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寶藏經白話 婢共羊斗緣第百二十一
雜寶藏經白話:婢共羊斗緣第百二十一
【白話】
以前有一個女僕,性情廉潔謹慎,常負責替主人炒小麥和豆子。當時主人家里有一頭公羊,瞅空(就來偷)吃小麥和豆子。經斗量(發現)有(較大)損耗,,主人很生氣。(女僕)相信自己(既然)沒拿,(那一定)都是被羊吃掉了。因為這個原因,女僕常常(很)討厭(公羊)。經常用棍棒來打公羊。羊也十分生氣,(就用角)來頂女僕。這樣相互攻擊,前後不止一次。有一天女僕因為空手取火,羊看見她沒有拿棍子,就直接來頂女僕。女僕因為急了,就把取來的火放到羊背上,羊被火燙,到處亂沖亂撞,點著了村子燒了村里人,(火)蔓延到山野里,當時山中有五百只獼猴,火勢來的凶猛,沒有來得及逃走,于是都被火燒死了。眾天人看到後,說偈語道:
瞋恨惱怒的爭斗,不應在其中停留,
公羊與女僕相斗,(造成)村人和獼猴死亡。
附原經文:
婢共羊斗緣第百二十一
【經文】
昔有一婢。稟性廉謹。常為主人。典麨麥豆。時主人家有一羝羊。伺空遂便啖食麥豆。斗量折損。為主所瞋。信己不取。皆由羊啖。緣是之故。婢常因嫌。每自杖捶。用打羝羊。羊亦含怒。來抵觸婢。如此相犯。前後非一。婢因一日空手取火。羊見無杖。直來抵婢。婢緣急故。用所取火。著羊脊上。羊得火熱。所在觸突。焚燒村人。延及山野。于時山中五百獼猴。火來熾盛。不及避走。即皆一時被火燒死。諸天見已。而說偈言。
瞋恚斗諍間 不應于中止
羝羊共婢斗 村人獼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