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接引與心理治療的比較研究(惟海法師)
宗教接引與心理治療的比較研究 普陀山南海觀音禪林 惟海法師
阿彌陀佛!我到這里是來參學的。今天我講的內容是「宗教接引與心理治療的比較研究」。這是一個屬于方法論的課題。佛教把關于信仰和修道的原理性學問定為「內明」,目前把「內明」解讀為心理學知識的也比較普遍。佛教常說「以法藥療眾生病」,這句話也常常被解讀為心理治療。但是,佛教的學問是否等同于心理學?佛教所說的「眾生病」是否等同于心理疾病?佛教所說的「法藥」是否等同于「心理療法」或「心理治療技術」呢?這些概念都需要有比較明確的界定,才能提升宗教界和心理學界對臨床對象和自身身份定位的自覺水平,從而在面對治療對象時選擇針對性更強的心理技藝,提高轉換效果。
為此,我從對象領域、行為者領域、作業(即行為)領域這三個方面,即佛教的「三輪」即「能——所——業」三個領域,進行比較研究,希望找出「宗教化導」與「心理治療」的同異,促進這兩個方面的理論自覺、社會分工自覺,及其相互的借鑑和協同,共同為化解人生煩惱、促使心靈舒暢健康、促進社會和諧而努力。
我將分為四個部分進行闡述。
一、對象領域的比較
首先,宗教接引的化導對象和心理治療的輔導對象的比較觀。
在「三輪」的能所關系中,宗教師和心理治療師面臨的對象都屬于「所」,是行為的對象。
在「所」的方面,我們把問題性對象與問題的屬主區分開來,猶如疏所緣緣與親所緣緣之分。心理問題或心理病症,一般是直接對象;問題所屬的屬主,也就是人,一般來說是間接對象。
(一)問題的屬主
來到寺院找宗教師尋求問題解決辦法的人,主要是信仰者和傾向于信仰者;投奔心理治療師的人則以非信仰者為多。信仰本身就構成一種主體自身的精神力量,在化導中,有一種預設性的定向力,對治療比較有利。非信仰者則認為自己崇尚「客觀」、「理性」、「科學」,更多地依賴技術和藥物。由于信念類型的不同,宗教信士有其自身的信仰和神聖可供借力,非宗教信仰者則主要依賴中性的物化的力量。
有些向宗教途徑尋求幫助的人,並非真正信教,他們往往嘗試過中性的治療方法,屬于低效甚至無效的案例,才轉而投向宗教。他們雖非信仰,卻帶著某種超理性的期望,試圖借助于某種「也許有」的神秘力量。
由于屬主的主體類型不同,信念不同,化導治療互動關系與選擇的方法技術應有差異。
(二)面對的問題
宗教接引中遇到的當事人需要化導的「問題」,多數是人生生涯過程中遭遇逆緣,發生了當事人的受挫折和被傷害,有傷痛感;或者當事人對自我、對生命的體驗和認識出現了異常,產生了精神性煩惱郁苦和主體方面的障礙,因而尋求解脫,需要從人文、社會、信仰方面入手才能化解。
心理醫學界接待的當事人尋求治療的「問題」,多數是情緒失調及心身失調,其問題層面在肉體及植物神經上,與人生境遇和主體狀態沒有必然聯系。
簡單地說,宗教化導面對的問題主要是人生性的,我稱之為「人生病」,在心理學上屬于主體性的問題,他的苦惱——佛教所說的「三苦」、「八苦」等憂悲苦惱,不一定是情緒或認知的障礙;從病理上講,主體郁苦之類不屬于「心理」性疾病或障礙。臨床心理治療面對的問題主要是情感性的,我稱之為「情身症」,其中包括心理問題、神經症、心身疾病,多屬醫學課題或接近醫學課題。
「問題」是宗教與臨床所工作的直接對象,而問題屬主即人是工作的簡單對象。心理治療多著眼于病症,而宗教則更關注人。
(圖三:直接對象與間接對象)
從這個圖可以看出,宗教師與心理治療師在接待對象時,宗教師所面對的對象側重于主體的「人」,心理學治療所面對的對象則側重于「心理問題」。這屬于主體間性和治療關系上的區別。
二、立場的比較
(圖四:行為主體特徵比較)
立場在「三輪」中屬于「能」,是化導和治療行為的主體。
宗教界與心理治療業的性質有區別,因此宗教師與心理治療師的立場不完全相同。
大體而言,宗教師的立場與兩方面因素有關:第一,宗教師代表宗教,起著「表法」的作用;第二,宗教師,特別是佛教宗教師,是一個出世宗教的出世修行者,若代表佛教,就要代表神聖的關懷,「利濟眾生,化度含靈」。這樣的修行者往往有宗教獻身熱忱和弘法使命意識,有較強的布道動機。
心理治療師是一種社會性的角色,需要以中立化、人性化的態度去滿足社會需求。從他個體而言,從心理治療工作,很可能是愛好與職業的結合。我接觸到的心理咨詢師中,很多人對于心理學具有強烈的愛好與熱忱,但與宗教的使命感還是有區別的。
這兩種的立場不同會導致我們行為模式的不同,例如心理咨詢提倡理性旁觀,佛教接引強調慈悲關懷。
基于不同的立場,心理治療師需要很強的專業技術精神,而宗教師需要虔誠的信仰和高尚的人格道品。如果宗教師背離了神聖性,那麼他在信徒中起到的正面作用還不如普通人,甚至會造成負面影響。
三、業的比較
在「三輪」中,「業」指向的是行為方面,在我們現在談的話題中,這包括化導、治療的性質及方法技藝。
化導與治療的性質,用佛教的術語可以稱為「業性」;而方法與技藝,用佛教的術語可以稱為「法門」、「方便」。在佛教的法義中業力論非常重要,對于業的觀察上既細緻又嚴肅。所以,欲做相關的比較研究要嚴謹!
(一)業性的比較
在佛教里,「業」有「行為」的含義,但不僅僅指動作、活動,還包括語言、思想以及倫理意義上的蘊涵,還有體驗或「經驗著」的「存在」性質。
宗教的性質在精神生命領域是超越于世俗現實的,主要職責是性靈上的撫慰和精神生命的指引,具有較強的人文道德屬性;心理治療的主要工作在身心領域,實即生理和情感領域,主要職責是幫助他人恢復身心的健康與情緒的平和,生物醫學的取向更為明顯。
在佛教的傳統中,把宗教師個人的修行稱為「道業」,把宗教化導的行為視為「德業」;而心理治療師是一種職業,心理治療活動代表的是一種工具理性,必須是客觀的和實用的,從而成為一種「行業」,需要其從業者個人盡可能地中立化、人性化,滿足社會需求。「德業」與「行業」的立場,熱忱發心的態度與客觀理性的態度,是有可鑑別性的。例如,佛教說的慈悲與世俗上說的「人性對待」有區別。西方某些以人性的名義采用基于動物本能的替代療法,在佛教是不允許的。佛教在「對治道」和「方便道」上,若使用替代療法類型的技術,必須考慮到道德和信仰的取向,有著明確的價值觀標準。
(二)方法和技藝
佛教所說的「道」,通俗地解釋,就是從原理開設出方法。據方法選擇工具和手段則是技術,稱為「術」。若技術借用了人性、心性,那就是「藝」了。佛教對眾生的化導方法很多,有人性關懷的「四無量」,有針對問題的「對治道」,有自我突破的「解脫道」。所使用的具體手段一般稱為「法門」;「術藝」則有「權實二智」之類方法論,也有些成套的策略,如「四悉檀」。
臨床心理學在方法和技藝上豐富多彩,方法有精神分析、行為矯正、語言干預、認知療法等,技術有宣洩、移情、關系排列等,還可以使用藥物……在座的心理學專家不少,我就不班門弄斧了。
(圖五:方法技藝比較)
宗教師應當無私無我地代表神聖關懷,治療師則是職業化的,這兩種身份要分清,否則出現移情現象,甚至很嚴重,而某些移情在心理治療師那里是沒有社會合法性,而在宗教師那里卻可能被包容。舉例:「依戀」移情,在宗教上有一定合法性。假設某信徒認可一位法師,拜他為師,很容易產生依戀,法師在他眼里不僅是宗教師、人生導師,更是「師傅」或「師父」、父輩長者和人生顧問。這屬于親情依戀,在心理治療界是受限制的。
宗教師可以藉助佛菩薩或神的力量。心理治療師如果在這方面借助多了,就會有壓力。
宗教師可以藉助經典的力量。誦經可以解決問題,神聖的經典本身就有一定的力量。用神秘主義來解釋這種現象,可以這麼說:「符號就是存在」。而心理治療師最多只能推薦讀誦宗教經典,不能把誦經作為一種正規技術去使用。
還有,神秘主義的力量中有一個稱為「法力」的現象。假設,我信仰某位法師,相信他有法力,于是向他磕頭祈請,摸頂加持,當即身心喜動,身熱汗出,回去後很長時間輕安愉悅,會讚嘆這師父的「道力法力」。可是如果哪位心理咨詢師這樣給人加持,就不合適了。即便這位心理咨詢師真有這樣的能力,也有這樣的人格魅力,若用多了,社會不認同,同行會批評:「這哥兒們神神叨叨的!」
宗教與心理治療,由于其課題與目標有差異,在方法與手段上有區別。宗教的基本課題是人生煩惱,其目標是樹立信仰、化解問題;而心理治療的基本課題是情感煩惱,其目的是消解問題、增進健康。顯然,宗教側重于主體的建立,心理治療側重于問題的解決。因此,在方法論上,宗教以接引為主,化導居于其次;心理治療是以治療為主,教育為次,更非宗教信仰意義上的「性命引導」。
由于主體不同、問題不同、領域不同、方法技藝的不同,我們可以思考宗教化導與心理治療的比較。這種思考的最終目的不是強調區別,有了比較才能促進貫通與融合,讓兩個領域的人們更好地各自分擔自己的責任。
四、融合與分工 長期當醫學教師和宗教師的經歷使我意識到,宗教化導與醫學臨床既有明顯區別也有關聯性,嘗試教化學與臨床學的整合、宗教精神與職業意識的貫通、法門與技術的融合,將是實用的。
進行這項比較研究的目的,是希望釐清宗教化導與心理治療關系,找到它們的關聯性和獨特性,俾使明確兩者的鑑別與分工,也有助于兩者的整合與互補。
醫學界明顯意識到一個耐人尋味的現象:看病診斷能力、處方用藥水平都很高的醫生,其治療效果不一定最好,更不一定是病人樂于接受的。可見臨床醫師的能力不完全決定于其專業能力。在宗教師和心理咨詢師那里可能也存在類似現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為了提升自己的方法論自覺,使宗教化導與心理治療的技能及其效果更好,多一點反省性的、批判性的自我認識和自我矯正,很有必要。
有「藥王」之譽的唐代名醫孫思邈著有《大醫精誠論》中有這樣的語句:
「凡大醫治病,必當安神定志,無欲無求,先發大慈惻隱之心,誓願普救含靈之苦。……」
一般認為它講的是醫德,屬于職業道德,但我理解,這篇文章並非只講醫德,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宗教精神與職業意識的貫通。這表明,在宗教化導與臨床心理治療這兩個領域,宗教的教化性、啟示性、指引性與對于心理問題的矯正、治療、教育,可以聯合應用。
(一)一個鑒別
經多年觀察抉擇,我發現應當鑑別「人生病」與心理疾病,把「人生病」獨立出來,然後研究比較它們之間的關系。
在這次論壇上,好幾位專家都提到精神病的命名和分類問題。據我所知,現代對精神病、心理問題的分類是缺乏病理學淵源的。在臨床醫學領域,沒有病理學基礎指引的邏輯分類方法,這個學科就不叫科學。同理,在信仰教化領域,對生命,對信仰,對生命人生問題,沒有基于自然基礎的邏輯化的指引,也說不上是文明的宗教。佛教有生命層次和人生過程的理論(如三界論),對人生問題也有病理學模式的觀照(如集諦、二障論),在這兩個方面都有基礎。我希望,佛教界人士能夠繼承佛教古代大德流傳下來的財富,再加上現代科學研究,為人生知識、精神信仰及其問題或疾病的研究建立起富于邏輯的理論,用于指導佛教的宗教化導實踐;我也希望,心理學界、精神病學界能夠真正基于現象歸納出規律性,並深入到原理層面進行病理學研究,建立起更科學、更嚴謹的心理疾病分類系統和命名系統。
若作嚴謹研究,宗教上所講的「性命」與心理醫學上所講的「心身」,領域不同;對人生病與心身疾病也能避免混通;相應的方法及其技藝的差異會有隨之而來的清晰。例如:性命稱為指歸,疾病稱為治療。
(二)三項結合
宗教接引與心理治療在三個方面可以進行結合與融通。
1、神聖關懷與社會市場供需結合
心理治療師可以適當吸收一些神聖關懷的立場。一位具有宗教情懷的人,對心理咨商者、來訪者起到的作用與純粹運用技術的人是不一樣的。現代有些宗教在其教堂寺觀等場所也開辟了心理咨詢室,這大概是對于社會需求開始有了意識的表現。不過對于這種做法是有爭議的。在這次論壇上,昨天就有一位教授提到,他認為在寺院或者教堂開辟心理咨詢室沒有必要,我理解他的看法。
在神聖關懷和社會市場方面,宗教和心理治療雖可融通,但必要的區別還是要有的。以我個人而言,我是一個技術觀念非常強的人,但我希望自己是佛教的法師,而不是心理咨詢師;我會把心理咨詢師當成良師益友,但不能把心理咨詢師完全視為道人。
2、德業性與職業性融合
宗教化導代表佛陀菩薩對眾生的無條件的關懷,即佛教所說的「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心理治療作為職業工作,體現的多為有條件的、有償的幫助。而事實上,信仰者在得到宗教關懷時也常以供養奉獻的名義在付出,心理治療當中也存在超越經濟關系的人性指引和心靈救助。宗教心理學的研究已經指出,無條件的精神關懷與某種形式的回報,也有利于當事人的心理平衡。可見,宗教化導與心理治療的德業性與職業性,可能是一體的兩面——站在宗教界的角度看,心理治療也有超越世間性的功德;站在治療界的角度看,宗教化導也是不離世間性的特殊職業。
3、人文與技術圓通
佛教界人士可以再多學一些技術,臨床心理治療師則應輔以人文。宗教的法門具有很強的人文性,包括哲學性、人類性、宗教性等,而其信仰濟度化導實踐有效的背後則必須有一定的病理原理和技術原理,否則借用禪宗祖師的話說,就會「籠統顢頇」。佛教的修行者如果首先自己修行得比較好,人格沒有問題,那麼就不妨多學一些方法和技術,這在幫助別人時是很有益的。
心理治療師如果加強人文方面的元素,也會提高治療效果。據我了解,目前中國心理咨詢師當中,有不少人都是把佛家、道家、儒家、心理學等方面的知識技術綜合應用的。他們在實踐中發現,在工作中如果單純使用西方心理學的一些技術,效果往往一般;一旦借用中國傳統文化的智慧,探討人生哲學,其技術效果就會明顯放大,而且能夠直接進入來訪者的內心甚至生命中去。
(三)雙方互學
佛教界人士和臨床心理治療師雙方可以互相學習,在這個問題上我想講的是治療關系,並放大成一個包含了四維六合的緣起關系模型,以此探討宗教與醫學實踐中都存在的技術與效果之間所具有的高度不確定性的問題。
在此化導關系模型中:四維,是師(法師)、資(傳統稱為當機)、法(如法門)、問題(如煩惱障)四個方面;六合,指這四個要素之間形成的六種關系(見下圖)。
(圖六:六種關系)
上圖可見,佛教的濟度化導實際上存在四維六合,包括主體間性、法門與問題的對應、屬主與問題、施術者與方法技術的關系等。我們若將其一一排列,找到其中的關聯性和區別,從而選擇途徑、方法、技術,可能會使我們的治療效果或化導效率提升。
藉助佛教的緣起觀,化導關系與治療關系的緣起都是動態的、聯綿的、交互作用的。四維中任何一個要素的細微差異,都會影響化導或治療的緣起過程,導致結果的巨大差異,因此,不得不考慮四維之間的交互作用,例如,法門的選擇不只針對問題,也存在當機性差異。傳統佛教講要根據「諸根性欲」應機施化,就屬于這種方法論抉擇。
通過化導關系或治療關系的觀照會發現,法門技術的選擇或許會因應當機而異,煩惱病症的效果則可能因法師而別,這就是宗教度化和醫學臨床中「投緣」或「不投緣」的現象,正是藥無對症,應機即靈;病無神丹,得人則愈。
強調技術與效果之間的不確定性,並不否定技術的客觀科學性,而是試圖明白:在針對實質性問題或疾病場合,技術與問題之間是強對應的;在人性心性及其自我修復能力范圍內,主體間性更為重要,這就需要因應于人心的善巧或藝術。
(四)一點希望
最後我再談一點希望。從實用的角度考慮,我希望宗教師和心理咨詢師能夠把宗教的化導和心理治療的方法和技術規范化,讓大家易學易用。
舉個實例。某城市中心有一座寺廟。一位居士每次到那里去就產生恐怖感,毛骨悚然,哪怕是中午去也覺得寒氣逼人。怎麼幫她解決這個問題呢?我建議她找一位懂電腦的朋友,合成一張這樣的圖片:背景是朝陽在海面上升起,前景是文殊菩薩仗慧劍。她未能做出這樣的圖片,卻找來一張普賢菩薩的像。我說這也可以,讓她有時間就看著這張圖片念誦「南無大行普賢菩薩」,念誦一段時間以後,再觀想普賢菩薩的形象出現在右眉的眉心,並且放出金光照耀自己的身心。我囑咐她先這樣修三天至一周,再來報告體驗。她性格比較急,只修了兩天,就到那座寺廟去現場體驗,已經覺得沒有以前那種陰寒之感了。我鼓勵她堅持這樣修下去,從此他再去那座寺廟就沒有恐怖感了,而且念誦普賢菩薩聖號成了她的日常修持法門之一。
這是把一種修行法門和心理技術融合的嘗試。在座諸位明白我為什麼要使用右眉眉心、朝陽、慧劍、金光等元素嗎?選擇文殊菩薩或普賢菩薩這樣的陽剛形象,並且觀想菩薩放金光加持,這種方式與這次論壇上有人提到的一種心理技術——「光沐浴」,是有共通之處的。
我作為佛教的宗教師,除了立足于宗教精神關懷信徒,也願意把宗教精神與心理技術結合起來,更好地幫助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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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吳和鳴:我對生病的評估診斷很感興趣。一個人的內心生起了煩惱,抱著問題去找佛教的法師求助,這大概相當于去找醫師看病。那麼,煩惱肯定也和疾病一樣,有輕度的、中度的、重度的。煩惱的性質和程度有何不同,如何判斷?
惟海法師:關于這個問題,我有一些想法,但還未作理論建構。現在我初步談一談。
人生煩惱和心理疾病的診斷也要定位、定性、定量,只作症狀程度的評估是不夠的。
人生病的基本概念是:對人生生涯中的一些問題產生了心理的困境,在人生的體驗、認知、態度、行為方面發生了異常。其中,有人只是產生了一些小煩惱,稱為問題;有人產生了比較嚴重的心神症狀,出現社會行為障礙或/和人生行為障礙,稱為人生病。體驗性的或者認知性的問題屬于輕度問題;主體性的異常就嚴重了。
主體性的問題可以分為兩種。
一、人格障礙。
解決人格障礙,對于一部分人來說,可以通過行為訓練入手,並結合一些法門進行改善。這種治療方法進行得越早越好,理論上說最好在七歲之前,最遲十三歲。如果年紀再大,一般來說問題就不好解決了,除非本人有高度的自覺,能通過修行而「轉根」。
二、前面所說的「人生病」。患有「人生病」的人,對人生的體驗,或對生命的體認,或對自我的態度,明顯異于常人,而且他們的價值觀不是正性的。
比較常見的現象就是嚴重的自戀。還有的人自命為聖神;有的人對生死的看法有問題,比如特別怕死,先是想「我一定不能死」,但這不可能實現,隨後這種心理又演變成自暴自棄。這些現象都與人生課題有關。從心理學上來說,「人生病」發生在自我領域、主體領域。由于人具有倫理屬性,所以這些問題也會反映在價值觀和道德倫理上面,形成非正向性的價值觀,精神情趣不健康。
聽眾A:科學研究證明,心性可能造成人的內部紊亂無序和免疫功能下降;心理和大腦的無序性,導致了量子生物學變化和神經遞質的變化。而佛教的修行之所以有效,可能是改變了人的內在協同能力。
惟海法師:這位老菩薩所講的內容,正是我試圖多學一點的東西。我在現代科技知識方面還比較薄弱,而在座的人士絕大多數有現代心理學的背景,我們要溝通就需要有共同的話語。
精神狀態對生理的影響,包括對生命活力和免疫系統的影響,肯定存在。中醫有一個理念:「正氣內存,邪不可干。」這是有實際案例的。
古代有位小媳婦,回娘家省親時,婆家村里流行瘟疫,娘家人不讓她回到婆家去,可是這位媳婦想:婆家有災難的時候,我作為兒媳婦怎能不回去共渡危難呢?她不顧安危,毅然回去了,幫助了婆家人,而且整個村子都從瘟疫的陰影中走出來了,人們說是這位好媳婦的正氣發生了作用。
至于量子生物學的問題,大概涉及到精神物理學,如「量子糾纏」之類吧?相關的名詞我雖然知道一點,但真正的內涵我並不懂。我只是知道可以用一些精神場技術(佛教稱為「業處」)改善身心狀態,這樣的技術與佛教的觀想法門、禪修法門結合起來,很有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