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心十要
修心十要 海濤輯
1.若聞譏諷心能堪忍。 在六度中,菩薩常常要做的是忍辱波羅蜜,不忍辱就生瞋怒,長期修忍辱,聲音就會圓潤。
2.若聞稱讚反生慚愧。 我們要恆常不忘慚愧心,遇到稱讚表揚,更要慚愧,檢查自己的不足。
3.修道歡喜自慶不傲。 遇明師得正法,也不自驕於人,只在內心充滿法喜。修行人應視己為凡夫,視一切眾生為大善知識。
4.人之慚恥不宜宣說。 不宜盯住別人的短處不放,而應多看別人的長處,多檢查自己的短處。常見人之短,是因為自己內心不清淨,功德不圓滿。父母眼中世間唯有自己的孩子好,是愛子心切;在佛眼中一切眾生皆是佛,而凡夫眼中即使佛也是凡夫。
5.不為世事而做咒術。 解脫才是根本,不要輕易把所積累的福德、智慧等能量用於治病、求財等,一旦抓住根本,不愁枝葉。
6.少恩加己思欲大報。 別人給自己一滴水,我們要當作是一碗水。修行人要永遠懷著感恩的心來,報答眾生。因為修行是自己的事,不管別人動機如何,我們永遠感激所有眾生。
7.怨恨己者恆生善心。 對仇恨自己的人,不能以牙還牙,而應該以德報怨。我們必須瞭解,我們之所以會遭受痛苦,是因為我們以前曾傷害過別人。
8.見有罵聲反存感恩。 別人罵自己,就觀想是在為我們消業障,讓我們修忍辱。意指要思惟傷害、辱罵我的人是對自己有恩的。因為如果沒有忍辱就不能夠成佛,如果沒有傷害我的人就不可能行忍辱;因為修忍辱,所以自己的罪障才能夠清淨。罪障清淨才能夠圓滿二種資糧,繼而成就佛道。
9.視諸眾生猶如父母。 這是修心的關鍵,一定要實實在在地執行。如能真實不虛地做到這一點,等於在守護菩薩戒,此戒的根本全在於此。
10.擁諸所得樂於助人。 應將所得之財用於佈施和供養,樂助正法事業。佈施為累積財富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