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芻議儒釋道之“和”(葉小文)

芻議儒釋道之“和”

現在是我國的“發展黃金期”,也是“矛盾突顯期”。要持續穩定發展,就必須善於化解矛盾,構建和諧。“發展是硬道理”,“和諧”則是“硬道理”後面的道理。構建和諧社會作為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需要最廣泛的社會動員,需要人心向善,人心思和,廣納群言,廣謀良策,多方發動,多種努力。其中值得去做的一件大事,是從我國豐富的傳統文化資源中,發掘“和”的文化內涵,去粗取精,古為今用。和諧之道,生生不息。我們不僅要有站在時代前沿、引導時代前進的、科學的先進文化,還要有以先進文化為導向、以積澱深厚的民族傳統為基礎和支撐的大眾文化。要善於發揮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文化的基礎作用,包括髮掘宗教文化中的積極因素。儒、釋、道中,就有豐富的“和”的內涵、和諧之道,值得我們去推敲、發掘和揚棄,使其與時俱進,與時俱豐,與時俱鮮活、亮麗。

“和”是中國歷史文化的特徵向量,古代先哲的生命信仰和思維基礎。儒釋道中之“和”,可謂“家家持荊山之玉,人人握靈蛇之珠”。偶然涉足、海邊拾貝,五光十色、美不勝收。

儒學之“和”

儒學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主幹和基礎,“和而不同”則是儒學所肯定、倡導和追求的一種理想境界。“和同之辨”古已有之,孔子加以總結,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對“和”與“同”的不同態度,竟是君子和小人的分野。

以“和而不同”為主線,儒學追求的“和”似可概括為三個層面:

第一層面:以“和”對“多”,集散成大。和,以多為基礎;多,以和為歸屬;在靜止無涉的狀態下,多而不和,其多不多(寡也);並且,多而不和,必分必離;唯有以和對多,方能多其多也,變多為利,多多益善。在這一點上可以說,任何形式的“孤立主義”或“分裂主張”都與儒學思想中的“和論”相悖。

第二層面:以“和”制“合”,平衡互補。在眾“多”之“合”不可迴避的境況下,合而無序,會造成失衡、混亂,產生碰撞與衝突,乃至引起傷害和戰爭。對此,儒學的基本態度是“和合”,即以“和”制“合”。也就是說,和,並非簡單的相加,亦不是硬性的拼湊,更不是強行的併吞;而是和諧相濟,合而不亂,協調平衡。《國語·鄭語》說:“夫和實生物……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對此,今日的學者解釋說,“和”是和合,“平”是調諧;這一思想不僅述說了事物的多樣性,而且提示著事物的構成具有規律性。“以他平他謂之和”,意謂聚集不同的事物而得其平衡,叫作“和”。這樣就能產生新事物——“和實生物”。可見,儒學倡導的是“和”與“平”,由此亦可見出“和平”二字在古代文獻中的原意,即和合,調諧。《禮記·樂記》又說:“樂者,天地之和也。”“和,故百物不失;和,故百物皆化。”按照此說,“和”不僅是人類社會的主觀需要,而且是宇宙自然的客觀規律。

第三層面:“和而不同”,美美與共。要“非寡”(和眾)、“非亂”(和諧),就要“非同”。在多種多樣的文明形態與多極多元的民族國家面前,相互交往及彼此關聯已越來越成為無法迴避的現實主流。這種交往與關聯的有序和諧進行,無疑需以尊重各方文化的特性為前提,如果一廂情願地“求同”,不但是在理性上對事物之“多”這一特徵的根本否定,並且每每在實踐中導致衝突紛爭或專制霸權,產生自我中心、相互詆譭、以己化他、無所兼容,直至引起武裝征服、暴力同化。《禮記·樂記》曰:“地氣上齊,天氣下降,陰陽相摩,天地相蕩,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焉。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基於這樣的認識,儒學“和論”才得出“和實生物,同則不繼”這樣的深刻結論。故《論語·子路》言“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而其開宗第一篇(《學而》)就強調“禮之用,和為貴”。《禮記·中庸·第二十》:“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這就是說,陰陽和合,剛柔相濟,一切相輔相成,萬物方得以生生不息;而唯有依照世界的本來面貌,以多為美,以和為用,人類社會才可能在相互依存中發展,否則的話,“同則不繼”,一切就會湮滅於沒有生機與活力的“專一”之中。“同而不和”不僅於事無補,反會抹殺世界的多樣性,使危機潛伏,導致紛爭與衝突,引發霸權和對抗;唯有“和而不同”,才是符合人類發展的現實法則與理想之路。

以倡導“非寡”、“非亂”及“非同”為前提,追求“多元和諧”為目標的儒學“和論”,無疑是適合今日人類社會的普遍需要的。著名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Max·Weber)曾對儒學的思想體系作過概括,指出其特點是入世的,“儒教的理性本質上具有和平主義的性質”。不過,這裡的“和平主義”,不僅僅是對沖突與戰爭的簡單否定,而更是為萬物與眾生和諧相處作出的積極努力。(參見徐新建《和而不同:論儒學境界與世界文明》)

“和而不同”根深蒂固,已成為中華民族的傳統乃至一種民族性格,即使是歷史上的剝削制度、專制政體也不能掩其光芒。例如中國在歷史上對內注重“為政以德”、“禮主刑輔”,對外注重“講信修睦”、“化干戈為玉帛”,表現出和平大國的泱泱氣度。漢唐開闢的陸地和海上絲綢之路,從來都是和平友誼之路、經貿文化之路,沒有發生掠奪和戰爭。明代鄭和率領當時世界一流艦隊出使南洋各國,宣揚中國文明,在各地秋毫無犯,體現出和平外交的優良傳統。以宗教傳播而言,與世界上若干國家武力輸出宗教相反,唐代玄奘不遠萬里西行印度,取回系統完整的佛教經典,具有中國文化特色的佛教宗派不斷相繼產生。鑑真不畏艱險東渡日本,帶去中國文化豐碩成果,日本人至今受益匪淺,敬拜不絕。

今天世界上總有些人要用懷疑的眼光看著中國的和平崛起,總要鼓吹“中國威脅論”,他們根本搞不懂什麼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他們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中國的發展有利於亞洲的穩定與繁榮,有利於世界的和平與發展,不會對任何國家造成威脅和影響。這既是現實的政治承諾,更是傳統使然,是一種深刻的“文化自覺”使然。

豐富內涵可為今用。如果說“和而不同”是主線,“仁愛”則是儒家貴和哲學的靈魂和源泉。發掘儒學之“和”的豐富內涵,有助於全面促進社會和諧,即:泛愛萬物,樹立天人一體的宇宙觀;協和萬邦,樹立天下一家的人類觀;政通人和,樹立以民為本的政治觀;厚德載物,樹立多元一體的民族觀和文化觀;誠信正直,樹立義利統一的道德觀;慈孝恩義,樹立家道和順的家庭觀;成己成物,樹立崇德廣業的人生觀。(參見牟鍾鑑《儒學與社會和諧》)

佛教之“和”

佛教在中國曆經兩千年的發展,具有鮮明的中國文化特色,其中氤氳著“一團和氣”,蘊涵著一股“和風”。

佛教之“和”,比較突出的有:

基於緣起論、平等觀,提出“和”與和平的思想。“諸法因緣生”,緣起論(Paticcasamupā

da)是佛教思想的基石。“緣”為結果所賴以生起的原因、條件,“起”乃生起。緣起就是指一切事物的產生、發展都是有原因和條件的,一因不能生果,世間萬物都處在多種因果相續相連的關係之中,都息息相關。也就是說,每一事物、每一個人的存在都有其不可替代的獨特的價值,萬事萬物都是一種和合共生的關係。在人與人之間關係上,佛教主張“自他不二”,就是從緣起法則觀察人與人、人與社會的關係,認為每個人的生存都有賴於他人和社會。人與人互相依存,密切關聯。“於諸眾生,視若自己”(《無量壽經》)。“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佛教視一切眾生如現世父母,因此,提出“莊嚴國土、利樂有情”的主張和“報恩盡分”的天職思想,主張營造理想和諧的社會環境。在緣起論的基礎上,還形成了佛教的平等理念,成為佛教和平思想的重要基石。和平從平等中確立,和平來自於平等,“是法平等,無有高下”(《金剛經》)。平等意味著強弱、富貧、大小、上下彼此之間的互相尊重,意味著建立互信與合作。平等致“和”,平等就能夠互相慈悲為懷,使互相之間能夠理解、諒解、寬容,而不至於兵戎相見,有助於化干戈為玉帛。

基於“依正不二”,主張人與生存環境相和諧。“依正”二字乃“依報”、“正報”的略稱。“正報”指眾生乃至諸佛,即生命主體;“依報”指生命主體所依賴的國土,即生存環境。依正不二,是佛教中諸不二法門中特別重要的一門。用現代語言表述,就是生命主體與其生存環境密切相關、同一體性。這是佛教處理主觀世界與客觀世界關係、人與自然關係的基本立場。由此出發,佛教對生存環境十分愛護,主張草木非情皆有性,應像愛護有情眾生一樣加以愛護。因此,中國佛教素有育林護山、綠化環境的優良傳統,至今尚可見寺院多是林木扶疏、景色宜人。

基於“心淨則佛土淨”,提出“心靈環保”。佛教認為只有內心平和與安定,才有外在的和諧與安寧。內有不和(不平)的心因,外有不平(不和)的事緣,彼此相互影響,推波助瀾,才會形成種種衝突、暴力和戰爭。中國化的佛教——禪宗認為,外部的“淨”來自心“淨”,外在的“和”來自心“和”。六祖慧能質疑道:東方人造了孽、作了惡,希望解脫到西方的極樂世界去。那麼西方人造了孽、作了惡怎麼辦呢?他要往哪裡去呢?故,反對向外求“淨”、求“和”,主張“心淨則佛土淨”(《維摩詰經》),只要心乾淨了,佛就在心中。正是以此為據,海峽兩岸佛教界在人們倡導自然界生態環保的基礎上,倡導人類自身的“心靈環保”,要以內心的平和與安定,來帶動外界真正的和諧與安寧。(參見聖嚴法師《禪學與心靈環保》等)

基於“教規雙運、解行並重”,強調僧團奉行“六和敬”的規則,即: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對我們的啟發是,構建和諧社會,不能空喊,而要以堅定的信念為前提,尋找一切可能之方式和手段,甚至形成規則和制度。

佛教之“和”,和風西送。今年4月在“海峽兩岸暨港澳佛教圓桌會議”上,200多位高僧一致提出,要“兩岸一家親,家和萬事興”,要“為當今這個不安寧的世界,吹來一股和風,帶來一團和氣”。5月在曼谷舉行的有41個國家和地區參加的“國際佛教大會”上,我的一篇《和氣東來、和風西送》的致辭,引起與會者關注。大會通過了宣言,一致支持在中國舉辦“世界佛教論壇”。(The Conference has agreed the followings: … support the World Forum on Buddhism to be held in China.)

今天人類精神的提升和社會進步的加速,也需要新的六“和”:人心和善,家庭和睦,人際和順,社會和諧,人間和美,世界和平。我們願意支持和促進“世界佛教論壇”進一步深入挖掘佛教“和”的內涵,宣揚“和”的主張,讓“和氣”從這裡升起,“和風”從這裡西送;希望這裡能為一批善於講歷史、講佛理,既深諳佛教文化精髓,又能結合實際、契理契機的專家學者高人,提供彰顯睿智的平臺;希望有朝一日能再湧現出趙樸初式的大師,善於以佛教文化本身的魅力吸引人,以佛教“和”的內涵感召人。

道教之“和”

中國土生土長的道教以“道”為最高信仰,倡導人們信道、修道、行道,一切以道為事。而道之最根本的屬性就是生成容納萬物、自然平和無私、無為柔弱不爭。然而,天地萬物從哪裡來的?老子認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但這個“道”,是“一陰一陽之謂道”,即“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的“道”,其中蘊涵著豐富的“和”的理念。比較突出的有:

和諧的人類健康思想。在所有宗教中,可以說道教最為肯定人生命本身的價值,貴生樂生、鍥而不捨地追求長生。在道教最早的經典《太平經》中已有“樂生最善”的思想。“人最善者,莫若常欲樂生,汲汲若渴,乃後可也”,相信“我命在我,不在天”。在以後的發展中,更是追求“性命雙修”。“性”指人的靈明慧覺,即心性;“命”指人的氣血生身,即生命。“性命雙修”就是要同時進行心理和生理的煉養,使精神生命和生理生命共同健康,達到身心和諧。另外,道教還講求心物和諧,不為物役,不被自己創造的知識、財富和權勢所迷惑和役使,不因貪圖名利和物質享受而使慾望無限膨脹,以至喪失了內心的和平安寧和淳樸本性。因此,主張“心明於物外”。

和諧的治國安邦思想。《太平經》以“三名同心”表達了治國之道中的和諧理念:“元氣有三名:太陽、太陰、中和。形體有三名:天、地、人……人有三名:父、母、子。治有三名:君、臣、民。”鑑於自然界和人間社會各層次的事物,皆包含陰、陽、和三種基本要素,只有陰陽相須、以和為貴,萬物和社會才能有序和諧;以中和之道,君、臣、民三者和諧共處,“三名同心”,構成一體,方可達太平盛世。道教反對使用武力,認為“兵者不祥之器”,“兵之所處,荊棘生焉”。道教“致太平”的政治理想,“無為而治”的治國方略,曾為歷史上不少君王所推崇。漢初以“黃老無為”、休養生息思想治國而達“文景之治”,即為其成功典範。

和諧的環境保護思想。道教認為,宇宙間有四大根本:道、天、地、人,其中以人最有智慧、靈氣。那麼,人類該如何處理與自然萬物的關係呢?道教提出“道法自然”的基本準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即人類雖為萬物之靈,也要以地為法則,保護其生存的地球;地以天為法則,尊重宇宙的生息;天以道為法則,遵循客觀規律;道以自然為法則,維護宇宙生長變化過程的自然本性。“一切有形,皆含道性”,天地萬物都來源於“道”,都有按照道賦予它的本性自然發展的權利。人作為宇宙共同體中的一員,應“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用心去體會世間萬物相互聯繫、依存的統一性,維護其和諧之美,世界才會有生機。所以要“慈心於物,恕己及人”(《抱朴子》)。

道教之“和”,紫氣東來。老子提出“知和曰常,知常曰明”,莊子提出“太和萬物”,實現社會和諧,建設美好社會,始終是道教為之不懈追求的社會理想。這種“和”的思想包括了和諧、和睦、和平、和善、祥和、中和等含義,蘊涵著慈愛和同、和以處眾、和衷共濟、和而常通、政通人和、內和外順等深刻的處事哲學、人生理念和“致太平”的社會理想。以“太和萬物”為基礎的道教倫理道德觀念中,保存了許多中華民族的美德,如以德為本、以德為行,抑惡揚善、上善若水,孝敬父母、敬老恤孤,施藥治病、憐貧憫疾,助人為樂、助學興教,謙虛謹慎、慈儉濟人,熱愛自然、保護環境,勞動自養、自食其力,淡泊名利、和光同塵,等等,顯然都於我們今天構建和諧社會有益。道教在中華民族構建和諧社會的新時代,也要紫氣東來,用東方之祥瑞和氣緩和世界“文明的衝突”;虛懷若谷,以江海之博大胸懷再樹新時代的“道教之真精神”。

兼收幷蓄與內涵深化

“和”並非只在儒釋道中。中國傳統文化中蘊涵著豐富的“和”的思想。早在三千多年前,甲骨文和金文中就有了“和”字。西周時期,周太史史伯提出“和實生物,同則不繼”的觀點。到了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更是經常運用“和”的概念來闡發他們的哲學思想和文化理念。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和”的精神,是一種承認,一種尊重,一種感恩,一種圓融。“和”的基礎,是和而不同,互相包容,求同存異,共生共長。“和”的途徑,是以對話求理解,和睦相處;以共識求團結,和衷共濟;以包容求和諧,和諧發展。“和”的佳境,是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天下大同。

“和”並非唯我獨有。將視野拓展開來看,提出“和諧為美”之看法的先賢,在從公元前到現代的西方眾多賢哲中比比皆是。黑格爾(G.W.F.Hegel)說:“比單純的符合規律更高一級的是和諧。和諧是從本質上見出的差異面的一種關係……各因素之中的這種協調一致就是和諧。和諧一方面見出本質上差異面的整體,另一方面也消除了這些差異面的純然對立,因此它們的互相依存和內在聯繫就顯現為它們的統一。人們常談形狀、顏色、聲音等等的和諧,就是採取這個意義。”中國儒釋道之“和”論,也需要在兼收幷蓄中存在和發展,取開放而棄封閉,既不排斥橫向的相互補充,亦不拒絕縱向的自身拓展:上承當年諸子百家之精華,下采今日世界文明之眾長;內及修身,外以治世,融於整體,交映生輝。

不斷充實和豐富中國文化“和”的內涵。今天的中國,對外奉行以鄰為善、和平共處的外交政策,對內構建和諧社會,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中國的發展是和平的發展,中國的崛起是和平的崛起。一團和氣正在華夏上空升起,一股和風正在神州大地吹拂。當然,這還只是開頭。我們要對著西方“和”氣東來,向著世界“和”風西送,也還只是意願。因為“和”的本身,就只是開頭——一個重要的、對意境營造的開頭。就文明構成看,“和”還只是一種狀態、一種局面,而不是終極價值。比如,不同的笙管一齊吹奏,只要“和諧”,便可達到悅耳動聽,也就是美。但那是結果而非原因,和諧之美,深究起來,需要每根笙管保有各自的樂譜和旋律。今天中國的文化復興或文明依託,還匱乏作為人生導引、民族精神的樂譜。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面對西方源自古希臘和希伯來傳統的人文理性與基督教文明,中國的文化復興,無論儒釋道之“和”,抑或是新創價值,從根本上說,還不得不呼喚自我的樂譜,也就是呼喚本土的作曲。(參見徐新建《和而不同:論儒學境界與世界文明》)不斷充實和豐富中國文化“和”的內涵,世界才能真正為中國文化的“和”所感動,所折服。

在多元化的世界裡,認準先進文化的方向,保持和發展民族文化特性,著力弘揚它契合時代的智慧,實現我們的“文化自覺”,為世界文明作出新的貢獻,這應當是歷史悠久、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一定能解決好的問題(費孝通:《我們需要有“文化自覺”》,載2000年10月27日《中國經濟時報》)。而不斷充實和豐富中國文化“和”的內涵,應該是我們更為深刻的“文化自覺”。

儒釋道之“和”,博大精深。我以微薄的國學知識斗膽“芻議”,寫成此文。“文之高下在於理,道無古今唯其實”。

(本文是作者6月19日在中央統戰部舉辦的“宗教與構建和諧社會研討會”上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