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尼傳 2 晉 延興寺僧基尼
延興寺僧基尼
譯文 僧基,俗姓明,濟南人。成年時立志於道,並立下誓願,要出家以解脫凡俗的牽累。她母親不允許,就暗中把她許配給人,又將聘禮藏了起來。迎親的日子一天天臨近,僧基這才有所察覺,她當即絕食,滴水不沾。親屬紛紛勸阻她,但僧基意志堅定,不可移易。絕食、絕水到了第七天,母親想喊女婿來勸勸她。但此人乃恭敬信義之人,見僧基差不多快要死了,便向她母親說道:「人各有志向,難以強奪移易。」她的母親不得已,就只好順從女兒的意願。僧基這才得以出家,當時二十一歲。 她出家消息傳出後,家中內親外戚都來祝賀,爭著為她鋪美席、設佳供。州郡長官有的送來歌舞伎樂,為其慶祝;有的親自前來,為她送行。而佛門內外的人都為這送行的場面讚歎不已,認為這是從未有過的盛事。 僧基操行潔淨,嚴守戒律,精研佛典經籍,與曇備尼名望輩份大致相等。她運思細密,毫髮不爽,又長於謀略策劃,因此,晉康帝很尊敬她,對她優禮有加。 康帝建元年間,褚皇后為她在都亭旦運巷內建了一座寺院,取名為延興寺。僧基住在寺內,領徒眾一百多人。她斷事清明,深受道俗的敬重。僧基於晉安帝隆安元年(公元三九七年)圓寂,享年六十八歲。
原典 僧基,本姓明,濟南人也。綰髮①志道,秉願②出家。母氏不聽,密以許娉,秘其聘禮。迎接日近,女乃覺知。即便絕糧,水漿不下。親屬禁請,意不可移。至於七日,母呼女婿。婿敬信。見婦殆盡,謂婦母曰:「人各有志,不可奪也。」母即從之,因遂出家,時年二十一。 內外親戚。皆來慶慰,競施珍席,爭設名供。州牧給伎③,郡守親臨,道俗諮嗟④。嘆未曾有。 基淨持戒範,精習經數⑤,與曇備尼名輩⑥略齊。機樞⑦最密,善事議秉,皇帝⑧雅相崇禮。 建元二年⑨,皇后褚氏⑩為立寺于都亭旦運巷內,名曰延興⑾。基尼寺住,徒眾百餘人。當事清明,道俗加敬。年六十八,隆安元年卒。
註釋 ①綰髮:綰(ㄨㄢ,音捥),盤發,結髮。即束髮也。喻少年。古代女子成年時有結髮的習俗。 ②秉願:立下誓願。 ③伎:通「妓」,即歌舞妓樂。 ④諮嗟:讚歎,歎賞。《世說新語.又學》:「郭陳張甚盛,裴徐理前語,理致甚微,四座諮嗟稱快。」 ⑤經數:此指佛教經典。 ⑥名輩:名望、輩分。 ⑦機樞:即機杼,即內心用意運思。《魏書.祖瑩傳》:「文章須自出機杼成一家風骨。」 ⑧皇帝:此指東晉康帝。康帝,名司馬嶽,字世同。成帝母弟。咸和元年封吳王,二年又封琅邪王。鹹康八年即位,次年改元建元,在位二年。 ⑨建元三年:東晉康帝建元年號僅二年,他本作「建元二年」。 ⑩皇后褚氏:徵北將軍褚裒女,康帝為琅邪王時,納為妃,及康帝即位後,立為皇后。穆帝即位,尊為皇太后。及簡文帝即位,仍臨朝干政。好佛,東晉時著名尼僧多和她有交往。 ⑾延興:寺名。晉康帝之褚皇后於建元二年建,在建康城內,當時景況頗隆盛,寺中尼眾數百人。《建康實錄》卷八謂此寺為康帝時的主要尼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