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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佛教思想與企業的和諧發展(李玲娜)

淺論佛教思想與企業的和諧發展 李玲娜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思想和理論內涵內蘊豐富,博大精深,對於各國的思想文化、社會文化乃至因佛教形成的社會風俗在歷史上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佛教從印度傳到中國、韓國、日本等地,能在當地社會普遍被接受,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佛教能重視資生利眾的事業,正確解決民生的問題。事實上,佛教寺院不僅是傳法、辦道的地方,往往是結合宗教、文化、藝術、教育的文化中心,並與農業生產、商業經濟以及社會福利事業相聯繫,具有多種社會功能。

    在傳入中國後,與原有的儒家文化和民族宗教——道教發生過禮儀、教義和理論等方面的嚴重衝突和爭論。但與此同時,佛教積極吸收了中國本土儒家與道教的東西,使自己適應於中國的文化環境。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引導下,佛教信眾與其他宗教群體之間,相互尊重、和諧共存,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充分說明佛教精神的核心就是和諧精神。

    在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佛教思想除了對思想文化、社會文化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外,其教義的深淵廣博與企業的現代管理有著縱橫細微、相映相輝的關係,很多理念和觀點對企業的和諧發展也有諸多促進作用。

     一、眾善奉行,首先以人為本,重視人內心的自我淨化。

    我們一般認為宗教是相信和崇拜超人和超能力的控制力量,而佛教與其他宗教不同的一個顯著特徵就是講求以人為本,通過對人之佛性的精細分析,他將他的覺悟、成就、及造詣,完全歸功於人的自我努力和內心的自我淨化。人,而且只有人才能成佛,並且每個人都有成佛的潛能。因此,佛教“強調以人為本,承認人自身的偉大,從人本身去尋求真知。”,確立了人及其思維的中心地位。現代企業管理同樣強調以“人為中心”,一方面強調經營人心,強調員工與企業的共同發展,人是企業的主體,企業內部有形形色色的人。每個人僅憑個人的才能是無法保證企業的成功的,因此要組織協調好內部人際關係,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使內部員工團結一致,精誠合作,從而實現雙贏。另一方面在企業的市場運營管理上,同樣要善於經營客戶與消費者之心。企業的經營也要像佛教以對心的修煉為主,強調並重視人及人心。

    在佛教看來,人就是人,人性本淨,但由於受無明之覆,貪、嗔、痴三毒之染,再加上外緣之攀援,才有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各種欲求。佛教對人慾求的產生分析是詳盡且合理的,並且佛教認為這些欲求是多層次、多方面的,是不斷髮展變化的,是可以對治與去除的。它大膽地把人性進行了細緻和真實的分析,將人具體化、實在化。同時由於佛教不但分析了人的外在表徵,而且探究了之所以如此的內在根源及其發展趨向,強調了人的如實人性與動態人性,使其將人性理論架構得更為全面、真實和契世。

    基於此,企業管理者在進行管理時,一方面在管理當中要勇於認識自身存在的“貪、嗔、痴”三毒,時刻警惕它們,並在一念未生前看住它、盯住它,先覺悟到它,避免被貪心、憤怒、愚痴控制住自己,始終保持謙和、廉潔、平易的管理風格,加強自身修養,這不僅對於自己而且對於整個團隊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另一方面管理者也要用佛教對人性的分析原理,去激勵和管理整個團隊,鼓勵團隊成員戒除“貪、嗔、痴”三毒,從而提升整個企業團隊的文化和素質。

    二、佛教的持戒佈施、棄惡從善思想指導企業良性發展。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是佛教的基本主張,持戒要求佛門的弟子,堅持“諸惡莫做,眾善奉行”的思想,在日常的行為規範上有嚴格和詳盡的規定。作為現代企業,必須也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和作業準則,來規範和指導員工的日常工作,要有“規矩”,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只有這樣才能使員工工作有章可尋、有的放矢,並以此建立責任心和自我反省能力,促進有質量的工作成果,這是企業良性發展的基礎。佈施要求人們有慈悲的胸懷,感恩的心態,奉獻的精神。做人如此,做企業亦然。欲強之,必先與之;欲取之,必先與之。企業的生存依靠市場,利潤來源於消費者的回報,所以我們對客戶和消費者應心存感激,失去了消費者,也就失去了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源泉,我們個人也失去就業機會和生存條件。企業應占在客戶的角度考慮問題,以優質的產品和服務回報消費者,滿足其需求,創造價值,並最大可能的回報社會。用我們的心去奉獻,以佈施的心態去面對客戶。

    佛教中的棄惡從善主要包括以下幾層意思:一、善惡是從心裡滋生出來的,人心的本性無善無惡,因一時的念頭所引起的真妄及其衍生的善惡均沒有實性,“真賅妄本,妄徹真源”,由此善惡不過是真妄分別而導致的後果。二、善惡是可以轉化的,去妄存真、棄惡從善是有內在根據的。三、善惡是絕對客觀的,沒有任何理由或借某種名義,可以行惡而以之為榮。四、每個人必須對自己的言行負責,是上升還是墮落,取決於人自身。總之,以絕對善惡觀為核心的勸善止惡是佛教的又一特質和基本精神。

    對於企業而言,對應於佛教精神,棄惡從善有以下意義:一、員工本質沒有好壞之分,本性沒有善惡之分,當他行善時便是行善了,當他行惡時便是行惡了。在建設和宣導企業文化時應充分考慮員工從善的根基,並引導員工主動棄惡。二、善惡是可以轉化的,對於曾經違反過企業法規的員工不是簡單擯棄,而是努力幫助教化。對於曾經為企業帶來過利益的員工不能盲目信賴,鬆懈對其管理和教化。同時,要根據企業員工的善惡行為現象,從企業文化自身去尋找根源,對於能夠帶來好現象的文化精神要發揚,對於能夠帶來不好現象的文化精神要拋棄。並且注意在企業文化裡應包含更多的寬容精神和引導觀念。三、員工出現違反企業規章,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不要輕信其辯解,錯了就是錯了,即便是好心辦了壞事也得受到處罰或譴責。同時注意在企業文化裡不要摻雜攻擊和蔑視其他企業即便是競爭對手的成分,企業員工和企業本身應樹立起自覺與所在的社區和所處行業友善相處的精神。四、企業應滲透褒譴、獎罰的道德和制度體系,讓因果報應說在企業文化裡具有全新內容得以提升到新的高度。

    三、以“諸法無我”、“眾生平等”的理念,促進企業和諧發展。

    佛教講“諸法無我”,“諸法”是指世間的一切物質和精神的內部,“無我”即是無自性,無自己的特徵。它體現了佛教空的思想。在任何事物中,都沒有單獨存在的、不變的唯一因素,即沒有一個“決定這個事物是這個事物”的永恆不變的“自我”存在,所以,一切事物都“無我”,即諸法無我。佛法講“無我利他,普濟眾生”。要達到“合於諸法”,就必須首先進入“無我”,因為“無我”而“法現”,因為“有我”則“蔽法”。

    無我是人生的一種大境界和大智慧,企業管理也應運用這種“無我”的大智慧、大境界角。從企業的營銷管理看,現實的市場是客觀存在的,並不以我們的意志為轉移,所以我們應探究市場的發展規律和需求,從而設定我們的戰略方法和戰術手段,而不能主觀地臆斷和盲目決策。比如一個產品能否在市場上打開銷路,關鍵在於這一產品能否滿足消費者即他人的消費需要,適應他人的消費心理,應以“顧客為中心”,而不是簡單地“以產品為中心”,只關注這個產品能否滿足自身的理想需求,“閉門造車”的產品是不可能被市場所接納的。

    佛陀提倡眾生平等,按佛經佛理所言,在於眾生皆有佛性,與佛本來平等一體。對於企業文化而言,眾生平等應該作為其基本精神之一,應倡導企業內部員工平等相侍。企業的創立者並非絕對神聖,他可以獲得應有的尊重和地位,作為企業裡最早為該企業尋找到生存和發展途徑,並引導企業進一步發展的重要角色。企業的各級領導者是各級團隊中具有不同分工承擔不同任務的普通一員,領導者不是帶領團隊去執行他所決策和定義的工作目標,而是與團隊的其他人員一道去共同實現大家所認可的工作目標。每位員工都有權利和義務去定義所屬團隊的目標,也有權利去否決他所在團隊的工作目標。在企業外與客戶和消費者溝通中,應體現眾生平等,以感恩的平等的心對待。

    我們只有心存“無我”“平等”的心態,才有“利他”的結果,才能使客戶在接受我們產品的同時,接受我們和我們的公司,才能在企業內部,形成積極進取、團結敬業、精誠合作的氛圍。

    幾千年來,佛教在中國和世界廣為流傳,其理論和觀點博大精深,他是人文化的巨大財富,是指導人們行為的一門哲學,有些思想和觀點不是三言兩語表述清楚的,需要在實踐中去體會,去挖掘,去感悟。“觀自在菩薩”,你就是佛,佛就在你心裡。現代企業和諧發展,要善於用佛教的思想淨化人的內心,重視對人心的修煉,教導人們“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以“諸法無我”、“眾生平等”的思想貫穿企業的管理理念,提升企業組織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實現企業與社會、企業與員工雙贏、多贏的局面。

參考文獻:

1、 李新庚、熊鍾琪,管理學原理,中南大學出版社,2004

2、 李映輝,唐代佛教地理研究,湖南大學出版社,2004

3、 張懷承,無我與涅槃〔M〕。長沙:湖南大學出版社,1999

4、 蘇東水。東方管理〔M〕。太原:山西經濟出版社,2003。

   (作者系美國世界佛教和平促進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