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思想在企業管理中的應用
佛教思想在企業管理中的應用
[摘要] 在古代中國,孔子強調“盡人事”,老子強調“無為而治”。西方的黑格爾認為,物質和教條創造和主導了現實;馬克思則主張物質條件決定了人的思維和行為,但同時人的主觀能動性卻於物質有著非凡的能動反作用。雖然他們所言角度不同,但都突出了這樣一個主題,即:人及其思維才是社會現實的主體,才是應當被關注的重點與核心。佛教也不例外。佛教從解決人的現世之苦出發,為人們設立了一個理想的彼岸世界。並通過對人的精細分析,把能否成佛和如何成佛又完全歸於人自身,歸於人的自我努力和內心的自我淨化上。在這裡,佛教把人及人心提高到一個相當的高度,從而確立了人及其思維的中心地位。
現代的管理學進一步提升了人及其思維的重要性,形成了一個以人為中心的管理模式。而具有豐富的哲學思想和切理的生活實踐的佛教在實踐中形成了自己處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關係的獨特方式。由此可見,佛教對企業管理有著特殊的影響。
佛教應用於管理,本質上是一種思維方式,是一種道德政策。佛教對企業是一個指南,指導企業實現以人為本的管理模式。
佛教思想應用於企業,不能僅僅作為一種理論,而需要在實踐中總結與發展。
[關鍵詞] 佛教管理以人為本****規則章程
[目錄]
- 佛教思想與企業管理的共通點* 佛教思想在企業管理中的應用* 以人為中心的管理模式* 眾生平等* 因人而異* 人性本善* 重智尚真* 經世濟眾* 圓融無礙* 諸行無常和諸法無我* 諸行無常* 諸法無我* 佛教僧團的管理
第三章結論
引言
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與發展,社會關係日趨複雜化,社會生產中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問題日益重要。人們已開始從古代思想家和古老的傳統文化中尋求”新的”智慧,以期提升現代管理的有效性和廣泛適用性。在中國,儒家、道家、道教、法家、墨家等等的管理思想一再被挖掘;在國外,有關基督教、伊斯蘭教、猶太教的管理學也相繼出現。佛教作為中華文化的巨大組成部分,作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思想精深,內蘊豐富。而我又在藏區長大,自小接受佛教的影響,雖不是信仰,也把它當作一種重要的哲學看待。我覺得佛教的許多思想對企業管理有著重要的指導作用。佛教把任何人心提到了一個很高的地位,而且佛教寺院的管理對企業管理來說也很有借鑑意義。
一**、**佛教思想與企業管理的共通點
佛教博大精深,與其他宗教相比,佛教有一個顯著特徵,就是承認人自身的偉大,從人本身去尋求真知,既沒有道教的出世觀,也沒有基督教、伊斯蘭教的原罪說。正是這種以人為本的思想,才使佛教幾千來生生不息。可以看出,佛教是一種講求以人為本的宗教派別。一般宗教是相信和崇拜超能力的控制力量,而佛認為其本身只是人類的一員,他將他的覺悟、成就、及造詣,完全歸功於人的努力與才智。只有人才能成佛,並且每個人都有成佛的潛能。因此佛教是強調以人為本的,是一種強有力的規則體系,它可以規範人的思想和行為。而在企業中需要一個強有力的不成文規則體系來規範企業員工的行為。
佛教思想對企業管理有許多可以借鑑之處。佛教管理與企業管理一樣,都強調願景,只有企業和員工的願景一致時,企業才有源源不斷的發展動力。佛教強調戒律,好比企業制度。
此外,在佛教中強調因、果、律,設置監督機構正是這一精髓的保證。佛家中有設立戒律院還有專門掌管戒律的法師,在企業中也應該存在相類的監督,保證企業運作能夠沿著企業發展的軌道。 佛教因人而異、因材施教、因地而異的“三因”在企業管理中也有可鑑作用,企業用人要因人而異,因材施教,企業擴大發展則要因此而異制定發展戰略。
有企業家覺得,釋迦摩尼是最大的教育家也是最成功的企業家。如果從企業的角度看,寺廟是最大連鎖店,所有的弟子都是虔誠的員工,有著相同的信仰、相同的服裝甚至是相同的髮型。所有成功的企業家都應該是一個好的教育者,要以健康的企業文化作為企業員工和企業從事的行為準則才能讓企業走向成功。
二、佛教思想在企業管理中的應用
(一)以人為中心的管理模式
佛教的目的就是要幫助人們“了生死,求智慧”,從它的出發點上就把其定位在以人為中心的管理模式上,它從解決人的現世之苦(生、老、病、死四大苦)出發,為人們設立了一個理想的彼岸世界,實現無生無滅的目的。
佛教通過對人之佛性的精細分析,把能否成佛和如何成佛又完全歸於人的自身,歸於人的自我努力和內心的自我淨化上,釋迦牟尼來到人間的第一句話就說:“天上天下,唯我獨尊。”這裡“唯我獨尊”的“我”字,並不是單指的釋迦牟尼本身,而是指的全體人類的每一個人。佛教認為每一個人都是自己的主宰,決定著自己的命運,而不必聽命於任何人或任何超乎人的神。“我本求心不求佛,了知三界空無物,若欲求佛但求心,只這心心心是佛”,佛教修行的目標就是明心。在這裡,佛教把人及人心提高到一個相當的高度,從而確立了人及其思維的中心地位。
佛教精神不是簡單的佛教教義,而是佛教信仰者身上所具有的一種為人處世的態度,這種處世態度對於企業管理有重要影響,下面就是佛教精神對企業管理積極意義所作的闡述:
- 眾生平等
佛教教義不要求人絕對服從於某種意志或力量,在佛教中,沒有創世者與被創造者,沒有領導與被領導。佛教中佛與佛弟子的關係,不是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關係,而是先覺與後覺、師與徒的關係。釋迦佛創立了僧團組織後,沒有以領袖自居,而是把自己當成僧團中的一員,與普通僧眾一道,持缽乞食,赤足雲遊。佛陀之所以提倡眾生平等,按佛經佛理所言,在於眾生皆有佛性,與佛本來平等一體。按現代組織論的原則是每個人在這個組織中都是平等的,只是在組織中的分工不同。佛只存有大慈大悲之心,而絕無主宰支配眾生的意圖。而在佛教徒心目中,佛雖福慧雙圓、神通廣大、自在逍遙、至尊無上、功德無量,卻毫無領導者、主宰者的威懾性,而是可親可敬,可學可效的。在佛教中,佛與人沒有不可逾越的界線,人人可以成佛,而在其他宗教中,人永遠成不了上帝,只能是上帝的奴僕。
對於企業文化而言,眾生平等應該作為其基本精神之一,應倡導企業內部員工平等相侍。企業的創立者並非絕對神聖,他可以獲得應有的尊重和地位,作為企業裡最早為該企業尋找到生存和發展途徑,並引導企業進一步發展的重要角色。企業的各級領導者是各級團隊中具有不同分工承擔不同任務的普通一員,領導者不是帶領團隊去執行他所決策和定義的工作目標,而是與團隊的其他人員一道去共同實現大家所認可的工作目標。每位員工都有權利和義務去定義所屬團隊的目標,也有權利去否決他所在團隊的工作目標。在企業裡互助觀應取代領導觀。除平等相待外,企業應尊重每位員工在企業的發展權利,在企業文化裡要突出每位員工無論資歷深淺、能力大小,只要自己不斷努力,都有可能成為領導的觀念。每位領導都是幫助員工成功的兄長和朋友,每位員工都希望成為領導以幫助更多的員工成功,這樣的企業沒有理由不發展壯大。海爾提出了著名的“賽馬場”策略,使海爾的每位員工都有公平感、成就感,也使海爾的諸多才俊脫穎而出,他們為海爾的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
- 因人而異
佛教因人而異、因材施教、因地而異。佛對眾生說法,都是針對不同的根機,隨著時空的不同而設教。
中國傳統寺院就非常重視根據各個人的能力大小不同合理分工,重視人事的和諧與分工合作。依個人的性各、能力和專長擔任各項職務,如: 當家住持人才:具有常住觀念、忠誠、發心、有立場者,有承上啟下能力、有見識者,德學威儀俱全、唱誦法器可為表率者,口才說法有能力者。 待客人才:言談舉止威儀大方者,社會常識豐富者,有社會性、親和力、勤勞、主動,對本山宗風精神透徹瞭解者。 文教人才:在文化方面,甘於寂寞淡泊,說理清晰,能深研義理,不好攀緣名利者。教育方面,思想純正,能承先啟後,言論不違反常住宗風,不製造事端,會收集資料、運用資料、熱心教學,每年都有作品發表者。
在這點上,企業管理強調以“人為中心”的管理,在企業內部,強調經營人心。在人力資源的開發管理上,強調員工與企業的共同發展,企業在選人、用人、留人、育人等環節上要堅持以人為中心,因人而異,根據每名員工的能力、性格特點,選拔、培養適合的人,並放在適合的崗位上,並針對每人、每崗的特徵,選擇適合的激勵手段,促進員工與企業的共同發展,實現企業目標與個人目標的共同實現,從而實現雙贏。
3**、人性本善**
在佛教看來,人就是人,人性本淨,但由於受無明之覆,貪、嗔、痴三毒之染,再加上外緣之攀援,才有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各種欲求。佛教對人慾求的產生分析是詳盡且合理的,並且佛教認為這些欲求是多層次、多方面的,是不斷髮展變化的,是可以對治與去除的。
佛教的善惡觀是絕對的善惡觀,並附有因果報應說。佛教認為,一、善惡是從心裡滋生出來的,人心的本性無善無惡,因一時的念頭所引起的真妄及其衍生的善惡均沒有實性。二、善惡是可以轉化的,去妄存真、棄惡從善是有內在根據的。三、善惡是絕對客觀的,沒有任何理由或借某種名義,可以行惡而以之為榮。在佛教那裡,不可能以佛的名義去征服所謂蠻族,也不可能以佛的名義去屠殺異教徒。善惡是自明的,永遠不可能由人自己去做論釋。四、每個人必須對自己的言行負責,正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在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這六道輪迴中,是上升還是墮落,取決於人自身。總之,以絕對善惡觀為核心的勸善止惡是佛教的又一特質和基本精神。
對於企業文化而言,佛教的人性本善論和棄惡從善有以下意義:一、員工本質沒有好壞之分,本性沒有善惡之分,當他行善時便是行善了,當他行惡時便是行惡了。因此在建設和宣導企業文化時應充分考慮員工從善的根基,並引導員工主動棄惡。二、善惡是可以轉化的,對於曾經違反過企業法規的員工不是簡單擯棄,而是努力幫助教化。對於曾經為企業帶來過利益的員工不能盲目信賴,鬆懈對其管理。同時,要根據企業員工的善惡行為現象,從企業文化自身去尋找根源,對於能夠帶來好現象的文化精神要發揚,對於能夠帶來不好現象的文化精神要拋棄。在企業裡應包含更多的寬容精神和引導觀念。三、員工出現違反企業規章,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就受到處罰或譴責。同時在企業裡不能攻擊和蔑視其他企業即便是競爭對手,企業員工和企業本身應樹立起自覺與所處行業友善相處的精神。四、企業應完善獎罰的道德和制度體系,讓因果報應說在企業文化中有全新的意義。
- 重智尚真
佛教作為宗教希望尋求的是人的終極歸宿,但是佛教卻不是一種盲目信仰的宗教。佛教強調發揮人本身具有的智慧,通過現象來看本質,洞徹聲色,證悟真如。佛教之所以重智尚真,在於佛教自認為其所認知或了悟的是客觀的真理。佛祖不是真理的創造者,只不過是真理的發現者。佛對自己所說的道理,絕不強迫弟子們接受,他鼓勵他們懷疑發問。一直到他八十歲在婆羅雙樹間即將臨終時,仍然諄諄地教誨,一再地垂詢弟子們還有沒有疑問。佛說:大疑才有大悟,小疑只有小悟,不疑就永遠不悟。佛教准許以及鼓勵教徒對教主本身所說的道理,自由懷疑發問,進而深入探討。所以佛教更強調“以法為師”。佛教所崇拜的是“真知”,而不是佛祖,由此禪宗才敢於唾佛罵祖。佛教如此重智尚真,因而也就崇重理性和實證,佛教徒常會不自覺地奉行“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重智尚真對於企業文化的價值,在於重視人的主觀能動性,以及不為事物表象所迷惑,崇尚真理、質問權威的精神。員工的主觀能動性是企業永葆青春的法寶,3M公司為了激勵員工的主觀創造能力,設立了自己的諾貝爾獎——金步獎,在IBM一些富有成果的工程師拿著和總裁一樣高的薪水,這些都是企業為了鼓勵主觀能動性而採取的措施。在企業文化裡應明確一點,企業在產品研發、市場拓展、管理制度方面永遠沒有完全了悟其所有真諦,到達終級目標,還有許多本來就存在的資源和潛力沒有被我們利用和挖掘,以此來激勵企業員工藉助自己的智慧不斷探求和接近各自工作領域的真理。對於企業內部乃至行業內的權威,也要感於去質問和挑戰。應該鼓勵員工去發現企業經營中存在的錯誤和缺陷,並及時修補。對於企業已有的文化要不斷地在企業經營中去加以檢驗,以便適當揚棄。敢於對企業已經形成的企業文化挑戰,是企業文化中重智尚真的重要體現。
- 經世濟眾
為自己和別人解脫痛苦,是佛教蘊含的一種積極向上的精神。佛教的自力拯救不只追求自我個人的解脫,佛經說:“惟行菩薩行者得成佛,其修獨覺禪者永不得成佛”。佛理說佛與眾生同出一源,本為一體,豈可有一獨悟而眾生迷。所以佛教根本上兼濟天下而非獨善其身,要求把自我拯救建立在每個人的努力並引導眾生的共同努力基礎上。自度度他、自濟濟人,或說通過超度他人以求得自己的超度、通過救濟別人自求得自己的救濟,這是佛教中經世濟眾的基本精神。
作為社會組織之一的企業,應該吸納經世濟眾的精神,把強烈的社會使命感作為企業追求的終極目標。雖然企業的組織目的就是贏利,但並不表明企業以贏利為唯一目的和準則。其一,企業可以通過其用以獲利的產品來給別人帶來思想、身體上的解脫,對於企業的經營方式、所經營的產品,都要做到有所為而有所不為。香港李嘉誠先生就曾經力排眾議,否決開設賭場的董事會提案。企業經營的產品只有是利他的才會有更廣闊的市場前景,才會給企業在任何時期任何地區帶來更穩健的經營風格,才能使企業獲得更長期的利潤。其二,企業通過贏利來幫助企業員工以及社會解脫痛苦、尋求快樂。而企業員工和社會得到企業的幫助後,會自然而然地信奉企業本身所倡導的一些思想和理念。企業樹立了經世濟眾的精神後,通過一定的途徑,讓企業員工和社會知曉、認同這些精神,會為企業本身的經營帶來極大幫助。無論是金蝶“發展軟件產業、振興中華民族”的民族大義,還是商務通“科技讓人更輕鬆”的溫情關懷,都會激發企業員工的使命感,使員工工作時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加強,同時也會使社會對企業本身給予更多的信賴,以利於企業自身發展。
- 圓融無礙
佛教向人們描述了萬物的結構,分析了人們的現實生活,讓人們深切地認識到自己生存的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並教給人們去清醒地認識它們的方法與途徑。佛教強調此岸與彼岸、現象與本體、全體與部分,乃至一多、大小、長短,隱顯、成壞等等對立與差別之間都是相通互融的。禪宗主張的人即佛、佛即人、世間即出世間、煩惱即菩提、迷即悟、生死即涅槃等也是一種圓融無礙的思想。這些辯證法思想不僅開導了我們的思維方法,拓展了人們的思維空間,而且提高了人們的思維能力,為人們認識整個世界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視角。
佛教的圓融觀認為萬法容於一心,故萬法相容無礙,一與多、總與別、成與壞相依賴而存在,故二者之間相互容含,一體無別。雖然二者所建立的基礎是不同的,但是佛教的圓融無礙觀作為一種觀點、一種方法、一種境界,不僅體現了辯證的思辨智慧,而且體現了對待諸矛盾大而容之、圓而通之的精神,在當今矛盾重重多極化的社會里,仍然需要這種辯正智慧和精神境界。圓融是學佛之人的一種境界,功德圓滿,成就人生;是一種處世態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融合貫通。這裡的圓融並非奸詐狡猾,而是提倡一種“方而不怪,圓而不滑”的處世原則。
佛教很重視群我的關係,所以有六和僧團、百丈清規等共住規約的設立,叢林寺院管理的原則,重視自我發心、自我檢討、自我規束,其目的是要創造一個和合的僧團,使正法得以久住。
在企業管理中,圓融同樣是極其重要不可或缺的。一方面在公司的戰略和政策方針確定後,實現戰略的關鍵在於執行,但在實際執行戰略的過程中,由於我們會經常遇到來自企業內部和外部的種種問題,這就要求我們用圓融無礙的辯證思維方式創造性地去靈活執行戰略和方針政策,不能僵化頑固。否則很難將公司的戰略得以徹底地貫徹和執行。另一方面,在企業內部管理上也要用圓融無礙的思想建立一支團結協作的團隊,在團隊中體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切配合,融合貫通的合作精神,使團隊的執行力發揮出最佳效能。
(二)諸行無常和諸法無我
1**、諸行無常**
佛教向我們揭示了“諸行無常”這一永恆發展變化的規律。“諸行無常“說的是一切有為法,皆生滅變異,不可常住。“諸行”講的是範圍,意思是“一切”,“無常”是這句話的中心,“無常”的意思講的是世界萬物(包括人的生命)每一剎那都處在生滅變異之中,沒有什麼東西是常存不變的,相反,它們都是瞬息化、流變無止境的。 世間唯一不變的就是變化。“當觀知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皆無常。……如是觀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皆無常”。在佛教看來,不論物質現象還是精神現象、不論過去、現在、還是未來、不論內部還是外部、不論宏觀還是微觀、不論近處還是遠處,一切都在變化之中,世界上沒有常存不變之物,無物不變、無時不變、無處不變,變化普遍存在於一切時間和空間。
對於企業來講,要將這種“諸行無常”的發展變化觀運用到企業的經營管理當中。我們所處的市場環境在時刻變化著,市場需求在變化、競爭對手在變化、經濟環境在變化、宏觀政策在變化、世界格局在變化、小環境在變化、大環境也在變化。面對這紛繁複雜的變量,就要求我們的企業管理能夠因時而變,因勢而變,以變應變,以變制變,不能有一絲一毫的懈怠和放鬆,就要有海爾總裁張瑞敏的那種感覺“每天我都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唯有戰戰兢兢地為生存和發展努力,不斷努力適應外界和內部的變化才能塑造出百年的企業和世界級的企業。
- 諸法無我
佛教講“諸法無我”,“諸法”是指世間的一切物質和精神的內部,“無我”即是無自性,無自己的特徵。它體現了佛教空的思想。天地宇宙包羅萬象的一切東西,其演化與運行遵循著自有的諸多大法,可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些法有的至深至奧,有的至簡至明,有的亙古不變,有的應運生滅。但無論怎樣變化,萬物都不可能脫離大法。
佛教強調要達到“合於諸法”,就必須首先進入“無我”,因為“無我”而“法現”,因為“有我”則“蔽法”。強調“無我利他。普濟眾生”。古人云“由無我,方能經世;由利生,方見無我”。也就是說,心中破了“我相”,方能治理國事、世事,要知道自己是否達到“無我”的境地,就要看看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否已經利益眾生和他人了。
“無我”是人生的一種大境界和大智慧,企業管理也應運用這種“無我”的大智慧、大境界角度。一方面從企業的營銷管理看,現實的市場是客觀存在的,並不以我們的意志為轉移,所以我們應探究市場的發展規律和需求,從而設定我們的戰略方法和戰術手段,而不能主觀地臆斷和盲目決策。比如一個產品能否在市場上打開銷路,關鍵在於這一產品能否滿足消費者即他人的消費需要,適應他人的消費心理,應以“顧客為中心”,而不是簡單地“以產品為中心”,只關注這個產品能否滿足自身的理想需求,“閉門造車”的產品是不可能被市場所接納的。
另一方面,在企業外與客戶和消費者的溝通、在企業內上級和下級、平級間的溝通中,同樣應以對方為中心。放下“自我”,去掉“我執”,在溝通中體現眾生平等,要以感恩的平等的心對待每一個消費者、每一個上級、下級或平級,去掉我,體現“無我”的境界。所以我們只有心存“無我”的心態,才有“利他”的結果,才能使客戶在接受我們產品的同時,接受我們和我們的公司,才能在企業內部,形成積極進取、團結敬業、精誠合作的氛圍。
(三)佛教僧團的管理
佛教對僧團隊伍的管理揭示了企業管理的關鍵。
作為傳承二千年的佛教,佛教僧團隊伍作為一個組織能歷千年而不衰,經數代而不竭,這與佛教用清規戒律管理佛門弟子以及它組織完備的寺廟制度有關。作為一個團體組織,它向它的成員傳達了人人成佛的理想目標,指出只有按照“眾惡莫做,眾善奉行”的思想行事才能修成正果,並在日常的行為規範上有嚴格和詳盡的規定。另外寺廟也有嚴格的組織機構,在方丈之下有24個序職、24個列職、24個雜職,一般寺廟設有4大堂口、8大職事。紀律嚴明,上下明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這種嚴密完備的組織方式及嚴格的規章制度保障了佛教歷經千年流傳到今而不衰落。
從佛教的組織和管理中,作為現代企業可以得到啟發:必須明確高尚的企業目標,必須組建合理的組織機構,建立完善的操作規程、職務說明書、行為準則等規章制度來規範和指導員工的日常工作,要有制度來管理企業員工,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同時制度的建立不是擺花架子,還需要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執行,對任何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員要嚴格懲戒,不能姑息。只有這樣才能使員工工作有章可尋、有的放矢,並以此建立責任心和自我反省能力,促進有質量的工作成果,實現企業的良性發展。
三、結論
與傳統管理學一樣,佛教管理學同樣強調了人的中心地位。在傳統管理學中管理學家們總是從對人性的分析入手,進行一種“人性假設”,如經濟人、社會人、自我實現人、複雜人等理論,並以此作為自己管理學理論建立的基礎。他們的假設都對人進行了某種抽象,片面地強調了人的共性,忽略了人的個性,強調了人的外在表現,而未對人之所以如此未作深究。它們隨社會的發展必然顯露出其不足,這從經濟人、社會人假設到自我實現人、複雜人的假設以及與之相對應的管理模式和理論的發展與替代可以明顯地發現這一點。這也顯示出傳統管理理論的不完善。
佛教對人及其本性作了如實地分析,並在此基礎上,拓寬與發展了傳統管理學。這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佛教對人作了細緻而真實的分析。在佛教看來,人就是人,人性本淨,但由於受無明之覆,貪、嗔、痴三毒之染,再加上外緣之攀援,才有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各種欲求。佛教對人慾的產生的分析是詳盡且合理的,這在佛教的諸多經典中都有論述。並且佛教認為這些欲求是多層次、多方面的,是不斷髮展變化的,是可以對治與去除的。這樣,佛教把人在人性假設中被剝奪的一些東西歸還給人,將人具體化、實在化。同時由於佛教不但分析了人的外在表徵,而且探究了之所以如此的內在根源及其發展趨向。
第二,管理不僅是一種控制,更應該作為一種教化或教育。佛教強調的是人的自我管理與自我控制,它試圖把通過法治、經濟等手段對人的外在控制轉化為內在的心理控制。因而佛教使管理的重心落在了人的精神世界和思想領域,進一步提升了人的自主意識。
第三,佛教進一步強調了人自身的力量,相信人自己有力量、有能力改變自己的行為與思想,並可以通過自心的變化,改變其工作、生活的組織與環境。
第四,佛教在人行為方式和問題的解決方面,強調的是人的內在悟性和中庸;在具體行為的外在表現上強調合作。因而在其管理決策的制定和具體實施方面更能統籌兼顧,避免偏頗和極端。
第五,佛教在各種關係的協調上更注重於平等與和諧。它把一切存在物提升到與人同等的地位,從面實現了人與人、人與企業、企業和市場的平衡協調發展。
總而言之,佛教把道德因素引入管理,將佛教思想尤其是其思維方式引入管理理念和實踐。它不但有利於管理學本身的發展,而且在管理實踐中,也會發揮不可忽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