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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論阿含之無我(大心)

略論阿含之無我

大心

“無我”是佛教的核心思想之一,是佛教判斷真理的標準,也是佛教區別於其它宗教、哲學的重要理論。不過,作為一種學說體系,無我有一個發展和演變的過程,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和大乘佛教對無我這一學說的闡述有很大的不同。本文立足於原始佛教的根本經典《阿含經》,對無我的思想作一簡要的論述。

一、“我”的含義及其表現

1.什麼是“我”

要理解“無我”,首先要了解什麼是“我”。 “我”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概念,含義極為廣泛。總的來說,原始佛教對於“我”的含義主要從三個方面來詮釋: (1)主、自在:主,即是主宰的意思,“我”能夠主宰一切,而不被其他所主宰,所以能夠完全的自由自在。 “凡是主者悉得自在……得隨意自在令彼如是不令如是!”(《雜阿含經》上冊,112頁上,宗教文化出版社) (2)常:即是常住、恆有、永恆不變的意思。 “色是無常,無常故即無我。”(《別譯雜阿含》330經,電子大藏經) (3)獨一、自有:即是說“我”是唯一的、獨一無二的,不由他生,而能夠生起其他的,如婆羅門教的大梵天。 “彼眾生作是念:我今是大梵王,忽然而有,無作我者,…我先至此,獨一無侶…”(《長阿含經》第二分卷十一,193頁中,宗教文化出版社) 概括一下,什麼是“我”呢?對於整個世界來說,“我”是能夠產生和主宰一切的本體;對於具體的某個“法”而言,“我”是一種恆常存在、永恆不變的本質。總之,“我”就是這樣一個能夠作為主體的實體或本體。

2.“我執”及其表現形式

談到“我”和“無我”的問題,就有必要談一談什麼是“我執”。“我執”即是“執我”,就是認為“可以作為主體的實體”的那個“我”是真實存在的。 “我執”的表現形式也是多種多樣的,但大體可歸納為兩種:

一是執著於五蘊和合的色身為自我,或者執著於有一個類似於靈魂的“自我”可以作為生命輪迴的主體,這便是所謂的 “人我執”或 “我見”; “愚痴無聞凡夫見色是我,異我,我在色,色在我……識是我,異我,我在識。”(《雜阿含經》上冊109經,107頁下,宗教文化出版社) 二是執著於色身之外的諸法有恆常不變的實體,或者有一個能夠產生諸法的本源,這便是所謂的“法我執”或“我所見”。 凡夫正是由於根深蒂固的存在這兩種“我執”或“我見”,才會由此產生我愛、我貪、我慢,進而深陷其中,這也便是煩惱的根源。

二、“無我”的定義及其意義

1.“無我”的定義

對於整個世界來說,沒有能夠產生和主宰一切的本體;對於具體的某個“法”而言,諸法都沒有一種恆常存在、永恆不變的本質。對於我們每個有情而言,能夠正確認識五蘊和合的身心也是無常變化的,沒有一個類似於靈魂的實體。這便是“無我”的涵義所在了。

2.佛陀宣說“無我”的意義

佛法主要是從有情的角度來詮釋的,既然認為 “我”是 實有的,“我執”是眾生煩惱的根源,那麼為了對治這一根源,佛陀便宣說“無我”的法義,由此“無我”破除人我執和法我執。

通過對五蘊身心的分析,揭示此五蘊身心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的實體,沒有一個類似於靈魂的主體,即是破除人我執的“無我”,通過這樣的一種正確的人生觀,即可以對治我見,進而消除我貪、我愛、我慢,斷除煩惱,趨向解脫涅槃。

通過對外在諸法的分析,揭示並沒有一個產生此世界的本源,諸法也沒有一個常住不變的本質,即是破除“法我執”的自我,通過這樣一種正確的世界觀,即可以深入體悟佛法的智慧,趨向正覺菩提。

三、如何正觀無我

在《阿含經》中,世尊從不同角度反覆向我們開示瞭如何正確觀察和認識無我,大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1.從五蘊觀無我

人和所有的眾生都是由色、受、想、行、識五蘊假合而成的,是五蘊的集合體。五蘊是剎那變化的,是無常的,所以要想從五蘊中找到一個常恆不變的“我”,是不可能的。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當觀色無我,如是觀者,則是正觀。正觀者,則生厭離;厭離者,喜貪盡;喜貪盡者,說心解脫。如是,觀受、想、行、識無我,如是觀者,則為正觀。”(《雜阿含經》1,宗教文化出版社,1頁上)

“比丘!若離色、受、想、行、識有若來、若去、若生者,彼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益生痴,以非境界故。”(《雜阿含經》39,宗教文化出版社,28頁上)

2.從有情的身心(五陰、六內入處、六界)觀無我

破人我執的無我法主要是從有情的角度闡述的,只有觀察到有情的身心以及構成有情身心的五陰、六內入處和有情身心依賴的六界都是無常、無我的,才能夠斷除有情的我執和我見,消除煩惱,趨向解脫。

“羅睺羅!當觀若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悉皆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慧如實觀。如是,羅睺羅!比丘如是知、如是見。如是知、如是見者,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系著。羅睺羅,比丘若如是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系著者,比丘是名斷愛慾,轉去諸結,正無間等,究竟苦邊。”(《雜阿含經》23經,宗教文化出版社,14頁下)

3.從緣起觀無我

緣起是佛教的根本思想,有情身心及外境界皆是因緣和合而生起,因為一切諸法皆是因緣和合而生,所以諸法皆是無我,皆沒有一個恆常的、獨立的實體存在。所以在一定意義上,無我就是緣起的另一種表述。

“如是,比丘若色、受、想、思、欲,知此諸法無常、有為,心因緣生,而便說言:是我、我所,彼於異時,一切悉無,諸比丘!應作如是平等正智、如實觀察。”(《雜阿含經》1169,宗教文化出版社,988頁下)

4.從無常觀無我

世間的一切都是變化無常的,眾生有生、老、病、死,物質有生、住、異、滅,世界有成、住、壞、空。諸法無常則必然沒有一個恆常的、獨立的實體存在,所以諸法無常即是諸法無我。

“愚痴無聞凡夫寧於四大身系我、我所,不可於識系我、我所。所以者何?四大色身或見十年住,二十、三十……乃至百年,若善消息,或復少過;彼心、意、識日夜時刻,須庾轉變,異生異滅。猶如獼猴遊林間,須臾處處,攀捉枝條,放一取一,彼心、意、識亦復如是,異生異滅。”(《雜阿含經》289經,宗教文化出版社,260頁下)

5.從苦觀無我

經中說,輪迴的眾生總是生活在無窮的痛苦之中,若眾生有我,則可主宰一切,自由自在;若能主宰一切,自由自在,便不會痛苦,但是現實顯然並非如此,由此可以體察到無我,進而得知不能真正認識到無我而產生的“我見”和“我執” 實是痛苦的根源。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非是我。若色是我者,不應於色病、苦生,亦不應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無我故,於色有病、有苦生,亦得於色慾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識亦復如是。(《雜阿含經》33經,宗教文化出版社,23頁中)

6.從空觀無我

在《阿含經》中,談到無我時,經常是與無常、苦、空聯繫在一起的,它們的含義是彼此相通的。由於諸法皆是因緣和合而成,皆是無常的,所以諸法皆沒有恆常不變的“我”存在,這也便是“空”的含義。由空觀無我,主要是從破法我執的角度,對外境界進行無我的分析。

“色者無常,此無常義即是苦;苦者即無我,無我者即是空也。痛、想、行、識皆悉無常,此無常義即是苦;苦者即無我,無我者即是空也。此五陰是無常義,無常義者即是苦義。我非彼有,彼非我有。”(《增一阿含經》35,《大正藏》第二卷702頁中)

比丘!諸行如幻、如炎,剎那時傾盡朽,不實來實去。是故,比丘!於空諸行當知、當喜、當念:空諸行,常、恆、住、不變易法空,無我、我所。(《雜阿含經》273,《大正藏》第二卷72頁中)

四、小結 《阿含經》的無我思想是建立在緣起學說的基礎之上的,對無我的分析主要是通過色、受、想、行、識五蘊來進行分析和說明的,同時也跟無常、苦、空等方面相互關聯。同時,《阿含經》中的無我,主要還是偏重於對“人無我”的剖析,對“法無我”並沒有展開詳盡的闡述。

此外,《阿含經》的無我思想,與後來部派佛教和大乘佛教的相關思想是有影響和聯繫的,尤其是到了大乘佛教的中觀和唯識思想中,“空”、“無自性”稱為佛法思想的核心精髓,這與《阿含經》中的“無我”思想也是一貫相承的。

摘自《寒山寺》佛教雙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