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三十論要釋》的佚文
《唯識三十論要釋》提要(大正新修大藏經本) 周叔迦
唐釋曇曠撰。曠所著《百法義記》等今已著錄。 此釋于《大正大藏經》中無撰人名。乃據英國大英博物館藏敦煌經卷收編入藏。卷端殘佚,蓋缺序王及明造論因之初文。次明所緣,即述造論及傳譯,稱基師為「慈恩」而不名。次明所宗,謂依唯識教理行果為正所宗。次明所歸,謂三藏、五乘、三時,即菩薩藏、無上乘、第三時也。次釋所立,即釋題目及頌文。釋文中,大致皆取《成唯識論》申正之文,益以科判。 考曇曠之《百法明門論義記》,于序王竟,開發論宗五門分別:一、明所因;二、顯所緣;三、彰所宗;四、辯所歸;五、解所立。所因有二:一、所依因;二、所為因。所緣有二:一、造論;二、傳譯。所歸有四:藏、乘、時、分。其章法與今釋全符。且于釋「心所有法」頌中,言:「三信差別,《百法疏》明」;又云:「諸余門亦,《百法疏》明」;乃至釋「煩惱」中云:「復依性、系地等諸門分別,如《百法疏》,已略辯說」二十隨煩惱中云:「諸門分辨,《百法疏》明」;又云:「四緣之義,《百法疏明》」……皆與《百法義記》吻合。故知此釋定是曇曠所作無疑。《唯識三十論》古無疏記,習者莫不宗本《成唯識論》。而其中破外破小,義辯浩繁……明世諸師雖解斯論,以無師承,難可定憑。今得此釋,可為習斯論者唯一明導焉。 上文是周叔迦先生《釋迦藝文提要》中的「《唯識三十論要釋》」篇,今談及《要釋》,故全文錄入。 《唯識三十論要釋》,是一部篇幅適中的漢傳唯識學的疏記。《大正藏》據英藏敦煌本收錄。如周文所說,敦煌本「卷端殘佚」、「缺序王及明造論因之初文」。但由于《要釋》全篇大致襲自《成唯識論》,故可據以補足佚文。 《要釋》殘篇卷首: 「……同;或執離心無別心所。為遮此等種種異執,令于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故造斯論。」 文字全同《成唯識論》篇首,今依顧老所述,補足如下: 稽首唯識性,滿分清淨者, 我今釋彼說,利樂諸有情。 今造此論,為于二空有迷謬者生正解故,生解為斷二重障故。由我法執二障具生,若證二空,彼障隨斷,斷障為得二勝果故。由斷續生煩惱障故,證真解脫;由斷礙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又為開示謬執我法迷唯識者,令達二空,于唯識理如實知故。復有迷謬唯識理者,或執外境如識非無;或執內識如境非有;或執諸識用別體同;或執離心無別心所。為遮此等種種異執,令于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故作斯論。 初,顧老宣講《要釋》時,也說此篇「不知撰人」。後來我看到《提要》考證曇曠為其作者,曾向顧老提及。能補足逸文和找到作者,都是值得高興的事。