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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門論釋義 甲二、正明論體 乙五 觀有相無相門

乙五 觀有相無相門

  真修大道從此跨入。無邊生死從此而斷盡,無量的功德從此而得就,須要修學無相,所以空法道觀,最為真切。

  丙一 長行生起   復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長行生起,標一切法空。

  丙二 門體正明無相    丁一 偈本   有相相不相  無相亦不相   離彼相不相  相為何所相   偈文上半開有無二門正破于相,下半明攝法呵責。所謂「有相相不相」,是說:事物如果先已有相,就不須要再以相為它作相,比如一根圓柱子,本來已有圓相,無須再以圓相為柱作相。再說:有相的事物如果還將一相為它作相,這一事物就要有兩種相、三種相甚至有無窮的相,這是荒唐的,所以有相的事物就不須要相再為它作相,所以說「有相相不相」。所謂「無相亦不相」,是說:沒有任何事物形相的地方,沒有物體,雖有青黃赤白等色相和長短方圓等形相也無處安貼,所以說「無相亦不相」。虛空無相,你能給它安個什麼長短方圓的相嗎?真如無相,你能給它染個什麼青黃赤白的相嗎?既然不能,所以說「無相亦不相」。有為相要這樣破,無為相也這樣破。言下半偈攝法者,有相與無相攝一切法盡,除此之外,沒有第三種情況可說,哪里還有什麼相!所以說「離彼相不相,相為何所相」?

  丁二 長行釋無相    戊一 釋有相相不相   有相事中相不相,何以故?若法先有相,更何用相為?復次,若有相事中相得相者,則有二相過,一者先有相,二者相來相,是故有相事中相無所相。   任何事物本身如果先已有相,其他的相就不能再來為此作相,除非改造,比如一瓶先已有相,便不需要另有相來為作相,那是多余的,不必要的。「復次」以下是說:假若有相事物的本身容許另有相來為作相的話,那麼,一件事物便有兩個相:一是先有的相,二是後來的相,一件事物同時有兩個相,這是違反現實的,所以最後總結說:有相事物中再說有相,這相便不能成為相。      戊二 釋無相亦不相   無相事中相亦無所相,何法名無相,而以相相?如象有雙牙,垂一鼻,頭有三隆,耳如箕,脊如彎弓,腹大而垂,尾端有毛,四腳粗圓,是為象相,若離是相,更無有象可以相相。如馬豎耳垂鬃,四腳同蹄,尾通有毛,若離是相,更無有馬可以相相。   「何法名無相,而以相相?」是責問哪里有什麼無相的法,而後以相為它作相!如《中觀論·六種品》說:「是無相之法,一切處無有。」無相的事物是沒有的。概念不能成為事物。如果沒有相,就沒有有物,縱然有形色等相也無處安貼,所以說「無相事中相亦無所相」。舉例如象馬,比如長鼻大象,「有雙牙、垂一鼻」等相是象的相,離開雙牙、垂一鼻等相,不可說還有個無相的象,馬也是這樣,「豎耳垂鬃,尾通有毛」等相是馬相,不可說離了這馬相另有個無相的馬,再用一種相為這個無相的馬作相。無相則無物,怎能以相為無相作相!所以說「無相亦不相」。   戊三 釋偈下半   如是有相中相無所相,無相中相亦無所相,離有相無相更無第三法可以相相,是故相無所相。   有相事中不需要相來為作相,所以沒有所相,無相事中相亦無所相,這有相無相二者攝一切法盡,既然都沒有相,此外,更無第三種情況還能有相可相。

  丙三 總結法空    丁一 結四法空   相無所相故,可相法亦不成,何以故?以相故知是事名可相,以是因緣故,相可相俱空。相可相空故,萬物亦空,何以故?離相可相更無有物。物無故非物亦無,以物滅故名無物,若無物者,何所滅故名為無物?物無物空故,一切有為法皆空。   結四法空者:一者因為相無有,所以可相法也沒有;二者因為相與可相空,所以萬物空;三者萬物空故,有物空,有物空故,無物也空;四者有物無物空故,即一切有為法皆空。文處易知,細讀可見。      丁二 結歸三空   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有為無為空故,我亦空。   與上諸門一樣,結為三空。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