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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門論釋義 甲二、正明論體 乙三 觀緣門

乙三 觀緣門

  這一門來意簡單說有五種:   一者,「因緣門」總就因緣中求果生不可得,第二「觀有果無果門」別就因中求果生不可得,今此門別就緣中檢果亦是無生。就總別因緣中顯諸法無生,要具備三門義理才周圓。   二者,因緣的名義,經論中有三種說法,第一種但作因名,不作緣說,如六因,所謂六因就是相應因、共生因、自種因、遍因、報因、無障礙因;新譯如次為相應因、俱有因、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能作因。第二種但作緣名,不作因說,如本論四緣。第三種因緣雙說,如十二因緣,如果以無明對望于行,行體本無,因無明而有,所以無明為因;行起之後,對望無明,我非全無,仗諸助緣而起,所以無明是因又是緣,十二支前後相望都具足因緣二義,所以名十二因緣。經論中既有三種說教,因此本論就依這三義開為三門來說明無生。   三者,因緣義總攝一切法,凡是佛法所說無非因緣。一切諸法皆從因緣所生,名為世俗諦,因緣所生無有自性,當體性空,名為真諦,真俗二諦既總攝一切佛法,所以說因緣義也總攝一切佛法。又一切法不出因果,因緣既是總義,今就因緣中別出因果義。因緣所生法,因緣是能生,果法是所生,所以因緣義也是因果義。又對所生果來說,因緣都可以說是因,由此諸因能生諸果,缺因少緣物不能生。反過來說,如果沒有所生的果法相待,所謂的因緣就不成為因緣,沒有果怎能說有因?應問是何法之因?因此《中論》說:「因是法生果,是法名為緣,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緣?」所以因緣因果都是世諦相待假名,因緣生即是無生。因果相生是就世俗諦說,生即無生是就第一義說。《摩訶般若經·四攝品》說:「世諦故分別說有果報,非第一義,第一義中不可說有因緣果報,何以故?是第一義實無有相,無有分別亦無言說故。」但就世俗凡夫來說,在沒有證得性空之前,都受世諦因果支配,即受善惡業的支配,行善就高升,作惡就下沉,所以必須正視正信因果,因為因果是世諦法則的根本,人道立信的準繩。   四者,上面「有果無果門」通破內外兩家,外道數論師執因中有果生果,勝論師計因中無果生果;教內毗曇宗執著二世有義,同因中有果,成實師計二世無義,同因中無果,所以上門具破內外兩家。今此《觀緣門》正為破內,因為四緣是佛經所說。佛說四緣為的顯示空義,所以說:「眾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而諸部小乘執為實有,不知性空,所以須破四緣明空。大乘明義,不但眾緣所生法其性本空,即眾因緣自身也空,如《中論》說:「若果從緣生,是緣無自性,從無自性生,何得從緣生!」   五者,有人懷疑:《三論》一向說空,如果一切法空,佛經為何說一切法從四緣生?佛既說諸法從四緣生,即是有諸法,三論何以破有明空?論破如果是對的,佛說應當為非,如果佛經說是對的,論中破應是錯誤的,似乎經論矛盾,應予會通。解言:說諸法空者,即緣起法本性是空,不是否定當前緣起事相,也不是說有自是有,空自是空,這是空有二見,不是中觀正義。又經中佛自說諸法是空。今明空義,是即有之空,也是即空之有,空有不二,二者是統一的。如經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空不二,即是中正之道。生與無生也是這樣,緣生無性,生即無生。雖無實生,不礙緣起假生,生與無生不二,即是無生中道,也是中道無生。   丙一 長行發起   復次,諸法緣不成,何以故?   長行發起,「諸法緣不成」者,就是破緣,意思是:從緣生諸法,而這能生諸法的緣不能成立,等于說諸緣也空,所以說「諸法緣不成」。「何以故」發起後文。

  丙二 正明門體    丁一 就四緣明沒有果生   戊一 略標緣中無果

  略廣眾緣法  是中無有果   緣中若無果  云何從緣生   這一偈有二義:上半正破緣中有果生果,下半呵斥外人。「略廣」義者有三意:一者「因緣門」為略,「觀有果無果門」為廣,今雙舉前二門以示外人,前略廣二門就眾緣中求果已經不可得了,你為什麼還說果從眾緣生呢?這是用前二門已說明的無生道理破今天這四緣生果義。二者,上「有果無果門」詳細的解釋無生名為廣,今此「觀緣門」簡要,稱之為略。三者只就此「觀緣門」自有廣略,以四緣一一分別檢查無有果生為廣,因緣合說果法無生為略。   瓶等果,一一緣中無,和合中亦無,若二門中無,云何言從緣生?    長行順釋偈意,「一一緣中無,和合中亦無」,釋偈上半略廣意,「一一緣中無」指四緣一一緣中無果是為廣,「和合中亦無」指因緣和合中亦無果是為略。次兩句釋下半,「若二門中無」,「二門」是指「因緣門」是略和「有果無果門」為廣;也可指「有果無果門」和「觀緣」二門為略廣;也可指本門中的「一一緣中無」和「和合中亦無」二者為略廣,論意含此三種略廣,如果這三種略廣都無果的話,為什麼說果從緣生?

  戊二 廣釋緣中無果    己一 偈頌   問曰:云何名為諸緣?答曰:   四緣生諸法  更無第五緣   緣緣增上緣  因緣次第緣   解釋:首先假設問答,假設「從問曰」發起,接著以「答曰」來解釋。作論的體裁需要問答,以便于說明道理,不必另作別的解釋。問意:前明眾緣中無果,所以不能生果。有人可能認為:這是破外道所說的眾緣,不能生果,不破佛法中的四緣,以內外未分,所以須問澄清。答意說:我上來所說的「略廣眾緣法,是中無有果」,正是指的小乘論中所說的定性四緣不能生果,如果是外道所說邪僻謬論,不值得批破。   此偈是解釋前「略廣眾緣法」的。前偈說「眾緣法」,不知是何等眾緣,今偈釋云「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即是解答「眾緣法」就是經論中常說的四緣。釋前偈上半,由眾緣生諸法,說明四緣的作用,下半列出四緣的名字。這里要問:佛說諸法從四緣生,龍樹為什麼破四緣生諸法?這豈不是與佛經相違背!今明佛說四緣生諸法,本為顯示空義。緣起性空是佛教大乘經的根本理論,緣起如幻,無有實體,如經云「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即是空義。而諸部小乘,執著定實四緣,不知空義,豈是真知四緣生義?今破四緣生諸法,是破小乘人所理解的定性四緣,實有諸法,何曾破佛說的如幻緣起,假名諸法的中道正義,而是發揚緣起性空的中道正義。《大智度論》說:「菩薩行般若波羅密如是觀四緣,心無所著,雖分別是法,而知其空,皆如幻化。幻化中雖有種種別異,智者觀之,知無有實,但誑于眼。譬如小兒見水中月,心生愛著,欲取而不能得,心生憂惱。智者教言,雖可眼見,不可手取,但破可取,不破可見。菩薩觀知諸法從四緣生,而不取四緣中定相。四緣和合生,如水中月,雖然是虛誑無所有,要從水月因緣生。」如果像毗曇所執實有定性的四緣,在于世諦因果中就講不通。如《三論玄義》說:「初學毗曇似如可解,轉久推求則成邪見。問曰:學毗曇云何乃成邪見?答:若言四緣生諸法者,誰復生于四緣?若四緣更從他生,則他復從他,如是無窮。若其四緣自然而有不從他生者,萬物亦應不從四緣,當墮無因。故知從則無窮,窮則無因,由此二門不信因果,故久學毗曇成于邪見。」所以緣起法義,稱為甚深,二乘淺智,不得其底。

  己二 長行    庚一 釋四緣名義   四緣者,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因緣者,隨所從生法,若已從生、今從生、當從生,是法名因緣。次第緣者,前法已滅次第生,是名次第緣。緣緣者,隨所念法,若起身業,若起口業,若起心心數法,是名緣緣。增上緣者,以有此法故,彼法得生,此法于彼法為增上緣。   長行先舉出四緣的名字,然後循序解釋。解釋因緣,「隨所從生法」,就是隨所從因緣法生,如泥能造瓶,瓶從泥生,所以泥是瓶的因,隨所從泥因生,所以泥是瓶的因緣。又經論中說有六因四緣,因緣兩意可以互含,四緣可以含括六因,六因也可攝為四緣。所謂因緣,攝相應因、共生因、自種因、遍因、報因,攝含這五因為因緣,攝因為緣,所以名因緣。次第緣、所緣緣和增上緣,合此三緣為能作因,這是六因四緣互攝的內容。次第緣是依心法說的,前念心滅時,為後念心生起作緣,前後心念次第相續生,不斷不亂,名次第緣。緣緣也譯為所緣緣,前一「緣」字指心識,即能緣的內心,次一「緣」字指外境,心識生起,必托外境,無境不生心,藉境生心,所以境為心生起之緣,心境能所合說,所以名緣緣。依文釋者「隨所念法」就是隨所緣念境法,生起身口意三業之心,三業之心生起,即托所緣境為緣而生,這是心境合說名為緣緣。如果以所緣境為緣緣的話,那麼緣緣二字皆指外境。所謂增上緣者,「以有此法故,彼法得生,此法與彼法為增上緣」,這是緣起論的基本意義。緣起論即是因果的關系,「此有則彼有,此無則彼無,此生則彼生,此滅則彼滅」。法從因緣生,亦從因緣滅。例如十二因緣,因為有無明所以有行,因為有行所以才有識;無明滅所以行滅,行滅所以識滅等。又如依眼根生眼識,根是識的增上緣。又一法生起時,諸法有與力和不障二義就是增上緣。「四緣生諸法」,心法生的時候一定具足四緣,色法生時有因緣、增上緣就可以了。解釋四緣名義就是解釋前偈「眾緣法」三字。

  庚二 釋略廣義   如是四緣,皆因中無果。若因中有果者,應離諸緣而有果,而實離緣無果;若緣中有果者,應離因而有果,而實離因無果。   解釋略廣因緣求果不可得有三義:首先,解釋廣求不可得;接著,解釋略求不可得;第三結呵外人,今是廣求文。就四緣一一分別推求名為廣;因緣總合推求名為略。解釋廣有二義:一者總五因為一因緣為因,將余三緣稱為緣。意思是:如果因中有果的話,應該離開其余三緣有果;如果余三緣有果的話,應該離一因緣而有果。二者,谷種子是生芽的正因為因,水土陽光人工等是芽的外緣為緣。如果谷種子內先有芽,應該離水土人工等緣而有芽生,如果說地水人工等緣中有芽的話,應該離谷種子而能生芽。這是從因緣中廣求果法不可得說的。   若于緣及因有果者,應可得,以理推求而不可得,是故二處俱無。   接著從因緣總合來略釋求果不可得,意思是:總這種子的因,地水人工等緣合求果法也不可得。   如是一一中無,和合中亦無,云何得言果從緣生?   第三,總結略廣眾緣中果法不可得。「一一中無」,就四緣當中,一一中分別無有果生;總就因緣「和合中」 也無果生;你為何說言果從眾緣生?這是解釋前偈下半,「緣中若無果,云何從緣生」,即是呵責眾緣生諸法的意思,來顯明諸法本自無生。

  丁二 舉非緣決破   若果緣中無  而從緣中出   是果何不從  非緣中而出   若謂果緣中無,而從緣生者,何故不從非緣生?二俱無故。是故無有因緣能生果者,果不生故,緣亦不生,何以故?以先緣後果故。   前二偈表明眾緣中無果,所以不應生果;今偈舉非緣決破,決者決定,又是併同。緣中無有果,而從緣中出,非緣中也無果,為何不從非緣中出?使得眾緣併同非緣,作決定破。前面說過,緣中無果既不生果,非緣中無果也不應生果。反過來說,同樣,非緣中無果既不生果,眾緣中無果也不應生果,道理是相同的。此義決定,所以一切法無生,是為並決破。又並決有四句:一者,緣和非緣中都無有果,如果說緣能生果,那麼,非緣也應生果,緣和非緣都沒有果。二者,如果說非緣中無果不能生果,那麼眾緣中也無有果,同樣也不應當生果。三者,緣非緣中都沒有果,如果說緣能生果,非緣不能生的話,我要相反地說:非緣應能生果,而緣應該不能生果。四者,如果說非緣不生,緣能生果的話,那麼,非緣中無果,緣應有果,這個義例前面已經被破,如說:「略廣眾緣法,是中無有果,緣中若無果,云何從緣生。」以此諸義決定破諸法實生,而顯諸法本自不生。諸法無生的道理,即是真知、法性、實相。《中論·觀法品》說:「諸法盡畢竟空,無生無滅,是名諸法實相。」何為非緣?所謂「非緣」,是說不能為果法生起作助緣,名為非緣,略有三種:一者,如泥能作瓶,故泥是瓶的因緣,牛奶不能作瓶,對瓶來說就是非緣。二者,從世俗說,四緣能生諸法,所以名為緣,外道所說的微塵、世性、大自在天等能生萬物,這是錯謬的邪見,是為非緣。三者,破定性實在的四緣不能生果,即緣成為非緣。

  丙三 結歸三空   緣果無故,一切有為法空,有為法空故,無為法亦空,有為無為空故,云何有我耶?   這是本門的最後總結,之所以結歸三空,是因為因緣所生法即是空。不但因緣所生法是空,能生的因緣也是空,如偈說:「若果從緣生,是緣無自生,從無自性生,何得從緣生」?無自性就是性空。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