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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禪修之四梵住具體修習法

(一)慈的修習:在隨念業處之後所提示的慈悲喜舍四梵住中,先說欲修慈的初學瑜伽行者,斷了十種障礙,受持了業處,食事既畢,除去食後的懶睡,在遠離的地方善敷座位,安坐下來,最先當觀察嗔恚的過患及忍辱的功德。觀察嗔恚之過及忍辱之德,何以故?因為修此慈梵住當斷嗔恚而證忍辱,未曾有不見過失而能斷及不知功德而能證得的;是故應見『賢者!若為嗔恚所戰勝,(為嗔恚)而奪取其心者,則殺害生物』等經中所說的嗔恚的過患;亦應知諸佛說:『忍辱是最高的苦行,容忍是最上的涅槃』。『具有忍力的強軍,我說他是婆羅門』。『忍辱無有勝』等所說的忍辱的功德。初學者當避免的慈的所緣,瑜伽者如是見其過患而為離于嗔恚心及知其功德而為與忍辱(心)相應,當勤修于慈。勤修(于慈)者應先了知『對此等人最初不應修慈,對此等人則絕對不應修慈』的人的差別。即是此慈最初對(1)不愛的人,(2)極愛的朋友,(3)中間人(無關者),(4)敵人等的四種人不應修習:(5)不應專對異性修習,(6)絕對不應對死者修習。為什麼最初不應對不愛等人修習呢?(1)因為(初學者)若把不愛者置于愛處是會疲倦的;(2)若把最愛的朋友置于無關系者之處是會疲倦的,因為對彼(極愛者)甚至現起少許的痛苦,也會使(修習者)呈現悲泣的狀態;(3)若把無關系的人置于尊重敬愛之處也會疲倦的;(4)若對敵人隨念則起忿怒。所以最初不應對不愛等人修習。不可對他修慈的人:(5)如果專對異性(修習),則修習者未免生貪欲。

據說:有一位大臣之子,一次問一位和自家親切的長老道:『尊師!當對誰修慈』?長老答道:『對愛的人』。那(大臣子)以為自己的妻子是愛人,便對那女修慈(而生貪欲)要入她的房內,(于門外)叩壁終夜。

是故不應專對異性修慈。(6)如對死者修慈,絕對不能得證安止定與近行定。

據說:有一少年比丘,開始對自己的阿闍梨修慈,但他的慈不能現起。于是去問大長老道:『尊師!我對于慈的禪定是很熟練的,但今不能入此慈定,不知是什麼原故』?長老說:『賢者!你當尋求(慈的所緣)相』。當尋求時,他知道了阿闍梨已死,再對他人行慈,乃能安止于定。

是故決不應對死者修慈。

(1) (對自己修慈)最初須對自己『我欲樂、不苦』或『保持我自己無怨、無害、無惱、有樂』這樣的屢屢修習。

(問)如果這樣(先對自己修慈),那麼,《分別論》說:『諸比丘!如何比丘以具慈心遍滿一方而住?即如看見一個可愛可喜的人而起于慈,同樣的對一切有情以慈遍滿』:同時,《無礙解道》亦說:『如何以五種行相無限制的遍滿慈心解脫?即使一切有情保持自己無怨、無害、無惱、有樂,使一切生物,一切生類,一切人,一切動物保持自己無怨、無害、無惱、有樂』等;並且《慈經》中說:『使切有情有樂、安穩、幸福』等,這些經論中都未說對自己修慈,豈不與此矛盾?

(答)彼此不矛盾的。

(問)何以故?

(答)彼諸經論是依安止(定)說,這樣是以(自己)為證人說的。然而縱使百年或千年以『我欲樂』等的方法對自己修慈,他也不會得安止(定)的。修習『我欲樂』,即是說『我欲樂、厭苦、欲生、欲不死,其他的有情也是同樣的』,這樣以自己作證人,亦欲與其他一切有情的利益和快樂。世尊亦曾指示這個道理:

以心遍察一切的方向,

不見有比自己的可愛;

他人都是愛他自己的,

愛自己的不要害他人。

(2)(對可愛者修慈)所以為作證人第一以慈遍滿自己之後,為了容易起慈,對自己可愛可喜尊重恭敬的阿闍梨或與阿闍梨相等的人,和尚或與和尚相等的人,隨念他們有令人起可愛可喜之念的愛語等,及令人起尊重恭敬之念的戒,聞等,然後用『令此善人有樂無苦』等的方法修慈。對于這一類人是容易成就安止(定)的。

(3) (對一切人修慈)這比丘並不以此為滿足,猶欲破除(自己、愛的人、極愛的人、無關系者、怨敵等的)界限,以後便對極愛的朋友(修慈),自極愛的朋友而對無關系者(修慈),自無關系者而對怨敵修慈,修慈者已于愛者、極愛者、無關者、怨敵等各部分令心柔軟而適合于工作之後,當取其他。如果完全沒有怨敵之人,或者因天賦大人性格不會對害他的敵人而生怨敵之想的人,則他不必作『對于無關系的人我的慈心業已適合工作,今當對怨敵而起慈心』的努力。當知『自無關系者而對怨敵修慈』是對有怨敵的人說的。

(4)(對怨敵修慈)(1)如果對怨敵而起慈心,隨念曾受敵人之害市生嗔恨之時,則他應該對以前的(愛者、極愛者、無關者)任何的人數數而入慈定,出定之後,再屢屢對敵人行慈,除去嗔恨。

(2)如果這樣精進的人依然不能滅嗔,則應:

數數為斷嗔恨而努力,

隨念鋸等譬喻的教訓。而彼(為斷嗔恨而努力者)亦以此法而勸誡自己:『喂!忿的人!世尊不是說:諸比丘!縱有惡盜用兩柄的鋸而切斷他的四肢五體,那時他若起嗔意,而他不是我教的實行者』;又說:

『對于忿者即還之以忿者,

他的惡尤過于那忿的人;

對于忿者而不還以忿者,

他能戰勝那難勝的戰爭。

若知他人怒,

具念寂靜者,

對于自與他,

兩者都有利』。又說:『諸比丘!此七法為敵人所欲,為敵人所作,是男或女而生忿怒的。什麼是七法?諸比丘!(一)茲有敵人這樣希望他的仇敵:「唉!真的令他貌丑吧」!為什麼這樣?諸比丘!敵人是不歡喜他的仇敵美麗的。諸比丘!這個忿怒的人是給忿所戰勝、給忿所征服了。雖然他仍善加沐浴,善加涂香,剪剃須髮及著清白的衣服,但他是丑陋的是給忿所征服的。諸比丘!這是第一法為敵人所欲,為敵人所作,是男或女而生忿怒的。(二)復次:諸比丘!敵人這樣的希望他的仇敵:「唉!真的令他受苦吧」!……(三)「真的不令他多財吧」!……(四)。真的不令他享樂吧」!……(五)「真的不令他有名聲吧」!……(六)「真的不令他有朋友吧」!……乃至(七)「唉!真的令他身壞死後不生善趣天界吧」!為什麼這樣?諸比丘!敵人是不歡喜他的仇敵去善趣的。諸比丘!這忿怒的人,給忿所戰勝,給忿所征服,便以身行惡,以語行惡,以意行惡,為忿所征服者由于身語意的行惡,他的身壞死後,即生到苦界、惡趣、墮處、地獄』;又說:『諸比丘!譬如火葬所用的薪,燒了兩端,中間燒殘而沾糞穢的部分,既不拿至村落應用為薪,亦不于林中應用為薪……諸比丘!我說此人也與這譬喻同樣。你現在這樣的忿怒,將成不是世尊之教的實行者,成為以忿怒而還忿怒的惡人而不能戰勝難勝的戰爭了。敵人所行之法你現在自己行于自己。你同火葬所用的薪的譬喻一樣(無用)了』!

(3)象以上這樣精勤瑜伽的人,若能除滅嗔恨便很好:若不能滅,則隨念那人的寂靜遍淨之法而取信樂,隨念彼法,折伏嗔怒。即(一)有的人只是身正行而寂靜,因寂靜故一切人都知道他所行的大小的工作。但他的語正行及意正行則不寂靜。彼(瑜伽者對此人)不思念他的(語正行及意正行)二種,但念其身正行的寂靜。(二)有的人只是語正行而寂靜,一切人都知道他的寂靜——即他有天賦的殷勤待人的親切語歡樂語,可喜的清朗語、感人語,以優美的聲調說法及以完全的詞句說法。然而他的身正行及意正行則不寂靜,(瑜伽行者)不思念他的彼等二種,但念他的語正行寂靜。(三)有的人只有意正行寂靜,因寂靜故一切人都知道他在塔廟禮拜等。如果沒有寂靜的心,則他禮拜塔廟或菩提樹或長老之時不會恭敬的,在聽法座上聽法之時也會散亂其心或坐在那里打瞌睡的,然而心寂靜者則能(對塔廟等)誠信恭敬的禮拜,由身或語顯示其信受及求法之心而傾耳諦聽佛法。如是意正行寂靜者,或者身與語正行不寂靜,(瑜伽者對他)不思念那兩種,但念他的意正行寂靜。(四)有的人于此等(身語意)三種(正行)法中,一種寂靜也沒有,對這樣的人(瑜伽者)應念『此人現在雖在人間,但過數日後,他便要墮八大地獄及十六小地獄了』而起悲心。因有悲心亦得止其嗔怒。(五)有的人于這三法都寂靜,則對他的三法中可聽(瑜伽者的)願望而隨念那一種,對這樣的人修慈是沒有什麼困難的。為了明白上述之義,(佛說):『賢者!此等五種折伏嗔怒之法,若比丘生嗔之時,當一切折伏』,詳說在(增部)第五集中的《折伏嗔怒經》。

(4)如果這樣精勤,他依然生嗔,則應如是的教誡自己:

如果是仇敵給予你自身的苦惱,

為什麼非他力你要自心受苦呢?

既然離了悲顏哭泣的恩深骨肉,

為什麼不舍有大害的忿怒仇敵?

斷絕你所護持諸戒之根的忿怒,

你愛它!誰個像你這樣的愚昧?

你忿怒別個造卑劣的業,

為什麼自己要這樣做呢?

要你生嗔,別人對你作諸不快的事情,

難道你偏要生嗔而滿足他人的快意?

你忿怒別個,不知道他有苦沒有苦,

但你自己此刻已受忿怒苦惱的滋味。

如果敵人的忿怒是增長不利的惡道,

為什麼你也忿怒而跟著他們去學習?

敵人是因你而作不愛的嗔,

你應該斷嗔,為什麼不必要的惱亂?

使你不快的五蘊之法是剎那的,

他們已滅去,現在你對誰個忿?

這里並無那個令你苦惱的人,

你自己是苦因,為什麼忿怒他人?

(5)如果他這樣教誡自己,依然不能息滅嗔恨,則當觀察自己和他人的自作業。于此(二種)中,先觀自己自作業:『喂!你為什麼對他忿怒?因此嗔恚之業,豈非將使你至于不利嗎?你為自作業,受作業分(受業的嗣),業的生,業的眷屬,業的堅固你將作業而受那業的嗣,而且現在由于你的(嗔所起的)業,你既不得等正覺,亦不能得辟支菩提。聲聞地、梵天、帝釋、轉輪王、王侯等的任何地位,但此業將把你從佛教開除出去,成為受殘食的(畜生)等,並將生到地獄等的大苦處。你作此(嗔恚之業),正如以雙手去取剛才出焰的炭火或糞而欲打他人,只是先燒了自己或受了惡臭』。這樣觀察了自己的自作業,也這樣的觀察他人的自作業:『為什麼他要對你忿怒?此(嗔恚之業)豈非使他至于不利嗎?蓋此尊者為自作業,受作業分……,他將作業而受那業的嗣,而且現在由于他的業,既不得等正覺,亦不得辟支菩提、聲聞地、梵天、帝釋、轉輪王、王侯等的任何地位,但此業將把他從佛教開除出去,成為受殘食的(畜生)等,並將生到地獄等的大苦處。他的所作,正如站在逆風之處欲向他人揚塵相似,只有自己受塵』。即如世尊說:

若犯無邪者,清淨無染者,

罪惡向愚人,如逆風揚塵。

(6)如果他這樣觀察自作業依然不能息滅嗔恨,則應憶念導師(世尊)宿世所行之德。即這樣的觀察:『喂!你這出家者!你的導師在未成正覺之前為未成正覺的菩薩,豈非為完成諸波羅蜜曾于四阿僧祗及十萬劫之間在各處為殺害的仇敵所殺害之時而不起嗔怒嗎』?即:

(一)如具戒王的本生故事:因為(具戒王的)惡大臣嗔恨王后,(跑到敵國去)引來敵王,占領了他的王國三百由旬,但他為防自己的臣子起來反抗不許他們去拿武器。于是和他的臣下一千人(都為敵王所捕)于墓場上挖了一土坑深至頭頸而被埋下,但他的心中亦不生嗔,結果為了要來吃尸體的野干挖去泥土,加以人力(出坑)而全性命,再由夜叉的神力助他到達自己的宮殿,看見敵王睡在自己的床上,不但不生嗔,而且互相發誓作朋友,並說:

『人必抱著希望,賢者莫自厭棄,

正如我見自己,得以遂願而成』。

(二)如忍辱主義者的本生故事:愚癡的迦尸王問道:『你是什麼主義的人』?答道:『我是忍辱主義者』。即令笞之以棘鞭,然後截斷其手足,但他不生少許嗔恨。

(三)已經長大了的出家人這樣做不算得很希奇,然而小護法的本生故事還是一個仰臥的嬰兒便說:

王呀!

當繼承統此大地的護法,

截了涂以旃檀之香的手腕,

斷我的氣息。當他的母親悲哭時,名為大威勢的父王,令截他的手足如切竹筍相似,仍未以此為滿足,更發命令:『斬他的頭首』!這時他想『這正是你抑制自心的時候了。喂!護法!現在對于命令斬你的首的父親,斬首的人,悲哭的母親以及自己的四人之中,應以平等之心』,他這樣決意,不示一點嗔恨的樣子。

(四)這樣人間所作的事猶不希奇,然而生于畜生界中而名為六牙象王,給毒箭射穿肚臍之時,對于那加害于他的獵師亦不起嗔心。即所謂:

中了大箭的象,

沒有嗔心的對獵師說:

『朋友!為什麼要射我?

又是誰來叫你射我的?』它這樣說了之後,獵師答道:『因為迦尸王后要你的牙,所以叫我來射的,尊者』!它為了滿她的願,便折下自己的放著六色的光輝而美麗的牙給他。

(五)(菩薩)為大猿時,由自己從懸崖下救出的人作如是想:

猿如林中其他可食的野獸,

殺它來吃正可救我的飢餓,

吃個滿足再來拿走它的肉,

作為旅途的資糧以渡沙漠。當他想了之後舉石來打碎它的頭顱之時,它以淚盈滿眶之眼而望著那人說:

我的尊客聖者啊!

你不要這樣做吧!

你難道是長壽的嗎?

妨礙別個是應該的嗎!但它不對那人生嗔,亦不思自己的痛苦,那人亦得到達安全地帶。

(六)(菩薩)生為菩利達多龍王,因為遵守布薩的戒條,臥于蟻塔的頂上之時,全身曾被灑以象劫火相似的猛烈的藥,然後把它放進籠中,拿到全閻浮洲各處令它玩耍,對那樣的婆羅門也不起少許嗔恨之意。所謂:

以手把我擠壓入籠中,

我只怕破戒而不生嗔。

(七)(菩薩)生為瞻波龍王為捕蛇者惱亂之時,亦不起絲毫嗔恨之意。所謂:

我在遵行布薩之法的時候,

捕蛇者把我捉到王門去游戲。

他的心思想念青黃和赤色,

我便隨著他的心思而轉變。

我實可變陸為水而水為陸,

若一怒便叫他剎那變成末。

我若為心使,便要把戒破,

破戒的人不成最上的佛果。

(八)(菩薩)生為護螺龍王,曾給人以利刃刺穿八處,更以棘蔓穿諸傷口,以堅固的繩穿過鼻于,由十六位鄉人之子用杠抬走,身拖地面,受大痛苦,雖然只要以怒目相視,則一切鄉人之子便得皆成灰燼,但他閉其眼目,不生少許嗔怒。即所謂:

『阿藍羅呀!

十四十五我常守布薩,

十六位村人的兒子,

拿來繩和堅強的鉤索。

殘忍的人割了我的鼻,

貫以繩子把我拖了去;

此等苦痛我忍受,

不違布薩不嗔怒』。

不但以上這些,更于其他養母的本生故事等,(菩薩)做了種種希有之事。既有這證得一切知者及具有天人世間中無可比擬的忍辱之德的世尊導師為你的證人,現在你起嗔恨是極不相應不適當的。

(7)如果這樣觀察導師宿世所行之德,依然長時為煩惱驅使,不能息滅嗔恨,則應觀察無始以來的輪迴。即所謂:『諸比丘!難得有有情不是往昔的母親,不是往昔的父親,不是往昔的兄弟,姊妹及子女的』。于是便能對那(敵)人生起這樣的心:這人實在曾成我過去世的母親,我在她的胎內住過十月,(出生後)如拿黃旃檀一樣的拿開我屎尿涕唾等不生厭惡,抱我于胸懷及負之以腰的養育我;亦曾成為我的父親,旅行山羊的(小)道及崎嶇的路為我而經商,冒生命之險而進入兩軍對峙的戰場,乘船出于大海,以及經歷其他一切的困苦,為的只念『撫養此子』而以種種的方法蓄財來養育我;亦曾成為(我過去世的)兄弟姊妹子女,對我做了各種的助益。所以我對此人而起惡意,是不相應的。

(8)如果這樣依然不能息滅嗔心,則應如是觀察其次的慈的功德:『喂!你這出家者!世尊不是說過嗎』?『諸比丘!修習多作實行確立熟習善勤精修于慈心解脫,當得十一種功德。什麼是十一?即安眠,安寤,不見惡夢,為人愛敬,為非人愛敬,諸天守護,不為火燒或中毒或刀傷,心得迅速等持,顏色光彩,臨終不昏迷,不通達上位而得梵天界』,如果你不息滅嗔心,則汝不能獲得此等功德。

(9)若這樣亦不能息滅(嗔心),則應作界的分析:即『喂!你這出家者!你對此人忿怒時,忿的什麼?對他頭髮忿怒嗎?或對毛,對爪……乃至對尿忿怒呢?或于發等之中對地界忿怒嗎?對水界、火界及風界忿怒嗎?或者因為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和合而稱此尊者為某某的名字,在此(蘊處界)等之中你對色蘊忿嗎?或對受、想、行、識蘊而忿呢?或者你對眼處而忿,對色處而忿……乃至對意處而忿,對法處而忿?或者你是對眼界而忿,對色界,對眼識界……乃至對意界,對法界,對意識界而忿呢』?如果這樣對界的分析,則如置芥子于針峰,繪圖畫于虛空,他的忿怒實無可置之處。

(10)如果不能這樣對界的分析的人,當行分施——即把自己所有的東西施與他人,亦受他人所有的東西。如果他人成為生活困難而需要我不受用的資具,當施以自己的所有的東西。若這樣做,則自己對那人的嗔恨便會息滅;而他人甚至自往世以來(對我)所懷的忿怒也會在那一剎那消滅。例如:

一位乞食的長老,曾經三度被逐出(南錫蘭的)羯但羅山寺的住所,(一天對大長老)說道:『尊者!此缽是我的母親——優婆夷給我,值八兩金價,是正當得來的,願尊師為令大優婆夷得福(而受此鉢)』,即以所得之缽施與大長老(他的憎恨亦即息滅)。

這種施實在有很大的威力。所以說:

『布施調御未調御的人,

布施成就一切的利益;

若以布施說愛語,

便得舉首和低頭』。

這樣對敵人止息了嗔恨的人,當如對愛的人,極愛的朋友,或非憎非愛的中立者一樣的對那敵人而起慈心。

(5)(修平等慈)他這樣數數行慈,對于自己,愛的人,非憎非愛的中立者,敵人這四種人中,當以平等之心破除界限。這便是他(破除界限)的特相:譬如(瑜伽者)與愛的人,非憎非愛的中立者,敵人連自己為第四人,坐在一處之時,諸盜賊來說:『尊者!請你給我一位比丘』。(瑜伽者)間:』為什麼』?答:『要殺了他,取喉嚨的血來獻供,。此時如果比丘這樣:『捕某某』便不算破除界限;假使他想:『捕我吧,不要捕其他三人』,也不算破除界限。何以故?因為他(于四人中)欲以一人被捕,欲于此人不利,而于其他三人有利。如果他于四人之中不願見一人與盜賊,對自己及其他三人起平等之心則為破除界限。所以古德說:

若于自己、愛者、中立者、不愛者的四人中,

而對他們的生命利益之心有差別的時候,

不能說他是希求得慈及于慈善巧的人。

若破除四者的界限,

以慈心遍滿一切天人世界而平等,

則大勝于前者而為不見有界限的比丘。

如是破除界限的同時,而此比丘亦得(破除界限的)相與近行(定)。破除界限時,而于彼相修習多作者,依地遍所說的同樣方法,即不難證得安止(定)。以同樣的方法證得舍五支具五支具足三善十相與慈俱的初禪。證得(初禪)時,同樣而于彼相修習多作者,則得次第證于四種禪的第二第三禪及五種禪的第二第三第四禪。彼以初禪等的任何一種『與慈俱心,對一方遍滿而住。同樣的第二、第三、第四。如是上、下、橫、一切處,一切看作自己,具一切(有情),世間,廣大,無量,無怨,無憎,與慈俱心遍滿而住』。依初禪等而證安止(定)的人而得完成此等心的變化。

(釋慈定的聖典文句)『慈俱』——即具有慈。『心』——以心。『一方』——這是說于一方最初把待一個有情及于一方遍滿(一切)的有情。『遍滿』——接觸之後而為所緣,『住』——維持從事于梵住的威儀住。

『同樣的第二』——如于東方等方之中的任何一方(慈心)既已遍滿而住,以後同樣的于第二、第三及第四方的意思。

『上』——即以同樣的方法于上方(慈心遍滿而住)。『下橫』——下方與橫方亦然。『下』——在下方。『橫』——在四維。

如是展轉遣送具慈之心于一切方中,正如在跑馬場中跑馬相似。以上這樣一方一方的把取而顯示有限制的慈的遍滿。

其次『一切處』等是為示無限制(的慈的遍滿)而說。

此中『一切處』——一切處所。『一切看作自己』——于一切下、中、上、朋友、怨敵、非親非怨的中立等類之人都看作自己一樣;即是說不作『這是其他有情』的區別而視同自己一樣,或者說『一切看作自己』是以全部的心而不遺留一點在外。

『具一切有情』——是具有一切有情,與一切有情相應之義。

『世間』——為有情世間。

其次為示『廣』等的同義語故于此處重新提及『與慈俱』;或者不像于有限制(的慈)的遍滿中再說『同樣的』和『如是』之語,故于此處重新說』與慈俱心』;或者說與慈心是結語之辭。

『廣』——因(慈心)遍滿故為廣。依地(色界)故比(慈定)為『大』。以精練及以無量有情為所緣故為『無量』。舍了憎的敵故為『無怨』。舍了憂及無苦故說『無憎』。

以上是以『與慈俱心』等而說(慈梵住的)變化之義。

(種種的慈心解脫)因為這樣變化是心證安止(定)的人而得成就,如《無礙解道》中說: 『(1)以五種行相無限制的遍滿慈心而解脫;(2)以七種行相有限制的遍滿慈心而解脫;(3)以十種行相十方遍滿慈心而解脫』,當知這種變化也是心證安止而得成就的。

(1)『(一)願一切有情無怨、無憎、無惱、而自有樂,(二)願一切有息者,(三)一切生物,(四)一切人(補伽羅),(五)一切肉體所有者無怨(無憎無惱)而自有樂』、當知這是『以五種行相無限制的遍滿慈心而解脫』。

(2)『(一)願一切女人無怨(無憎無惱)而自有樂,(二)願一切男子,(三)一切聖者,(四)一切非聖者,(五)一切天,(六)一切人,(七)一切墮(惡道)者無怨(無憎無惱而自有樂)』,當知這是『以七種行相有限制的遍滿慈心而解脫』。

(3)『(一)願一切東方的有情無怨(無憎無惱)而自有樂。(二)願一切西方的(三)一切北方的(四)一切南方的(五)一切東(南)隅的(六)一切西(北)隅的(七)一切(東)北隅的(八)一切(西)南隅的(九)一切下方的(十)一切上方的有情無怨(無憎無惱)而自有樂。(一)願東方的一切有息者、生物、人、肉體所有者無怨(無憎無惱而自有樂)。……乃至(一)願東方的一切女人,一切男子,聖者,非聖者,天人,墮(惡道)者無怨(無憎無惱而自有樂)。(二)願西方的(三)北方的(四)南方的(五)東隅的(六)西隅的(七)北隅的(八)南隅的(九)下方的(十)上方的一切女人(一切男子,聖者,非聖者,天人)墮惡道者無怨無憎無惱而自有樂』。當知這是『以十種行相十方遍滿慈心而解脫』。

在上面的引文中,『一切』——是包括無余的意思。

『有情』——因為他們對于色等五蘊以欲與貪而執著(satta)極執著(visatta)故為有情(sattA)。即如世尊說:『羅陀(Radlia)!對于色,那欲,那貪,那喜,那愛,于彼執著極執著,故名有情。對受,對想,對行,對識,那欲那貪那喜那愛,于彼執著極執著,故名有情』。然此(有情的)術語,隨于一般通俗的用法,亦得應用離貪的人,譬如一種用蔑做的扇子,通常也稱它為多羅扇(貝葉扇)。其次文法家主張不要考慮(有情的)語義,這只是一個名字而已。但要考慮語義的人則主張有情(satta)是從『力』(satva)演變出來的。

『有息者』——由于息的作用,即依于出息與入息而得生存的意思。

自主而存在的為『生物』——即由發生及出生而存在的意義。

『補伽羅』(puggala)——由于地獄之義的『補』(pun)及墮于彼處(地獄)之義的『伽羅』(galanti)而成為補伽羅(人)。

肉體即身體或五蘊,因為依彼(五蘊所成的肉體)而成為一生物的假名(概念),所以包括于肉體中稱為『內體所有者』。『所有』——即限止包括之義。

正如有情一語相似,其他的(生物等語)亦僅取其普通流行之意,當知此等一切都是一切有情的異名同義之字。雖然亦有其他的『一切生者,一切壽者』等的一切有情的同義異名之語,但這里只取(有情、有息者、生物、人、肉體所有者)五種比較顯著的,說為『以五種行相無限制的遍滿慈心而解脫,。

其次有人對『有情,有息者』等語,意謂不僅是名稱而已,但亦主張其意義的差別,即是與『無限制的遍滿』(之語)相違的。是故不應取其(差別之)義,于五種行相之中,不論依那一種無限制的遍滿慈心。

于此(五種行相無限制的遍滿慈心)中,(一)『願一切有情無怨』為一安止定;(二)『願(一切有情)無憎』為一安止定,『無憎,為無嗔恚之義,(三)『願(一切有情)無惱』為一安止定,『無惱』為無苦之義;(四)『願(一切有情)自己有樂』為一安止定。于此等(四)句中,亦當于那一句較顯明的,便依那一句遍滿于慈。于此五種行相中,每一種有四安止定。則依(五種行相)遍滿之慈,共有二十安止定。

其次有限制的遍滿之慈,對七種行相各各有四,則共有二十八(安止定)。

于前(有限制的遍滿文)中,『女人、男子』是依性別而說的。『聖者、非聖者』是依聖人及凡夫說的。『天人、墮惡道者,是依其生而說的。

次于十方遍滿(慈心而解脫),依『東方的一切有情』等(的五行相遍滿)之法,一一方各有二十,則(十方)共有二百(安止定).次依『東方的一切女人』等(的七種行相遍滿)之法,一一方各有二十八,則(十方)共有二百八十(安止定)。如是(二百加二百八十)合為四百八十安止定。

此等一切在《無礙解道》亦說:共有五百二十八安止定(以五行相無限制的遍滿之慈有二十安止定,以七行相有限制的遍滿之慈有二十八安止定,以十方遍滿的慈心而解脫有四百八十安止定)。

(修慈的功德)于此等(五百二十八)安止定中,不論依那一種修習慈心而解脫的瑜伽行者,便能獲得前面所說的『安眠』等的十一種功德。即:

(一)『安眠』——即不像他人那樣輾轉反側及作鼾聲的睡得不安,卻能安眠,其入眠如入定相似。

(二)『安寤』——沒有他人那樣呻吟,欠伸,輾轉反側的不安而寤的現象,猶如開的蓮花,安樂不變而寤。

(三)『不見惡夢』——能見吉祥之夢,如禮塔廟,作供養及聞法等。不像別人夢見自己為盜賊所圍,為野獸所追及墜于懸崖等。

(四)『為人愛敬』——為人喜悅,如掛在胸前的珠飾,如頭飾及花鬘相似。

(五)『為非人愛敬』——如為人愛敬一樣亦為非人愛敬,如毗舍佉長老相似。

據說:在波吒嫠子城(華氏城)有一位富翁,他住在那里的時候,聽說銅碟洲(即錫蘭)飾以塔廟的花鬘,有袈裟輝煌,在那國土中,到處可以隨意或坐或臥,氣候適宜,住所適宜,人民適宜,聽法適宜,此等一切都很容易獲得。于是他便把自己的財產授與妻子,只取一兩金系于衣角之內,離開家庭,到了海岸去等船,在那里住了一個月。因為他有經商的善巧,從這里買貨,又向他處賣掉,作合法的買賣,僅于一月之間,便積金千兩。後來漸漸地來到了(錫蘭首都阿褥蘭陀補羅的)大寺,並求出家。正當領導他到出家的壇場準備出家之時,他便讓腰帶之內的千金之袋落地。長老問:『這是什麼』?答:『尊師!是千兩金』。『優婆塞!出家之後是不能蓄錢的:現在你當應用它』。他想:『來到毗舍佉出家之處的人們,不要讓他們空手回去吧』。即解開錢袋,在戒壇的庭院分散了(千金),然後出家及受具足戒。他已有五歲(戒臘),通曉二部母論(比丘戒本及比丘尼戒本),(在第五雨季安居完畢)自恣之後,習取了適合于自己的業處(定境),即出處游歷,準備于每一寺院居留四個月,作平等住而住,他的游歷是這樣的:

在林間的長老毗舍祛,

觀自己之德而哮吼說:

自從受了具足戒,

直至來到于此地,

中間全無過失,

啊!這是你最大的勝利!他去羯但羅山寺的時候,遇到歧路,正站著想道:『是這條路呢還是那條路』?住在該山的山神伸手指示說:『是這條路』。他既到了羯但羅山寺並且住了四個月,晚上,睡臥之時想道:『早晨我要到別處去了』。在經行處上邊的摩尼羅樹的樹神便坐在階級上哭泣。長老問:『你是誰』?『尊師!我是摩尼羅樹神』。『為什麼哭』?『尊師!因為你要去了』。『我住在這里對你們有什麼好處』?『尊師!你住在這里,諸非人得以互相慈愛;現在你走了,則他們會爭斗及說粗惡之語』。長老說:『若我住在這里,使你們相安而住,那是好的』。于是在那里再住了四月,又起他去之心。天神亦同樣的悲泣。他如是在那里繼續的住,以及般涅槃在那里。

如是住于慈的比丘,亦為非人所愛敬。

(六)、諸天守護』——為諸天之所守護,如父母保護兒子一樣。

(七)『不為火燒或中毒或刀傷』——對于住于慈者的身體不為火燒如郁多羅優婆夷』』,不中毒如雜部師的小尸婆長老,不為刀傷如僧揭笈沙彌。

關于『不能傷害他的身體』,這里亦說一母牛的故事為例:

據說一只母牛正在站立著給犢子哺乳之時,一位獵人想:』我今刺它』,即手拿長槍瞄準的射去。不料槍觸其身之時竟成卷曲(無傷其身)如多羅葉(貝葉)相似。這並非由于近行定或安止定的力量,只是由于堅強的愛犢之心所致。

這是慈的大威力。

(八)『心得迅速等持』——住于慈者,心得迅速等持,不是退鈍的。

(九)『顏色光彩』——他的顏色光彩,如欲離蒂而落熟了的多羅果相似。

(十)『臨終不昏迷』——住于慈者,沒有昏迷而死的,必能不昏迷加入眠一樣的命終。

(十一)『不通達上位』——慈定不能證得阿羅漢的上位,然而死後生于梵天猶如睡醒一般。 這是詳論慈的修習。

摘自《清淨道論》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