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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社會哲學(達摩拉陀那)

佛教的社會哲學(達摩拉陀那)

佛陀弘化的目的,是為著眾人的幸福和快樂。它是從各種痛苦中解救人們的一種教化。它最初的興趣是倫理道德和精神上的依歸以及生命中和各方面。在此提及的包括社會的各方面。佛教的社會哲學,可以從以下各點來研究:

一、佛陀的態度以及他的弟子當日社會的制度。

二、社會團結的教理。

三、社會觀念的含義。

四、正常社會關係的原則。

五、道德原理的社會含義。

六、人類行為的動力。

七、四梵住。

八、佛陀的基本教理和社會的變遷。

一、佛陀的態度和弟子們在當日的社會制度

關於第一點,我們可以從階級制度中去研究。有一些設法去代表大覺者佛陀的作者,把他作主涅槃的教師,對當時社會的俗事,不作些什麼。這真是人類偉大的教師一種最大的誤解。

當佛陀在印度出現的時候,許多的國家都遭受到古老時代階級制度的痛苦,只有極少數的人享受到權利和特權,大多數人都被他們剝奪。這個諷刺是制度維持在宗教的名義之下。

這是真的,因為他最初的認為,佛陀予以痛苦的人類精神的解脫,但是他不使自己享受涅槃的快樂。佛陀是慈悲主。因為這樣,他不能對千千萬萬的人所受不平而保持冷漠。佛陀並沒有閉著他的雙眼,有些有興趣的人會設法去找出他當日的一般人痛苦的情境,相反地,他對盛行在當時社會的惡魔打過幾次仗,這種最大的盛行是在階級中進行。

作為一個涅槃的導師,可以說,佛陀經過樂境而得到成功。無論他到那裡去,人們都被他高貴人格所放出的和平與靜穆的光彩所吸引。但是當他問及當日的某種情境和制度,他必須要面臨把持者強烈的反對。有一次他在一個婆羅門村受到拒絕給予食物,因為他是一個反對他們久被人尊崇和傳統和制度的教師。又有一次,他甚至被人拒絕施水。

據說,在兩村的居民,在兩種情形之下,是受了魔羅和惡魔影響之下,因此這個可憐的魔羅,成為一個逃走和山羊。但這只是把事情擱置的一種禮貌的方法,沒有在特別社區或個人的門上,指責罷了。為著大家,如來仍是愛他們。

當佛陀在這個時候出現,階級制度正是一個熱門的問題。他組織一個的規則的運動來對付它。形成一個態度的觀念,至於佛陀如何處理它,我們要明瞭根據制度為基礎的特性。這個可以參考下列三點:經典的確實性質、遺傳以及繼承的優越點。

一、經典的確實性質

階級制度被稱為一種神聖的安排,只有在觸怒的危險右以干涉到。各種陳述包括在經典上。吠陀經確實的性質,是被第二種學理所建立。因此一般人都不敢問及他們的效果,就這樣,宗教經典的權威,在維持階級制度時走了一段長途。佛陀在這最強的一點看到支持這樣古老的傳統,因此他施予最先最嚴重的打擊。他勸導人們不要接受任何僅僅是經典的權威,如此類推。在這方面,發生在迦羅摩經和其他地方,佛陀的勸告一定不要當作一般的觀察,適用於權威的各種情況。他勸告人們不要接受任何不合理的事,只因為它是記錄在經典上,或者由其他權威所主張的。因此,佛陀在吠陀經階級制度中,提出各種確實的性質的問題。

二、遺傳的優越

階級制度遺傳的特性,是根據創造的學理,在普拉沙經中首先提及到。據說婆羅門從造物主梵志的口生,剎帝利從臂生,首陀羅從大腿生,毘舍從足生。在他們與佛陀討論中,婆羅門常常引用這一段經文來支持他們的優越。但是佛陀為他們指出,它只是一種神話,對事實沒有任何的關聊。他告訴他們,人類是由父母生的,而不是由任何想像中的生物生的。至於婆羅門,他也許告訴他們,他們也是由母親生的,她要像其他人一樣,要經過同樣自由過程,要懷孕和出生等等。

三、繼承的優越

佛陀也同樣斥責婆羅門,所稱繼承優越的主張。婆羅門是業力和相信者。佛陀為他們指出,他們像其他人一樣要遭受惡行的後果。如果在婆羅門中,有任何繼承的優越,他們應該既不犯如此的行為,也不會為了這些事而受苦。因此,在倫理道德律之前的平等,對他們繼承優越的主張,也成了謊言。

在同一條題目中,佛陀的一位大弟子摩卡卡那和吐羅國王阿溫諦畢陀兩人在討論中,前者也提出同樣的爭論。

再次國家的刑罰,關於不同階級的沒有區別。同樣的犯罪,不同階級的成員,在遭受同樣的懲罰。這是從摩訶卡卡那和阿溫諦畢陀二人的討論中,顯明的事實。

此外,摩訶卡卡那也指出一種階級的富人,可以僱用其他階級的人做事。因此一個貧窮的婆羅門可以侍候一個富有的首陀羅人,來賺錢維持生活。這種事實也證明婆羅門主張與生俱來優越的錯誤性質。

四、精神範圍的平等

婆羅門作為遺傳的教師,也主張精神的成就只可以由他們來完成。因此在佛經中記載,佛陀也呵斥這種說法,並且指出以需要的戒律,誠懇和努力,大家都可以獲得。大覺世尊因此指出,四種階級的成員是平等地予以資格,不獲得內在淨潔和內心的照明。

五、一種當地的制度

當這些對此有興趣的人民設法證明階級制度神聖的起源,關係到它的宇宙的特性,佛陀告訴他們不是這樣的。他主他們指出,在育那和邊遮普以及附近的國家,都沒有這種階級的分別。對於他們,他說只有兩種階級——主人與僕人。在特性上,他們不是遺傳。這種的分別完全是根據經濟的理由。因此依據他們的經濟環境,一個僕人可以成為一個主人,反過來也是一樣。

六、階級制度的職業性質

在維悉陀經中,佛陀對階級制度職業的性質,已經給予詳細的解釋。關乎此,他指出動物生命和植物生命的情形,有不同的種類,這是根據基本的性質。但是至於人類,不會存在這種特別不同之外,它證明他們的分類。相反地,只要主要的性質,是有關係,人類是如一的。這種區別,由階級制度來維持,在特性上是武斷的。

七、社會階級是世襲的

阿迦那經提出社會等級和差別的起源的佛教意見。根據這本經,在開始的時候,是一種無等級無階級的社會。但是在時間的過程中,因為社會開始變成複雜,法律定下來是維持人民的和來與秩序,很自然地,生起一種需要,每個人都要來管理他們。當然啦,他們選舉最為有作為的有來作這種工作。他之所以為人所知是摩訶闍那王或者是領導者,被人民普遍同意而推選。這就是統治者的起源。在同樣的方法,這些高貴特性的人,這指定為照顧眾人的幸福等等。在開始的時候,這些公僕不是遺傳的。因為如此,有了需要的資格,都被他們推選。後來遺傳的因素進入他們那裡,成了一種階級制度,更到後來,便成民一種嚴格的階級制度。阿吉那以主要的目的是指出等級制度和階級制度的習慣性質,因為同樣的理由,它的起源是社會的,而不是神聖的。

八、問題的心理學方面

階級制度最大的不好,是在心理學界中明顯的生出優與劣的偏見。這種態度維持了少數遺傳主人的地位,並且降低了大多數人遺傳農奴的環境。因此它也要解決心理學水平的問題。關乎此,佛陀指出一個人真正的價值是被人判斷,不是依據他的這個或那個家庭,也不是依據所謂的階級的差異,而是依據他的行為。因此佛陀把行為作為與優劣的標準。這一方面在法句經的婆羅門品中提及到。

因此,在一方面,佛陀斥責階級的區別為無意識的,而在另一方面,帶不一個人關於優劣觀念的心理改革。

九、佛陀採取實際的方法

以上的說明給予我們運動的觀念,佛陀把它用來作反對階級制度。現在,它看來好像佛陀在他一生中地這點下了些例子。如來實行他所宣揚的。

譬如我們可以想像佛陀每日和行乞。在最重要的幾點中,階級優越可以在飲食之事中維持。高階級的人不接觸到低階級的人的任何東西,不同失去階級的人談話。如今佛陀和他的弟子挨戶行乞過活。對於此事,他們不作任何的分別。他們從各階級中接受佈施。關乎此,佛陀推薦為人所知的挨戶行乞方法,沒有離開階級、等級和地位任何房子的規則。

大覺者沒有作任何的分別,為所有階級的成員敞開了僧團的大門。擁要需要的功德,過著神聖的生活,是入門的一條件。因此蘇尼陀是一個失去階級的人,沙提是漁夫的兒子,難陀是一個難陀是一個牧童,兩個濱陀,一個是高級家庭的女兒的兒子,一個是僕人的兒子,卡沙巴只是個孤兒。作為聖潔僧團中的成員,他們獲得聖者的身份,於是成為眾人的老師。如來記載這些聖者中某些生活的故事。他們高貴的生活,基於偶然出生和等級的優劣觀念,成為不實。在僧伽之內,沒有為這些分別留下餘地。事實上,相信這些的分別,被視為弱點的標識。有一次六個與佛陀關係密切的釋迦族的王子,來求允許進入僧團,那時人釋迦族為人所知的,為著他們的種族而驕傲。又有一次,一個名為優波離的理髮師,也來請入僧團。優波離首先開始參加僧團,然後六個釋迦族王子加入。這樣的安排,是因為優波離年長的關係。當然啦,釋迦的王子要尊重他。後來在寺院的戒律中,成為最高的權威的就是他。

因此,如來用各種可能的方法,在僧團的成員中,增進平等和友愛。關乎此,對於這一點要記住他的有意義語。

兄弟們啊,正如大河——恆河、閻木那河、摩喜河和阿西拉華諦河一樣——當他們流入大海,就失去他們的名稱,成為被人所知的大海——啊!兄弟們,同樣的,這四姓——婆羅門、剎帝利、首陀羅、毘舍——的成員,當他們開始去追隨由如來解釋的教義和戒律,他們放棄不同的名稱,而成為一個地方或僧團中的成員。

十、佛陀平等對待一切

當讚賞佛陀在階級問題的主張,我們不要以採取一個階級對付另一個階級為原因來代表他。那會再次錯誤代表佛陀的地位。為著被壓迫的人民的幸福與快樂,他痛斥階級制度,那是真實的。

在這樣做的時候,他攻擊那些支持它的傳統。但是他並沒有驅策著感情和感覺,在那些有特權的對付沒有特權的人中,成立一個級別不對付其他人。他希望在社會程序中,以及由一個和平的改革帶改變,那也是真實的。在如來的眼裡,所有的眾生都是平等的。這是他一生的座右銘:「正如一個母親,甚至犧牲她的生命也保護她唯一的兒子,因此一個人要對一切眾生施予慈悲。」

因為這句座右銘,如來對任何人都沒有偏見或偏私。他一生的任務就是為一切人民創造公正、友愛、和平與快樂的環境。

佛陀有一次和一個婆羅門討論,指出在各階級的成員中,都有好與壞人。它不是任何階級與等級的出生權,也不是為他們自己要求好,以及為其他人民要求壞。

十一、法音宣流者中的婆羅門

在上面我們已經提到在開始的時候,佛陀在婆羅門的手中,要面臨強烈的反對。這種反對從正統的派別中來。在他們生命中,以祭祀為職業的甫羅希陀,屬於這宗派。當他們組織構成團體不進步的派別,大多數進步的人民也從它來。雖然他們發生於出生婆羅門團體裡,他們不贊成他們的理想學。佛陀的教理,對他們有一個大的要求。因為佛陀發起的這個運動進行收集動量,反對的黨派失去力量。他們團體的某些成員,開始跟從如來的足跡。如果我們研究佛教僧伽的歷史,它將顯然是這樣,佛陀是優秀的弟子,都從婆羅門來。在其他之中,他們生活以及宣傳大覺者的法音。要那個文化與精神運動中,他們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這種運動及時更大地影響了世界的一部分。

十二、佛陀教化的成功

我們可以想想,佛教怎樣能夠解決階級制度的問題。當佛陀的教化廣大地在海外傳開,成為文化精神的威力,在國內它也傳開為文化力量和社會運動二種。它為當時社會罪惡的轉移而致力。它釋放了解脫的力量。在減輕階級的組成的路途上,走了一段路。但是佛教在放棄制度時,沒有延得很長。在這一點上,偉大的西方巴利文學者雷·大衛氏博士說:

佛陀對整件事的意見,贏得了當日社會等級和差別的改進,它曾在印度進行,正像今天在西方跟隨的一樣,印度階級的制度,從來未曾在別的地方建立。

那不是這樣。當佛教開始表現低落的跡象,反動的因素以報復來主張他們自己。他們用各種中能的方法來獲得的增強他們的地位。

毀謗的運動開始來對付佛陀和他的教化。他們把他描寫成是他們古老時代的傳統和制度的破壞者。他們在一方面把佛陀和他的教化作為錯誤的代表,在另一方面,他們把所有可能的步驟作為鞏固階級制度的地位。很久它是維持在經典和傳統在默認上。但是那個時候,他們的權威可以挑戰,因為它發生在佛陀的手上。因此他們想出更好的方法。他們得到領導者的恩惠,並且得到法律的許可。國王看見,那是為著他們自己的利益。當神聖的階級制度開始時,維持了祭司們的地位,它也給予王業一種永久的基礎。因此在祭司和國王之間,一個神聖的聊合,永固了他們互相利益的制度。

階級的制度改變為國家合法的制度,不會被任何人來質問。它變成所有人民的義務,來遵守階級的限度。

因為雷·大衛氏博士這樣說,如果佛教佔了優勢,階級制度很久以前會消失,在這個情況之內,國家的政治遠景,會十分的不同。即使今天,佛陀不朽的語言,對這個問題會有一個大的適合。

十三、對婦女的態度

因為它是那時全世界的習慣,佛陀時代的人民對婦女和智力和能力持有一種可憐的意見。但是佛陀和他的弟子都持有不同的意見。早期證實這種意見的經典有幾段經文。

它這樣記載,有一次拘屍羅的國王波斯匿,當從宮殿出來,和佛陀有一個討論,使者傳來夫人為他生了一個女兒。對於這個新聞,國王十分沮喪。佛陀知道這種反動作,這樣安慰他說,在婦女之中,也有聰明和伶俐的。

再次在佛陀故事中有提到,當她以智慧取勝丈夫時,據說一個天神對她的快樂給予發現,說一個女人的智力可以與男人的相配合。

這是真的,在考慮國家那時盛行的情形。在開始的時候,佛陀不允許婦女參加僧團,後來在摩訶波闍波提的懇切要求,他同意建立比丘尼僧團以應需要。一次阿難尊者請問佛陀:是否女人和男人一樣,有資格獲得最高度的神聖,有資格最高的神聖階段的阿羅漢果?佛陀肯定的回答。

比丘尼的僧伽多多少少和比丘僧伽的組織是站在同一線上。它的大門為那些階級和地位沒有任何分別的人打開。進入僧團唯一需要的資格是誠懇。因此在同一情形下有從迦毘羅衛、拘斯羅、維舍離和靈鷲山上來。在另一方面,也有從所衷腸更低階級和等級來的成員。因此賓那是女傭的女兒,迦巴是獵人的女兒,蘇巴是金匠的女兒,阿達凱西、安波巴和維瑪拉是當時盛名的妓女。因為他們是僧迦的一份子,他們都過著聖潔的生活,並且獲得最高的精神境界。他們像上座一樣,一年的八個月中,同樣在全國上上下下旅行,在人群中宣揚大覺者的法音。

女上座偈中有記載,女上座在獲得自由、和平與幸福之後的快樂的言詞。他們在獲得生命最高目的的之後,也表現出他們對大覺者的感恩,因為領導她們走上解脫的道路。

某些讚美時也提及某些女上座在當日的與論所作的辯護。蘇摩和烏波拉溫那的情形,在此地可以引證:在蘇摩的例子中,魔羅來到她那裡對她說,她一定不要選擇神聖的道路,因為女人的知識只限於在廚房裡,不值得過神聖的生活。蘇摩在回答中說,女人和男人一樣的資格過著神聖的生活的達到目的,不同時因為這種女性不阻礙正義之路。

在烏拉溫那的插話中這樣說,有一天她在一棵樹下坐禪,魔羅問她為什麼不怕壞人,敢獨自一個人在荒野坐,據說烏拉溫那甚至不怕千千萬萬的壞人,因為她受到正義的保護。

所有這些記錄都表示出,只要有機會,女人出能在生命中的各方面成功,同時佛陀的教理和他的弟子都支持這種態度。

妓女是當時社會允許的一種制度。我們知道,從古代的記載,在社會中有許多不自由的女人。在事實上,這種制度被視為一個繁榮城市中的一種需要。她們受國王、貴族以及一般富人的擁護。這種職業,某些特出的人物,有很大的收入。因此阿達凱古的收入,成為凱西國歲收入的一半。阿波羅利每日的收入算起來的好幾千的金幣。雖然某些收入是誇張了一點,但是它為數也確實不少。

佛陀對這種制度認為不當,他把它叫做人類道德的根源和物質的破產。但是他並不認為不正當而予以停止。他對這種制度的遭難者,以慈悲的雙眼來看待。結果,這種職業的最為特出人物,即如阿巴波利、阿達凱西和維摩羅等,都放棄她們不正當的職業,來追隨聖潔的生活。他們的生活受到根本精神上的改變,而成為潔淨的榜樣,這些女士上座的生活,代表正克邪,最後勝利的說明。因此佛陀對那些所謂社會淪落的人兒,都指示一潔淨的道路,以及從罪惡束縛中得以自由。

二、社會團結的教理

有關佛陀給予毘舍離的維支斯有保存他們團體和團結的指導各點,我們可以的一個觀念。佛陀出生在釋迦族,政府民主形式對他而說是很珍貴的,同樣理由,僧伽的制度也在同樣的情形中完成。對維支斯人,他是一個讚美者。有一次當逗留在毘舍離和維支斯人演說時,佛陀說:只在他們繼續定期的舉行會,只要他們和諧在一起,起居和諧,和諧地推行工作,只要他們不做些沒有準備的東西,革除些已經推行的東西,並且依照維支斯古代制度的方法去做,只要他們尊敬、珍重、敬佩和支持維支斯的長者,聽從他們智慧的言語,只要他們的女人和女孩子受人尊敬,只要他們尊敬和支持他們的神聖地方,只要他們提供正義的保護和支持聖人,訪問和居住在他們的國家,他們可以繼續盛興而不衰落。

在問及維支斯人團結的秘密之後,佛陀也為僧伽介紹遵守這些情況的幸福快樂的方法。事實上,遵守這些情況,會使社會團結一致。

三、社會觀念的含義

在庫陀丹陀經中,對這點十分的意義的章節,佛陀把它放進菩薩的口中,根據它說,在摩訶維支陀的國土沒有法律,那是因為經濟情況欠佳。國王決定完成一次大規模的犧牲,包括許多的食物在內,因此恢復國家法律和規則。他和一個剛剛為此事來做為他的傳道師的菩薩商量。菩薩勸導國王不要在犧牲中毀壞食物原料,而要在貧民中分贈。他更勸導他供給種子,以及農夫們其他需要的東西。供給商人資本,和在政府服務中給薪水。因此他指出人民的經濟環境會改進。結果會太不和興盛,人民會快樂,國王的稅收也增加民。這種為著人民改良經濟環境的計劃,由佛陀放進菩薩的口中,現出十分時髦的觀念。

再次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在僧伽介紹了社會主義者的制度。當然啦,它成為一個寺院的團體,只限於贈予而不保護財產。它指示他的心在那一個方向工作。此地可以說,這種制度在很多世紀以前成功地進行。

也可以說,這種制度西藏在寂默山波國王也採用,因此他三次在他的人民中將財富平均分配。但他是那個時期的情況並未成熟到做這種進步的方法,遭遇到很多的反對,於是這個好國王要在他自己的母親的手中停止。

四、社會關係的原則

在第一方面,我們可以把星迦羅經拿來想想看,這本經正確的叫做「在家人戒律的法典」。這本經的內容,是佛陀在靈鷲山對一個名叫西迦拉的青年所說的。它諄諄地教誨人們和社會趨向太平、快樂和繁榮的方法。不需詳細地說,此可以舉主要的幾點:

在第一方面,家庭中的主人被勸導由戒除殺生、偷盜、邪淫、妄語而放棄作惡。

第二,他被人勸告不要受為人所知四種偏見的影響之下,去作錯誤的行為。四偏見為:邪見、惡意、恐懼和妄想。

還有,他不能放縱於飲酒和賭博中。他不能在不合宜的時間到大街上漫遊,也不要到娛樂場所去。他也不要懶惰,要過勤勉的生活。

在每一種情形,六種罪惡的行為的不利,和六種相反和道德行為的利益,可以表示出來。

家庭中的主人又被勸導,要避開和壞朋友交往,和好人建立友情。和壞朋友交往的害處以及和好朋友交往的益處,都有詳細的說明。

這本經最後的部分,談及父母子女、教師學生、夫妻、朋友、主僕、聖人與信士上的解釋。在每一種情況都有詳細的說明。

為人們一般戒律的法典,是一種短但可以理解的經。在它裡面說明的是十分有效,今日比二十五世紀前更合用。在這本經的意義上,大衛斯夫人說:「真正的地,即使現在,我們可以說及這本戒律是如此的根本,如此明智和聰明,是一種智慧,它注視著人類,它的言語是如此的新穎,今天在此是這樣的有效,也和在靈鷲山一樣,今日泰晤士河畔的鄉村和家庭,都不合如此的快樂。」

大衛斯先生這樣的批評:「在恆河岸的鄉村或民族是快樂的,那裡的人民充滿仁慈的精神,朋友的感情、正義的高貴精神,它經過這些質樸的簡單言語來呼吸。」

此地我們也可以向夢揭釐經來提及。據說當在佛陀的時候,即使現在也流行,人民慣於跟從各種迷信的行為來幸福。當和佛陀商討這件事,他對這種行為給予談話,它能為人類及社會帶來真正的福祉,共有十二點。此處有些提及到。在其他東西之中,一個人被勸告做些不會為自或其他人造成複雜的工作,去履行家庭及社會的責任,以及培養道德與精神的價值。此地從物質價值到涅槃的最高境界,我們已經得到價值的天秤。

有幾十本經,包括波拉巴瓦經、達迷克經、維迦波渣經等,多多少少是的關這個題目的。

五、道德原則的社會含義

沒有某些道德的原則,社會不會穩固。每一種宗教都已經為它的信徒奠下些行為的規則。在範圍上有些是狹窄的,有些是廣闊的。佛教可以說是生活的方式。這種方式可以由八正道來代表,那是佛陀宣說的。戒律代表道的第一階段,由佛陀描述的戒律,可以說在範圍之內最聰明的。此地不需說得很詳細,我們可以想到,唯有五戒是最有趣的。最近有一位作者以這條題目撰寫一偏優良作品。他在下文批評五戒:

1.戒殺並不只是指避免謀殺,而是指各種形式的傷害其他生命——無論是身體的或不是。它包括各種生命的承認,主要地是一樣,以及各種生命的平等權。

2.第二戒律是戒除取得他人的財產的權利。它包括戒除從各種欺騙行為,即如行賄,它能使社會分裂。

3.第三戒律是戒除過度的或不合法的放縱於感官的快樂,企圖增進社會的穩定。對性的過度自由,是許多破碎家庭、敗壞社會秩序以及個人不幸的原因。這一戒是戒除道德的疏忽。它是疾病時的補品。

4.第四戒是避免虛偽,鼓勵個人與團體間互相信任,以及瞭解;今日的文明生活受到威脅,是因為這一戒的違反,是由於缺乏誠實的意識。

5.最後一戒是戒除酒。它混亂了心,助長了社會和諧的氣氛,沒有這種和諧,我們不能生存。酒漢的變成,不但是社會的威脅,或者一個敵人,或是他個人精神安寧的障礙。使用酒精導致藥物和財富的耗盡、賭博和其他社會的罪惡。

在社會學方面,它看來好像五戒是個人生活的一種規則,關係到善良的社區,換句話說,個人的善良是經由改進,集合的善良和相反……。但是他們的價值和應用,不限於僅僅是社會;團體和個人的。關於此,按國際關係,同樣的戒律,能夠伸展到更廣的政治和經濟的面積,並且使領導許多國家的外國政治。

對於以上五種戒律,我們可以增加另外重要的戒律,去過一種淨潔的生活。在八正道中,為人所知的是正命。這種生活是從損害和利用他人中得以自由。

參照這點,我們可以明白社會道德的含義。

六、人類行為的動力

我們要追求人類行為的動力,是這種人類的哲學。自有人類以來,佛陀是最偉大的哲學家。他對靈魂的洞察是無匹的。這種洞察力保留在為人所知和論藏中。此地我們談及些有關主義的一般原則。

根據阿毘達磨(論),在我們們之中的兩組傾向的工作。一組是本性的健全;他們可以解釋為;思想或精神的因素。因此有二十一種健全的思想,二十五種精神的思想。然而有十二種不健全的思想和十四種精神的要素。

所有這些無益的境界,起源於貪、惡意和迷惑,因此所有有益的境界是起源於慷慨、善意和智慧。同樣的理由,一組為人所知的是不善根,而其他是善根。當一個人被不善的動機迫使去作惡的時候,這種後果會很不愉快。它會為自己和他人產生緊張和不愉快。相反的,當他被善的動機迫使去做事,這種效果是愉快的。它會為自己和別人產生和諧與快樂。

由於修習善可以消滅不善。關於此已經指出前者是消極的,是弱的,然而後者是積極的,因此性質是強的,正如太陽出來,黑暗消失一樣。因此當修善的時候,不善消失。關於這點,佛陀說,由瞭解人類行為動力的意義,必須瞭解個人和社會的水準。

七、四梵住

四梵住——慈悲喜捨——在佛陀社會哲學中佔了重要和地位。慈是一般的愛。只要有慈的地方,變沒有惡。慈的精神在慈經中有說到,佛陀在經上說,正如一個母親會保護她唯一的兒子一樣,即使犧牲了生命也是如此,因此每每一個人對一切眾生要仁慈。

悲是憐愍。它是對那些有煩惱的人給予幫助。只要有悲的地方,對一切受苦的眾生沒有冷漠。

喜是同情喜悅。它是對快樂的人覺得喜悅。只要有喜的地方,就沒有任何嫉忌和妨礙的情形。

舍是平靜。它的意思是面臨生命的變遷,能保持平靜。

這四種高貴的境界,同時也被稱為無限的,因為它領導一個人到第二個人,從一個團體到第二個團體,以及一國到另外一國。因此要說,他們是中流砥柱,是個人的快樂,社會的友誼,世界的和平。他們的培養,會引導世界的友情。

八、佛陀的基本教理和社會的改變

一個社會能夠發展,只要當需要的改變時時帶來。此地對於這點,我們可以將某些佛陀的教理拿來研究。

改變的定律,因為在苦空、無常、無我三方面的教理上,代表上真實性動力的解釋,沒有變遷,即不能有改進。這是個人、制度和社會的真實性。因此這種教理是為社會改良的變遷。

「波特迦」這本經是談及些因果的法則,以及事物緣生的道理。據它說,意識經驗的世界是有條件的。所有的事物都關涉到因果方面。由這種律,我們是在變遷的過程中。沒有機會的餘地。當然啦,它造成適切的條件,能夠帶來需要的改變,這些再次是社會方面的真理。

另一種有關我們轉變的是業力。根據佛教徒解釋,沒有宿命運,或機會。我們是我們自己行為的後果。那就是說,我們是自己造成自己的。這種教理是道德責任,以及意志的自由。是以,我們有自由去造成自己的一生和社會。

最後,但不是最低限度,佛教並不相信的一個造物主。根據阿那經說,社會進化是慣於一個自立的程序。它提及到的學理的點像廬梭所提出的社會的學理。這種教理代表社會的改變。

批評到佛教原理對解決人類現代問題的適應性,一位著名的社會學者說道:

佛教加重於道德行為,能夠成為需要的背景。為著解決每日的事,得不到秘方。但佛教的價值擺在政治、經濟的社會問題的道德背景下。為著提高背景之下。為著提高道德的人格,它的要求,能單獨地成為堅固的城堡,它能建鞏政治、政治和社會的和平。因此只的穩固能夠獲得文化的結構,即使這種造成的事實,在道德和心理方面,正如在亞洲和俄國或在非洲國家的政治家和農夫,都不能見到它。佛教在經典,尤其是法句經和尼波陀經,為人類宣揚慈悲、溫和、仁愛和慈善家的觀念。他們注重我的中立,只能夠成為社會、經濟和政治問題詳細解決的背景。根據佛教教理,個人的改進是社會經濟前進的方法和基礎。如果早期的佛教是在今天來解釋,它的外觀好像是文化的哲學,它說戰爭是在人的心中,因此很需要宣揚文化和教育為第一。早期的佛教也說,善良的人是社會的資產。此地快樂主義的功利主義,它是一般地廣佈心理意見,在兩方大多數近代社會學和政治科學的教授,以後定數的統計家,已經補充了佛教哲學在道德洞察。它將是政治科學和社會學的貢獻因為供給紀律,如果佛教的技巧,為著消滅戰爭,以及實行社會的團結和合作的互助,是發現和查出。在他們理論的意義和含義,將可能在行為上履行他們。

在以上幾段話中,佛陀的教理我們已經有了一個概念,在這個基礎是,我們可以叫做佛陀的社會哲學的,我們可以列成公式。

佛教的長久歷史,及人類社會中,對光榮的部分負有廣大的證明。無論佛教在什麼地方傳播,他們的制度都有成就。佛教國家的婦女都比其他國家的姊妹們,享有更多的自由。無論佛法在什麼地方盛行,各種人民都有友善和諧。此地也要注意,佛教的傳教師。弘揚佛陀的法音是出乎愛心和慈悲,而不是出於外在的動機,在一種或多種的方法利用他。因此,在妙法之下,沒有流過一滴血。

佛陀的教理在婁時的領導者之下,有可敬的成就。在佛法影響之下,他們為人民的幸福作得更多更多。我們在此可以讀到阿育王的例子。他在成為優婆塞之後,放棄民所有暴政,而跟隨福利工作的計劃。他把人民當作子女一們看待。為人和畜開設醫院。正如希臘那樣遠的國家,都送藥材去援助。他對已信教的人,給予尊敬和維持互相的和氣。因為這些,他從佛的教理中,得到許多的鼓勵。

佛陀的教理,不是為特殊的時間和區域而設。它是世界性的,在所有時間內是可應用的和永久性的。在社會的水準上,佛教的最高目的是摒除各種阻礙物,和建立一個人類的家庭。(莫佩嫻譯自摩訶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