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一)
| * | 原始佛教 | 大乘信仰 | 史實或經律的差異 | |
| BC528~BC29 | BC150~AD2005 | 南北傳經律記載,佛告阿難:「今正法唯住五百年!」 | ||
| 信 仰 的 傳 承 | 佛陀 | 釋迦牟尼佛(過去七佛) | 十方無量諸佛(例:東方:藥師,西方:阿彌陀等) | 原始佛教中雖曾提及三世(過去、現在、未來)佛,卻未曾提到十方諸佛,亦無恆沙諸佛。 |
| 正法 | 1 法:四聖諦(苦集滅道) 2 道:八正道(含 37 道品) 3 不待時節(不受時限) | 1 . 理想:成佛 2. 道:菩薩六度萬行 3. 適應眾生的根器(需要),歷代祖師隨時隨地,自行方便演說。 | 1. 八正道:正見、正志…正定。 2 . 六度:佈施、持戒…智慧。 3. 萬行:無具體內容可遵循。 4. 月可令熱,日可令冷,佛說四諦不可令異(遺教經)。 | |
| 僧伽 | 四雙八士(向須陀洹,得須陀洹…向阿羅漢,得阿羅漢) | 十地五十二階位菩薩(初地、二地…十地) | 1. 四雙八士才是世尊的聲聞僧伽 2. 菩薩階位載於公元 60 年間輯出的華嚴經。 | |
| 標誌 | 無任何圖騰或圖像,早期僅以佛陀的足跡、*輪、菩提樹或禪座來追思懷念道跡。 | 1. 卍(宋字版) 2. 珠寶纓絡、騎乘獅象、千手千眼…等各式各樣奇特的身形、坐騎、裝飾、彩繪、雕像。 | 1. 卍字在印度為右旋,系源自耆那教,迄今仍為裸身派的重要標誌,亦為印度教的吉祥標誌。 2 . 以阿育王的虔誠,雖廣建舍利塔並有精美的獸頭石柱宣示四方,但並未雕塑任何佛像。 | |
| 三皈依 | 走向佛、法、僧,到達唯一的三重庇護所:四聖諦。 | 得到佛菩薩或上師的種種神力加持和庇護。 | Aha m bhante tisara n ena saha pa b ca s i l a ni y a c a mi 詳見「三皈依探源」一書。 | |
| 因緣 取向 | 此無故彼無, 此滅故彼滅。 | 此有故彼有, 此生故彼生。 | 依遠離、依離欲,依滅、向於舍的方向與求生極樂世界或建立人間淨土的方向完全相反。 | |
| 志向 與 信願 | 自證涅槃,解脫輪迴,貪瞋痴永斷,寂靜、清涼、永滅。 | 眾生無邊誓願度,不畏輪迴,情願生生世世長住娑婆世界行菩薩道。 | 佛教以解脫涅槃為終極目標,大乘則志在成佛,認為眾生皆具佛性,終將成佛,卻又擔憂著「地獄不空誓不成佛」。 | |
| 祖師 大德 | 佛世的聲聞弟子,諸如:大迦葉、舍利弗、目犍連、優波離、阿難尊者…等佛世時的 500~1250 位大阿羅漢,以及歷代的四雙八士。 | 龍樹(八宗共祖,第二釋迦)金剛上師、達賴喇嘛、轉世活佛、歷代祖師大德(如高僧傳所載)、奇特人物(如濟公、金山活佛…等)。 | 1. 長部第 16 經佛陀教導弟子「依經依律」明確辨識祖師大德之教,才是依法不依人的準則。 2. 藏傳密教視上師為活佛,漢傳顯教則相信祖師大德所說乃持續演繹佛法,讓其更能適應各時代眾生的需要,進而三根普被,廣度眾生。 | |
| 禮儀 | 直接以四事佈施、供養、禮遇、尊重三寶。 | 以供品和繁複的儀式進行祭祀崇拜。 | 佛陀認為四姓平等,並不認同婆羅門種姓的祭祀文化。 |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二)
| * | 原始佛教 | 大乘信仰 | 史實或經律的差異 | |
| BC528~BC29 | BC150~AD2005 | 南北傳經律記載,佛告阿難:「今正法唯住五百年!」 | ||
| 依 據 的 經 典 慧 學 | 原始 | BC483 第一次結集:大迦葉尊者於王舍城集體確認,誦出經律的本母,即北傳雜阿含經、南傳相應部和律藏的原型。 BC380 第二次結集:確認「十事非法」。 | BC100 年間,為了警惕塔寺崇拜者不要耽溺於肉身舍利而走入迷信,部分大眾部人士乃開始編輯般若經(原型),強調智慧法身的重要。 | BC150 年間,由於阿拉伯海航運發達,激盪出許多境內外傳說、故事,也大量傳出佛陀的本生故事等,大乘信仰開始萌芽,並開始雕塑本生菩薩像於巴赫特大塔的欄栒,佛塔崇拜族群的熱情澎湃洶湧,開始促發了大乘運動。 |
| 初期 | BC251 第三次結集:上座部於阿育王都華氏城完成相應、長部、中部、增支部,息諍並定型傳誦。 | AD60~150 年間,梵文般若經、無量壽經、法華經、華嚴經、寶積經、般舟三昧經陸續編出。 | AD60 年間,卡爾達馬喀王朝的英主路多拉達曼一世,獎勵梵文寫作。這時期所編輯出來的經集,印老稱之為「性空唯名」系列的初期大乘。 | |
| 中期 | BC29 第四結集:斯里蘭卡上座部將結集成果針刺於貝葉上。小部經則廣納歷次未被結集的傳誦。 | AD150~250 年間,大乘大般涅槃經、解深密經、勝鬘經、大法鼓經等陸續編成。 | 這時期所編輯出來的大乘經集,印老稱之為「真常唯心」系列的中期大乘。 | |
| 後期 | AD130 (北傳)第四結集:由貴霜王朝的迦膩色迦王主導,結集「大毘婆沙 200 卷」,其內容漸趨北傳大乘文化的風格。 | AD250~350 年間,如來藏經、攝大乘論、唯識論、唯識三十誦、十地經論、佛性論等陸續撰成。 | 這時期所編輯出來的經論,印老稱之為「虛妄唯識」系列的後期大乘。 | |
| 晚期 | AD1871 年第五次結集:於緬甸曼德勒,將結果刻於大理石上。 AD1954-1956 第六次結集:於緬甸仰光,製成 CSCD 光盤 | AD228 ~ 288 年間漢譯:華積陀羅尼神咒經、薩曇分陀利經、大乘悲分陀利經、密跡經等。 AD400 ~ 462 年間漢譯:大方等大雲經、破魔陀羅尼經、大吉義神咒經等。 | AD167 年,貴霜王朝瘟疫流行,薩滿教的咒術因而興盛並快速滲入大乘信仰中。 AD335 ~ 450 年間,笈多王朝彈壓佛教,大乘信仰轉入石窟進行秘密崇拜儀式而與印度傳統諸神和薩滿教更加密切融合,經由中亞西域陸續傳入中國。 AD700 年間,商羯羅復興印度教,重建傳統的婆羅門思想,大乘密教全面迴歸印度文化。 |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三)
| * | 原始佛教 | 大乘信仰 | 史實或經律的差異 | |
| BC528~BC29 | BC150~AD2005 | 南北傳經律記載,佛告阿難:「今正法唯住五百年!」 | ||
| 奉 行 的 律 典 戒 學 | 比丘 | 巴利律典: 227 戒 | 三壇大戒(受戒時回小向大,捨棄比丘律而以菩薩戒為主。) | 1. 原始戒律載於巴利律藏(相當於漢譯四分律、十誦律等) 2 . 大乘菩薩戒則根據梵網經菩薩心地戒。 |
| 比丘尼 | 巴利律典: 311 戒 | 三壇大戒(回小向大,菩薩戒為主) | 同上,但原始佛教的比丘尼傳承早於公元第 11 世紀全面斷絕 | |
| 沙彌(尼) | 巴利律典: 10 戒 | 10 戒(有名無實,例:戒場接受紅包) | 同上,沙彌尼傳承亦已斷絕。 | |
| 在家 | 相應部、阿含經及律典所載 5 戒 | 1. 在家菩薩戒 2. 五戒相經 | 大乘另制「在家菩薩戒」,並相信「優婆薩五戒相經」的註疏 原始佛教根據經律論所載戒相 | |
| 齋日 | 八關齋戒 | 八關齋戒 (欠缺詳細戒相) | 大乘對「不歌舞伎樂」、「過午不食」、「不坐臥高廣床座」…的戒相和持守都不夠精確嚴謹 | |
| 犍度 [制度] | 1. 剔除鬚髮不燒戒疤 2. 赤腳或穿夾指拖鞋 3. 比丘尼須二部受戒 4. 法臘 5~10 年依止 5. 布薩誦戒 6. 入雨安居 | 1. 戒疤、燃指,蓄鬚發,如虛雲、弘一 2. 穿各種鞋襪 3. 未依儀法嚴格執行剃度、依止、布薩、安居等事宜。 | 1. 律藏「大、小犍度」中對僧團生活的傳統制度有明確記載。 2. 唐朝義淨律師於蘇門達臘著「南海寄歸內法傳」,詳述僧團的傳統生活習慣。大乘師認為太繁瑣,只適合熱帶印度。 | |
| 梵網經 | 1. 南傳巴利長部第 1 經「梵網經」 2. 北傳姚秦佛陀耶舍與竺佛念共譯的長阿含經卷 14 「梵動經」 3. 孫吳支謙所譯的「梵網 62 見經」。 上列諸經均詳列出小戒、中戒、大戒的細目 | 北傳 後秦龜茲國三藏鳩摩羅什譯「 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捲上、下)」詳載: 1. 十重戒(菩薩波羅夷) 2. 四十八輕戒 | 1. 南北傳長阿含(長部)的「梵網經」、「梵動經」、「梵網 62 見經」,其內容大致相似,旨在說明外道的 62 種錯誤知見,如魚入網,難脫生死的羅網。 2. 羅什於 AD406 年所譯的「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捲上、下)」則是後期的大乘作品,與原始的「梵網經」毫無關係,它所記載僧俗共同遵守的「十重戒」、「四十八輕戒」也不符合南北傳原始律典。 |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四)
| * | 原始佛教 | 大乘信仰 | 史實或經律的差異 | |
| BC528~BC29 | BC150~AD2005 | 南北傳經律記載,佛告阿難:「今正法唯住五百年!」 | ||
| 禪 修 的 次 第 與 方 法 定 學 | 具足 三業 | 淨其戒(身、語業) | 心平何勞持戒? (六祖壇經) | 大乘:煩惱即是菩提,所以不用斷煩惱。 |
| 直其見(意業) | 行直何用修禪? (六祖壇經) | 大乘:生死即是涅槃,所以不用修禪定 | ||
| 修四 念處 | 1. 身身觀念處 2. 受受觀念處 3. 心心觀念處 4. 法法觀念處 | 1. 念彌陀、觀音 2. 念(持)咒 3. 結手 4. 觀想字輪 5. 觀想佛、菩薩像 | 原始佛教:唸佛是憶念佛陀九種殊勝的德行成就:應供、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尊,而非喃喃重複誦唸某某佛名。 | |
| 修安那般那念 | 1. 念內息繫念善學 2. 念出息繫念善學 3. 覺知一切身入息 4. 覺知一切身出息 5. 覺知一切身行息 6. ------------ 16. 觀察滅出息善學 | 天台六妙門: 1. 數(息) 2. 隨 3. 止 4. 觀 5. 還 6. 淨 | 原始佛教依據「雜阿含經安那般那念相應」。 天台六妙門參照「大安般守意經」。 | |
| 成就四禪八定 | 1. 初禪 2. 第二禪 3. 第三禪 4. -------------- 8. 非想非非想定 | 1. 如來禪 2. 祖師禪 3. 公案禪 乃至當代所謂的「印心禪」 | 如來禪是指達摩所傳來的禪法(依據婆羅門教典—楞伽經)。 祖師禪計有慧可、僧璨、道信、弘忍、慧能五位祖師,與其門徒留下禪公案數百則。 | |
| 證入 滅盡定 | 1. 諸行漸次寂靜 2. 諸行漸次止息 3. 想受滅盡 | 空,空亦空,一切皆空。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心經)。 | 原始佛教的空三昧:非我、非我所,無相三昧:於一切相不念,無所有三昧:度一切識入處,均依於第四禪定而說,並非一般人士依於世智辯聰所做的邏輯推理,或清談玄異的口頭禪而已。 | |
| 解脫 涅槃 | 斷盡一切貪瞋痴的煩惱,解脫生死輪迴,證得涅槃:寂靜、清涼、永滅。 | 煩惱即是解脫 生死即是涅槃 宣稱倒駕慈航,情願留惑潤生。 | 「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不受後有。」的信念回異於誓願成佛卻無視於「三大阿僧祇劫(無盡輪迴)」的痛苦。 |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五)
| * | 原始佛教 | 大乘信仰 | 史實或經律的差異 | |
| BC528~BC29 | BC150~AD2005 | 南北傳經律記載,佛告阿難:「今正法唯住五百年!」 | ||
| 出 家 眾 的 修 行 生 活 | 食 | 1. 託缽乞食 2. 一般飲食 3. 過午不食(日中一食) 4. 嚴禁素食主義 5. 不忌蔥蒜五辛(比丘尼不食蒜) | 1. 自炊自煮 2. 過午進食甚至一日三餐,稱之為「藥石」。 3. 堅持素食,甚至不吃奶蛋。 4. 嚴禁蔥、蒜、韭…等五辛。 | 1 . 阿含經上說,比丘出家應當剃髮、持缽,家家乞食,卑下活命。經律上均明確規範託缽乞食才是「正命而活」的方式。 2. 北傳律典僧殘戒中均明確禁止「破僧壞法(分裂僧團,破壞*輪運轉)」的各項主張,不食魚肉的素食主義正是其一。 |
| 衣 | 壞色(土黃、紅褐)袈裟(布塊縫成的五、七條衣)沒有口袋、鈕釦、腰帶等 | 黃袍 金線紅披肩的祖衣 纓珞、流酥等飾品 黑色海青 灰色作務衣 | 南北傳律典中明確規範「上衣」、「下裳」和「僧伽梨(袈裟)的尺寸及顏色等細節。 不許穿著或配戴光鮮亮麗的正色衣、纓珞、帽飾…等。 | |
| 住 | 除雨期安居外,通常個別居住於山洞、林間、樹下、小茅蓬、小木屋等阿蘭若處 | 大都建立莊嚴豪華的「大雄寶殿」,共住於寺廟、精舍、寮房或個別套房 | 1. 南北傳律典比丘律中明確規範自行搭建茅篷的長、寬限制;亦不許男女眾雜居於一處。 2. 大雄( Mahavira )則源自對耆那教主(主張素食)的尊稱。 | |
| 行 | 1. 比丘徒步走路。 2. 患病時得乘牛車(不許乘馬車等貴族和軍隊的車乘) 3. 不與女眾同座並行 | 1. 騎馬(例:玄奘取經)、騎腳踏車、騎摩托車車、自行開車 2. 男女同乘車載 | 1. 律典犍度詳載使用車乘時宜 2. 律典嚴禁比丘取用金錢,如自行付錢加油、付過路費、停車費…等均屬破戒的行為。 3. 律典對男女眾有諸多規範。 | |
| 錢 財 | 1. 不接受、捉拿、使用或儲存金錢(包括信用卡、郵撥賬戶、存款匯兌)、珠寶、古董等。 2. 不許買賣、貿易、營利(包括以物易物和電子轉帳)等。 | 紅包供養、慈善或環保勸募,販賣靈骨塔、消災牌位、吉祥物、往生被、金剛砂、天珠、有機蔬菜、朝拜旅遊、佛像、書籍、錄音(影)帶…等 | 1. 南北傳經、律(捨墮戒)中有明確規定,並視金錢如五欲之不清淨。 2. 佛陀入滅後約 103 年,毘舍離城的跋耆族比丘們違背戒律,開始勸募並接受信眾的金錢供養。在第二結集中,早已被判定為非法非律。 3 . 後世偽造的經律提出各種取財的權宜方便,稱之為開緣。 |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六)
| * | 原始佛教 | 大乘信仰 | 史實或經律的差異 | |
| BC528~BC29 | BC150~AD2005 | 南北傳經律記載,佛告阿難:「今正法唯住五百年!」 | ||
| 自 覺 覺 他 , 自 利 利 他 的 善 巧 | 出 家 修 行 的 方 法 | 1. 剃度出家受持比丘律( 227 戒)。 2 . 依止長老 5~10 年 3 . 每半月(月圓、新月)布薩誦戒,互相檢討懺悔破戒言行。 4. 每年雨期( 7 月月圓日 ~10 月月圓日)安居,精進禪修。 5. 修習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實踐八正道。 6. 禁止學習、持誦或教授咒語 | 1. 晨昏敲鐘、打鼓、擊罄、叩木魚、焚香、獻供、高唱梵唄。 2 . 誦經、跪拜、唸佛、持咒(每日百千甚至萬遍)。 3 . 吃素、靜坐、修脈輪、守竅練氣、觀想、通靈、習少林武功、參公案等。 4 . 燒戒疤(頭、臂、腕)燃指燒身供養 5 . 密宗則有破瓦、雙身(性交)等修法 | 1 . 齋日八戒及沙彌十戒均禁止演奏各種樂器。 2 . 律典亦禁止比丘眾以「長調歌音(梵唄)」唱誦經典。 3 . 南北傳律典中均詳載出家、依止、布薩、安居…等儀軌。 4 . 雜阿含經上記載佛陀於入滅前夕告訴遊方行者須跋陀羅,沒有八正道就沒有四沙門果。 5 . 南北傳律典比丘尼律懺悔戒中均明確禁止誦習咒語。 6 . 戒疤、燃指…等均非佛制。 7 . 比丘律中明確禁止出家眾性交,破此淫戒者犯波羅夷罪,當被逐出僧團,喪失比丘身份。 |
| 渡 化 眾 生 的 方 式 | 1. 託缽行腳,遊化四方。 2. 三皈五戒,引發信樂。 3. 八關齋戒,循循善誘。 4. 病苦時或臨終說法,開示引導信眾,令其歡喜痊癒,或趨向果證,或生於善處。 5. 遵循自覺覺他、自利利他的原則,兼具慈悲與智能,而以言行一致的身教隨宜度化信眾。 | 1 . 講經說法(方廣經典),印贈經書。 2. 經懺法會(梁皇懺、水陸法會、盂蘭盆會、蒙山、焰口、修壇城護摩等 3. 灌頂、加持、手印、密咒、天珠等 4. 拜山、放生、點光明燈、安太歲、大悲水、聖地朝拜。 5 . 勘輿、山醫命卜等 6. 臨終助念、金剛砂、往生被、靈骨塔、中陰超渡等 7 . 救濟、養生、醫療、環保、教育等 | 1. 佛陀成正覺以後,託缽行腳遊化四方,循著「佈施→持戒→生天→欲味→欲患→欲出遠離」的次第來引導堪受調教的眾生走入正法律而趨向解脫涅槃。佛陀教導眾生「學習正法」卻從未教導眾生「成佛之道」。 2 . 大乘信仰雖然也有三皈五戒和八關齋戒,但其對佛法僧戒的認知均有異於原始佛教。 3 . 大乘人士不顧自覺覺他的基本原則,熱衷於弘揚方廣經典,方便地迎合世俗的種種需求。然而,以其「舌燦蓮花」、「經懺法會」、「唸佛持咒」、「慈善事業」…等種種大法,是否真的就能度盡無邊眾生? |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的差異 Slake 講於臺灣成功大學 2005/11/16月圓夜 (安般節)
一、佛陀住世說法 正法元年(BC528,世尊35歲) 1.喬達摩.悉達多沙門於印度菩陀伽耶證知「四聖諦」而成佛,正法被發現。 2.佛陀於鹿野苑為憍陳如等五比丘說法,正*輪開始運轉。 正法6年(BC523,世尊40歲) 1.摩訶波闍波提(佛陀的姨母)三次懇求出家均被佛陀拒絕,於是自行落髮穿上袈裟,一路追隨佛陀到毘舍離。當時阿難尊者又再三懇請佛陀准許摩訶波闍波提出家,仍被佛陀三度拒絕。後來,阿難尊者乃以「女眾出家亦能得到果證」為由,勉強佛陀准許女眾出家。佛陀因此制定「八敬法」作為女眾出家的基本約束。 2.南北傳經、律一致記載,由於女眾出家加入僧團的緣故,佛陀明確地告訴阿難:「今正法唯住五百年!」 3.記載「正法唯住500年」的經律 (1) 南傳巴利律藏小品第十比丘尼犍度(比丘尼八敬法)。 (2) 北傳彌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二十九 (3) 北傳四分律卷第四十八(比丘尼犍度第十七) (4) 北傳中阿含經卷第二十八(中阿含林品瞿曇彌經第十) (5) 北傳佛說瞿曇彌記果經(宋三藏法師慧簡譯) 正法12年(BC517,世尊46歲) 須提那迦蘭陀子比丘與俗家妻子行淫,在一向清淨的僧團中生起垢患,佛陀因此開始制訂比丘戒。 正法42年(BC487,世尊76歲) 1.提婆達多向佛陀爭取僧團的領導權被拒絕、斥責之後,以「不食魚、肉」等五項苦行的主張進行分裂僧團,並以「非法說法,非律說律;法說非法,律說非律。」的囂張行徑開始破壞正法律。 2.佛陀因為提婆達多的因緣,制訂僧殘第十、十一戒,亦即第一、第二破僧戒。
二、第一次結集經律 正法46年(BC483,世尊80歲) 1.須跋達比丘聽到佛陀般涅槃的消息之後,公然宣稱:「世尊已入滅,以後的言行不會再受到令人厭煩的制約了!」這樣的言行讓大迦葉尊者警覺到結集正法律的必要性。 2.大迦葉尊者召集五百位阿羅漢於王舍城郊結集正法律,由優波離尊者主誦律典,阿難尊者主誦經典,經過全體會眾確認遵行並代代傳誦,乃至公元前29年記載成書。此即今日「雜阿含經」或「相應部」和「律藏」的本母—根本依據。
三、第二次結集(糾正松馳的戒律) 正法149年(BC380) 1.佛陀入滅後約103年,住在印度東方毘舍離城的跋耆族比丘們違背戒律,開始勸募並接受信眾的金錢供養。 2.耶舍尊者回到西方拘贍彌城懇請長老商那和修與離婆多尊者,並得到西南方阿盤提、達襯、波利耶等地的僧團支持,共計約700位長老比丘來到毘舍離城,會同跋耆族的比丘召開會議,釐清「比丘收取金錢」等十件事都是非法非律的行為,再度確認世尊所制訂的正法律,稱之為第二結集。此後,僧團開始分裂為嚴謹持戒的上座部和方便隨緣的大眾部,即是所謂佛教的根本分裂。由於戒規的松馳造成分歧,正法律開始淪沒。
四、第三次結集(巴利經藏、律藏定型)
正法260296年(BC269233阿育王在位期間)
1.正法273年,阿育王勒令全國歸順佛法,外道出家人士大量轉入僧團,正法律開始被外道思想嚴重混淆,引起了僧團內部長期的爭議,甚至無法和合布薩誦戒,仿冒的像法也開始廣泛地滲入僧團中。
2.正法274年,大眾部的大天派系宣揚「阿羅漢仍有可能遺精」等五項自創的主張,詆譭並貶低阿羅漢的素質而破壞了正法律,也造成大眾部的嚴重分裂。佛教的出家團體於此時已經分裂成十八個部派,支離破碎的僧團也使正法律加速淪沒。
3.正法278年,在阿育王都華氏城的分別說部召集第三次結集,會眾以上座系統為主,此時巴利語的四部阿含和律藏大致已經全部集成。
4.正法282年,摩哂陀尊者(阿育王王子出家)帶領上座部僧團進入斯里蘭卡。
5.正法289年(BC240)斯里蘭卡王天愛帝須建立大寺供養僧團。
五、正法律淪沒(貝葉寫下正法遺蹟) 正法315年(BC214) 室(釋)利房等十八位尊者賚佛經來華,被秦始皇幽囚,斷絕佛教正法律在中國傳揚的契機。 正法349年(BC180) 印度巽加王朝的普西亞米陀王彈壓佛教,致力復興婆羅門教,正法律在印度日趨式微。 正法379年(BC150) 印度佛教徒積極起建巴赫特塔,又擴建山崎第一塔,並開始以本生故事的浮雕裝飾於欄栒之上。大量生動的傳說伴隨著虔誠的佛塔崇拜,激盪出新興的宗教族群,大乘信仰也於此時開始茗芽,逐漸與印度傳統文化交融,正法律快速淪沒。 正法500年(BC29) 1.斯里蘭卡王毘多加摩尼二度即位,建立無畏山寺,供養他的恩人摩訶帝須。 2.立場偏向大乘的無畏山寺派,由於廣泛地結交併迎合俗人的作風,受到大寺派(傳統上座部)的嚴厲排斥。大寺派的長老比丘們擔憂正法即將消失於人間,因此將三藏以針刺書(巴利語)寫於貝葉。此貝葉書系根據第一、二、三次結集,代代傳誦的經律(四阿含和律典)為核心而寫成,史稱第四結集,成為文字化的正法律遺蹟。 3.上列史蹟顯示佛陀所說:「今正法唯住五百年!」的始末,我們稱此正法為「原始佛教」。
六、追溯原始佛教(探究正法遺蹟) 正法消失後92年(公元64年) 1.公元前2年,漢哀帝時,大月氏王的使節伊存,口授浮屠經給予博士弟子景盧。 2.公元64年,東漢明帝夜夢金人,派遣秦景等人出使西域求取經典。大乘信仰正式經由皇家信仰傳入中國。爾後更由歷代祖師大德的宣揚而欣欣向榮,持續迄今(公元2000年代)。 正法消失後2028年(公元2000年) 1.從巴利英譯相應部和梵文漢譯雜阿含經的比對,顯示公元前29年間所流傳下來的正法遺蹟,由於時空的變量—不同的部派使用不同的語言傳誦、紀錄經典,而二千年來又經由各種不同文化、信念、語言的譯述,聖典的次序和內容都已經有了顯著的差異、遺漏、增補和失誤,這使當代的佛教徒對於正法律的認知和修證,都產生了極大的差異和障礙。 「雜阿含經」和「相應部」是四阿含的本母,終究是歷史上最明確而具有公信力的聖典,惟有認真比對這兩部聖典,才能從探究正法遺蹟中去追溯原始佛教的真相。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一)--- 信仰的傳承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二)--- 依據的經典:慧學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三)--- 奉行的律典:戒學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四)--- 禪修的次第與方法:定學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五)--- 出家眾的修行生活 原始佛教與大乘信仰差異表(六)--- 自覺覺他,自利利他的善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