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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四冊 卷七 三、別辨共依、俱轉、起滅門

【論文】

七‧一○三 已說六識心所相應,云何應知現起分位?

【疏翼】

  第三釋第三能變九頌﹝第八頌至第十六頌﹞三段文分別九義門中,第三段文兩頌﹝第十五頌及第十六頌﹞分別第七六識共依門,第八六識俱轉門,及第九起滅分位門。

【述記‧卷四十】

  今明第七門、六識共依;第八門、六識俱轉;第九門、起滅分位。

  此有二頌[1],此[2]、結前生後,寄問徵起,次、舉頌正答,後、釋本文[3]。

  問:雖但有「現起分位」,頌中義有所依、俱轉、現起[4]。「現起」相顯,「依」、「俱」,隱故?

【頌文】

七‧一○四 頌曰:依止根本識,五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濤波依水。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疏翼】

  第三段文二頌﹝第十五頌及第十六頌﹞分別三義門中,第二舉頌正答。

【述記‧卷四十】

  「依止根本識」者,此句通下[5]第六識,二俱依止第八識故,顯其共依。

  然「依止」有二︰一、依種子第八識,即是因緣親依,《達磨經[6]》中「無始時來界」也。二、依現行第八,即是增上緣依,即《達磨經》中「一切法等依」也。此[7]言六轉識皆依本識種子現行,而得現起。

  五十一說:謂有阿賴耶識故,執受五根,乃至由有此識故,得有末那,第六意識依之而轉[8]等,是也,下長行自解。此句總通六識。

  「或俱、不俱」二句,釋俱轉。

  余,明起滅分位差別。

  第二頌[9]中「及無心」之言,通次[10]四位。由下四位不言「無心」,亂有心故,意得起失。

【疏翼】

  安慧《唯識三十論》卷二云︰

于此當作是思︰如何眼等五識雖同時遇合所緣緣,而由阿賴耶識唯一生起,非二、非多耶?或如有﹝律天釋文,謂是經部﹞作是思︰非二、非多俱時,以缺等無間緣故,唯一識生。謂由一識,無有力能可作多識等無間緣。抑或當說實無有定,若一得緣遇合,則一生起。如是若二、若多得緣遇合,則二或多生起耶?是故頌曰︰依止根本識,五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濤波依水。

論曰︰言「五識」者,謂眼等諸識。彼隨行﹝藏文作「rjes su rgyu ba/」﹞者,謂五俱意識。阿賴耶識由是種子依故,由此生起,及執受﹝藏文作「be bar len pa/」﹞五趣諸生體故,說為「根本識」。言「隨緣」者,謂遇彼彼眾緣現前,即有彼彼決定出現;「現」者,即獲得自體。謂俱時,或次第義;如經﹝即《解深密‧心意識品》﹞說云︰廣慧!譬如大暴水流,若一浪生緣現前,唯一浪轉。若二、若三﹝經文無此二字﹞、若多浪生緣現前,有多浪轉。然此暴水自類恆流,無斷、無盡。……﹝中略「善淨鏡面」喻﹞如是廣慧!由似瀑流阿賴耶識﹝原經作「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若于爾時,有一眼識生緣現前,即于此時,一眼識轉;若于爾時,若二、若三﹝原經無此四字﹞,乃至有五識身生緣現前,即于此時,若二、若三,乃至﹝原經無此六字﹞五識身轉。

  又此經復說頌云︰

阿陀那識﹝藏文作「len pa’i rnam par wes pa/」﹞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

如識所緣緣各各別異,如是,等無間緣則不許爾,以一切識生起,可許為一切識等無間緣故。若遇所緣緣現在前時,則由此一等無間緣,或二、或多識轉,不相違反。若無別異等無間緣,則汝說五識同遇所緣緣時,唯一識生,不許五轉者,有何因由﹝藏文作「gtan tshigs/」﹞耶?是故應許若有所緣,或五識俱轉,或並不起。

【論文】

七‧一○五 論曰「根本識」者,阿陀那識,染、淨諸識,生根本故。

【疏翼】

  第三段文二頌﹝第十五頌及第十六頌﹞分別三義門中,第三釋本文。

【述記‧卷四十】

  下、長行中,文分為二︰初、正解頌文,後「是故八識一切有情」下,總料簡前三種能變。初中有三︰初、解所依[11],次、「五識者」下,解俱不俱相[12],後、「由五轉識」下,解起滅分位[13]。此即初也[14]。

  「根本識者,阿陀那識」,以與染、淨[15]識為依故。「淨」,即無漏。至二乘、菩薩等位通故。[16]言阿賴耶者,位便局故。言「根本」者,生之由始。義同大眾部「根本識」也[17]。

  解第一句下三字訖。

【論文】

七‧一○六 「依止」者,謂前六轉識,以根本識為共親依。

【疏翼】

  第一解所依中,第二卻解初句上二字。

【述記‧卷四十】

  卻解上二字。

  七轉識中前六轉識,除第七也。以第七識緣恆無礙,又于彼[18]文,已明「依彼轉、緣彼」,故除第七。

  又解︰第八、七識,並明斷有漏分位。此六轉識,但明起滅分位,不言斷有漏分位。第八、七,一切時行,顯今六識亦有斷位,影顯文也。下轉依中,自當解故[19]。

  此「前六識」,以根本識為「共依」,即現行本識也,識皆共故。

  「親依」者,即種子識,各別種故。

  即此一句通二頌[20]訖。

【疏翼】

  以上第一正解頌文中,第一解所依﹝即第七分別六識共依門,及第十五頌第一句頌文﹞訖。

【論文】

七‧一○七 「五識」者,謂前五轉識,種類相似,故總說之。

【疏翼】

  第一正解頌文中,第二解俱不俱相﹝即第八分別六識俱轉門﹞。文分為三︰一、解﹝第十五頌﹞第二句,二、解第三句,三、解第四句。初中又二︰一、解第二句上二字,二、解第二句下三字。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四十】

  自下第二、解諸識俱不俱相。

  「五識」者,牒頌也。「謂前五轉識」,顯是眼等五根所生之識也。

  何以一處而總言者,「種類相似」,故總說之︰一、謂俱依色根,二、同緣色境,三、俱但緣現在,四、俱現量得,五、俱有間斷。「種類相似,故總」合說,即是第二句上二字[21]。

【論文】

七‧一○八 「隨緣現」言,顯非常起。

【疏翼】

  第一解﹝第十五頌﹞第二句中,第二解第二句下三字。文又分二︰一、總解三字,二、別解「緣」字。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

  「隨緣現」者,牒指頌也。

  「顯非常起」者,顯五識隨緣方能現起,非是常生,緣非恆故。第六雖亦隨緣方現,時、緣恆具,故不言也,至下當知[22]。由此五識多間斷故。

【論文】

七‧一○九 「緣」,謂作意、根、境等緣。

【疏翼】

  第二解第二句下三字中,第二別解「緣」字。

【述記‧卷四十】

  問︰何者為緣?

  若小乘,五識有三類︰即以五、四、三緣而生[23]。

  今大乘稍別︰眼識依肉眼,具九緣生︰謂空、明、根、境、作意──五同小乘;若加根本第八、染淨第七、分別俱六、能生種子,九依而生。若天眼,唯除明、空。

  耳識依八,除明。

  鼻、舌等三,依七,復除空。以至境方取故。

  第六依五緣生︰根,即第七也;境,一切法也;作意;及根本第八;能生,即種子;五依生。

  第七、八,以四緣生︰一、即第八──七識[24]為俱有依,並[25]無根本依,即為俱有依故。二、以隨所取為所緣。三、作意。四、種子。故有四緣也。

  或說︰第八,依四;第七,依三;即以所依為所緣故。此據正義[26]。

  然若取等無間緣,即如次十、九、八、六、五、四緣而生[27],即所托處,皆名為緣故。有此別,故論言「等」。

【疏翼】

  以上第二解俱不俱相中,第一解第十五頌第二句。

【論文】

七‧一一○ 謂五識身,內依本識,外隨作意、五根、境等,眾緣和合,方得現前。由此,或俱或、不俱起,外緣合者,有頓、漸故。

【疏翼】

  第二解俱不俱相﹝即第八分別六識俱轉門﹞中,第二解﹝第十五頌﹞第三句。

【述記‧卷四十】

  但由「五識」內托「本識」,即種子也;外藉眾緣,方得現前。以雖種子恆,由[28]外緣合[29],有頓、漸[30]起,五,或四、三、二、一識生故;或五至一,生不定故。

  「或俱不俱」:七十六[31]、《解深密》說︰廣慧!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六識身轉[32]。……若于爾時,有一眼識生緣現前[33],即于此時,一眼識轉[34],乃至五緣頓現在前,即于爾時,五識身[35]轉等[36]故。

  五識由緣具不具故,生有多少,或俱不俱。

【論文】

七‧一一一 如水濤波,隨緣多少。

【疏翼】

  第二解俱不俱相﹝即第八分別六識俱轉門﹞中,第三解﹝第十五頌﹞第四句。于中分二︰一、引瀑流喻,二、例鏡面等余喻。此即初喻。

【述記‧卷四十】

  彼《解深密》等[37]說︰廣慧!如大暴水流[38],若有一浪生緣現前,唯一浪轉,乃至[39]若多浪生緣現前,有多浪轉。[40]諸識亦爾,如瀑流阿陀那故,乃至諸識得轉等[41]。

  此以五識喻于「濤波」,本識喻「暴水[42]」。

【論文】

七‧一一二 此等法喻,廣說如經。

【疏翼】

  第三解﹝第十五頌﹞第四句中,第二例鏡面等喻。

【述記‧卷四十】

  如《解深密》等言,彼經唯有五識,此論亦已例同彼說[43]。

  唯有喻中,即[44]彼更有一,謂如善淨鏡面,有一影生緣現前,唯一影起,乃至多影,應知亦然[45]。故此言「等」,等彼鏡喻。

  今此應言「此法喻等」!以法[46]中無「等」,故此中[47]通說,總致「等」言[48]。

  前之七識,皆似「濤波」;獨說五者,五俱定有第六[49],七恒生故。

【疏翼】

  以上第一正解頌文中,第二解俱不俱相﹝即解第八分別六識俱轉門及第十五頌﹞訖。

【論文】

七‧一一三 由五轉識,行相粗動,所藉眾緣,時多不具,故起時少,不起時多。

【疏翼】

  第一正解頌文中,第三解第九分別起滅分位門。亦即解第十六頌。

【述記‧卷四十】

  自下第三、解起滅分位。于中有二︰初、解「意識[50]常現起[51]」,後、解「除生無想天」等。初中,二復次解[52]。

  將明第六常現起故,卻結解五識由緣故生、不生──即眼等識[53]也。

  「行相粗動」者,「粗」者,唯取外境[54];「動」者,浮囂之義。又「粗」者,行相易知;「動」者,由緣外境,數加轉易。乃至佛果五識,勢與因同[55]。

  「所藉眾緣」,如前已說。

  「時多不具」,以緣多難辦故,不可恆具;故起時少,不起時多。

【疏翼】

  安慧《唯識三十論》卷二云︰

如是今當說︰意識為與彼諸眼識等俱生耶?抑為雖無彼等,亦自生耶?是故頌曰︰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論曰︰言「常」者,謂一切時。即與眼識等俱時及非彼俱時義。頌中特作簡定,故說「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論文】

七‧一一四 第六意識雖亦粗動,而所藉緣無時不具;由違緣故,有時不起。

【疏翼】

  第一復次解中,第二正解意識起時多。于中又二︰一、意識緣常具有,二、附辨七八二識。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

  「雖亦粗動」,「亦」者,顯不定義,謂亦五識;又顯自識行兼有細,以「粗」亦細也;又顯與第七、八識、行相異,彼微細沉審故;又所藉緣少、易辦故,無時不具。

  若爾,何故不一切時,如第七、八相續生耶?

  答︰「由違緣故,有時不起。」何者是「違緣」?即下五位,或厭于心[56],或異緣[57]礙。遮識生起,故名「違緣」。

【論文】

七‧一一五 第七、八識,行相微細,所藉眾緣,一切時有,故無緣礙,令總不行。

【疏翼】

  第二正解意識起時多中,第二附辨七八二識。

【述記‧卷四十】

  「第七、八識,行相」恆內緣,一類沉審,起藉緣少,「一切時有」。以「行相細」,故無多[58]「緣礙,令總不行」。

  「總不行」之[59]言,謂第七識無漏滅定,違染一分不行,非體總無也。又但可令轉變,非「總不行」,故與前別。以第六識粗動故,亦為緣礙。

  此即第一番[60]解「常現起」言。以八識相望,不同前五,復異後二,名「常現起」。取次第二番[61]下文云:「由斯」,頌中「不說」此第六「隨緣現」,于此第一番解末,亦應說之,彼雙結[62]故。

【疏翼】

  以上第一解「意識常現起」中,第一復次解訖。

【論文】

七‧一一六 又五識身不能思慮,唯外門轉,起藉多緣,故斷時多,現行時少。

【疏翼】

  第一解「意識常現起」中,第二復次解。于中分二︰一、重解五識斷時多所以,二、正解不說六識「隨緣現」所以。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

  第二番解也。

  「不能思慮」:無尋、伺故;不能自起,藉他引故;緣粗事故。

  「唯外門轉」:唯緣外境,不內緣種、根、理等故。有此所以,「起藉多緣」。境界皆定,各有限故。由所依等或缺等時,故斷時多,現行乃少。

【論文】

七‧一一七 第六意識自能思慮,內外門轉,不藉多緣,唯除五位,常能現起。故斷時少,現起時多,由斯,不說此隨緣現。

【疏翼】

  第二復次解中,第二正解不說六識「隨緣現」所以。

【述記‧卷四十】

  「自能思慮」:有尋、伺故。

  「內外門轉」:緣理、事等故,根[63]、境[64]等法,所藉緣少,一切時具,無有不足。

  「自能思慮」:非如五識起藉引生,不假多緣,唯除五位常能現起;「故斷時少,現行」乃多。由斯,頌[65]中不說第六意「隨緣現」,但言「常起」,起時多故。五識起少,故頌[66]中有「隨緣現」言。

  此師意者,此頌[67]中,但明六識行不行,何勞對七、八?前師[68]對八、七識解內外中,不得約理以為內門,以八、七識與五同故。此第二師「內外門」,以理亦得為內,方第六故。于二解中,第二為勝。

【疏翼】

  以上第三解起滅分位﹝即第十六頌,第九分別起滅分位門﹞中,第一解﹝第一句﹞「意識常現起」訖。

【論文】

七‧一一八 五位者何?

【疏翼】

  第三解起滅分位﹝即第十六頌,第九分別起滅分位門﹞中,第二解除第一句余三句。

【述記‧卷四十】

  自下第二、解「除生無想天」等下三句頌。于中:初、問,次、答,後、總料簡。

  問生下也。

【論文】

七‧一一九 生無想等。

【疏翼】

  第二解﹝第十六頌﹞「除生無想天」等下三句頌中,第二答。

【述記‧卷四十】

  答中有三︰初、舉頌總答,次、別解五位[69],後、總結之。

  舉第二頌[70]中下之三句,以答所問,「等」言攝故。

【論文】

七‧一二○ 無想天者,謂修彼定,厭粗想力,生彼天中。違不恆行心及心所,想滅為首,名無想天。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別解五位。

【述記‧卷四十】

  自下第二、別解五位。于中有三︰初、解無想天,次、解二定,後、解睡、悶二[71]位。

  于無想天中有五,義即有七[72]:一、顯得名,二、滅識分齊[73],三、諍一期有心無心,並出報[74]體、辨性,四、顯處所,五、顯彼因。此即第一解得名也。

  「厭粗想力」者,謂諸外道以想為生死之因,今偏厭之。唯前六識想,非第七、八[75],故言「粗想」,細想在故。

  「生彼天中」者,生第四禪廣果天中,別有高樓受此果故[76]。前之六識名「不恆行」,數間斷故。

  「違不恆行心及心所」者,顯六轉識滅,全不行,非如七、八無不行故。若六識皆滅,何獨名無想?「想滅為首」:于加行位唯偏厭之,故言「為首」。「首」是頭首,先首義故,「名無想天」。

【論文】

七‧一二一 故六轉識,于彼皆斷。

【疏翼】

  第一解無想天中,第二滅識分齊。

【述記‧卷四十】

  此即第二、滅于六識。

  七、八微細,彼不能知,故不滅也。雖總言「六」,遠三[77]、近一[78]。


[1] 「此有二頌」,《金藏》作「有此二偈」。

 于中分三,次第如下。

[2] 「此」字,《金藏》無。

[3] 此即初文。

[4] 「現起」二字,《金藏》有,余無。

[5] 即第十六頌。

[6] 即《大乘阿毗達磨經》,如《攝論》卷一所引。

[7] 「此」字,《金藏》有,余無。

[8] 《瑜伽》卷五十一原文作:

為所依者,謂由阿賴耶識執受色根,五種識身依之而轉,非無執受。又由有阿賴耶識故,得有末那;由此末那為依止故,意識得轉。

[9] 即第十六頌。

[10] 《金藏》作「次」,余作「行」。

[11] 即第七分別六識共依門。又分有二︰一、解初句下三字,二、卻解

 初句上二字。此即初文。

[12] 即第八分別六識俱轉門。

[13] 即第九分別起滅分位門。

[14] 謂「初、解所依」中初也。

[15] 「淨」字,《金藏》無。

[16] 「言」字前,《金藏》有「不」字,余無。

[17] 《攝論》卷一云︰

于大眾部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根本識,如樹依根。

[18] 即本論卷四解第五頌第三句。

[19] 見本論卷十云︰

余依他起性,雖亦是依,而不能持種,故此不說。

 又云︰

此轉有漏八、七、六、五識相應品,如次而得。智雖非識,而依識轉,識為主故,說轉識得。又有漏位智劣,識強,無漏位中智強,識劣;為勸有情依智舍識,故說轉八識而得此四智。

[20] 謂第十五頌「依止根本識,五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濤波依水」

 ,及第十六頌「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

 絕」。

[21] 謂第十五頌第二句上二字,即「五識」。

[22] 見「第九分別起滅分位門」,如云︰

第六意識雖亦粗動,而所藉緣,無時不具。由違緣故,有時不起。

[23] 如理《義演》云︰

一者、眼識為一類,具五緣生︰謂空、明、根、境、作意。二者、耳識為一類,具四緣生︰謂五緣中除明,暗亦聞聲故。三、鼻、舌、身三識為一類,具三緣生︰謂根、境、作意。

 智周《演秘》云︰

或夜行等,亦待明等。望于人等,雖即是暗,對鵂鶹等,何廢是明?如于一境,四見異故。人觀琉璃障外之色,要彼琉璃而還于眼,方能見之。若近于眼,中無空者,亦不能見。以此而言,還待于空,魚等類悉。

[24] 「識」字下,《金藏》衍「五」字。

[25] 靈泰《鈔》牒文、《金藏》有「並」字,余無。

[26] 本論卷四云︰

如是已說此﹝第七﹞識所依,所緣云何?謂即「緣彼」,「彼」謂即前此所依識。

[27] 如次為:眼十、耳九、鼻舌身八、第六六、第八五、第七四緣生。

[28] 「由」字,《金藏》有,余無。

[29] 「合」字,《金藏》無。

[30] 「漸」字,《金藏》無。

[31] 「六」字,《金藏》誤作「三」。

[32] 本論《述記》引文中略:

謂眼識,耳、鼻、舌、身、意識。此中有識眼及色為緣,生眼識。與眼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有識耳、鼻、舌、身及聲、香、味、觸為緣,生耳、鼻、舌、身識。與耳、鼻、舌、身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廣慧!

[33] 「有一眼識生緣現前」八字,原作「一眼識轉」四字。

[34] 「一眼轉識」四字,原作「唯有一分別意識與眼識同所行轉」十三

 字。

[35] 「身」字,《金藏》誤作「方」。

[36] 謂「乃至」以下引義。

[37] 「等」,取《瑜伽》卷七十六,即《解深密經》與七十六續上引文。

[38] 原作「水流」,本論《述記》引倒,藏文作「chu klov/」。

[39] 「乃至」二字,原作「若二」。

[40] 原經下說第二鏡面喻。

[41] 《解深密經》卷一原文為:

廣慧!由似瀑流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藏文作「brten civ gnas nas/」﹞,若于爾時,有一眼識生緣現前,即于此時,一眼識轉。若于爾時,乃至有五識身生緣現前,即于此時,五識身轉。

[42] 即以阿陀那識喻為瀑水流。

[43] 「說」字,《義演》、《金藏》同,余本作「訖」。

[44] 「即」字,《金藏》有,余無。

[45] 《解深密經》卷一原文作:

又如善淨鏡面,若有一影生緣現前,唯一影起,若二、若多,影生緣現前,有多影起,應知亦然。

[46] 謂所喻五識法。

[47] 「中」字,《金藏》有,余無。

[48] 如理《義演》云︰

只如法中,但有五識;既舉五識,更無法可等,何須「法喻」,致下「等」字?

[49] 「第六」二字,《金藏》倒置。

[50] 「識」字,《金藏》有,余無。

[51] 此即第十六頌第一句「意識常現起」。

[52] 第一復次中又分二︰一、卻解五識起時少,二、正解意識起時多。

 此即初中初文。

[53] 「識」字,《金藏》有,余無。

[54] 即根外之境,無始時來,我執、法執薰習所致。

[55] 本論卷十中云︰

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菩薩修道位中,後得引故,亦得初起。有義:成佛方得初起,以十地中,依異熟識所變眼等非無漏故;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發無漏識理不相應故;此二于境明昧異故。由斯,此品要得成佛,依無漏根方容現起,而數間斷,作意起故。

[56] 無想異熟、無想定、滅盡定。

[57] 如睡眠、悶絕。

[58] 「多」字,《金藏》有,余無。

[59] 「之」字,《金藏》無。

[60] 即第一復次。

[61] 即第二復次。

[62] 第十五頌第二句下三字「隨緣現」,及第十六頌第一句下三字「常

 現起」。

[63] 謂第七識。

[64] 境謂一切法。

[65] 即第十六頌。

[66] 即第十五頌。

[67] 即第十六頌。

[68] 即第一復次解。

[69] 「位」字,《金藏》有,余無。

[70] 即第十六頌。

[71] 《金藏》作「二」,余作「之」。

[72] 由第三諍一期有心無心中,附有出體及辨性二義門故。

[73] 《金藏》作「分齊」,余作「多少」。

[74] 「報」字,《金藏》有,余無。

[75] 謂非第七、八識相應之想心所。

[76] 《俱舍論》卷五云︰

無想有情居在何處?居在廣果天中,有高勝處,如中間靜慮﹝《光記》卷十九云「如中間定,梵王于梵輔天中起台別住」﹞,名無想天。

[77] 初禪眼、耳、身識。

[78] 即第六意識。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