法性,妄從他妄,真任他真。各稱其心,何必改作?作亦任作,好閒任閒,逢饑即餐,遇衣即著。好事惡事,一切不知,任運而行,信緣而活。睡來即臥,興來即行。東西南北,何定去住?何以有此病?前云圓覺清淨,本無修習,依于未覺幻力修習。此等患者,未得真意,自謂已覺,何必作幻?故成此任病。
二空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嚴經卷第七第十七章釋疑一
指人空、法空。人空即人無我觀,法空即法無我觀。佛經中的「我」,意為恆不變的自性自相。人,包括肉體的色身和自己認識領域的識身。排除自我主觀意識的執著,便能逐漸樹立人無我的觀點。聲聞最高果位阿羅漢只得人無我,未立法無我。一切法相都是相對的,用相對的觀點審視一切法,便是法無我的觀點。佛說的法,相當于給修行人過河的筏,過了河背著筏走路的人會令人家笑掉牙。對一切法,包括佛說的法,都不能過于執著。但是追求一個目標,沒有執著心也是要落空的,所以又不能立一個人無我、法無我的相。
二障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嚴經卷第二第四章之三
煩惱障和所知障,稱為二障。煩惱障指根、塵、識生起的煩惱,所知障指無明習氣生起的微細煩惱。
二障淨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伽經卷第二第七章
二障指煩惱障和智障,智障又稱已知障。淨除煩惱障和所知障,即是淨。
十二部經
于禪宗七經出處:
壇經般若品第二之二般若三昧(二)
楞嚴經卷第八第二十章
意為全部大小乘經典。佛教經典分十二類,或叫十二部,分別是契經、應頌、授記、諷頌、自說、因緣、譬喻、如是語、本生、方廣、未曾有、論議。早期小乘九分教無授記、自說、方廣三類。大乘九分教不包括因緣、譬喻、論議三類。契經是散文體的經典;應頌,把契經用偈頌的形式再次表述出來;授記,記述佛對弟子的評述,說出某弟子可得的果位;諷頌,全為偈頌體;自說,記載不經請問,而由佛主動宣說的法要;因緣,記述佛說法的因緣;譬喻,以寓言形式宣傳教義的篇章;如是語,又譯本事,講述佛說弟子們過去世的因緣和故事;本生,講述佛在過去世的因緣和故事;方廣,指後期說的大乘經;未曾有,說不可思議事;論議,是闡釋發揮經義的論文。
十二處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嚴經卷第四第十二章之一
六根、六塵合稱十二處。別經稱為十二入。
十二緣起
于禪宗七經出處:維摩詰經文殊師利問疾品第五第二十四章
又稱十二因緣: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有這十二因緣,才有妄識的生滅。
無明,是興造一切生滅的根本;行,是人們的心理活動和思維活動;識,包括六識和藏識,還有一種對意識進行深加工的末那識,共稱八識;名色,指五蘊;六處,即六塵;觸,指六根與六塵相接觸;受,即領受,把根塵和合的感覺領受下來;愛,對領受的感覺作分別,對順心的生起貪愛的心;取,有了貪愛,便想取為己有;有,想取為己有,在自己心中就有了烙印;生,前邊十種因緣和合,生起了一個妄識,生起了一個苦惱;老死,生起的妄識變異、壞滅、消亡,就說是老死。前一個妄識壞滅之時,後一個妄識已生出來了。前滅後生,生了又滅,不斷循環,便說是生死輪常轉。
無明也是因緣和合的產物,是依無始妄想薰習的藏識所生。當一個人處在很安靜的狀態中時,無思無慮,卻會無緣無故地突然感到煩惱不安,腦子里會突然冒出某種古怪念頭,就說這是無明煩惱。在禪定中出現的幻相也是這個道理。
十無盡句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伽經卷第二第八章之一
《華嚴經》十地品說:「初地菩薩發大願:一、眾生界無盡,二、世間無盡,三、虛空界無盡,四、法界無盡,五、涅槃界無盡,六、佛出現界無盡,七、如來智界無盡,八、心所緣無盡,九、佛智所入境界無盡。十、世間轉、法轉、智轉無盡。此十句無盡,我願亦無盡。」
十惡
于禪宗七經出處:壇經決疑品第三之二
殺,盜,淫,妄語(欺誑),兩舌(搬弄是非),惡口(惡語傷人)綺語(無意義的語言),貪,嗔(怨怒),癡(邪見)。這十種惡劣的行為、語言、心念,稱為十惡業。
十四施無畏力福備眾生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嚴經卷第十一第三十三章
真圓通是前提,無妄則無畏。火是妄心,水是妄識,兵刀是妄情,塵勞即枷鎖,煩惱是心賊。心地光明,水火兵賊都無從生,魑魅鬼神,退避三舍。眾生念觀世音名號,有求必應。但是,如果口念心不念,自心無菩薩,則不能應。怎樣是心念?想觀世音所想,行觀世音所行,何事不得成就?
十種譬喻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嚴經卷第十五第四十三章
對那些幻相,如來用幻人、陽焰、水中月、空中花、空谷回響、乾闥婆城、夢境、泡影、畫像、如幻如化等十種現象來作比喻。
十身靈相
于禪宗七經出處:楞嚴經卷第十五第四十二章
《華嚴經》說十身靈相的十身是:菩提身,願身,化身,住持身,相好莊嚴身,勢力身,如意身,福德身,智身,法身。
十八不共
于禪宗七經出處:維摩詰經佛國品第一第一章
十八不共佛法是:一、身無失;二、口無失;三、意無失;四、無異想;五、無不定心;六、無不知已舍;七、欲無減;八、精進無減;九念無減;十、慧無減;十一,解脫無減;十二、解脫知見無減;(佛于解脫中知見明了,分別無礙。)十三、一切身業隨智慧行;十四、一切語業隨智慧行;十五、一切意業隨智慧行;十六、智慧知過去世無礙;十七、智慧知現在世無礙;十八、智慧知未來世無礙。此十八種功德,唯佛具有,不共于聲聞、獨覺、菩薩,故名「十八不共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