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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疏翼 第一冊 卷二 十三、種子本有說

【論文】

二‧二○七 此中有義:一切種子,皆本性有,不從薰生。

【疏翼】

  第三廣釋中,第七新薰本有分別。有三師說︰一、唯本有,二、唯新薰,三、各有二類。此即唯本有說。

【述記‧卷十三】

  第七、新薰本有分別。于中有三︰初、唯本有。

  上古以來,多說如此,今護法論師敘近者護月等義[1]。于中有四︰一、標宗,二、釋難,三、引證,四、立理。此即標宗:一切有漏無漏種子,皆法爾有,非是本無今從薰生。

【論文】

二‧二○八 由熏習力,但可增長。

【疏翼】

  第一種子本有義中,第二釋難。

【述記‧卷十三】

  此言、即是會諸經論,第二子段也。

  諸經論言由熏習有,此謂增長,非新成故。此中本有,寧異僧佉!彼是常故[2],此有生滅。自下第三、引有漏、無漏,皆本有經等。

【論文】

二‧二○九 如契經說:一切有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如惡叉聚。法爾而有界,即種子差別。

【疏翼】

  第一種子本有義中,第三引證。

【述記‧卷十三】

  自下第三、引證有三[3]也︰初、引有漏無漏通經,次[4]、引唯[5]無漏經,後、有漏例同[6]。

【疏翼】

  初又分為二︰一、別證,二、通證。初文有四︰一、引《無盡界經》,二、引《阿毗達磨經》,三、引《瑜伽》,四、曲結。此即別證中初文。

【述記‧卷十三】

  《大莊嚴論》[7]亦引此經,名「無盡意」[8],此即三乘通信之經。《毗婆沙》等前分亦有此文[9]。既言「無始時來,有種種界」,故知有漏、無漏種子,皆是法爾而有。其惡叉[10],形如無食子,落在地時多為聚故,以為喻也[11]。

  此中,言「界」,即種子差別之名[12]。

【論文】

二‧二一○ 又契經說: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界」,是因義。

【疏翼】

  第三引證初別經證中,第二引《阿毗達磨經》。

【述記‧卷十三】

  此下第二、是《阿毗達磨經》,即大乘通用。此證種子亦無始有,如下自解。此合二經。

【論文】

二‧二一一 《瑜伽》亦說:諸種子體,無始時來,性雖本有,而由染、淨,新所薰發。

【疏翼】

  第三引證初別經證中,第三引《瑜伽》。引文有二,此為第一段。

【述記‧卷十三】

  此下所引,如《瑜伽論》第二[13]卷說。由此,故知有漏、無漏種皆本有。然新染、淨薰發之中,有漏淨、染,薰于有漏,本有種增;有漏淨及無漏,復[14]發本有無漏種增也。

【論文】

二‧二一二 諸有情類,無始時來,若般涅槃者,一切種子皆悉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缺三種菩提種子。

【疏翼】

  第三引《瑜伽》文第二段。

【述記‧卷十三】

  又第二[15]卷,次前上文[16]。

  「法」者,道理義也,有般涅槃之義,名「般涅槃法」。此中,意說有漏、無漏並有,名「具」,非無法爾種,而可言具足、不具足故。即二論證,有無漏種,皆是本有。

【疏翼】

  以上第一別證中,第三引《瑜伽》訖。

【論文】

二‧二一三 如是等文,誠證非一。

【疏翼】

  第一別證中,第四曲結。

【述記‧卷十三】

  此則曲結有漏、無漏,合法爾種[17]。

【疏翼】

  以上第一引有漏、無漏經中,第一別證訖。

【論文】

二‧二一四 又諸有情,既說本有,五種姓別,故應定有法爾種子,不由薰生。

【疏翼】

  第一引有漏無漏經中,第二通證。

【述記‧卷十三】

  此第二[18]、引經論通證[19],即是十卷《入楞伽》第二卷[20]、《無上依經》上卷[21]、《善勇猛般若》[22]第一卷──《大般若經》第五百九十三卷,說前種姓[23];《大莊嚴論》第一卷末〈種姓品〉[24];《瑜伽》第二十一〈聲聞地〉[25],皆說有五種姓[26]。故應定有法爾無漏種子,不由薰生。

【疏翼】

  以上第三引證中,第一引有漏無、漏經訖。

【論文】

二‧二一五 又《瑜伽》說:地獄成就三無漏根,是種非現。

【疏翼】

  第三引證中,第二引唯無漏經。文分為三︰一、引《瑜伽》五十七,二、引《瑜伽》三十五,三、結無漏。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三】

  第二、遍引無漏本有[27],即《瑜伽論》五十七卷「二十二根」中,地獄成就三無漏根[28],種子,非現[29]。

【論文】

二‧二一六 又從無始,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本性住姓。

【疏翼】

  第二唯引無漏經中,第二引《瑜伽》三十五文。

【述記‧卷十三】

  此《地持》[30]、《善戒經》[31]、〈菩薩地〉[32]並是。第一〈種姓品〉[33]云︰又從無始,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本性住姓。即是菩薩本性住姓。彼[34]有「六處」言,唯取阿賴耶中有此種故。

【論文】

二‧二一七 由此等證,無漏種子,法爾本有,不從薰生。

【疏翼】

  第三引證中,第三結無漏。

【述記‧卷十三】

  即結無漏。

  由此三文[35],證無漏種法爾本有,不新燻生。

【疏翼】

  以上第三引證中,第二引唯無漏經訖。

【論文】

二‧二一八 有漏,亦應法爾有種,由薰增長,不別薰生。

【疏翼】

  第三引證中,第三有漏例同。

【述記‧卷十三】

  下、準有漏亦法爾有。

  無漏種子無始不起,經論誠說有法爾種,故有漏種無始曾起,故無分明別說之教。設無如上通證有漏之經論者,義準亦應有法爾種[36]。

【疏翼】

  以上第一唯本有中,第三引證訖。

【論文】

二‧二一九 如是建立,因果不亂。

【疏翼】

  第一唯本有中,第四立理。

【述記‧卷十三】

  上雖引經,此有何理?

  第四、立理。

  即諸法種子初但有一物,後生果時可無雜亂[37]。若更有新薰,或唯新薰者,種子便多,後生果時從何種起?新薰法爾,功能既齊,有生不生,因果便亂!若二種子,共生一芽。外麥豆等,例亦應爾!若新唯一種,理亦不然!不可初薰,後不薰故,比量齊故[38]。

  如我所立,因果無亂。然無漏種未增長位,名本性住姓。後增長已,名習所成姓。若唯新薰,說何以為本性住種姓[39]?若無本有無漏種子者,見道如何生?

【疏翼】

  以上第七新薰本有分別中,第一唯本有師說訖。


[1] 「護月」,亦名「月藏」。梵文「candrapala」。在十師之外,護法以

 之為本有師代表。

[2] 即非依他起故。

[3] 「有三」二字,《金藏》無。

[4] 「次」字,《金藏》作「後」。

[5] 「唯」字,《金藏》無。

[6] 「後有漏例同」五字,《金藏》無。

[7] 《大乘莊嚴經論》,唐波羅頗迦多羅﹝梵文為「prabhakaramitra」﹞所

 譯。漢傳頌與釋論為無著﹝梵文為「asavga」﹞所造。藏傳頌為慈氏

 ﹝梵文為「maitreya」﹞所造,全釋論文為世親所造。另有兩全釋者,

 一、安慧,二、無性。漢譯卷一〈種姓品〉。

[8] 「意」疑為「界」。藏文經名為「ba ru ra’i mdo」。安慧釋論﹝德格, mi,

 42b.4﹞亦作「ri lu’i phuv po’i mdo sde」,彼釋論云︰

由有情界差別故,界差別無有量故。如《籽粒經》﹝世親釋論說云「如《籽粒聚經》,即指《多界經》說」。「籽粒聚」者,即惡叉聚(藏文作「ba ru rahi phuv po」,藏文《瑜伽》則有處作「cho lu’i phuv po」,有兩處作「dbav po’i tshogs」、「dbav po」,亦名「drag po」),故漢譯為「惡叉」﹞云「世尊說言︰苾芻!籽粒聚堅約一逾繕那,廣約一逾繕那。若有士夫或一百年,或過百年後,取出一籽;若說此籽粒屬聲聞界、此籽屬獨覺界,如是速有盡且無,而有情界則不如是盡」。如是正教所說「界」者,其義為何?隨其說《多界經》所應者,即由顯示眼等界不同為門言界無量。然于此處即說種姓為界︰亦說為界,亦說為種姓,亦說為因,亦說為種子,即屬異名。

[9] 《大毗婆沙論》卷七十一云:

余契經中,世尊自說惡叉聚喻。說此喻已,告諸苾芻︰有情身中,有多界性。彼亦攝在此十八界。所依、能依,境界攝故。又佛于彼《多界經》中說界差別有六十二﹝六根、六境、六識;地、水、風、空、識界;欲、恚、害、無欲、無恚、無害界;樂、苦、喜、憂、舍、無明界;受、想、行、識界、欲、色、無色界;色、無色、滅界;過去、未來、現在界;劣、中、妙界;善、不善、無記界;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界;有漏、無漏界;有為、無為界。詳見《法蘊足論》卷九、《俱舍論光記》卷六﹞彼亦攝在一十八界,即所依等三事攝故。

問︰何故世尊為眾說彼六十二界?答︰為對外道身見為本有六十二見趣別故。

[10] 「叉」字,《金藏》誤作「又」。

 《瑜伽》卷五十一云︰

又如經說惡叉聚﹝藏文作「dbav po’i tshogs」。《決定藏論》卷上作「種本積聚﹞喻,由于阿賴耶識中有多界故。

 卷五十六云︰

如佛世尊于惡叉聚﹝藏文同前﹞喻中說︰我于彼界終不宣說界有邊際。」

 卷九十六云︰

譬如世間大惡叉聚﹝藏文作「phuv por gtogs pa’i cho lu rnams/」﹞。于此聚中有多品類,種類﹝同﹞一故,雖說為一,而有無量。如是于其一一界中,各有無量品類差別。種類﹝同﹞一故,雖各說一,而實無量。

[11] 《瑜伽論記》卷九十八云︰

「大惡叉聚」者,三藏云︰惡叉相如此間無食子,落在地時多為聚故,以為喻也。

 智周《演秘》云︰

西域有之,人以為染,並取其油。

「惡叉」可為梵文「rudrqksa」;藏文《瑜伽》兩處譯為「dbav po’i  tshogs」。而藏文「ba ru ra」,為梵文「vaheda」,或「vibhitaka」。漢

 文當為「苦楝」或「川楝」。此三均以多籽植物,喻種子差別無量。

[12] 《瑜伽》卷五十六亦云︰

因義、種子義、本性﹝藏文作「rang bźin」﹞義、種姓義、微細義、任持﹝藏文作「gźi」﹞義,是界義。

[13] 原文見《瑜伽》第二卷。「二」字,《金藏》作余作「三」。

 原文為:

又種子體無始時來相續不絕,性雖無始有之,然由淨、不淨業﹝即善不善業﹞差別薰發,望數數取異熟果說彼為新。若果已生,說此種子為已受果。由此道理,生死流轉相續不絕,乃至未般涅槃。又諸種子未與果者,或順生受,或順後受,雖經百千劫,從自種子一切自體,復圓滿生。雖余果生,要由自種,若至壽量盡邊,爾時此種名已受果﹝藏文抄誤,作否定式﹞,所余自體種子未與果故,不名已受果。

[14] 「復」字,《金藏》誤作「淨」。

[15] 原作「三」,應作「二」。《演秘》釋文、《金藏》合。

[16] 《瑜伽》卷二原文為:

復次,此一切種子識,若般涅槃法者,一切種子悉皆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缺三種菩提種子。隨所生處自體之中,余體種子皆悉隨遂。是故欲界自體中,亦有色、無色界一切種子;如是色界自體中,亦有欲、無色界一切種子;無色界自體中亦有欲、色界一切種子。

[17] 「種」字,《金藏》、金陵本作「經」。

[18] 「二」字,《金藏》作「三」。

[19] 謂復引四種經論。

[20] 今引七卷唐魏譯《入楞伽經》卷二云︰

復次,大慧!有五種種姓。何等為五?謂聲聞乘種姓、緣覺乘種姓、如來乘種姓、不定種姓、無種姓。

大慧!云何知是聲聞乘種姓?謂若聞說于蘊、界、處自相、共相,若知、若證,舉身毛豎,心樂修習。于緣起相﹝藏文作「與緣起非異相」﹞,不樂觀察,應知此聲聞乘種姓。彼于自乘見所證已,于五、六地﹝四卷宋譯作「八地」﹞斷﹝現起﹞煩惱結,不斷煩惱習,住不思議死,正師子吼言︰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藏文無此四字﹞。修習人無我﹝藏文作「補特伽羅無我」﹞,乃至生﹝起﹞于得涅槃覺﹝藏文作「bla」﹞。

大慧!復有眾生求證涅槃,言能覺知我、人﹝藏文作「有情」﹞、眾生﹝藏文作「命者」﹞、養者、取者﹝藏文作「數取趣」。此前並有「士夫」,四卷宋譯、十卷魏譯,均有。七卷魏譯並多「作者」,為七數﹞,此是﹝所求﹞涅槃。復有說言見一切法因作者﹝藏文無「作者」,十卷魏譯同。四卷宋同七卷唐譯﹞有,此是涅槃。大慧!彼無解脫,以未能見法無我故。此是聲聞乘及外道種姓,于未出離中,生出離想。應勤修習,舍此惡見。

大慧!云何知是緣覺乘種姓?謂若聞說緣覺乘法,舉身毛豎,悲泣流淚。離憒鬧緣,無所染著﹝藏文作「以離憒鬧為緣故,于諸事染著」。與三本漢譯相反﹞。若有時聞說現種種身,或聚或散神通變化,其心信受,無所違逆。當知此是緣覺乘種姓,應為其說緣覺乘法。

大慧!如來乘種姓所證法有三種︰所謂自性無自性法﹝十卷魏譯及四卷宋譯破初一為二︰「一者、證實法性,二者、離實法證性」。「實法」宋譯作「自性」﹞、內身自證聖智法、外諸佛剎廣大法。大慧!若有聞說此﹝三﹞一一法,及自心所現身財,建立﹝藏文無「建立」義﹞阿賴耶識不思議境,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此是如來乘姓。

大慧!不定種姓者,謂聞說彼三種﹝乘﹞法時,隨生信解而順修學。大慧!為初洽地人而說種姓,欲令其入無影像地﹝藏文作「snav ba med pa’i sa/」﹞作此建立。大慧!彼住三昧樂聲聞﹝十卷魏譯並有「緣覺」﹞若能證知自所依識﹝藏文作「so sor rav gi kun gźi/」﹞,見法無我,淨煩惱習,畢竟當得如來之身。

[21] 《無上依經》上卷云︰

佛告阿難︰世間中有三品眾生︰一者、著有,二、著無,三者、不著有無。

著有者,復有二種︰一者、背涅槃道,無涅槃性,不求涅槃,願樂生死。二者、于我法中不生渴仰,誹謗大乘。阿難!是等眾生非佛弟子,佛非大師、非歸依處。如是人等已住愚盲,必墮嶮怖大暗之中,于曠野地,更入黑穢棘刺稠林。以生死縛作于後際,落闡提﹝梵文為「icchantika」;藏文為「’dod chen」﹞網,不能自出。

著斷無者,亦有二種︰一者、行無方便,二者、行有方便。行無方便,復有二人︰一者、在佛法外九十六種異學外道﹝見《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襄第二十事。六師之下,弟子各有十五派別,合原師共十六,再乘以六便得。原文如前第一卷引﹞。如支羅歌、波育婆等。二者、在佛法中能生信心,堅著我見,不愛正理,我說此人同彼外道。復有增上慢人在正法中觀空,生于有無二見,是真空者﹝即遍計所執本無所有,非撥無而空﹞;直向無上菩提一道、淨解脫門、如來顯了開示正說,于中生空見,我說不可治。阿難!若有人執我見如須彌山大,我不驚怪,亦不毀呰;增上慢人執著空見,如一毛髮作十六分,我不許可。

行有方便,亦有二人︰一、聲聞乘唯修自利,而不能為利益他事,二、緣覺乘:少能利他,少事而住,少得云足。

不著有無者,最上利根,修行大乘。是人不著生死如闡提,不行無方便如外道,不行有方便如二乘。云何而行?觀于生死及涅槃界平等一相,至得正道﹝即無分別智﹞,其心安止,住無住處清淨涅槃,游行生死,不被染污,修大悲心以為根本,志力高強,堅住不動。

佛言︰阿難!若人貪著三有、誹謗大乘,名一闡提,墮邪定聚﹝即無種姓﹞;若人著無,行無方便,墮不定聚﹝即不定種姓﹞;復有著無,行有方便﹝即二乘﹞;不著有無,行平等道,名正定聚﹝即如來乘﹞。阿難!不著有無,修行平等,唯除此人,余有四人︰一者、一闡提,二者、外道,三者、聲聞,四者、緣覺。

[22] 《善勇猛般若》即《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十六會,共分八卷。

 如善勇猛菩薩請說甚深般若波羅蜜多云︰

甚深般若波羅蜜多通攝聲聞、獨覺、菩薩及正等覺一切法故,唯願世尊哀愍我等,為具宣說如來鏡智!若有情類于聲聞乘姓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能證得自無漏地;若有情類于獨覺乘姓決定者,聞此法已,速依自乘而得出離;若有情類于無上乘姓決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而于三乘姓不定者,聞此法已,皆發無上正等覺心;唯願如來應等正覺為答所問甚深般若波羅蜜多,令諸有情善根增長。

復次,世尊!我今不為下劣信解﹝成貧窮乘、懈怠懶惰、怠惰所蔽、陷惡見泥、魔羅所縶、無慚無愧、性不廉儉、忘失正念、心常迷亂、沒欲淤泥、多行諂曲、多行誑惑、不知報恩、成就惡欲、樂行惡行、毀壞尸羅、戒不清淨、毀壞正見、樂行魔境、好自稱譽、好譏毀他、愛重利養、貪著衣缽、潛行矯詐、好綺謬語、詐現異相、激磨求索、以利規利,此等種種穢惡﹞諸有情故,請問如來應等正覺甚深般若波羅蜜多。

[23] 「姓」字,《金藏》誤作「性」。

[24] 《莊嚴經論》第一卷末〈種姓品〉云:

云何名姓?「功德度義故」。「度﹝藏文作「sgrol ba」﹞」者,出生功德義。

 又云︰

此中先分別﹝種姓為﹞有體。偈云︰由界、及由信,由行,及由果,由此四差別,應知有姓體。

釋曰︰種姓有體由四差別﹝安慧釋謂由四種因相(藏文作「gtan tshigs」)﹞:一、由界差別,二、由信差別,三、由行差別,四、由果差別。由界差別者︰眾生有種種界,無量差別。如《多界修多羅》﹝藏文作「ba ru ra’i mdo」﹞說。由界差別故,應知三乘種姓有差別﹝安慧釋(德格版, mi, 41B.6)云「言『由界差別』者,所謂『界』,所謂『種子』,及所謂『種姓』等,乃同一義,僅由名異而別。此于有情界中,有情體性及種子均異。若分別有情體性者,則有無量。云何耶?如是有有情具嗔行體性,有有情具貪行體性,有有情具痴行體性;有有情具聲聞種姓體性,有有情具獨覺種姓體性,有有情具大乘種姓體性,如是有無量不同。若一切有情唯一種姓,則或以喜貪為體性,或以喜嗔等為體性,何故不同?由顯現有情不同體性為無量故,即所謂不僅種姓同一,而且各各有大小乘三分種姓之義」﹞。

由信差別者,眾生有種種信﹝藏文作「mos pa」﹞可得﹝藏文有「唯于無始」﹞。或有因力起﹝藏文無此句﹞,或有緣力起,能于三乘隨信一乘,非信一切。若無姓差別,則亦無信差別﹝安慧釋(德格版, mi, 42A.2)云「言『由信差別』者,謂諸有情勝解及淨信亦不同、差異。譬如有人嗜甘,而不嗜酸;有人嗜酸,而不嗜苦。無論由善相識引導或不引導,有人唯信聲聞乘,無論如何不相信大乘等,顯現信解差別。若唯一種姓而非多種多樣,何以得成多種不同信解?即是所謂由顯現差別信解故,不僅種姓同一可知有三種種姓之義。此即第二因相」﹞。

由行差別者,眾生行行,或有能進﹝藏文作「決定進行」﹞,或有不能進。若無姓差別,則亦無行差別﹝安慧釋(德格版, mi, 42A.5)云「言『由行差別』者,謂有具聲聞種姓補特伽羅由以善相識為緣,于與具大乘種姓相似大乘法中,生起勝解及淨信,或有人能進行地及波羅蜜多;或有人不能進行。譬如舍利子由大乘善相識度已,經二十劫行大乘法;而其後由外道取眼,便不能進行而舍菩薩行,終于聲聞乘中般涅槃。若唯一種姓,則有人能行大乘,何故有人不能?一切皆能進行始為應理。如是即是所謂由有人能進行、有人不能進行故,三乘種姓各各別有之義。此為第三因相」﹞。

由果差別者,眾生﹝藏文無「眾生」﹞菩提有下、中、上,子果相似故。若無姓差別,則亦無果差別﹝安慧釋(德格版, mi, 42B.1)云︰「言『由果差別』者,謂果佳劣亦有三種可得。云何耶?如聲聞果為劣下,如獨覺果為次中,如大乘為勝上菩提。由果佳劣三種可得故,能生之因無有三種,則不相宜。猶如世間亦顯現米麥等及果品,種種不同果實差別,彼等不止同一有因,而且種種亦各有因,如是由果既有三種菩提,其因種姓無有三種,則不相宜。若唯一種姓,何故能成三種果法?此即第四因相」﹞。

由此四差別,是故應知種姓有體。

[25] 《瑜伽》第二十一〈聲聞地〉分別有種姓及無種姓,兩種定性種姓,

 則不定種姓可以比知。舉二乘定姓,則無上乘種姓可以比知,由均

 相對而別安立故。如云︰

云何住種姓者所有諸相﹝藏文作「rtags」。論列二十三標相及六位。其總標相﹞?謂與一切無涅槃法補特伽羅諸相﹝論出六種標相﹞相違,當知即名安住種姓補特伽羅所有諸相。

問︰何等名為無涅槃法補特伽羅所有諸相,成就彼故,應知說名無涅槃法補特伽羅?答︰無涅槃法補特伽羅有眾多相,我當說彼相少分。﹝即六種標相。﹞

[26] 「姓」字,《金藏》誤作「性」。

[27] 謂引無漏本有種子證文。

[28] 「三無漏根」謂:未知當知、已知、具知三根。

[29] 《瑜伽》卷五十七原文:

三約現行不成就,約種子或成就。謂般涅槃法;或不成就,謂不般涅槃法。

[30] 《地持經》,北涼曇無讖﹝梵文為「dharmaraksa」﹞譯,八卷。

[31] 《善戒經》,宋求那跋摩﹝梵文為「gunavarman」﹞譯,十卷。

[32] 即《瑜伽》卷三十五。

[33] 見《瑜伽》卷三十五〈初持瑜伽處種姓品第一〉︰

又﹝原文﹞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是名﹞本性住﹝種﹞姓。

[34] 「彼」,謂《瑜伽》前文。有「﹝菩薩﹞六處﹝殊勝﹞」。

[35] 亦連同以上引經論通證中如《瑜伽》卷二十一等文,均能證「定有

 法爾無漏種子,不由薰生」。

[36] 靈泰《抄》云︰

即如前無始時來有種種界。

[37] 智周《演秘》云︰

據本名「初」。如一貪心,本唯一種。此種生現,現行滅已,此還自類前後引生;至對治道,種方永斷,故無雜亂、中斷等過。

[38] 靈泰《抄》云︰

量云︰後念七識定能薰新薰種。因云能熏攝故。猶如前念。

[39] 「姓」字,《金藏》有,余無。

開佛知見,示佛知見,使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