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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遠的《神不滅論》

慧遠的《神不滅論》

慧遠本姓賈,雁門樓煩人。早年跟著當時的佛教和佛學的一個大人物道安,在北方學習佛學。後來到南方廬山組織了一些信仰佛教的人成為一個佛教佛學的團體,在當時政治上和社會上很有影響。他對於佛學的主題的闡述,寫有許多文章,其中有《沙門不敬王者論》(《弘明集》卷五)。此《論》的第五段講“形盡神不滅”。這段的一開始先設疑難。這個疑難,其實就是玄學對於生死問題的看法。玄學和佛學都是唯心主義,但是,專就生死這個問題說,玄學和佛學的看法又有不同。玄學認為,人的生死就是氣的聚散,氣聚則為生,氣散則為死。精神和形體精粗不同,但都是一氣。氣散形神都滅,都不存在。即使形和神本來是不同的東西,但是形和神的關係也如同火和燃料的關係。神託於形,也就如火託於燃料。燃料燒完了,火也就滅了,形壞了,神也就滅了。如果形神究竟是一是異這個問題一時還不能解決,也總可以說它們的存在和不存在,就是氣的聚散。所謂萬物的生滅也就是氣的聚散。總之所謂生死,只是就一生而論,這一生完了,一切都沒有了。

慧遠回答說:“神也者,圓應無生,妙盡無名,感物而動,假數而行。感物而非物,故物化而不滅;假數而非數,故數盡而不窮。”意思就是說,神是無名無相的,所謂“感”即指感召和感受的意思,神的活動感召物(一切都是心造),而且又同時受外物的感動。所謂“數”有規律的意思,神的活動也藉助於某種規律。神雖然感召物,也受物的感動,但它本身並不是物,所以物雖然不存在了,它仍然存在。他假借某種規律,但它本身不是規律,所以規律雖然完了,他還是沒有完。

慧遠接著說:“火之傳於薪,猶神之傳於形;火之傳異薪,猶神之傳異形。前薪非後薪,則知指窮之術妙。前形非後形,則悟情數之感深。惑者見形朽於一生,便以謂神情俱喪,猶睹火窮於一木,謂終期都盡耳。此由從養生之談,非遠尋其類者也。”意思就是說,薪火這個比喻,不但不能證明形死神滅,而且正可以證明形死神不滅。薪傳火就如同形傳神。不同的燃料傳同一的火,就如同不同的形體傳同一的神。就是那一個火,不同的燃料把它傳下去,如同就是那一個神,不同的形把它傳下去。前邊的燃料不是後邊的燃料,由燒火的人把後邊的燃料繼續湊上去。前邊的形不是後邊的形,由精神的感召把後形繼續下來。不瞭解的人,看見人的形在一生之中就壞了,因此就認為神也就跟著滅了,這就如同看見一塊木頭燒完了,便認為火也必定滅了。這顯然是錯誤的,這是講養生的人的說法。這些人所要的就是這一生的形,不知道這一類事情的根本道理。

慧遠的最末一句話,是指道教的道士們說的。道教講究修煉吃藥,企圖保養這個身體,使之長生。佛教不講究長生,而講究無生。無生就是超脫生死的永生。這種永生的前提是靈魂不死、神不滅。這是道教和佛教的根本不同。這兩種說法,無論長生和無生,都是唯心主義的臆造,都是虛構。人的精神是人的身體所發生的作用。無論什麼東西,有成就有壞,人的身體也是如此。身體壞了就是死,沒有不壞的身體,所以長生是虛妄的,是不可能的。身體死了,不能發生作用了,精神也就沒有了。所謂永生也是不可能的。

慧遠又說:“火木之喻,原自聖典。”這個“聖典”指鳩摩羅什所譯,龍樹所作的《中論》。在這個著作中,有《燃可燃品》。“燃是火,可燃是薪。”《中論》用詭辯證明燃和可燃是“非一非異”,既不是一,也不是不一,意思是說它還是一。慧遠認為,這就是說,薪盡火不滅。本來薪火之喻,是桓譚用以說明形盡神滅的(參看本書第三十二章第九節)。比喻有一定的限制,是可以兩面說的。後來的佛學家反過來用以說明形盡神不滅。僧佑所編的《弘明集》把桓譚的薪火之喻也收了進去,並且注說:“君山未聞釋氏之教,至薪火之譬,乃暗與之會。”(《弘明集》卷五,僧佑誤署為“晉桓譚。”應作“漢桓譚”)這個混亂,一直到範縝才講清楚。

神不滅論,是佛教和佛學的理論前提,從這個前提出發,又講了因果報應的理論。慧遠作《明報應論》宣揚這個理論,說:“夫因緣之所感,變化之所生,豈不由其道哉?無明為惑網之淵,貪愛為眾累之府。二理俱遊,冥為神用,吉凶悔吝,唯此之動。無明掩其照,故情想凝滯於外物;貪愛流其性,故四大結而成形。形結則彼我有封,情滯則善惡有主。有封於彼我,則私其身而身不忘。有主於善惡,則戀其生而生不絕。於是甘寢大夢,昏於同迷。抱疑長夜,所存唯著。是故失得相推,禍福相襲。惡積而天殃自至,罪成則地獄斯罰。此乃必然之數,無所容疑矣。何者?會之有本,則理自冥對。兆之雖微,勢極則發。是故心以善惡為形聲,報以罪福為影響,本以情感而應自來,豈有幽司由御失(三字有誤)其道也?然則罪福之應,唯其所感。感之而然,故謂之自然。自然者,即我之影響耳。於夫主宰,復何功哉?”(《弘明集》卷五)

意思就是說,因緣變化有個道理。“無明”是一切迷惑的根本,貪愛是一切痛苦的來源。所謂“無明”就是沒有明,就是不覺。“無明”就是“神”的不覺狀態。因為不覺,所以誤認為外界的事物都是實有,不是虛幻。貪愛迷了本性,於是四大(地、水、火、風)就結合起來,成為一個形。就以形為我,以形以外的東西為彼,彼我就劃分了。所作的事情也就有善有惡。以形為自己所有,總是不忘這個形,留戀這個生,所以這個形壞了以後,就要再有一個形;這一生完了以後,還要再有一個生。這就是“生死輪迴”。好像在大夢之中,永遠不能醒過來。在這個夢中,作惡就要受殃,有罪就要受罰,這是必然的規律,沒有什麼可以懷疑的,歸根結底都是心所造成的,心的善惡譬如形和聲。罪福的報應,在道理上講,業和報是一對。哪怕是很細微的業,如果條件具備,報就要來,譬如影和響,有什麼樣的形,就有個什麼影子,有個什麼聲,就有什麼迴響,心有什麼樣的感情,就有什麼樣的報應。這是自然的道理,並不真是有什麼陰間法庭在那裡審判決定。報應就是我的影響,並不是什麼主宰在那裡發生作用。

佛教作為一種宗教,宣揚天堂、地獄、閻羅王、陰間法庭等迷信。佛學作為一種哲學,宣揚唯心主義的因果報應論,以替代陰曹地府等迷信。其實也還是一種迷信,不過是用一種精緻的說法說出來的。照它說,人的活動大概有三種,一種是人的所作所為,這叫身業。第二種是人口裡所說的以及筆下所寫的,這叫口業。第三種是心裡所想的,這叫意業。總而言之,人的每一個動作、每一句話、每動一個念頭,便都成為業。業是因,有了一種因,就要引起一種果。這個果就是報應。

也還有些人說,佛教認為沒有一個主宰主持報應,像慧遠所說的“於夫主宰何功哉”?這就是否認上帝的存在,否認陰曹地府的存在,這是無神論。這也是胡說。照佛學所講的,每一個佛就是一個神。也可以說,每一個人就是一個神,因為每一個人都創造他自己的世界。我們在上邊說過,作為一個哲學說,佛學是主觀唯心主義,作為一種宗教說,佛教是多神論。

慧遠又作《三報論》,以為補充。慧遠說:“經說:業有三報,一曰現報,二曰生報,三曰後報。現報者,善惡始於此身,即此身受。生報者,來生便受。後報者,或經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後乃受。受之無主,必由於心。心無定司,感事而應。應有遲速,故報有先後。先後雖異,鹹隨所遇而為對。對有強弱,故輕重不同。斯乃自然之賞罰,三報之大略也。……又三業殊體,自同有定報。定則時來必受,非祈禱之所移、智力之所免也。……世或有積善而殃集,或有兇邪而致慶。此皆現業未就而前行始應。故曰禎祥遇禍,妖孽見福,疑似之嫌,於是乎在。”(《弘明集》卷五)

意思就是說,凡是一種業,都要引起報應。報應有三種,第一種是在這個做業的人的這一生就受報,這叫現報。第二種是在這個做業的人將來的一生受報,這叫生報。第三種是在這個做業的人的將來的第二生、第三生、以至第百生、第千生受報,這叫後報。受報的主體,不是別的,就是心。心的活動沒有一定,是隨著它的感動而引起反應,反應有遲速的差別,所以報也有先後的不同。雖有先後的不同,但都是隨著心的感動而有跟它相對的東西。這個相對的東西有強有弱,所以受的報有重有輕,這就是自然的賞罰。業有身、口、意三種,稱為“三業”。“三業”有不同之處,但都要受一定的報。報既然定了,時候到了,必定要受。這不是祈求禱告所能轉移的,也不是聰明才力所能避免的。在世上,有的人行了許多善事,可是也受了禍。還有些人做了許多惡,可還是得福。照這種情況看起來,似乎報應之說是可以懷疑的。其實照慧遠說,這種情況是由於有些行善的人的善業,在這一生中還沒有引起得福的後果,而他的前生所作的惡業卻在此生中引起了後果。懂得了這個道理,就沒有什麼可懷疑的了。

對於這一類的問題,慧遠在《三報論》中解釋說:“由世典以一生為限,不明其外。其外未明,故尋理者自畢於視聽之內。……如今合內外之道以求弘教之情,則知理會之必同,不惑眾塗而駭其異。”“世典”指中國原有的書。

意思就是說:中國人原來認為一個人的生命限於現在的這一生,不承認於今生之外,還有所謂前生和來生,即“三生”,把因果報應限制在人所能見到或聽到的範圍之內,此道理就講不通了。如果照佛教所講的那樣,知道一個人的行為所應得到的報應,不限於在一生中實現,遇有惡人享福,善人受禍,也就沒有什麼可以覺得奇怪的了。

中國原有的宗教迷信,也不是不說有後報。但是它所說的後報是說,一個人的善惡報應,如果本身受不到,他的子孫一定受到。這就是《太平經》所說的:“或身即坐,或流後生。”一個人的祖先或子孫的情況,也還是可考的。因此這種說法,也還不能自圓其說。佛教講到一個人的前生和來生,這就毫無可考,任憑瞎說。

佛教和佛學所宣揚的這些迷信,顯然是對剝削的統治階級有利的,他們總是既富且貴,被剝削被統治的人民總是既貧且賤。按照這種迷信的邏輯推下去,剝削的統治階級中的人,總是善人;被剝削被統治的人民總是惡人。

剝削的統治階級現在所享受的“福”是他們前生的“善”所得的“報”,享受是應該的,至於來生的“福”可以拿錢買。佛教要求人“佈施”,只要“佈施”,就有“功德”,他們的來生的“福”也就可以保證。對於又富又貴的人,這是多麼便宜的事情!

所謂善惡也是有階級性的。佛教所講的善惡,當然就是地主階級的善惡。所謂行善的人就要得福,行惡的人就要得禍,就是說地主階級認為是行善的人歸根到底就要得福,地主階級認為是行惡的人歸根到底總要受禍,這就是用因果報應虛構的維護封建主義的道德標準,維護封建主義的社會秩序。

玄學的影響主要是在知識分子中間,佛教的影響則深入人民群眾。佛教的因果報應是用各種各樣的形式進行宣傳的。它可以用宗教迷信的比較粗淺的形式迷惑人民群眾,例如天堂、地獄、閻羅王等,也可以用唯心主義哲學的比較精緻的形式麻醉知識分子。這樣的影響可以貫穿到各個社會階級和階層。因此,它是統治階級可以利用的一個麻醉人民和自我麻醉的有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