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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與中國書法

佛教與中國書法

書法是所有中國藝術門類中最具特色的一門藝術,它以漢字的書(刻)寫本身而不是以漢字的內容含義來表達一定的藝術理解和藝術情懷,它的素材就是漢字的字體和字形。書法固然是一種書寫,但它又不是一般的書寫,所以即使在電腦打字的時代,書法也會照樣繁榮。

書法可以說是世界上最簡單、最樸實無華的一門藝術,這幾乎先天就註定了它與作為世界上最簡單、最樸實無華的宗教——佛教會有某種相通之處。關於書法這門“國粹”藝術與佛教的關係,清代姚孟起在《字學臆參》中曾有過論述,他認為佛法與書法是相通的,第一,佛教教人不要執著於外物有形的“相”上面,同樣地,學習古人的書法,也不要老是停留在具體的點畫形態上,要懂得其妙處並以自己的性靈去會通它。第二,佛教講“非有非無”的“雙遣”。書法也是如此,因為書法的最高境界應是忘了法則的“非法”,但這“非法”又不是絕對沒有法,法還是有的,所以又是“非非法”。今人湯其根在《禪定與書法》一文中也探討了佛教禪定與書法實踐的關係,他在評價王羲之《題衛夫人<筆陣圖>後》中所說的:“夫欲書者,先乾研墨,凝神靜思,予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動,令筋脈相連,意在筆先。”這句話時認為,其中的“凝神靜思”正是書家作書之前調練習意,排除雜念,萬神歸一,進入“入定”之時的狀態,由此產生的智慧、靈感和廣闊的形象思維,絕不僅是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動等等。對一個成熟的書家來說,往往能出現意想不到的“神來之筆”,所謂“奔雷墜石之奇,鴻飛獸駭之姿”皆出於“入定”之後而產生的形象思維。書法中的“入定”和禪宗的“入定”既相同又有區別。相同處在於,雙方都通過靜慮的方法,守其一“定點”,產生頓悟,而發出智慧的光芒;不同的是,佛家的“入定”是為了排除妄念而佛道;而書法家的“入定”,則是為了高度集中思想,憑藉對現實世界、人情物理的形象思維,產生頓悟,使書法創作活動達到入妙境地。如張旭見公主與擔夫爭道而悟草法,懷素夜聞嘉陵江水聲而草書益嘉,這些正是古人所總結的“外師造化,中得心源”的創作經驗。書家和佛家所持的“定”點不同,從狹義上講,書家的“定”點先由整個作品的佈局到單獨的文字,再從單獨的文字到一撇一捺的點畫。從廣義上講,“入定”就是在對客觀事物的觀察和對社會生活的體驗基礎上如痴如醉地沉浸在鑽研寫法,取得由量變到質變而引起的頓悟。歐陽詢在索靖所書碑刻前看得入勝,揣摩用筆、氣勢,可謂到了“行走坐臥皆在入定”的地步。清代鄭板橋幾十年如一日地臨寫各派書家碑帖,悟出了“人各有體”的道理,熔篆、隸、行、草於一爐,創造出“六分半書”等,皆是作者借用佛家“入定”的道理來說明“入定”程度的深淺能對書法產生頓悟的效果大不相同之例。那些淺嘗輒止的人是採集不到書法藝術的碩果的。只有“窮微測奧,通乎神解”才行。

書法和佛法一樣,其最高境界也一個“定”字。“定”乃是書法和佛法的相通之處。電視連續劇《霍東閣》中有這麼一個情節:日本間諜秋野正雄的兒子秋野正男自視武功高強,心高氣傲,日日要找霍東閣比武,父親深知兒子不是霍東閣的對手,遂阻止兒子比武,並一方面要求他加緊練武,一方要求他練習中國書法以獲得“定力”,因為武術也是要講求“定”的。這個情節也許是虛構的,但是,練習書法有助於“入定”卻是真的;同時,也只有“入定”才能創作出好的書法作品。

既然書法和佛法在理上有著相通之處,那麼是不是在現實中也存在著書法和佛法的有機結合呢?回答是肯定的。弘一法師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弘一法師出家前是一個藝術多面手,琴棋書畫,文藝戲劇,樣樣在行,但是“他離俗修行後,於諸藝悉棄,獨書法不輟,以結緣法施。書藝由潛心晉唐楷法而漸去北碑風貌,進而漸至安詳平和、人書俱老的佳境。”弘一法師通過自己的親身實踐真正地融通了書法和佛法,以書習佛,以佛習書,最終進入了一個“安詳平和、人書俱老”的佳境。在《虞愚居士問書法妙義為說二偈》中,弘一法師以佛教的語言表達了書法的真諦,他說:“文字之相,本不可得。以分別心,云何測度!若風畫空,無有能所。如是了知,斯為智者。”佛教謂“諸法無相”,此偈說“文字之相,本不可得”;佛教謂有“分別心”就會產生“妄念”,不能獲得真理,此偈說“以分別心,云何測度(評價書法作品的優劣)”;佛教謂修行至“空”的境界便無“能所”之區分,“能”即“所”,“所”即“能”;此偈說書法的極致境界乃是“若風畫空,無有能所”,此時筆如“風”,紙如“空”,心無“能所”,毫無滯得,在弘一法師看來,書法和佛法是何其相似!

可見,書理與佛理頗有相通之處,正是這種相通才導致現實層面上的書佛交往,書家好佛,佛家好書,書佛因此形成了密切的關係,中國書法中也因此融進了佛教的因素和血液。剛才以弘一法師為例說明了書佛之間密切關係,但這僅僅是一個具體的實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