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佛教真面目 第三章 研究 第一節 法相宗

佛教真面目 馮達庵大阿闍黎 著

   第三章  研究

  第一節 法相宗    世親繼承無著學系,造《唯識三十頌》等大乘論五百部,廣博精深;弟子未能遍學,各取部分要理而研究之。傳唯識學而作釋論者甚眾;著名十人,以護法論師為最。唐玄奘游學印度,吸收瑜伽法門要籍;而以護法之學為正宗,糅糅《成唯識論》十卷;堪稱得意傑作。上足弟子窺基心領神會,撰《述記》三址卷以發揮之;于是建立唯識專宗。識之所緣,輒成法相;故常名法相宗。此宗專就凡夫雜染法相加以種種分析,以控求所依真如實性。及其相應,則一切法相無非清淨。分縱橫二方面研究之:   (甲)五位唯識此從橫面研究識之類別也;   (1)主要識    能變現法相諸「心王」屬之,「眼」等八識皆是。教家名曰「自性唯識」,由此認識實性假相故。   (2)輔助識   能助心王引起法相諸「心所」屬之,「思」等五十一法皆是。教家名曰「相應唯識」,假相得此配合乃能應現故(心所者心王所有之附屬心法)。   (3)變質識    法相由凝集力變成假質之「色法」屬之,「色」等諸塵「眼」等諸根皆是。教家名曰「所變唯識」,由主輔二識合共所變故。   (4)襯托識    心色二法顯現時連帶襯起之幻相屬之,空間時間文義理路皆是。教家名曰「分位唯識」,藉此襯托前三類識之分位差別故。   (5)歸本識   一切「無為法」屬之,而以「真如」總相為最圓成。本來無相;以識會之,若有其法耳。教家謂之「實性惟識」,「遍計」「依他」(義見首章第四節)真實所依故。諸法現象無量無邊,總不出五位范圍,就境言之,襯托法最幻,色法較真,就心言之,心王為能緣;心所為助緣。一一觀察分明而消歸真如實性,是為法相宗瑜伽要旨。   (乙)五重唯識 此從縱面研究識之歸源也:   (1)遣虛存實識   遣心外諸境,存心內諸識也。六塵中之法相我相,皆心外境,只是虛影;亟須遣之。認識此等塵相者皆心內識,比較為實;暫須存之。是為初步觀法。   (2)舍濫留純識   舍諸識之「相分」,而留「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也。覺性入識,所覺部分變為「相分」;能覺部分變為「見分」;不落局部見分,唯顯心王或心所自性者,名「自證分」(或名自性分)。覺性總體對此等自證分起一種微細淨識,則名「證自證分」(或名證自性分)。相分有現于心內者,每與外境混濫,並須舍去。余三分純屬內心,則暫留之。是為第二步觀法。   (3)攝末歸本識   攝諸識見相二分歸于識體也;諸識本體為「王」「所」合成;所開見相二分皆枝末也。逐末則忘本故,攝而歸之。是為第三步觀法。   (4)隱輔顯主識 隱諸識「心所」,顯「心王」自性也。心王性每被心所掩蓋;故須隱輔顯主。是為第四步觀法。   (5)泯相證性識   泯依他起諸相,證圓成實性也。心王自性雖清淨,仍屬「依他起性」攝;須併泯其相,乃能獨證「真如實性」。是為第五步觀法。五重之中,前四逐步除「遍計執性」,顯「依他起性」:雖重重轉勝,總不離相。後一乃圓成觀法,得入瑜伽之道。若不依此入觀;縱然理解甚豐,無裨實益。此宗由窺基傳慧沼,慧沼傳智周,道望漸遜;經武宗法難,典籍多佚,遂中斷。明代雖有著述;義理不稱,未堪傳承。清季楊仁山居士向日本取回唐著多種,此宗乃告重興。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